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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名著文庫
-
宗教,哲學
新科學
The New Science
原文作者:
Giovanni Battista Vico
作 者:
(義)喬瓦尼‧巴蒂斯塔‧維柯
譯 者:
朱光潛
出版社別:
五南
書 系:
經典名著文庫
出版日期:2025/10/01(1版1刷)
ISBN:978-626-423-104-6
E I S B N:無
書 號:1D7F
頁 數:764
開 數:25K
定 價:850元
優惠價格:7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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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最早的美學著作,並且標誌著歷史哲學的誕生 --------------------------------------------------------- 內容涵蓋西方古代民族的詩歌和美學理論等重要文化和思想。維柯在書中說明人類如何從神的時代,經過英雄時代,進入人的時代,指出這三個時代各有相應的不同的心理、性格、宗教、語言、詩、政治和法律。全面論述了作者的歷史哲學觀點,是他關於古代西方歷史、法律、語言和文化研究的代表作。 ─── 維柯的《新科學》之所以為「新」,就是他擴大了過去知識界所謂的「經驗」和「事實」的研究方法,在此維柯多次強調培根對他的影響;但他所謂的「經驗」和「事實」並不只是經驗主義所認為的感性經驗而已,而是擴大到原始民族的所有的創造和創作,也就是他們的一切文化成果。維柯主張「真實即事實」(verum factum),在拉丁文中,factum(事實)一詞來自動詞facio (make),是指「製造」、「創作」。「真實即事實」表達了「真實」是被人類創造出來的,同樣地,「事實」也是真實,被人類所創造出來的東西就是真實的。…… 「真實即事實」是維柯的歷史哲學的基本原則。 ------------------------------(摘自;超越啟蒙時代的啟蒙思想家維柯/張炳陽 導讀)
喬瓦尼·巴蒂斯塔·維柯(Giambattista Vico,1668~1744) 義大利人,出生於天才輩出的17世紀,以創建一種人類社會的科學為己任,是政治哲學家、演說學家、歷史學家和法理學家。他為古老風俗辯護,批判了現代理性主義;是西方人文科學、歷史哲學的奠基人。他的思想影響了赫爾德、洪堡、黑格爾和馬克思,是19世紀西方哲學思想的根源,以《新科學》聞名於世。
朱光潛(1897.9.19—1986.3.6) 筆名孟實,安徽桐城人。是當代著名美學家,中國現代美學的開拓者和奠基者之一。早年受康德、黑格爾、克羅齊的主觀唯心主義思想的影響。著有《文藝心理學》介紹了西方美學史上的各家學說,《談美》等。 他在著述的同時,翻譯大量美學方面的經典著作,如黑格爾的《美學》、萊辛的《拉奧孔》、《柏拉圖文藝對話集》、《歌德談話錄》、《新科學》等。
目 錄
導讀 / 超越啟蒙時代的啟蒙思想家維柯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退休教授 張炳陽
英譯者前言
有關圖書的筆記摘錄
英譯本中的省寫字和符號
英譯者的引論
本書的思想
置在卷首的圖形的說明,作為本書的序論
第一卷 一些原則的奠定
時曆表
第一部分 時曆表注釋,資料順序排列
第二部分 要素
第三部分 原則
第四部分 方法
第二卷 詩性的智慧
前 言
引 論
第一章 智慧概論
第二章 詩性智慧的說明和劃分
第三章 世界大洪水和巨人們
第一部分 詩性的玄學
第一章 詩性的玄學,作為詩 偶像崇拜占卜和
犧牲祭祀的起源
第二章 關於本科學一些主要方面的系定理
第二部分 詩性邏輯
第一章 詩性邏輯
第二章 關於各種詩性的比喻 奇形怪物和變形的一些系定理
第三章 關於各原始民族中詩性人物性格所用的語言方面的一些系定理
第四章 關於語言和字母起源的一些系定理;其中包括象形文字 法律 名稱 族徽 徽章和錢幣 的起源;因此包括部落自然法的最早的語言和文獻
第五章 關於詩的風格 題外話 倒裝 節奏 歌唱和詩格這幾項的起源的一些系定理
第六章 續第四章開始所宣佈的其它系定理
第七章 關於學者們的邏輯學的最後的一些系定理
第三部分 詩性的倫理
第一章 詩性的倫理和由宗教通過婚姻制度來教導的那些凡俗德行的起源
第四部分 詩性的經濟
第一章 詩性的經濟,這裡說的「家族」起初還只包括子女們〔而不包括家人(奴)們〕的那些家族
第二章 氏族及其家人(奴)出現在城市之前;沒有他們 城市就不能產生
第三章 關於單憑同意制定的契約的系定理
第四章 神話法規
第五部分 詩性的政治
第一章 詩性的政治 在這下面誕生了世界上最初的一些政體 都取最嚴格的貴族形式
第二章 一切政體都是從某些永恆的東佃(或封建)原則誕生出來的
第三章 戶口稅和公庫的起源
第四章 羅馬各種議會的起源
第五章 系定理:是天神意旨制定了各種政體 同時也制定了部落自然法
第六章 續論英雄時代的政治
第七章 關於古羅馬制度的 特別是關於假定為羅馬已有的專制王權和假定为朱理亞・布鲁
圖所創建的民眾自由權的一些系定理
第八章 關於最初各民族英雄體制的系定理
第六部分
第一章 詩性歷史的概要
第七部分 詩性的物理
第一章 詩性的物理
第二章 關於人或英雄本性的詩性物理
第三章 關於英雄式語句的系定理
第四章 關於英雄式描繪語的系定理
第五章 關於英雄習俗的系定理
第八部分
第一章 詩性的宇宙
第九部分 詩性天文
第一章 詩性天文
第二章 從天文以及物理和語言三方面的證據論證在一切古代異教的諸民族中,〔天文方面的〕諸原則的一致性
第十部分 詩性時曆
第一章 詩性時曆
第二章 確定世界史各種起源的時曆準則 世界史必比李弩斯建立君主專政時較早,而一般
世界史卻從李弩斯專政開始
第十一部分 詩性地理
第一章 詩性地理
第二章 關於伊尼阿斯來到義大利的系定理
第三章 諸英雄城市的稱呼和描繪
結 論
第三卷 發現真正的荷馬
第一部分 尋找真正的荷馬
序 論
第一章 記在荷馬賬上的玄奧智慧
第二章 荷馬的祖國
第三章 荷馬的年代
第四章 荷馬在英雄詩方面的無比才能
第五章 發現真正荷馬的一些哲學證據
第六章 發現真正荷馬的一些語言學的證據
第二部分 發現真正的荷馬
導 言
第一章 前此置信的那個荷馬所表現出的許多不恰當和不可能的事情在本書所發現到的那個
荷馬身上就成了既是恰當的,又是必然的
第二章 從荷馬史詩裡發現到希臘部落自然法的兩大寶庫
附 編 戲劇詩和抒情詩作者們的理性歷史
第四卷 諸民族所經歷的歷史過程
引 論
第一部分 三種自然本性
第二部分 三種習俗
第三部分 三種自然法
第四部分 三種政府(或政體)
第五部分 三種語言
第六部分 三種字母(文字)
第七部分 三種法學
第八部分 三種權威
第九部分 三種理性
第一章 神的理性和國家政權的理性
第二章 關於古羅馬人的政治智慧的系定理
第三章 系定理:羅馬法的基本歷史
第十部分 三種裁判
第一章 第一種:神的裁判
第二章 關於決鬥和報復的系定理
第三章 第二種:常規裁判
第四章 第三種:人道的裁判
第十一部分 三段時期
第一章 宗教的 拘泥細節的和文明的三段時期
第十二部分 從英雄貴族政體諸特徵中所引來的其它證據
引 論
第一章 疆界的保衛
第二章 制度的保衛
第三章 法律的保衛
第十三部分
第一章 從混合的政體中取來的其它一些證據(這種混合政體即下屆政體在執行前屆政體制
度中對上屆政體所作的調和或摻合)
第二章 憑一條永恆的自然的王法 各民族開始安息在君主獨裁政體下
第三章 對姜・波丹體系所代表的一套政治理論原則的反駁
第十四部分 證實各民族歷程的最後一批證據
第一章 刑罰 戰爭 數目的次序
第二章 系定理:古代羅馬法是一篇嚴肅認真的詩,古代法學是一種嚴肅認真的詩創作,其中
顯出一種關於法的形而上學的最初的粗略綱要 以及在希臘人中間 法律如何產生出哲學
第五卷 各民族在復興時所經歷的各種人類制度的複歸歷程
引 論
第一章 把最近的野蠻時期的歷史解釋為第一個野蠻時期歷史的複演歷程
第二章 諸民族在複歸時期接受了具有永恆性的東佃制或封建制,從此在封建法裡古羅馬法也複歸了
第三章 憑本科學的一些原則的光照來望古代和近代世界各民族
本書的結論
論由天神意旨安排的每種政體都是一種最好的永恆的自然政體
專名索引
附錄 維柯自傳
緣起(中譯者扼要說明)
中譯者譯後記
索 引
維柯年表
導讀 超越啟蒙時代的啟蒙思想家維柯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退休教授 張炳陽 一、引言 在西方的文化史上,歷史學家通常會對歷史中的世紀加以分期,例如,西元4到13世紀是中世紀,西元14到16世紀是文藝復興,16世紀是宗教改革,17世紀是哲學系統時期,18世紀是啟蒙時代。這種分期雖然不能完全框架歷史的實情,但是可以給人對時代的特色有較清楚的概括。歷史是一條長河,流水都是相續不斷,無法切割,歷史的前因後果往往環環相扣。就以18世紀所謂的「啟蒙時代」而言,它與17世紀更是密切相關。從思想史看,17世紀是哲學史上所謂的「理性主義」和「經驗主義」的思潮澎湃時期。其中的代表人物,如果從年代最早的先驅培根(1561-1626)到重要的殿軍休姆(1711-1776) ,很顯然是貫穿了17和18兩個世紀。當然培根也往往被歸為16世紀的思想家。 在哲學史上經常將理性主義和經驗主義加以對舉,彷彿這兩者是對立的思想流派,這當然是不精確的分類。以理性主義的笛卡爾(1596-1650)和經驗主義的洛克(1632-1704)兩人而論,幾乎都屬於17世紀的人物,但是他們都強調理性在思想中的作用,換言之,經驗主義者,包括柏克萊(1684-1753)和休姆和理性主義者笛卡爾、史賓諾莎(1632-1677)、萊布尼茲(1646-1716)一樣,在思想的方法和達成目的上都重視理性。重視理性(在此的「理性」一詞在康德和黑格爾的哲學中是指「知性」、「理智」),啟蒙時期是重視人的理性(理智)的時期。而理性主義者事實上也不輕視經驗在理解具體宇宙的重要,他們並非純然是所謂的「先驗哲學家」只重視理性的先天作用,就像後來康德(1724-1804)所認為的那樣。 二、維柯其人及其思想特色 義大利的啟蒙主義是在18世紀的上半葉在英國和法國的影響下發展起來的,其中最傑出的義大利啟蒙思想家當屬維柯(G. B. Vico, 1668-1744)。維柯出生於義大利南部的那不勒斯城,早年主要從事法學和語言文字的學習和研究,後來轉向歷史、哲學、宗教、民俗和神話學等的研究,可以算是一位百科全書型的學者。事實上,維柯要建立一門包含社會科學和人文科學的總體學問,也就是後來德國哲學家狄爾泰(Wilhelm Dilthey,1833-1911)所強調的「精神科學」(Geisteswissenschaft)。總之,就是以人類精神所創造的一切文化作為研究對象的學問。 維柯曾經在他的〈自傳〉中提到三個作家影響他的思想最大,柏拉圖、塔西佗(Tacitus, 55-117?)和培根,柏拉圖是哲學家,塔西佗是歷史學家,但是兩人都有高明的形上學智慧,柏拉圖憑著他的全面普遍的知識去建構人的理性智慧,而塔西佗則下降到一切實際利益方面的智謀。也就是說,柏拉圖具有玄奧的智慧,而塔西佗具有普通的智慧,兩者兼具方可形成真正有智慧的人。維柯認為,能兼具這兩種智慧的哲學家就是培根,而維柯自己確實也深化了培根的思想,他認為培根仍然不夠徹底。如此,我們似乎可以理解,為什麼維柯將他所要探討的這門人類精神所創造的學問命名為「新科學」,《新科學》(1725年)一書的命名極有可能受到培根的重要著作《新工具》的啟發。此外,格勞秀斯 (Grotius) 等思想家的自然法傳統、昆提利安 (Quintillian) 等作家的羅馬修辭傳統對維柯的思想也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 《新科學》(Scienza Nuova, New Science) 是維柯的主要著作,首先要注意的是,西方傳統所謂的「科學」是指「有系統的知識」,範圍很廣,不限於自然科學,也包含現代所謂的人文科學、社會科學。在西方知識界,哲學和科學有時也是相關聯地使用著,例如牛頓把他的科學體系稱為「哲學」,黑格爾認為哲學最後要成為「科學」,胡賽爾認為哲學是「嚴格的科學」等。維柯的《新科學》的全名是《關於各民族共同本性的新科學的原則》(Principi di una scienza nuova d’intorno alla commune natura delle nazioni),全書除了〈序論〉和〈結論〉之外,共分五卷,第一卷〈一些原則的奠定〉,第二卷〈詩性的智慧〉,第三卷〈發現真正的荷馬〉,第四卷〈諸民族所經歷的歷史過程〉,第五卷〈各民族在復興時所經歷的各種人類制度的復歸過程〉。中譯本附錄一篇〈維柯自傳〉於書末,可以參考。綜觀全書,《新科學》的研究涵蓋了西方古代民族的重要文化和思想的內容。 維柯的《新科學》之所以為「新」,就是他擴大了過去知識界所謂的「經驗」和「事實」的研究方法,在此維柯多次強調培根對他的影響;但他所謂的「經驗」和「事實」並不只是經驗主義所認為的感性經驗而已,而是擴大到原始民族的所有的創造和創作,也就是他們的一切文化成果。維柯主張「真實即事實」(verum factum),在拉丁文中,factum(事實)一詞來自動詞facio (make),是指「製造」、「創作」。「真實即事實」表達了「真實」是被人類創造出來的,同樣地,「事實」也是真實,被人類所創造出來的東西就是真實的。一言以蔽之,各民族所創造、創作出的一切文化,即使有些在我們現代人視之為不可信、不可思議的事,對他們而言都是真實的,或是信之以為真的。 維柯所要解決的基本問題是「人類如何從野性時代逐漸發展為文明人」,在人類的發展的過程中,法律制度很顯然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早期的學者認為法律是由先知先覺者(聖人)透過他們個人的天賦創造,然後施之於人民遵行的。但維柯認為法律是由全民族依據共同人性所創造的,共同人性產生共同的習俗,共同習俗產生共同的法律。法律並非天縱英明的聖人所創造的,而是整體民族共同產生的結果,維柯稱之為「部落自然法」。這裡應當先理解西方語言中「自然」(natura, nature)一詞的原義。nature一詞的字源是來自拉丁文的動詞nascor的完成被動分詞naturus,它的字義是「被產生出來的」,「自然」就是被產生出來的東西,自然裡面可以蘊含有生發活動,也就是演變、演化的過程。因此自然是一個動態發展的過程和現象,各民族的歷史發展及其文化創造就體現了共同人性的發展。即使各民族所處的地理環境不同、古今時代各異,因而產生出的風俗習慣有所差異,但是它們的基本規律是一樣的,譬如,每個民族都有婚禮、葬禮和祭禮等儀式。 三、歷史哲學的建立者 維柯是歷史哲學的建立者,雖然他從未提及「歷史哲學」這個語詞,但事實上他在《新科學》中已經建立了一種歷史哲學。亞里斯多德在《詩學》中曾經說:「詩是一種比歷史更富哲學性、更嚴肅的技藝,因為詩傾向於表現帶有普遍性的事,而歷史卻傾向於記載具體事件。」(《詩學》第9章)亞里斯多德認為詩是可以表達普遍性概念的創作,而歷史都是個別事實,只能表現具體的特殊性。然而維柯在《新科學》中認為歷史也傳達了普遍性,他將詩性與歷史結合為「歷史哲學」,當然他所謂的「詩性」含意與亞里斯多德的「詩創作」或「詩藝」是有不同的意含。維柯以柏拉圖作為哲學的典型,塔西佗作為歷史的典型,認為這兩人的思想是互補的,而培根就是結合這兩人的典型,也就是結合抽象的理念與具體的事實。 維柯在《新科學》中說:「哲學對理性進行沉思,由此達到對真理(il vero)的認識;語言文獻學(philology,這個詞也可以譯為「歷史語言學」—引者)觀察來自人類意志選擇的東西,由此達到對確定性事物(il certo)的認識。」(《新科學》第138段)又說:「哲學家們如果不使自己的推理得到〔歷史〕語言學家的憑證的確定,他們的工作就有一半是失敗的;同樣地,〔歷史〕語言學家們如果不使自己的憑證得到哲學家推理的檢證,他們的工作也就失敗了一半。」(新科學》,第140段) 歷史成了哲學,哲學來自歷史,哲學、歷史結合為歷史哲學。維柯固然讚揚培根的工作,但他仍認為培根的整個體系仍然欠缺歷史感,因此他的理論與經驗的結合依然不夠徹底,特別是,培根研究的工作比較偏向自然科學,而維柯則較偏向精神科學,也就是各民族的民政事務。因此,再深化哲學家柏拉圖和歷史家塔西佗的思想就更為重要了。 「真實即事實」是維柯的歷史哲學的基本原則。人類的歷史是由人類自己創造出來的,因此,人類的歷史是人類可以理解、可以解釋的。相對於自然界是由上帝所創造的,因此自然界是唯有上帝可以認識的,而對人類而言自然界是難以認識和理解的。人只能認識自己的創造物的這種原則是歷史理性批判的拱心石(Keystone)。人類所創造、所創作的東西(文化、文明)都是在時間之流中的暫時的存在物,人類不能創造永恆不變的東西。人類在時間之流(歷史)中所有的創造都是他自己可以理解、可以解釋的,而且比對自然界的認識更加精準、可靠。維柯在《新科學》中說:「以往哲學家們傾全力認識自然界,這個世界既然是由上帝創造的,那就只有上帝才能認識;同時,他們卻忽視對民族世界的思考,這個世界既然是由人類創造的,那麼,人類就能認識它。」(《新科學》第331段)又說:「這個民族世界的確是由人類創造出來的,所以它的面貌必須在人類心智本身的變化中找出。如果誰創造歷史也就由誰敘述歷史,這種歷史就是最確實可憑的了。… 因為,認識和創造是一回事。」(《新科學》第349段) 四、「詩性的智慧」的開創者 《新科學》一書的核心概念是「詩性的智慧」。維柯認為所有民族的民政世界(civil world)都是從宗教開始的(《新科學》第8段),而且各民族都是憑神話故事建立在宗教基礎上的(《新科學》第362段)。總之,維柯是把宗教看作各民族所創造的一切文化和文明,包括社會制度、道德觀念、科學知識和美感觀念的基礎,因此宗教和神話是打開各民族文化內含的鑰匙。維柯認為人類的歷史經過諸神的、英雄(半神)的和凡人的三個時代,原始民族認為英雄是諸神與凡人結合的後裔,所以稱為「半神」,能力比凡人強大,他們也具有諸神的高貴性。諸神時代相當於人類的童年時期,英雄時代是人類的青年時期,凡人時代是人類的成人時期。這種觀點相當於一個人從想像力發達的童年成長為理智成熟的成人。 維柯認為諸神時期所表現出的神話世界是人類想像力(即:形象創造力)最豐富的時期,隨著以後的英雄時期到凡人時期,想像力逐漸薄弱但理智卻逐漸增強。維柯將想像力的豐富稱為「詩性的」(poetic),他把這種想像力所產生的知識稱為「詩性的智慧」(poetic wisdom)。在《新科學》的第二卷中維柯把這種想像力豐富時期的文化都冠以「詩性的」一詞,例如有「詩性的玄學(形上學)」、「詩性的邏輯」、「詩性的倫理」、「詩性的經濟」、「詩性的政治」、「詩性的物理」、「詩性的天文」、「詩性的時曆」和「詩性的地理」。很顯然維柯使用「詩性的」一詞是扣緊這個詞的希臘文本義,也就是來自動詞poiein(to make),字義「創作」、「製造」。就詩的創作而論,柏拉圖認為作詩是憑藉著詩神的靈感方有可能,而亞里斯多德認為作詩是依靠技藝(tekhne, art),所以他把創作或製作的技藝稱為poietike (poietike tekhne,即後來所謂的「詩學」、「詩藝」一詞)。亞里斯多德認為技藝含有理智(知性)活動在其中,技藝是帶有經驗活動所形成的一種知識,而詩創作是帶有知識的一種經驗活動。維柯所使用的「詩性的智慧」在表達形式上很接近亞里斯多德的用法,但很大的不同是,亞里斯多德的「技藝」中帶主導地位的是心智(理智)活動,而維柯所謂的「詩性的智慧」卻是著重在想像力的活動,「想像力」(Einbildungskraft, imagination)一詞的本義是指「創造形象的能力」。維柯認為原始民族的這種想像力是一種帶有知識(智慧)的活動表現,所以稱為「詩性的智慧」,也就是後來美學所謂的「形象思維」或「形象思考」。 義大利哲學家、美學家克羅齊(Croce)認為維柯是美學科學的發現者,這種說法不很準確,第一,維柯並沒有使用過「美學」一詞,第二,他也沒有意識到他是在從事美學工作,因此說維柯是美學的先驅或許比較適當。真正的美學這一門知識和學科的建立者應該是包姆加登(Baumgarten, A. G. , 1714-1762),他在1735年的博士論文《關於詩的哲學沉思錄》中的 §116已經提到與:「理性事物(noeta)應該憑較高級能力作為邏輯學的對象去認識,而感性事物(aistheta)應該憑較低級認識能力去認識,此則屬於感知的科學,或感性學(aesthetica,美學)。」 包姆加登於1742年在法蘭克福大學正式以「美學」為名稱開課,於1750年出版《美學》第一卷,1758年出版第二卷。康德關於美學的著作《關於美與崇高的情感的考察》發表於1764年,更系統性的《判斷力批判》則出版於1790年。 詩性的智慧是一種形象的創造,同時也是一種知識的建構,這是原始民族認識世界的方式,也是他們憑藉想像力來創造並認識他們的世界的方式。原始民族是人類的童年,他們憑藉感官從事想像力活動,他們的理智還沒發展成熟。原始民族是人類的感官,他們透過感官形成知識(智慧),而藉由哲學形成知識(智慧)則是人類成年之後的事了。維柯說:「神學〔即:神話。— 引者〕詩人們是人類智慧的感官,而哲學家們是人類智慧的理智。」(《新科學》第779段) 詩性的智慧是透過形象思維來完成的,其基本方式就是「以己度物」。人最熟悉的還是自己的身體和情感,維柯說:「人心由於它的不確定性,每逢它墮入無知中,就會對它所不認識的一切,把自己當作衡量宇宙的標準。」(《新科學》第181段) 譬如看到磁石吸鐵,他們就會說:「石愛鐵。」他們也會說「大海在微笑」、「植物在談戀愛」、「風在哭泣」、「田地口渴了」,他們也會用「山腳」、「河口」、「針眼」、「壺嘴」和「果肉」等這些語詞來描述事物,這些語詞都是以原始民族自己所熟悉的身體和情感所作出的「以己度物」,在修辭學上稱之為「隱喻」(metaphor)。 具有形象思維的原始民族都具有說故事的能力,荷馬史詩就是古代希臘民族集體所說的故事,「史詩」(epic)一詞的希臘文詞源epikos的本義就是「故事」,「史詩」就是「敘事(詩)」,敘述諸神和英雄的故事。而「神話」一詞的希臘字mythos之本義也是故事、傳說。如此一來,古代民族都是具有說故事能力的「詩性人物」,也就是「詩人」。荷馬不是某個詩人的名字,而是整個希臘民族的代表。由於詩性的民族還未達到抽象的理智思考,也還沒達到用運理智去理解外在的世界,他們只能運用他們天生的想像力(創造形象的能力)形成想像性的「類概念」(class concepts)去理解和解釋他們所經驗到的事物,並創造出「詩性的類」(poetic genera) (《新科學》第495段),這種方式可以稱為「詩性的理解」,「其辦法就是創造出某種範例或理想的畫像,於是把同類中一切和這些範例相似的個別具體人物都歸納到這種範例上去。」(《新科學》第209段)這就好像兒童會把遇到與父親相近年紀的男性稱呼為「爸爸」或「叔叔」,稱呼和母親相近年紀的女性為「媽媽」或「阿姨」。想像性的類概念是一種類比,原始民族是透過這種想像力的類比來理解他們的周遭世界。維柯說:「兒童的記憶力最強,所以想像力特別生動,因為想像力不過是擴大的或複合的記憶。」(《新科學》第211段),又說:這「說明了世界在最初的童年時代所形成的詩性意象何以特別生動。」(《新科學》第212段)。 五、《新科學》對後世思想的影響 18世紀的啟蒙主義所標榜的「理智之進步」是「啟蒙」一詞的精神,就像康德在〈何謂啟蒙〉一文中說的:「勇於求知吧!鼓起勇氣使用自己的理智吧!這就是啟蒙的座右銘。」理性主義所謂的「理性」在康德和黑格爾(1770-1831)等人的使用則相當於知性、理智或知性範疇。因此,啟蒙主義的強調理智(知性)是與理性主義和經驗主義所強調的理性精神是一脈相承的,同時它也不忽視經驗事實和經驗探討。維柯在康德之前完成了他自己的「哥白尼的革命」,他以他的「詩性」概念完成了維柯式的「綜合判斷」。 義大利的百科全書型的思想家維柯就是在啟蒙主義這種文化氛圍中形成他的學問和著作,而他的思想和哲學方法卻超越了啟蒙時期的理性主義和經驗主義,特別是他對笛卡爾哲學的方法論的批判,維柯捍衛了修辭學、形象思考和想像力活動的重要性。維柯的思想對後世的思想家有著廣泛的影響,諸如:賀德(Johann Gottfried von Herder)、馬克思(Karl Marx)、柯立芝(Samuel Taylor Coleridge)、喬伊斯(James Joyce)、克羅齊(Benedetto Croce)、柯林烏(R. G. Collingwood) 、候克海默(Max Horkheimer),甚至哈伯瑪斯( Jürgen Habermas)、加達瑪(Hans-Georg Gadamer)和麥金泰(Alasdair MacIntyre)的學說中都可以看到維柯的思想蹤跡。
第三部分 原則〔I1-3〕 為著考驗一下前此作為本科學的要素而列舉出的那些命題是否能使卷首《時歷表》中所準備的那些材料得到形式,現在就請讀者考慮一下全部異教的關於人和神的知識之中,關於任何一門學科的原則的任何著作,然後看一看它和上述那些命題 ( 無論是全體,一部分或某一個 ) 是否一致。如果和哪一個命題不一致,就會和全部命題都不一致,因為其中每一個命題都是和全部命題一致的。在進行這種比較之中,讀者就會看出這些著作全是一套雜亂無章的記憶、幻想和想像,沒有哪一點是憑智力產生的。智力已被﹝125,127﹞兩條公理中所舉的那兩種訛見弄得失其作用,因為一方面是民族虛驕訛見,每個民族都自信在世界上是最古老的,這就使我們不能希望從語言學家那裡去找到本科學的原則;另一方面是學者們的虛驕訛見,學者們都自以為他們現在所知道的一定是從世界剛開始時就已被人們懂得很清楚了。這就使我們絕望,不能從哲學家們那裡去找到本科學的原則。所以為著研究本科學,我們就必須假定世界上根本就沒有過書籍。但是在距離我們那麼遠的最早的古代文物沉浸在一片漆黑的長夜之中,畢竟毫無疑問地還照耀著真理的永遠不褪色的光輝,那就是:民政社會的世界確實是由人類創造出來的,所以它的原則必然要從我們自己的人類心靈各種變化中就可找到。任何人只要就這一點進行思索,就不能不感到驚訝,過去哲學家們竟傾全力去研究自然世界,這個自然界既然是由上帝創造的,那就只有上帝才知道;過去哲學家們竟忽視對各民族世界或民政世界的研究﹝B8﹞,而這個民政世界既然是由人類創造的,人類就應該希望能認識它﹝F2-3﹞。這種過失是上述第236節那些公理中所提到的人類心靈弱點的後果,由於這種弱點,沉埋在肉體裡的心靈就自然偏向於注意肉體方面的事物,感到注意心靈本身太費力了;正如肉體的眼睛能看見本身以外的一切事物,要看見眼睛本身,就要用一面鏡子﹝236﹞。這個民族世界既然是由人類創造的,就讓我們來看一看在哪些制度上全人類都是一致贊同的,而且向來就是一致贊同的。因為這些制度就會向我們提供一些普遍永恆的原則 ( 每門科學都必須有這樣的原則﹝163﹞ ) ,根據這些原則,一切民族才被創建出來,而且現在還保持下去﹝I2﹞。我們觀察到一切民族,無論是野蠻的還是文明的。儘管是各自分別創建起來的,彼此在時間和空間上都隔很遠,卻都保持住下列三種習俗:(1)它們都有某種宗教;(2)都舉行隆重的結婚儀式;(3)都埋葬死者。無論哪一個民族,不管多麼粗野,在任何人類活動之中沒有哪一種比起宗教、結婚和埋葬還更精細,更隆重。根據第﹝144﹞條公理:「起源於互不相識的各民族之間的一致的觀念,必有一個共同的真理基礎。」一定就是這種共同真理基礎支配了一切民族,指使他們都要從這三種制度開始去創建人類,所以都要最虔誠地遵守這三種制度,以免使世界又回到野獸般的野蠻狀態。因此,我們把這三種永恆的普遍的習俗當作本科學的三個頭等重要的原則﹝D5﹞。請近代旅遊家們不要責怪我們的基本原則是妄誕的,這些旅遊家們敘述到巴西、南非以及新世界中其他一些民族都在社會中生活而對神卻毫無所知,例如安東莞.阿諾德 ( Antoine Arnauld ) 就相信安的列斯群島 ( Antilles ) 的居民不知道有神。培爾 ( Bayle ) 也許被這些人說服了,就在他的關於彗星的論著裡也肯定地說各族人民沒有神的光輝也可以過公道的生活。這句話比波利比奧斯說的還更大膽。這位希臘史學家提出過一種受人贊揚的看法,說如果世界有了哲學家,就能憑理性而不憑法律過公正的生活,那就不需要宗教﹝179﹞。這些都是旅遊家們的故事,借敘述一些奇談怪事來替他們的書推廣銷路。安德列亞斯.魯迪格 ( Andreas Rüdiger ) 在他的《物理學》裡自命不凡地把這部著作叫作《神的物理學》 ( Physica Divina ) ,而其用意卻在顯示五種淪和迷信之間有一條中間道路。他的看法確實受到過日內瓦大學的檢查員們的嚴厲斥責,說他的話「說得太自信了」,也就是說「有點大膽了」。 ( 可是在自由的民眾的日內瓦共和國旦理應有相當的著作自由。 ) 因為所有民族都相信有一種有預見的神;可是在這民政世界的悠久年月和廣大疆域裡,只能找到四種首要的宗教。頭一種是猶太人的宗教,基督教就是由此產生的。這兩種宗教都相信枓具有無限的自由心靈。第三種是各異教民族的宗教,相信多神論,想像每一種神都由肉體和自由心靈構成,因此,異教民族想指統治和維持世界的神靈時,都用「不朽的神」來稱呼。第四種是穆罕默德民族的宗教,相信一神論,這種神在無限的肉體裡,具有一種無限的心靈。因為這派教徒們既寄希望於來世的報酬,也指望著現世的感官享受,作為另一世生活的報酬。沒有哪個民族相信過一個全是肉體的神或是一個全是心靈而不自由的神。所以無論是相信神只有肉體,而肉體和偶然機會總是聯在一起的伊壁鳩魯派,還是相信神是一種在一個無限肉體裡的無限的心靈而受命運統治的廊下派 ( 在這一點上廊下派是他們那個時代的斯賓諾莎主義者 ) ,都不能對政體或法律進行推理;斯賓諾莎仿佛把政體當作一種店館老闆們的社團,西塞羅﹝《論法律》1.7.21﹞向伊壁鳩魯派阿提庫斯 ( Atticus ) 說過,他不能和阿提庫斯討論法律,除非阿提庫斯首先承認天神意旨的存在。這話的確說得對。廊下派和伊壁鳩魯派都和羅馬法學就如此不相容,因為羅馬法學把天神意旨當作它的基本原則﹝979﹞!其次,有一種看法,認為性交不經過隆重的結婚儀式在自由的男人和自由的女人之中當然要發生,也算不得是自然的邪惡行為 ( 也就是說,並不破壞自然的法律 ) 。世界上所有民族都斥責這種看法錯誤,憑據就是各民族都懷著宗教的虔誠來慶祝婚禮這種人類習俗,憑此就決定了不結婚而交媾是一種野獸的罪孽行為,儘管情有可原。理由是:這樣的父母既然不經過必有的法律的約束就同居,就一定要遺棄他們的私生子女,因為私生子女的父母可以隨時拆散,如果雙方都把嬰兒遺棄掉,嬰兒就會躺在野外讓狼狗吃掉。如果官方或私方都不照管私生子女,他們縱然長大成人,也沒有人去教育他們,使他們懂得宗教、語言或其他人類習俗。其結果,就私生子女們來說,他們必然耍使這個民族世界,本來是由人類許多優美的技藝加以豐富化和美化的,竟要再回到遠古的那種大森林,在其中和俄耳甫斯的音樂所迷住的那種邪惡的野獸一起浪游和胡作非為。禽獸般的婚媾竟發生在父與女和母與子之間,這是無法無天的世界中的邪惡罪孽,蘇格拉底﹝據色諾芬的《回憶蘇格拉底》4.4.19-23﹞曾試用頗不恰當的物理的理由來證明這種罪孽是自然所禁止的,其實禁止它的就是人類本性,因為這種交媾是一切民族自然而然地深惡痛絕的,而且也沒有人實行過,除非到了腐敗透頂的地步﹝例如在波斯人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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