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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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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誌(台灣書房)
臺灣文化志(上中下卷)(精+書盒)
作 者:
伊能嘉矩
、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編譯
出版社別:
台灣書房
出版日期:2015/04/16(1版3刷)
ISBN:978-986-6764-74-5
書 號:8U30
頁 數:1800
開 數:20K
定 價:1500元
優惠價格:9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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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能嘉矩傾注畢生心力,赴各地田野調查,訪問當地耆老、首長,蒐集舊籍中的相關記載補充比對,結合實地調查與文字資料撰寫完成,公認為清代臺灣史的鉅著。此版本經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將錯誤或缺漏處重新校正。
◎伊能嘉矩(1867-1925) 生於日本岩手縣遠野,他自小喪母,父親因研究醫學而前往東都遊學,伊能從小就在祖父的身邊學習漢學並且逐漸長大成人。 西元1886年,伊能以公費生的資格進入岩手縣立師範學校,由於不滿學校的教育內容與高壓的政治氣氛,鼓動學潮而遭校方退學;此後,他前往東京自修苦讀,並且開始從事新聞工作;26歲的時候,加入「東京人類學會」,直至甲午戰爭爆發,開始為前往臺灣探險作準備。 兩年後,臺灣被納入日本版圖,伊能即以陸軍雇員的名義來臺,展開長達十年的臺灣調查研究,在他30歲的時候,開始進行臺灣全島的探查旅行,在田野調查的過程中歷盡千辛萬苦所獲得豐富的田野資料,不僅使他成為臺灣原住民研究的開創者,更是後人研究不可或缺的原始資料。 1906年,伊能辭去總督府的職務回到故鄉。回鄉之後被隔海委託擔任臺灣史料與蕃族調查編纂的工作,更埋首於清代臺灣史頂峰之作《臺灣文化志》的寫作。 1925年,伊能在臺灣所感染的瘧疾復發,以59歲之齡逝世。一生著作與臺灣相關的有十餘種,論文更多達千篇,被譽為是「臺灣學的先驅」。 ◎關於編譯 《臺灣文化志》由日本人板澤武雄教授及小谷達吉等依據伊能嘉矩先生研究臺灣歷史文化的遺稿及資料編輯發行,實為日人據臺時期臺灣研究之代表作。全書分上、中、下三卷刊行,約一百五十餘萬言,目前研究臺灣早期歷史的國人,仍以這本書當作重要的參考文獻。 這本書最初以日本文言文體呈現,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汲取各方建議將它翻譯成中文,經多人通力合作分段翻譯而成今日的樣貌;副主任委員劉寧顏、委員程大學、陳壬癸、黃有興、編纂王世慶、組長黃耀東、組員黃連財、吳家憲及本人等負責翻譯,秘書簡俊耀、編纂郭嘉雄、莫光華、組長呂武烈、主任吳俊雄等協助,委員謝浩、鄭喜夫檢尋書中徵引我國舊文獻之原文,加以潤色字句、加注校按及審查,又經逐字逐句校日文,有疑義者由有關人員再次參酌予以定稿,期待能減少原書及翻譯過程中的失誤至最低,並且提高《臺灣文化志》的參考價值。
◎上卷
清代以前中國人所知之臺灣
清代領臺原始
文治武備沿革
治匪政策
◎中卷
教學設施
社會政策
特殊祀典及信仰
修志始末
經政沿革
農工沿革
交通沿革
◎下卷
商販沿革
外力之漸進
拓殖沿革
番政沿革
臺灣之割讓
臺灣之地勢變遷
第十七節 陳心婦仔並蔡顯老案 同治十三年因日本發兵侵犯臺灣「番」地,全臺戒嚴,為此內地之警備漸趨紛錯,潛伏於所在幽僻之匪黨,乘機張勢,極形猖獗。就中尤著者前後有二案。一為陳心婦仔案,一為蔡顯老案。 陳心婦仔案,乃自同治六年前後以來,竊踞於逼近內山之彰化縣集集街(集集堡)之匪首陳心婦仔,嘯聚死黨,縱之殺掠,(「沈文肅公政書」所載「匪犯陳心婦就地正法片」見有「有著匪稱陳心婦仔者,借報讎為名」之記載。)屢赴勦緝,惟負嵎抗捕,不能敉平,爰至再起滋擾荼毒良民。同治十三年九月彰化知縣朱幹隆督勇攻破其巢穴,遂率黨與逃入內山。乃懸賞搜索,但仍未弋獲。十一月,聞潛匿於葫蘆墩之南坑地方(捒東上堡),朱知縣會同北路副將唐守贊,乘夜襲之,遂生擒之。就地正法。 蔡顯老案,光緒元年四月間匪徒嘯聚在嘉義縣下布袋之新厝庄(大坵田西堡)蔡顯老為其首魁,蔡波、蔡歹附和之,出沒於所在地,(「沈文肅公政書」所載「搜獲布袋嘴土匪正法片」,見有「嘉義縣屬之三條崙、布袋嘴一帶濱海地方私梟充斥,時有搶刦情事」之記載。)北路都司沈國先帶兵往捕,竟敢抗拒,分巡臺灣兵備道夏獻綸命率部負責北路開山在宜蘭之淮軍提督高登玉,會同嘉義知縣陳祚援勦,時匪徒先期逃匿北港地方(大槺榔東頂堡),官軍分路進擊,終斃匪首蔡顯老等,搜獲餘黨,悉予正法。 第十八節 施九緞(校按:上字原文作「段」)事件 施九緞(一書施猴斷)(校按:「緞」原文亦作「段」)原籍福建泉州府晉江縣,少渡海來臺,居彰化縣二林上堡浸水莊(校按:原文作「秀水莊(燕霧上堡)」,出鹿港以搬輸為業。家大富,常以豪俠自任,好干鄰里不平之事。光緒十二年臺灣巡撫劉銘傳開始其清賦事業。承古來多墾少報之弊習浸染百餘年之後,隱匿之田園悉被丈量賦課,故物情頗為洶洶。加之其清丈之方法欠完備,民眾之怨懟益甚,就中彰化縣下溢額之田園較多,動搖之狀最甚。施九緞(校按:上文原文作「段」)以為此便於在臺有司飽其私橐而已,決非朝廷體仁之真意,與其所知王榮謀之策中止。民眾聞之嘯聚附和日多。十四年八月終推施九緞(校按:上字原文作「段」)為盟主,先搶刦鹿港鹽館(時官方捕獲十餘人,擬依法處理,經暴民奪回致未果)尋要脅鹿港之八郊,勒借一千圓(鹿港因此免受爾後之滋擾云),以充軍糧之資,進逼彰化城包圍之,强請知縣燒棄魚鱗册(土地臺帳),此乃是月之二十九日也。(連雅堂撰「臺灣通史」(校按:上字原文誤作「志」)列傳云:「九月朔,環請九緞為首,至者數百人,裂布為旗,大書官激民變。九緞立神輿之後,如報賽(譯註:報賽乃擧祭以答謝神庥之意)狀」。又云。「(八卦山)在(彰)城東隅,高數十丈,上有礮臺。眾請開礮擊縣署,不可,曰:「………若礮擊之,則玉石俱焚,是以暴易暴矣。夫我輩之來,為民請命。若得縣令一諾,收燬丈單,則相率歸鄉,可告罪於父兄也。」眾聞之,皆以九緞為仁,稱之曰公道大王。)」尋嘉義城傳匪警,防禦之營軍亦有沮色。南北阻塞,謠言四起,彰化漸危,乃急報臺灣巡撫。中路軍統領林朝棟巡視撫墾事務而在淡水縣之大嵙嵌(海山堡)。因而立命林朝棟赴彰化援勦。林朝棟與施九緞(校按:上字原文作「段」)有舊識。故與其幕僚謝某議寄書與施九緞(校按:上字原文作「段」),諭之以叛亂應非其本意,促與之相見俾疏通意見,使緩其兵。(相傳:林朝棟之夫人楊氏萍、夙以仁慈好生為人所稱。當林朝棟奉命出車時,夫人徐勸之曰:今日軍到,其醜類必多被殺傷,然彼等概屬無智,徒為罪魁所煽動附和而已,願以少殺為是。林朝棟乃首肯。其最後勦蕩之際,餘匪之逃走者達數萬,不悉予追擊,似亦有顧及夫人之建言。)時臺灣鎮總兵萬國本、澎湖水師總兵吳宏洛奉檄督所部勦臺東之平埔番變,乃被急調赴之,各率精銳由後合擊,接戰兩晝夜,賊眾大潰,嘉義亦隨平,施九緞(校按:上緞宇原文作「段」)被追潛逃至浸水庄(二林堡),罹病死。(時年六十餘歲,或云逃至泉州)餘匪悉就擒獲,罰其首領餘皆不問,亂事完全靖定。十一月,劉巡撫乃使布政使沈應奎、分巡臺灣兵備道唐景崧、臺南知府羅大佑在彰化會辦,且臨時設保安局,擧地方紳士蔡德芳、吳景韓、吳鴻賓、劉鳳翔、吳德功等商理善後事宜,審查魚鱗册,聽人民申訴,若原册所訂有失公平,命委員告應再丈。如斯失察之官僚治罪各有差,民心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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