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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泉出版社
-
法律識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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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市民法律大作戰
離婚難,談錢更難
夫妻財產制度與剩餘財產分配指南
作 者:
李文平
出版社別:
書泉
書 系:
小市民法律大作戰
出版日期:2026/05/01(1版1刷)
ISBN:978-986-451-450-2
E I S B N:9789864514519
書 號:3U19
頁 數:128
開 數:25K
剩餘庫存:0本
剩餘庫存量非即時庫存量,若仍有購買需求請洽詢客服或業務分機824、889。
定 價:320元
優惠價格:288元
滿額優惠折扣
2/25-4/12 五南小開書展全館滿550再95折
本書特色 實用的法律常識說明與最貼近生活實況解說 看得懂、學得會,透過專業律師實務經驗解說,爭取保障自身權益,放下過去,重新開始屬於自己的新人生。 婚姻幸福時,願意共同付出;當婚姻裂痕,彼此權利應守護。 ★台灣民法經多次修改夫妻財產制度,「法定財產制」明文規範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各自所有財產,在婚姻終止時,雙方可依「剩餘財產差額」請求平均分配。 ★專業律師點出離婚面對的各種實況,讓受害者不再因為不了解法律而遭受痛苦絕望,而失去相對應的保障。 剩於財產怎麼計算、如何分配,才正確? 哪些該計入?哪些又不該計入? 父母贈與算嗎? 娘家給予的嫁妝算嗎?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升值部分算嗎? 另一半過世,留下的配偶,該如何主張權利? 內容簡介 婚姻在快樂的時候,彼此都願意付出;但當婚姻破裂的時候,彼此的權利都該固守。 先生在外打拼,希望妻子在家做家務、帶孩子,把這些付出視為理所當然;離婚的時候,卻希望妻子什麼都不要拿,那過去的歲月,妻子的付出,難道只價值0元?妻子提出分配剩餘財產數額的要求,先生卻將妻子視為強盜,讓一段本該和平落幕的婚姻,蒙上了血淚。 夫妻財產制度從來不是一套靜止的規則,而是伴隨社會結構、家庭模式與性別分工改變而不斷調整的法律設計。台灣民法經過多次修改之後,「法定財產制」已明文規範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各自所有財產,但婚姻關係終止時,雙方可依「剩餘財產差額」請求平均分配。 因此,法律上所制定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目的,既不是懲罰,也不是補貼,而是對共同婚姻生活的成果,做「公平的最後分配」。 既然如此,別把弱勢的另一半當作強盜,在婚姻中的付出,獲得相對應的保障並沒有錯。剩餘財產怎樣計算、如何分配,才正確?哪些該計入,哪些又不該計入,父母的贈與算嗎?娘家給的嫁妝算嗎?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升值了,升值的部分算嗎?如果,另一半先自己而走,那麼留下的生存配偶,該怎樣主張自己的權利,而不是眼睜睜看著財產全部變成遺產!
李文平律師 花蓮律師公會第16屆理事長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學組畢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畢 國立東華大學國際企業研究所碩士班 專利代理人 仲裁人 民間公證人
第一章 夫妻財產三大制度
第二章 法定財產制內容與財產獨立原則
第三章 分別財產制內容、聲請與效力
第四章 剩餘財產請求之時效
第五章 剩餘財產計算基準日與計算方式
第六章 婚前財產與變形財產之扣除
第七章 剩餘財產排除項目:繼承、贈與與慰撫金
第八章 一方死亡時剩餘財產之分配時機
第九章 隱匿財產的查調流程:剩餘財產分配中的核心攻防
第十章 制度總結與家庭財產正義
第一章 夫妻財產三大制度 一、前言:夫妻財產制度為婚姻中的核心規則夫妻自結婚登記後,法律即自動賦予雙方一套「財產管理制度」。 台灣民法現行規定,共有三種合法的夫妻財產制度: 1. 法定財產制 2. 共同財產制 3. 分別財產制 其中,台灣法律採「無約定=法定財產制」原則。 也就是說,只要夫妻沒有在婚前或婚後做特別書面約定或登記,法律就會自動採用「法定財產制」。 本章將完整介紹三種制度的內容、差異、法律效果,並特別說明: 沒有登記時,一律採「法定財產制」(民法第1005 條) → 財產仍屬各自所有,但婚後剩餘財產差額需共同分配。 這是離婚財產分配的最核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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