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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系列
政治、公共事務
-
國際關係
-
中國大陸研究
圖解兩岸關係
作 者:
蔡東杰
、
洪銘德
、
李玫憲
出版社別:
五南
書 系:
圖解系列
出版日期:2018/11/01(3版1刷)
ISBN:978-957-11-9970-2
書 號:1PN7
頁 數:228
開 數:20K
定 價:320元
優惠價格:288元
投影片(請電洽,僅供老師索取)
在兩岸經歷三十餘年互不來往,以及接下來又三十餘年的交流歷程中,此一雙邊關係呈現了高度複雜之變遷態勢;不僅台灣方面的民主化運動與政黨輪替,為重構認同帶來關鍵變數,中國大陸在經濟快速發展後,緊接著而來之全球結構相對地位提升,也在根本性地造成彼此能量失衡後,為下一階段兩岸關係埋下重要伏筆。對此,本書企圖由兩岸關係之客觀歷史面切入,試圖分類整理兩者錯綜複雜且層出不窮的交流脈動,由此,一方面藉此讓讀者得以全面性地瞭解兩岸關係內涵,也藉此略窺其長期發展趨勢。
蔡東杰 政治大學政治學博士 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教授 中興大學當代中國研究中心主任 洪銘德 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博士 國防安全研究院非傳統安全與軍事任務研究所博士後研究 李玫憲 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博士 廣西民族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
第一章 兩岸關係概論
第二章 從國共互動到兩岸關係
第三章 觀察兩岸關係之理論選項
第四章 影響兩岸關係發展的國際因素
第五章 影響兩岸關係發展的國內因素
第六章 我國大陸政策發展
第七章 中共對台政策演進
第八章 中共政權體制與對台工作組織
第九章 兩岸協商的制度化進程
第十章 兩岸關係的軍事面向
第十一章 兩岸關係的經貿面向
第十二章 兩岸關係的社會面向
第十三章 兩岸關係的文化面向
第十四章 兩岸關係的教育面向
第十五章 兩岸關係的未來發展與挑戰
第一章 兩岸關係概論 1-1 何謂兩岸關係 大體言之,「兩岸」是一個地理概念,意指分別位於台灣海峽東、西兩側的台灣與中國大陸,一般稱二者之間的互動為「兩岸關係」。1949年以前,因列強更迭殖民台灣,兩岸持續在國際與國內關係之間交替變化;在國共內戰於1949年結束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北京成立並實質控制中國大陸,中華民國政府則遷往台灣並維持動員戡亂政策,兩岸關係由此進入軍事對峙且政治分立的「分裂國家」特殊狀態,亦為本書設定之觀察時間起點。目前兩岸關係至少包括下列五個層面: (一)兩岸政治關係 國際社會中多數國家常因「一個中國」問題而感到困擾,因為中華民國政府持續而有效地統治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之實際統治從未及於台澎金馬。吊詭的是,兩岸政府依其憲法各自表述「一個中國」:台灣方面迄今仍宣稱中國大陸為其固有疆土,北京當局亦堅稱台灣為其不可分割的一省。此一主權矛盾與衝突,迄今仍是難解的政治議題。 (二)兩岸軍事關係 歷經一江山戰役、1958年823金門砲戰,以及1996年台海飛彈威脅等三次台海危機後,近年來兩岸領導人雖不斷拋出軍事互信機制與和平協議等議題,北京當局迄今未有調整對台軍事部署的跡象,且不放棄武力統一之選項。目前,中共佈署對台導彈已增加到1400枚以上,導致兩岸軍事能力對比嚴重失衡。 (三)兩岸經濟關係 自2008年恢復制度化協商後,兩岸經貿互動持續朝正面緊密發展,相繼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在內的19項協議。兩岸貿易額從1990年的40億、2000年的300億,逐步提升至2012年1690億與2013年1973億美元,顯示雙方確實存在密切之經濟互動。 (四)兩岸社會關係 兩岸開放直航三通與陸客自由行政策後,國人赴大陸旅遊以及陸客來台觀光人數,近年來屢創新高。在頻繁的交流與互動下,兩岸人民逐漸建構出多元的社會互動網絡,生活形態日愈趨同。除此之外,往返兩岸、甚至長期旅居大陸的台商家庭,以及國內定居的陸籍配偶等,亦是兩岸社會關係重要連結。 (五)兩岸文化關係 儘管兩岸在政治意識形態及政府體制上有所差異,但由於兩岸共同承襲了中華文化,具有相同的文字、語言、歷史、傳統與習俗,因此在文化上容易產生高度的共鳴。此一共同文化資產,既有助於強化兩岸在文化上的交流與聯繫,也相當程度地緩和了前述政治僵局與軍事對立危機。 1-2 兩岸關係發展的階段(一):軍事對抗時期 1949至1958年間,兩岸關係出現高度緊張與不穩定的局面。在政治上,兩岸互不承認對方存在之合法性,一方面聚焦於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爭議,並誓言收復或解放對方。在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以法統的繼承者自居,將中華民國視為一個已滅亡的政權;相對地,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則在1954年召集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會議,議決於1948年通過實施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繼續有效,並將中國大陸視為被叛亂團體竊占的淪陷地區。兩岸政府在此一時期進行多次軍事衝突,較具規模者如下: (一)古寧頭金門保衛戰(1949) 又稱金門保衛戰或古寧頭大捷。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共軍隨即於15日攻取廈門,並在25日開始分三批登陸金門。古寧頭戰役於27日結束:共軍將近4000人戰死、被俘5000多人;國軍陣亡1200多人、負傷1900餘人。台灣在此一戰役的獲勝,讓中華民國政權得以轉危為安。 (二)第一次台海危機:九三砲戰(1954) 中共利用韓戰於1953年停戰契機,撤回「抗美援朝」部隊並轉移部署於金門對岸。1954年9月3日,共軍瞬間向金門發射數千枚砲彈,擊沉並擊傷國軍艦船7艘,摧毀金門砲陣地9處,至於金門守軍砲兵亦於9月5日奉令全面展開報復性攻擊,爾後間歇性砲戰不斷。 (三)一江山戰役與大陳島撤退(1955) 1955年1月18日,共軍與國軍在浙江一江山島進行激戰,此亦為解放軍首次進行陸、海、空三軍協同作戰,並於1月20日成功占領該島。由於一江山是大陳島的屏障,失去該島嶼後,中華民國政府決定將大陳島居民與軍隊全數撤遷至台灣。撤退行動名為「金剛計畫」,自1955年2月起,由美國第七艦隊協助撤退,4天共撤離約2.8萬名軍民,其中居民前往台灣,軍人則移防至金門、馬祖等地。 (四)第二次台海危機:八二三砲戰(1958) 1958年8月23日,中共解放軍開始猛烈砲擊金門,落彈集中在指揮所、觀測所、交通中心、工事及砲兵陣地,並造成金防部司令在內共440餘人死傷。美國國務卿杜勒斯(John Dulles)立即向大陸發出警告,並下令美國第七艦隊佈防台灣海峽,協助我國海軍補給。9月18日和21日,國軍啟動「轟雷計畫」,由美軍和國軍合作運送12門八吋砲前往金門,國軍自此開始扭轉在攻擊火力上的劣勢。據統計,自8月23日至10月5日,中共前後共擊出47萬餘發砲彈,創下戰史上落彈密度最高的紀錄。 1-3 兩岸關係發展的階段(二):僵持對立時期 1958至1986年間,兩岸政府戰略主軸遂逐漸從「對外軍事行動」轉向「國內政經發展」,雙方領導人相繼將政治焦點轉向國內,分別採取一系列威權統治措施。兩岸關係在此階段之主要發展如下: (一)鞏固中央領導權威 1.大躍進與文化大革命 中共在1958年推動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大躍進及人民公社等所謂「三面紅旗」運動,同年5月通過了第二個五年計畫,希望短期間達成「超英趕美」之發展目標,但最終在浮誇宣傳與政策脫序中宣告失敗,並造成經濟倒退及全國性大飢荒。為謀收拾殘局並鞏固權力,中共在1966年通過《五一六通知》,正式啟動文化大革命,縱容紅衛兵與四人幫進行批鬥整肅,學者多以「十年動亂、十年浩劫」形容此一政治災難。 2.警察國家與白色恐怖 1949年5月,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布戒嚴令,同年6月國民政府撤遷至台灣,在人民集會、結社、言論等基本人權均被限縮的情況下,立法院進一步通過《懲治叛亂條例》及《動員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擴大解釋犯罪的構成要件,讓情治單位介入人民的政治活動,直到1987年7月解嚴為止,陸續發生1955年孫立人兵變案、1960年雷震事件、1984年江南案等白色恐怖事件。 (二)奠定經濟發展基礎 1971年10月,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接收「中國」在聯合國席位。其後,透過1972年《上海公報》、1979年《建交公報》、1979年《台灣關係法》及1982年《八一七公報》,美國逐步推動並確認了與中共政權的「關係正常化」。隨著國際環境變遷,兩岸領導人陷入經濟發展與軍事對抗之間的長考,最後都在生存考量下集中推動經濟建設。 1.蔣經國與十大建設 面對1971年退出聯合國與1972年第一次石油危機衝擊,時任行政院長的蔣經國著手推動十大建設,包括6項交通建設(中山高速公路、鐵路電器化、北迴鐵路、中正國際機場、台中港、蘇澳港)、3項重工業建設(中油、中鋼、中船)、1項能源建設(核能發電廠),台灣由此躋身亞洲四小龍行列。 2.鄧小平與改革開放 自鄧小平於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全面接班後,次年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改以「和平統一」取代「解放台灣」。鄧小平確立改革開放路線,提出「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與「一國兩制」構想,並著手建立深圳、珠海、汕頭、廈門等經濟特區。 1-4 兩岸關係發展的階段(三):交流互動時期 自1986年開始,台灣一改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政策」,開始與北京政府協商交流事宜,由而將兩岸關係推向新的里程碑。 (一)華航劫機事件與香港談判 1986年5月3日,中華航空預訂由新加坡飛返台灣的334號貨運航班,遭機長王錫爵劫持至廣州白雲機場。台灣派代表赴香港與中共代表談判機組人員遣返事宜,成為1949年以來兩岸官員首次正式接觸。翌年,蔣經國授權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代表政府與中共的中國紅十字會接觸,做為兩岸溝通窗口,三不政策至此開始轉化。後續重要發展如1987年開放赴大陸探親、1988年開放台商赴大陸投資、1989年開放兩岸民眾間接通話及改進信件寄送手續等。 (二)九二共識與辜汪會議之制度性協商 自1990年開始,兩岸進入協商交流的加速階段: 1.1990年9月,兩岸紅十字會在金門舉行商談,共同就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的遣返問題進行協商,並簽署《金門協議》。 2.我國分別於1990年11月成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1991年成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稱陸委會);為回應我國大陸政策新走向,1991年12月中共亦成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簡稱海協會)。 3.1992年10月,兩會代表就「公證書使用」及「掛號函件」問題舉行香港會談,最後達成「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之九二共識。 4.1993年4月,在新加坡國務資政李光耀的斡旋下,兩岸兩會舉行首屆「辜汪會談」,並簽署兩岸公證書查證協議、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兩會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以及辜汪會談共同協議等4項事務性協議。 (三)從戒急用忍到積極開放 前述兩岸制度性協商機制,一度因1995年前總統李登輝訪美、1996年首次總統直選等事件而停擺,1998年雖因第二次辜汪會晤而再次達成對話共識,不久又因1999年前總統李登輝發表「特殊國與國關係」(中共稱為兩國論)、2000年民進黨執政而中止。此期間,民進黨政府從2000年的「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到2006年的「積極管理、有效開放」有所轉化,中共則於2005年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反制,並試圖透過「國共論壇」與在野的國民黨討論經貿事宜。 (四)直航三通與ECFA 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後,兩岸兩會正式恢復制度性協商機制,透過「江陳會談」的新平台,相繼完成兩岸三通直航、陸客來台觀光等重要談判,並於2010年6月正式簽署ECFA,兩岸由此邁入全面交流的新紀元,逐步朝向更制度化的方向邁進。 1-5 兩岸關係問題的分析層次 分析層次(level of analysis)為國際關係研究的重要分析架構,其分析重點涵蓋了個人層次、國家層次以及國際層次等多重面向,採取此途徑之主要目的在於解釋造成特定事件之原因,有效釐清二者之間的因果關係;準此,本書亦試圖透過此一途徑來觀察兩岸關係發展。 (一)個人層次的分析 關注個人因素對政府決策過程的影響,例如領導人個人特質、成長背景、決策風格、訊息接收、心理狀態等。此外,若特定菁英團體在利益、資訊、觀念與認同上具有高度一致性,則該團體亦可視為個人層次分析的對象。以個人層次分析兩岸關係,重點將放在兩岸領導人決策風格與政策內容的討論。事實上,自1949年以來,兩岸歷任領導人均具強烈的個人特質,無論是台灣方面的蔣介石、蔣經國、李登輝、陳水扁或馬英九,還是中國大陸的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及習近平等,都提供分析各時期兩岸關係發展的重要變數。 (二)國家層次的分析 主要針對國家內政層面各項要素進行討論,例如國家政治體制、政府決策過程、政府機構職能、國內政經情勢、政黨政治以及利益團體等。採取國家層次分析兩岸關係,主要包括下列幾項切入觀點: 1.政治體制的差異:台灣採取民主共和政府體制,透過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參政人權,並以直接選舉方式,決定最高行政首長及國會議員;中國大陸則仍堅持由共產黨一黨專政,對內採取以黨領政、以黨領軍的民主集中制。此一政治體制的差異,直接影響兩岸政府決策過程及其實質內容。 2.經濟與社會情勢:兩岸整體政經結構以及社會形態變遷等,均持續以「民意」形式影響政府兩岸政策走向;台灣自1987年開始陸續開放大陸探親以及台商赴大陸投資等,即是民意走向影響政府對外政策的最佳案例。 3.利益團體的影響:利益團體在兩岸關係發展中的影響,依其涉入政府決策過程的程度而定;其中,台商在兩岸關係發展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不僅在大陸各省成立台商協會,每逢台灣總統大選時,更是各政黨爭取的關鍵選票。 (三)國際層次的分析 主要關注國際或區域權力分配所形成之體系結構,以及該結構如何影響範圍內國家彼此之間的互動關係。此層次分析焦點包括:從冷戰到後冷戰的國際體系變遷、美國全球戰略佈局、中共軍事現代化及美國對台軍售、中共反介入及美國反反介入戰略之角力、區域經濟整合及自由貿易協定、兩岸多層次合作交流等。其中,兩岸關係中的美國因素為國際層次關鍵,其影響更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等不同層面。 1-6 兩岸事務性交流管道 兩岸交流雖遲至1986年華航劫機事件才開始進行雙邊接觸,但隨後陸續建立起多元溝通渠道,大幅提升兩岸交流的質與量。 (一)政府間組織(多邊) 1.世界貿易組織(WTO):WTO部長會議於2001年通過兩岸入會申請,台灣與大陸先後於同年12月及次年1月成為第143及144個正式會員。自此,兩岸政府均按規定陸續開放市場,並依循WTO爭端解決機制協商兩岸經貿糾紛。 2.亞太經濟合作(APEC):1991年,台灣以「中華台北」名義與中國及香港同時加入APEC,成為我國目前唯一參與之多邊經濟組織,兩岸也長期透過APEC框架進行互動。 3.世界衛生大會(WHA):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09年致函衛生署,同意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出席同年5 月召開之第62屆WHA,其後,兩岸於2011年簽署《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並於2013年第66屆WHA中首次進行部長級官員會談。 (二)政府機構(雙邊) 1.大陸委員會(陸委會)vs.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中共中央台辦):陸委會成立於1991年,為我國專責兩岸事務之中央部會,在香港及澳門皆設有代表機構。國台辦和中共中央台辦則成立於1988年,為中國大陸對台工作的政策領導機構。 2.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vs.海協會:海基會成立於1990年11月,為辦理兩岸交流事務之半官方組織,其業務授權和指導機關為陸委會;海協會成立於1991年12月,為海基會之對口單位,業務指導和管理機關為國台辦。 (三)非政府組織 1.國際紅十字會:兩岸均設有國際紅十字會分會組織,1987年台灣開放赴大陸探親之初,兩岸紅十字會即擔負起溝通窗口的中介角色,協助處理民眾申請手續及親戚協尋等事宜。1988至1994年間,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更租用臺北市10099郵局第50000號信箱,開辦兩岸特殊通郵業務。 2.國共論壇:自2000年台灣首次政黨輪替與2004年民進黨再度執政,以致兩岸交流幾乎停擺後,2005年國民黨主席連戰訪問大陸則開啟了國共論壇的對話平台,讓黨對黨的對話機制成為兩岸事務性協商的新途徑。在兩岸於2008年重啟制度性協商前,國民黨與中共當局共舉行過三次國共論壇。 3.其他:除上述政府間組織、政府機構、非政府組織外,我國目前已參加的亞洲開發銀行、國際奧運委員會等組織,亦是兩岸進行事務性交流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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