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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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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
十二年國教:改革、問題與期許
作 者:
黃政傑
、
黃宗顯
、
周愚文
、
陳玉珍
、
方永泉
、
黃德祥
、
洪明財
、
陳香妘
、
楊洲松
、
張如慧
、
林永豐
、
胡茹萍
、
楊思偉
、
施明發
、
王金國
、
吳麗君
、
李崗
、
陳伯璋
、
張德銳
、
葉興華
、
陳美如
、
郭昭佑
、
丘愛鈴
、
林進材
、
張祝芬
、
吳俊憲
、
施宜煌
、
吳靖國
、
戴淑芬
主 編:
黃政傑
出版社別:
五南
書 系:
五南學術叢刊
出版日期:2012/06/06(1版1刷)
ISBN:978-957-11-6673-5
書 號:1IWM
頁 數:260
開 數:20K
剩餘庫存:0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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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價: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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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教之目的在促進教育機會均等,實現教育公平與正義,延長基本教育以提升國民素養,但政策實施至教育理想之實現,尚須完善的配套措施及落實執行。儘管十二年國教各項規劃琳瑯滿目,計畫之具體化及可行性則有待強化,部分缺漏之處則宜再補充。本書由多位學者專家撰稿,分別就十二年國教之內涵、問題、教學、課程等各層面提出看法及改善建議,涉及層面廣博、評論深切,其內容對於十二年國教之規劃實施極具參考價值,可作為政策調整之參考依據,並有助於老師、家長及社會大眾之理解及因應。
作者簡介(依寫作順序排列) 黃政傑 靜宜大學教育研究所講座教授 黃宗顯 國立臺南大學教育學系教授兼教育學院院長 周愚文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教授兼教育學院院長 陳玉珍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課程教學與科技研究所助理教授 方永泉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副教授 黃德祥 大葉大學教育專業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洪明財 大葉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助理教授 陳香妘 國立員林農工教師兼秘書 楊洲松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課程教學與科技研究所副教授 張如慧 國立臺東大學數位媒體與文教產業學系副教授 林永豐 國立中正大學課程研究所暨師資培育中心副教授 胡茹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學系副教授 楊思偉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長 施明發 銘傳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助理教授 王金國 靜宜大學教育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師資培育中心主任 吳麗君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系暨教育創新與評鑑碩士班教授 李 崗 國立東華大學課程設計與潛能開發學系助理教授 陳伯璋 國立臺南大學教育學系講座教授 張德銳 輔仁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授 葉興華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學習與媒材設計學系暨課程與教學碩士班教授 陳美如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教育學系教授 郭昭佑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系教授 丘愛鈴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副教授 林進材 國立臺南大學教育學系教授 張祝芬 桃園縣立龍岡國中校長 吳俊憲 靜宜大學教育研究所副教授 施宜煌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幼兒保育系助理教授 吳靖國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教育研究所暨師資培育中心教授 戴淑芬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專門委員、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博士班研究生
靜宜大學教育研究所講座教授
第一篇 改革、問題與期許
CH1宏觀十二年國教的推動/黃政傑
CH2政治圖騰?或教育品質提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的思辨/黃宗顯
CH3穩健推動我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歷史工程/周愚文
CH4我國十二年國民教育推動計畫之平議/陳玉珍、方永泉
CH5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問題與因應策略之探討/黃德祥、洪明財、陳香妘
CH6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可能的問題及其因應/楊洲松
CH7臺東縣實施十二年國教的問題與展望/張如慧
CH8論十二年國教與後期中等教育的結構性問題/林永豐
CH9技職教育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之策略探討 / 胡茹萍
CH10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入學方式之我見/楊思偉
CH11學區劃分與免試入學:十二年國教的核心問題及香港制度的啟示/施明發
CH12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免試與嘗試/王金國
CH13蘋果、電子白板與Ragamuffin-對十二年國教的期許/吳麗君
第二篇 課程、教學與配套措施
CH14「五育均衡發展」的國教理想,終將難以實現!/李崗
CH15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發展蒭議/陳伯璋
CH16從適性觀點評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與教學之實踐/張德銳
CH17十二年國教實施後國中及後中的課程調整方向/葉興華
CH18十二年國教啟動後—國中課程與教學的想像與思考/陳美如、郭昭佑
CH19香港新高中課程與升學考試改革—邁向全人發展與學校本位評量/丘愛鈴
CH20實施十二年國教的理想教學圖像/林進材
CH21十二年國教配套之國中小補救教學實施方案評析/張祝芬
CH22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省思師資素質發展的課題與因應/吳俊憲
CH23看見十二年國教的希望—讓教師學會「教學對話」/施宜煌、吳靖國
CH24配合十二年國教建置高中職課程與教學輔導體系的可行模式/戴淑芬
CH1 宏觀十二年國教的推動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簡稱十二年國教)歷經多年的研究規畫,其中爭議很多,社會各界不斷提出針砭意見,現在政府已經作成實施的決策,終於有了結果。只是,政策實施的規畫和各項配套措施,仍有不少問題,真要落實執行,恐怕不容易。因此十二年國教政策下的各項規畫,若要落實實施,仍要好好調整,與社會各界多所討論。本文先分析十二年國教目標實現的可能性,接著深入討論十二年國教幾個規畫重點,包括免試入學和特色招生、回應學生異質性的課程與教學、高中高職學區劃分及質量問題、高中高職品質監督、國中小及高教的整體關照等,分析問題,提出建言。 一、十二年國教目標實現的可能性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簡稱十二年國教)訂於2014學年度(民國103學年)實施,屆時國民教育自九年延長為十二年,增加高中高職(含五專前三年)階段免學費,學生自願入學,政府不強迫;入學兼採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兩種方式,前者對準至少85%的國中畢業生,後者對準至多15%的國中畢業生,高中高職教育會更加普及。2009學年度的教育統計顯示(教育部統計處,2010),以淨在學率來看,相較於國小98.01%,國中97.49%,高級中等學校為92.35%,可見高中高職教育尚有擴展的空間。 十二年國教的方案目標,主要在紓解升學壓力、鼓勵學生就地入學(學生不必離鄉背井),促進教育正常化,提升教育品質和學習品質,並藉由先弭平公私立學校學費差距再實施免學費,縮短城鄉及貧富差距,平衡城鄉和公私立學校的發展、促進教育平等,尤其是對經濟弱勢學生升學頗有助益。 這些方案目標,可具體達成的先是免學費對經濟弱勢生的協助,貧富差距可有所縮短。十二年國教推動前,政策上先辦理高中高職社區化,已有較多的國中畢業生選擇就讀社區內的高中高職。2010學年的統計(教育部統計處,2011),高中職新生就近入學率(新生來自本縣市之比率)為74.6%,較 98學年之74.3%略增,若按學校隸屬別來看,以國立高中職學校新生就近入學率79.0%較高,私立及縣市立之高中職學校則分別為73.2%與70.6%。若由縣市別情況分析,99學年高中高職新生就近入學率較高縣市依序為澎湖縣(98.0%)、屏東縣(97.8%)及金門縣(95.6%),其新生就近入學率均達九成五以上;而較低地區主要為臺北市(54.7%)、臺中市(55.3%)與基隆市(58.5%),比率在六成以下。十二年國教推動時,至少會有四分之三的學生免試入學學區內的高中高職,社區高中高職的學生來源具有較大保障,且學生素質可較為提升,教育品質和競爭力會有所提高,因而城鄉學校均衡發展是可能的。 配合免學費前,先齊一公私立高中高職學費的政策,2010學年高中職一年級學生中,公立學校減少860人(減0.5%),私校增加2,743人(增1.6%),其中私立高職增加近三千人、私立五專增加一千餘人,而公立進修學校受到的衝擊較大,減少二千餘人(教育部統計處,2011)。未來,十二年國教的免學費政策除了就讀私校的學生受益外,私立學校本身也因而成為最大的受益者,其相對於公立學校的競爭力會有所增進,公立學校不再一枝獨秀,若不奮發圖強,會被私立學校打下來,因而公私立學校平衡發展的機會已經存在。只是公立學校習慣靠政府編列預算支應開銷,受到政府的限制也很大,在十二年國教免學費的政策下,有待政府在辦學自主性方面予以鬆綁,始能強化其競爭力。 十二年國教的推動,雖然免學費的效益最為彰顯,但高中高職學生還有許多雜費需要繳交,有的學生連生活費都有問題,要自己賺生活費,有的需賺錢養家。十二年國教若想再普及高中高職教育,必需正視這個現實,提供這些弱勢學生獎助學金、工讀機會、建教合作機會等協助。還要注意的是,未來新增加的高中高職學生可能是不適合傳統教育方式的一群,高中高職需要就其學習型態及學習強項設計課程,引導其有效地學習,尤其要注意動手作的教育,與產業界結合,讓學生習得一技之長。 由於實施免試入學政策,國中升學壓力可望抒解,國中教育可望正常化,但因尚有特色招生之故,國中教育能多麼正常化,國中升學壓力會紓緩到何種程度,仍遭到不少質疑。再則,高中高職成為升學壓力集中之地,學生仍要經由考試競爭升入大專校院,因而高中高職在教育正常化方面令人憂慮。 以上的分析是從目標規畫的邏輯來看,十二年國教的目標確有實現的可能性,問題是實際執行難免出現程度上的落差,目標的實現也就有差異。成績好的學生常藉由升學考試一爭高下,取得選校的優先權,進而選擇其認為優良的學校就讀,因此他們恐會認為本方案不利於己,而產生不公平的感覺。只是要注意,看似公平的傳統制度,實際上不見得是公平的,因為考試有運氣好壞之分,考試方式不見得考到實力,有的學生沒錢補習累積實力;對運氣不好、家境不佳而未能補習及實力未被測到的人是不公平的。再說,學生就地讀高中高職可省掉以往追逐明星學校導致在金錢和時間上的浪費,也會得到家人較多的關注和協助,品行變壞的可能性較小。還有,在考試競爭升學的制度下,成績好的學生集中在第一志願學校,學習到的是彼此猜忌、惡性競爭,最後還被學校依成績排序,國中畢業成績再好都沒有用,因為總有許多人要落敗,個人的尊嚴和自信因而喪失殆盡。就地入學的學校裡,學生異質性較高,各有不同才能和生涯,彼此學習互助合作的機會擴增。 二、免試入學和特色招生之爭 十二年國教的免試入學和特色招生之爭,底子裡是一種辦學的競爭。對考生的前幾志願高中高職而言,保障競爭力的作法是維持考試入學方式,配以大區域或全國為範圍的招生區,把成績頂尖的學生悉數吸納,就算各校辦學條件都一樣,光是學生入學成績高,學校就可獨占鰲頭了。就中後志願學校而言,狀況剛好相反,他們會認為學生不論成績好壞都沒必要大老遠跑到外地求學,若成績好的學生留得下來,本地學校就大有可為,競爭力必然大幅提升。雖然高中高職各有算計,但從十二年國教方案目標來看,要紓解升學壓力,免試入學最為有效,若還保留部份名額依考試成績入學,則惡性補習仍會存在,說不定還愈演愈烈,升學壓力的紓解萬難奏效。因此,免試入學和特色招生的規劃是值得關注的問題。 (一) 免試入學和特色招生的比例問題 十二年國教方案對前幾志願學校考生之選校需求作了妥協,設定啟動準備階段各招生區免試入學名額至少75%,特色招生0-25%,目前才做到55%左右的都會地區,必須更加努力才有可能實現目標。政策上設定啟動準備階段(100年8月1日至103年7月31日)結束時要有八成以上學生適性就近入學(注意不等於就地免試入學),全面實施階段(103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要做到八成五以上應屆國中畢業生免試入學,九成以上學生適性就近入學,實質降低升學壓力(教育部中等教育司,無年代)。除非政策上採取有效措施來推動提高免試入學名額,否則都會招生區恐怕會停留在這個比率上,甚至根本達不到這個比率,而這個比率適合嗎?這會是十二年國教的終極目標嗎? (二) 免試入學報名人數多於招生名額的問題 免試入學招生名額多於報名名額時,不會出現什麼問題,但若報名就讀的學生多於免試入學名額時,要用什麼標準選擇?評比的標準或可用學生就讀國中時的戶籍地作為選擇,不過,這也需要進一步研議。 (三) 規範學校層級特色招生的問題 那些高中高職可辦特色招生?其特色招生名額有多少?用什麼標準來評比考生高下?重要的是特色招生絕不是明星高中高職的專利,也絕不是升學班、資優班的改頭換面,其招生方式應摒棄傳統考試入學方式,切不可再增加考生的升學壓力。特色招生名額占各高中高職總招生名額的比例,在都會區尚有許多爭議,必須由教育部訂定全國一致的彈性比例規定,由地方政府依規定執行。 (四)避免特色招生成為新的社會再製途徑 特色招生的辦理,宜注意別成為社會階級劃分的鴻溝,若變成有錢的人讀特色、沒錢的人讀免試,將造成另一種社會不平等,絕非社會之福,必須有所因應。 三、回應學生異質性的課程與教學 (一) 回應學生程度差異的現實 即使十二年國教的推行已經定案,但仍有不少學校教師認為社區學生就地入學,學生程度不一,進到同一個學校甚至在同一科別或班級就讀,難以教導。學校面對成績差距很大的學生究竟如何施教,在目標上如何訂定,課程如何安排,教學如何實施,環境如何建置,輔導如何進行,才能提供適性教育以符應學生程度,又如何要求基本共通的學習,這確實是一個大難題。教師不知道怎麼教,會是執行十二年國教的一大阻力,有必要提升教師在這方面的能力。 (二) 回應學生生涯發展的需求 學校社區化之後,另一項學生異質性是出在不同生涯目標的學生進到同一所學校就讀,未來有的要讀普通大學,有的要讀科技校院,有的想學理工醫農,有的想學人文社會藝術,還有少數人要去就業。學校的課程安排,必須考量學生的進路選擇。由於高中高職畢業生繼續升學的比例很高,其課程與普通大學或科技校院的銜接狀況,需要加以檢討,高中高職必須和大學校院的課程互相呼應,不論是理想面或現實面都該如此。學生輔導必須在傳統的問題輔導、心理輔導外,加強重視生涯輔導、課業輔導、升學輔導及就業輔導。這些輔導都需要觸及個別學生,切不可忽略學生的特殊性,把他們當成一個屬性相同的團體來對待。 就個別教師而言,其授課科目的教學計畫如何設計,教學過程中如何因材施教,活動作業如何適合學生需求,這是教師必須回應的。而就學生而言,以往是同質性的同學,彼此處於競爭的地位,現在則會有不同程度、不同興趣或不同專長的同學,共同學習,大家在學習心態上如何改變,在行為上如何表現,如何由競爭轉為合作,由排斥轉為欣賞,都是學生的學習重點。 (三)不管入學管道的差異,招生入學後融合施教 免試入學和特色招生都辦理的高中高職,學生入學後若被編成免試班次及特色班次,兩者在學校的地位會有所不同,學校若再給予差別待遇,造成人為的不平等加諸學生,則應特別關注。隨著各校特色招生比例的高低變化,免試班次的處境也會有所差別。學校或可進行另類思考和規畫,不論學生的入學管道為何,把他們融合起來,依其興趣、能力和志向,指導其修習適合的課程。全部免試入學的高中高職,更應該這麼做。 (四)重視延後課程分流及課程轉換的教育設計 十二年國教實施之際,各校對個別學生的課業、升學和就業輔導需要更加用心,尤其是課程分流方面,分流前應先做好分流選擇的輔導,分流後實施追踪輔導,讓學生於必要時有轉換流向的彈性。十二年國教現行規畫並未改變分流的型態,若高中高職辦學方向未有調整,則國中生一畢業被強迫選擇普通高中、高職或綜合高中,就已決定未來出路。若高中高職能轉向於辦理綜合高中,則國中畢業生不必一入學就分流,且有不同的課程和進路可供選擇。十二年國教的推動,就地入學學生的異質性升高,必須調整社區高中的辦學方向,在課程安排上有所改變,提供學生普通課程和職業類科課程,輔導學生選習,從綜合高中來看就是學術導向和專門導向的學程,學生也可兼修學術和專門的課程。目前高中高職畢業生升學的比例很高,有的升普通大學,有的升科技大學或技術學院,要把大學課程修讀得好,一定要有好的基礎教育,因此高中高職都該提供學生學好基礎課程的機會。 (五)實現提升個人素質的共同目標 高中高職課程與教學的實施,必須以提升個人的素質為共同目標,而高中高職學生素質首重身心健康、優良品德及良好的生活習慣。此外,尚需具備本國語文和外國語文能力,能用於生活和工作上溝通,又能善用電腦網路從事資訊的蒐集、使用、傳播與溝通,關懷社會、保護環境,善於為人處事,樂於生活和工作,遇事能批判反省、解決問題。學生還需要學會在多元文化社會中生活,理解、尊重、接納及關懷不同文化和不同族群的人,不單顧自己、家人及社區,還能為廣大的社會、國家而努力,並能與國際接軌,成為全球村的一員,盡世界公民責任。這些目標看起來雖然高遠卻一定得做,否則,社會便沒有希望。現在連明星高中及知名大學的學生,都會口出三字經、亂丟垃圾、沒有禮貎、不知如何應對等等,對社會的傷害很大,一定要改變。 四、高中高職學區劃分及品質問題 (一)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管轄高中高職及劃分學區 十二年國教另一個大問題是高中高職的學區劃分、學校分布、學校性質和學校品質問題。教育部的教育統計以縣市內的學生就讀縣市內高中高職,當成是高中高職已經社區化的定義,是否適切,仍有爭議。而目前政策上的的權宜之計,把現行高中高職十五個招生區,當做十二年國教的入學區,招生區內跨縣市入學,或居住地與學校距離遙遠,仍被當成就近入學,這與社區就地入學的理想尚未盡一致,不少學生還是得長時間通學或在外住宿。要解決這個問題,把十二年國教全部交給地方政府(包含縣市政府和直轄市政府)辦理,或許是一個重要途徑。去年(2011),台北市之外另成立高雄、台中、台南、新北等四個直轄市,教育部打算把這些新設直轄市內的國立、私立高中高職移交給各該市管轄,各直轄市推動十二年國教時才能夠指揮學校。為求縣市政府亦能整體推動十二年國教,應該其轄區內的高中高職劃歸其管轄,力求地方政府對高中高職管轄事權之一致。 地方政府接管後,宜劃分合理的高中高職入學區,評估轄區內高中高職校數及分布狀況是否足敷社區國中畢業生就地入學之用,若有所不足,則有幾個管道可以採行。其一是把高中高職改辦綜合高中,配置學術導向和專門導向的學程,以滿足異質學生的學習需求。其二為選擇高中不足的地區內辦學績優、條件適合的國中,增設高中部或綜合高中部,辦理完全中學。其三,除非萬不得已,才增設高中。地方政府增設綜合高中、完全中學或新設高中,由教育部予以補助;地方政府管轄的高中高職之跨區招生入學,必要時由教育部介入協調。 (二)各個高中高職都必須優質 高中高職的教育品質問題,是學生和家長多所關切的。為此教育部推動高中高職優質化政策,藉以提升其教育品質。只是這個政策並未能針對個高中高職來推動,而是選擇其中部分學校。教育部在實施十二年國教的預期效益中指出,2014年十二年國教啟動準備階段(100年8月1日至103年7月31日)會有八成以上高中高職達優質水準,到全面實施階段(103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九成五以上高中高職達優質水準,均衡區域及城鄉資源(教育部中等教育司,無年代)。問題是高中高職優質化政策是否確實有效果?評斷優質化的指標為何?由誰來進行評斷?結果是否對外公布?優質化的目標會不會因為學校互相參考,審查標準齊一,而產生標準化現象?且若非各個高中都是優質的,教育主管機關怎能要求學生去讀不優質的學校?若然,教育主管機關在政策上如何協助未優質的學校成為優質學校,才是真正重大的挑戰。 (三)學校做不到優質就應該退場 只是事實上,有的學校一直在走下坡,有的學校一直不想進步,就像扶不起的阿斗,是否該輔導其退場,而不是把它們當成社區高中、高職,鼓勵國中畢業生去受苦受難。十二年國教規畫了高中高職評鑑方案,對於評鑑成績不佳者,應實施追踪評鑑,不論公、私立高中高職,凡未通過者即施以減招、廢科、減少獎補款等措施,讓不好好辦學、品質不佳的學校退場。 (四)私立高中高職公益化的監督與促進 接著必須討論私立高中高職的問題。在政策上有幾件事需要注意。其一是容許私立學校不接受政府補助學費,政府給予辦學的自主性,依循免試入學規定自主招生,在辦學上享有最大的自由。其二為,私立學校接受政府的學費全額補助時,其董事會是否應由政府派駐部份公益董事和監察人,代表納稅義務人及政府監督辦學,值得審慎評估。其三為,依據私立學校法,我國的私校應屬公益化機構,即私人是捐資興學,而不是投資辦學,實際情形若非如此,這對就讀私校的學生而言是一大災難。現在,私立高中高職學費由政府吸收,則納稅義務人對未公益化的學校本就有權要求政府好好監督。私立學校的經營本就不易,未公益化的學校真正投入於辦學的經費七折八扣,更難保障教育品質,一定要有所改善。 六、國中國小及高教的整體關照 (一)高教政策應追求多元卓越 十二年國教實施之後,高中高職成為升學壓力集中之地,這個階段的學生將會感受最深,其升學競爭不在於沒有大學可唸,而是要力拼進入聲望高的大學及熱門學系。問題成因在於多年來的高教資源分配集中於少數研究導向的大學,及通過教學卓越計畫補助的大學,大學學費又未自由化,以至不少大學入不敷出,大學教育資源階層化十分嚴重。若資源的多少代表品質的高低,則資源分配不均便是大學階層化的推手,也是高中高職升學壓力的元凶。為矯正這個現象,主管機關有必要落實大學多元卓越的理念,讓大學學費自由化、並針對有抱負提升品質的大學予以扶助,使其邁向優質化。當各個大學都能就其發展的特色而達到品質卓越時,高中高職學生就不必要去擠同一個窄門。 當然高中高職有必要協助學生認識自己,強化學生的生涯輔導和升學輔導,對準自己的性向和興趣修課及升學選校,這樣大家不必搶熱門,升學壓力自可抒解下來。大學選擇新生入學的標準,宜朝多元化發展,所要評比的是高中高職學生的多元成就表現,而不是單要求評比幾個升學考科的成績;現階段大學要求考生提出在高中高職的畢業排名,以備篩選,會加劇考生在校學習的惡性競爭,如何改善這個現象也需要好好檢討。 (二)國中國小要配合改革 十二年國教方案的目標之一是抒解國中生的升學壓力,但有人擔心國中生沒有升學壓力後,是否會不再努力讀書了?其意為升學考試是逼迫學生讀書的萬靈丹,沒有它不行,實際上真是如此嗎?以國中生而言,即使免試入學高中高職,還是得要準備高中高職畢業後考大學的事,正如同九年國教由國小六年加上國中三年之後,政府取消了國小學生升入國中的入學考試,國小教學正常化進步很多,小學生還是得認真學習。此外,學校尚可運用有效的獎勵制度鼓勵學生認真求學。只是,過去國中生的學習過度重視升學考科,忽略非升學考科,十二年國教的推動,要同時注意國中教育改革,國中必須正常教學,而各種教育活動也必須正常辦理,讓國中學生有多元的學習機會。 (三)整體關照中小學教育以提升教育品質 十二年國教的推動最該在意的是升學壓力的抒解,中小學可正常教學,學生可正常學習,人人順著自己的性向和興趣去發展才能,人人可學習成功,因而中小學教育要照顧到每個學生,而不是只重視升學考科成績好的學生,或如以往把全班學生當成一個樣來教學。中小學的教育工作者要學習整體關照能力,認識學生在幼稚園學什麼,到國小學什麼,進國中或高中高職又學什麼,每個教育階段都應完成該階段的學習任務,不然,往後也要有所補救,務必注意中小學教育的整體銜接。 要言之,十二年國教最該重視的是國教品質的升級,教育工作者別再以升學壓力讓他無法正常化教學為藉口,讓學生少了發展多元才能的機會。辦學者宜審視十二年國教在教育環境和教育目標上的變化,調整辦學方針,發展學校特色,促進學校教育優質化,學習如何教導異質學生,如何訂定教育目標、設計課程、安排活動、實施教學,如何評鑑學習成果,如何進行充實及補助教學,如何輔導學生發展生涯。 七、結語 教育主管機關要落實十二年國教目標和計畫,宜進行有效的實施和管理,確知實施成效為何,對於計畫及實施的問題,及時追蹤因應。不論公私立學校,在十二年國教下都由政府補貼學費,這些學費是否全然用在學生身上,主管機關必須要有確實的監督機制,以免納稅義務人所繳的稅金白白浪費掉。要學生就地入學高中高職,主管機關必須保證高中高職已經優質化,否則進入不優質的學校就讀變成是一種懲罰,也是惡質的社會再製。那麼高中高職優質的指標為何,由誰來判別,如何讓優質得以持續,無法優質的學校如何退場?這是政策上必須有所因應的。 目前的高中高職有的純辦普通課程,有的純辦職業課程,還有的加辦綜合高中課程,在行政組織上分成普通科、職業科、綜合高中部等,各項校務行政切割辦理,未有所整合,導致一校多制,資源嚴重不足,行政人員叫苦連天。在十二年國教實施後,宜把多部門的經營方式,整合為一套制度運行,學校才會有整體性和凝聚力。 個別學校的免試入學和特色招生比例如何設定,政策上是否應該加強補助全部免試入學的學校,免試入學的學校如何實施適性教學、因材施教?教育主管機關和地方政府如何共同監督和促進中小學教育的正常化和卓越化?如何確知學生的學習成效和學習品質可以達成十二年國教的願景、理念及目標?這些工作只是十二年國教推動之犖犖大者。 最後,「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已經修訂通過,將各級政府預算內教育經費下限,由現行近三年歲入淨額平均值的21.5%,提高為22.5%,估計每年教育經費可增加二百多億元,優先用於推動十二年國教。這些錢於支付高中高職學生的學費外,要如何分配於各項推動工作上,是否足夠讓高中高職均衡化和優質化,也是主管機關應該繼續關注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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