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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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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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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語
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暨高級閱讀及寫作測驗
Hakka Language Proficiency Test: Upper Intermediate cum Advanced Level Reading and Writing
作 者:
鄭明中
、
張月珍
出版社別:
五南
書 系:
客語系列
出版日期:2025/04/08(1版1刷)
ISBN:978-626-423-192-3
E I S B N:9786264232869
書 號:1XPH
頁 數:232
開 數:20K
定 價:360元
優惠價格:324元
《國家語言發展法》讓臺灣固有族群語言(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均獲「國家語言」的法律位階,也因這部語言專法的實施,客語能力認證考試的舉辦獲得法律保障,每年均有大批人士報考各級客語能力認證考試。由此可知,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對於客家語言的保存、復振及發展具有不可言喻的重要性。 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一般包含「聽、說、讀、寫」這四項語言技能,客語能力認證考試自然也不例外。然而,在這四項語言能力中,「聽、說」是主動能力,是人類出生後在環境中自然習得的;「讀、寫」則是被動能力,是需要後天的特別教導與學習,而且需要透過文字來實現。閱讀與寫作是一體兩面,讀是寫的基礎,寫是讀的延伸,兩者之間存在相互依存的關係。閱讀是吸收,是資訊的汲取;寫作是傾吐,是思維的抒發。 中研院院士曾志朗曾說:「文字是人類思維的展現。」文字的產生使得讀寫能力成為生存於現代社會的必備技能。由於讀寫係屬被動能力,因此有關客家文字種種均須由學習者不斷地練習、練習再練習,並透過閱讀各式由客家文字所撰寫之讀物,增強客語的閱讀能力,更進一步透過讀寫合一的策略,提升客語的寫作能力。有鑑於此,本書的編纂於焉而生,希冀讀者透過本書所提供的閱讀與寫作練習,一方面能熟悉客家文字,二方面能培養堅實的客語讀寫能力。 本書包括以下內容 閱讀測驗與解答(共十回) 寫作測驗與解答及參考範文(共十回) 書末另附有 臺灣客家語拼音方案、臺灣客語書寫推薦用字漢字選用原則、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
鄭明中 為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英語學系語言學碩士、博士,目前為國立聯合大學客家語言與傳播研究所教授,學術專長在於國語、閩南語、客語之語音與音韻研究。鄭明中教授長期致力於客語語音研究,目前已發表客語語音與音韻相關期刊論文五十餘篇。 張月珍 為英國Ulster大學英語教學碩士、國立聯合大學客家語言與傳播研究所語言學碩士、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語言學博士,學術專長在於英語教學及客語語音研究。張月珍老師曾獲108年度全國語文競賽客家語字音字形社會組全國特優、101年及108年全國語文競賽苗栗縣複賽客家語字音字形社會組第一名、及多次全國語文競賽苗栗縣初賽(鄉賽)客家語字音字形社會組第一名,同時並指導學生參加客家語字音字形競賽,屢獲佳績。
緒言
閱讀測驗
第一回
第二回
第三回
第四回
第五回
第六回
第七回
第八回
第九回
第十回
寫作測驗
第一回
第二回
第三回
第四回
第五回
第六回
第七回
第八回
第九回
第十回
閱讀測驗答案
第一回
第二回
第三回
第四回
第五回
第六回
第七回
第八回
第九回
第十回
寫作測驗答案暨參考範文
第一回
第二回
第三回
第四回
第五回
第六回
第七回
第八回
第九回
第十回
附錄
臺灣客家語拼音方案
一、聲母符號表
二、韻母符號表
三、聲調符號表
四、客家語音節結構
臺灣客語書寫推薦用字漢字選用原則
一、本字之選用
二、堪用字之選用
三、俗用字之選用
四、借用字之選用
五、其他原則
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
教育部公布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第一批)
教育部公布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第二批)
緒言 臺灣於2019年01月09日公布施行《國家語言發展法》,第1條立法目的即開宗明義指出,「為尊重國家多元文化之精神,促進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及發展,特制定本法。」《國家語言發展法》讓臺灣固有族群的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均獲「國家語言」的法律位階,國家語言地位一律平等,國家語言使用不受歧視與限制(第3、4條)。第5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召開國家語言發展會議,研議、協調及推展國家語言發展事務。第2條及第6條則明確規定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並得指派中央及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推動各個國家語言的相關事務(第7-15條)。《國家語言發展法》第15條也規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辦理各國 家語言能力認證。」例如,閩南語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文化部,客家語為客家委員會,原住民語為原住民族委員會。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之甄選得視業務需要,附加國家語言能力證明作為資格條件(第16條)。這部語言專法讓各級政府的施政得以傳承、振興與發展各個國家語言,實際落實國家尊重多元文化的精神。由於這部語言專法的實施,客語能力認證考試的舉辦獲得更多法律的保障。1因此,每年均有大批客籍或非客籍人士報考各級客語能力認證考試。由此可見,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對於客家語言的保存、復振及發展之重要性不可言喻。 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一般包含「聽、說、讀、寫」這四項語言技能(four skills),客語能力認證考試自然也不例外。事實上,「聽、說、讀、寫」也代表人類習得母語的先後順序。由於文字的逐步產生與廣泛運用是近幾千年的事,因此人類的語言最初是以「口說耳聽」的形式出現,而「聽」又是習得「說」的最佳媒介,先「聽」而後「說」是人類掌握母語的最主要途徑(聾啞人士例外)。例如,嬰兒在學會發出母語語音之前會歷經一段靜默期(silent period),此時的嬰兒看似對於母語習得毫無作為,但卻暗地裡透過「聽」而接收母語中的言語輸入,培養音韻知覺的能力,在短短一年內就能聽辨哪些語音屬於母語,哪些不是(Long, 1981)。培養聽的能力的同時,「說」的能力也慢慢突飛猛進,從嬰兒時期僅能發出簡單語音的「啞啞學語」(babble)階段,再到由實詞2構成為主的「獨詞句」(holophrase)及「電報句」(telegraphic speech)階段,最後到「簡單句」進而至「複雜句」的句子階段(李宇明,2004)。以上種種均發生在嬰兒出生後的短短幾年之間。例如,一位五歲的兒童,在不涉及複雜的社會文化概念的情況下,對於日常生活的議題幾乎已可與成人暢談無阻,無怪乎兒童被稱為是「小語言學家」(Little Linguist)。對於此種現象,當代語言學之父喬姆斯基(Noam A.Chomsky)主張,人腦與生俱來即具有一個「語言習得機制」,只要在 自然的母語使用環境中給予兒童適當且足夠的言語輸入,他/她就能夠自然地習得(acquire)母語的聽說能力,無須父母親或照護者特別教導(Chomsky, 1965, 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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