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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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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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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爭議問題研析─股東會篇
作 者:
黃清溪
、
簡祥紋
、
鄭瑞崙
、
游聖佳
、
陳錦昇
、
黃偉銘
、
李美金
、
莊如茵
、
張鴻曉
、
魯忠軒
、
邵勇維
、
羅玲郁
、
謝孟良
、
何佩芝
、
楊有德
、
黃鋒榮
、
吳姮
、
陳亦明
、
吳軒宇
、
林秉毅
、
黃國川
、
蔣志宗
、
黃雅鈴
、
顏汝羽
主 編:
黃清溪
出版社別:
五南
出版日期:2018/07/01(1版2刷)
ISBN:978-957-11-9205-5
書 號:1UD3
頁 數:376
開 數:20K
剩餘庫存:28本
剩餘庫存量非即時庫存量,若仍有購買需求請洽詢客服或業務分機824、889。
定 價:420元
優惠價格:3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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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股份有限公司為公司法重要公司形態,相關商業企業法規制度均建立於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上,故其可謂企業法規之碁石,研修公司法領域者,自當透徹探索研修,不可不究。本系列係以專著方式,分別剖析股份有限公司各機關之常見實務爭議問題。 繼《公司法爭議問題研析-董事篇》出版後,本書《公司法爭議問題研析-股東會篇》係本系列專書之第二冊,乃基於「股東會」為公司全體股東所組成,立於全體股東為公司實質所有人之地位,形成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意思決定機關,在每年股東常會甚至於股東臨時會之召開,對公司影響而言,實茲事體大、舉足輕重,所引發之爭議,自是非同小可,不可一般。按股東會決議訴訟為公司法訴訟實務中之最大宗,故本書蒐集目前我國公司商業活動及司法實務中,就股東會以召集為始至決議為終的「股東會」及「股東會決議」相關爭點,整理羅列101個問題進行研究,深入淺出探討其箇中理論與實務見解,並試對列舉之問題,提出可行答案,以求周全。並期能協助讀者解決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股東會、作成決議時,所會面臨的種種疑問與難題。 學海淵博浩瀚,理論眾家紛紜,希冀藉由本專著之提出,祈各方不吝賜教交流,共同推動公司法制之進步、健全之目標。
黃清溪 教授 簡祥紋 地院法官 鄭瑞崙 律師 游聖佳 律師 陳錦昇 律師 黃偉銘 地院法官 李美金 地檢署檢察官 莊如茵 律師 張鴻曉 工會理事長;工程師 魯忠軒 律師 邵勇維 律師 羅玲郁 律師 謝孟良 律師 何佩芝 根興鋼鐵有限公司經理 楊有德 律師 黃鋒榮 會計師 吳 姮 研究生 陳亦明 律師 吳軒宇 地院法官助理 林秉毅 研究生
日本慶義塾大學法學博士,現日本拓殖大學教授,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專長主要為商事法、公司法、票據法、國際經濟法等。原於國外求學目的係為回台貢獻所學,卻接連兩次失去回台作育英才機會,而於日本教學四十餘年後,返國擔任國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創系主任,並於退休後仍續兼教職,每月台日往返授課,距離不減熱情。其後民國101年成立「清流公司法研究會」,組成員有司法實務界之法官、檢察官、律師、公司商業實務之會計師與國營事業高階幕僚,以及學界之在學研究生等,共同進行公司商業活動與司法實務見解爭議更深入之研究,並積極促成舉辦數次之台日公司法研討會,增進兩國法學相互交流。嗣後並將研究成果集結成冊,以本系列專著陸續推出。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股東會召集
第三章 股東會召集通知
第四章 股東提案權
第五章 委託書徵求問題
第六章 股東閱覽抄錄請求權
第七章 檢查人選任
第八章 股東會會場、開會時間
第九章 股東會接待事務
第十章 股東會議事進行、議事秩序
第十一章 股東會決議
第十二章 股東會臨時動議
第十三章 股東會公司之說明義務
第十四章 股東會決議的效力
第十五章 股東會開會後之實務
主編序 在一群好學不倦、力求上進的研究會成員堅持之下,大家努力不懈,研究會研討持續運作,按期舉行,短短一年時間,即獲得豐碩成果。繼104年9月間《公司法爭議問題研析─董事篇》出版後,如今姊妹關係之《公司法爭議問題研析─股 東會篇》又刊行問世,是研究會全體成員日月殷勤、不辭辛勞所換來的代價,值得珍惜,也樂於和所有讀者分享。 本書專題之「股東會」在法律上的地位,位居公司最高意思決定機關,則未曾改變。有關股份有限公司之基本、重要事項,均須經由股東會的決議始可成立。又倡議已久的股份有限公司民主化,以及時下流行的公司治理,有賴於股東權的正常行使與發揮,才能實現;而股東權行使最重要的舞台,就是股東會。有鑒於股東會之重要性,自上世紀末以降.先進各國即已積極致力於股東會制度的修正、強化,至今呈現股東會正常面貌,恢復了公司最高意思決定機關的機能。不止於此,更進而開啟另一前瞻性的機制,即強化股東的話語權,提升股東會成為「公司與股東間的對話平台」。 反觀我國股東會依然被社會極端輕視,以形式上召開,敷衍了事,有名無實之股東會,依然故我;國家法治也無所作為,導致公司法制運作失靈,企業效率提升乏力,我公司法制遲遲無法跟上時代步入進步性、現代化的境界。我國公司法制 應及早圖謀脫離老舊腐朽,建立跟得上時代,步入進步性、現代化的制度,是當前的義務。 本書依循前書,以普及法制知識為目標,提供實務界之實務運作以及初學者學習之參考,對股東會之機關地位、權限、會議召集以及議事運營等各項目,挑選問題101題,依序於研究會逐一反覆研討,獲得全體贊同,在形成共識之下,才撰文定稿,係為全體成員的共同創作。 現行法對股東會之規定確實粗略陿絡,於法無明文規定之下,針對各種問題之解答,端賴法解釋始能有解。而法解釋,由於立場各異、見解分歧以及學養閱歷淺狹,常導致論法偏差、誤解在所難免,尚祈各位賢違不吝批評指正。 黃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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