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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傳播
-
社會學
-
應用社會學
婚姻與家庭─家庭社會學
作 者:
蔡文輝
出版社別:
五南
出版日期:2013/07/22(5版2刷)
ISBN:978-957-11-6429-8
書 號:1J28
頁 數:420
開 數:20K
定 價:495元
優惠價格:446元
近年來,由於當今工業化的衝擊,使家庭制度有顯著的變遷。以台灣為例,出現了離婚率提高、單親家庭增加、家庭子女人數減少、老年人口增加等,這些課題都值得我們好好的深思。 本書的重點在以社會學的角度,對家庭與婚姻理論進行探討,並注意到家庭制度變遷所引伸出的新研究概念與理論;對台灣家庭與婚姻現況提出詳細統計資料和詮釋。本書文字生動,易讀易懂,不僅可供大學教科書之用,亦可作為一般讀者的參考及閱讀。
蔡文輝 現職:國立成功大學老年研究所客座教授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系畢業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校區社會學碩士、博士 曾任:台灣大學、中興大學、稻江技術管理學院、天津南開大學客座教授 國立漢學中心、中央研究院客座教授 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普渡大學韋恩堡聯合分校社會學系教授、系主任 全美中國研究學會會長
CH1 社會學與家庭社會學
CH2 兩性角色的互動
CH3 愛情與性慾
CH4 伴侶的選擇
CH5 婚姻的甘甜
CH6 彈性的夫妻關係
CH7 婚姻的苦楚:權力與溝通
CH8 為人父母
CH9 離婚與再婚
CH10 中、老年家庭生活
CH11 臺灣家庭之今昔
CH12 社會服務與家庭福利
第一章 社會學與家庭社會學 第一節 社會學的範疇 社會學(Sociology)是一門研究人與人之間互動(interaction)的社會科學。社會學家相信人們之所以生活得有意義,是因為人們彼此之間發生了互動,從互動中,人們獲知自己的美醜、自我人格,也從互動中學習到如何和別人相處的規範(norms)。因此,社會學家相信,在日常生活中跟我們發生互動的人們,不論是家人、朋友或外人,甚至於那些看不見的社會規範,或多或少都能影響我們的行為。 社會學的研究主題乃著重在人與人之間互動的形式,與其所構成的團體結構組織。其他社會科學,如政治學、經濟學、人類學、心理學,以及歷史學等的對象,也同樣是人們在團體內的行為,因此,社會學必須與其他學科相互印證。 社會學所研究的對象並不著重在個人,而是在個人與個人之間的互動,因為這種互動多少總是受到了社會的影響與節制。人們在每天的生活中總會跟其他的人發生接觸,這些來往接觸由於受到社會的影響與節制,總會有一套既定的程式。在社會學中,這些來往就被稱為「社會互動」(social interaction),它是社會學研究的基本主題。社會學不太研究人們心裡想些什麼,或者是人們的動機和人格,因為這是個人的內在特質(intra-personal traits),是心理學常討論的題目;社會學注重的是人和人之間的互動。譬如,社會學不會對一個獨自在房間裡發呆的人有興趣,但若有人進來跟他說話、關心他,社會學就會探討他們之間的互動情形。 社會學研究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所謂社會互動,係指個人與個人之間的交互反應。社會學家為什麼要把研究主題放在社會互動上呢?社會互動到底有什麼重要呢?第一,當人們發生社會互動時,他們就對其外在的環境世界發生了共同的意識。也就是說,他們對外在的文化和環境有了共同的瞭解。一旦有了這種瞭解,他們彼此間的社會互動才會有意義。第二,社會互動是將文化的規範和價值代代相傳的一種方式;父母與子女間的互動,使得新生的一代獲得社會化歷練,由此將文化傳遞下去。第三,社會互動是社會秩序的基礎,因為在互動的過程中,雙方必定有某種程度的共享意識與瞭解,重視自己,也尊重對方。這些特質構成了社會的秩序,使行為可重複,亦可預測。 人與人之間的社會互動,牽涉到互動對象所扮演的社會角色,也牽涉到互動發生當時的情境定義。一個角色(role)是指一組社會所指定的行為期望,指示個人在扮演某一角色時如何行動。角色可說是社會互動的劇本,而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行為期望。例如,醫生的角色行為期望便跟病人的角色行為期望不同:醫生的角色是看病診斷,病人的角色則是求治疾病。瞭解了這些不同的行為期望後,人們的互動才能展開。每個人不僅會在一生中扮演許多不同的角色(例如,為人兒女、學生、配偶、同事、朋友等),而且在每日生活中亦扮演數種角色;社會學者將一群相互關聯的角色,稱之為角色組(role set)。個人的行為規範也必須隨著角色之改變而有所不同。例如,一對在同一公司工作的夫妻,在家中是扮演夫妻的角色,彼此有親熱動作是正常的;但是在工作場合時,彼此變成了同事關係,就不該有親熱動作。因此,角色不同,環境不同,則互動的方式就有所區別。 如果一個人無法好好的扮演角色,可能就會覺得不舒服或緊張,這就是所謂的角色緊張(role strain)。例如,身為一家之主的男主人找不到適當工作賺錢養家,總覺得自己是個失敗者;或者一個在校學生總是考不到好成績,因此害怕上學,甚至覺得當學生很沒意思。另外一種情況是角色衝突(role conflict),這發生在當個人無法妥善處理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角色的要求時。例如,一個家中有幼兒的職業婦女,無法兼顧母親與職員的雙重角色;或者一個半工半讀的年輕人,整天奔波於工作和學業之間,時間和體力不斷透支,以致兩方面都無法有理想的表現。 一個跟角色相關的概念是地位(status,亦譯為職務),是指一個人在社會體系中所占據的位置。有些地位是與生俱來的(如性別與輩分),有些則是日後學習努力而爭取來的(如學歷、收入等)。社會學家認為地位及角色是預測對方互動行為的兩個主要因素。當人們初次見面時,會馬上注意對方的性別、年齡、外表,並會互相提到自己的身分、學歷、職業性質等等。有了這些資料之後,我們便大致可以猜測到彼此會有什麼樣的行為表現,同時決定如何跟這個人互動。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跟陌生人互動時,會比跟熟人(至少知道其身分的人)的互動要來得緊張些。因為在前者的情況中,我們不知其地位與角色為何,因此無法用以做為互動的指導原則;而一旦知道了對方的地位與角色,便大致可預知其行為方向及原則。在個人所擁有的眾多職務地位裡,往往會有一個特別突出而引人注意。此地位往往掩蓋了其他的職務地位,社會學者稱之為主地位(master status)。例如,當人們跟一個成功的女企業家互動時,往往會先注意到她的性別,而以男女的互動規範來跟她互動,她的事業角色地位因而被掩蓋。在這種情况下,女性乃成為其主地位。 社會互動過程不僅受互動者角色的影響,也受互動者對當時情境的定義所影響。在球賽中、愛侶的約會、或者參加朋友的婚宴,都會有不同的互動過程與方式。即使互動雙方的個人不變,在不同的情境中,雙方的互動也會有所不同。有時候,情境的定義很明確,例如,婚宴的情境在我國文化中即有一定的規範,因此,人們容易遵從婚宴的規矩。但有些時候,情境的定義不一定很清楚,則互動雙方就必須加以試探或偵測,以求定義的明晰,以利於互動的進行。情境的定義(definition of the situation)即指個人對其所處之情境的看法與想法。當互動的雙方對當時的情境發展出同樣的看法或想法時,彼此的互動就會轉變得順利些。例如,同班的男(或女)同學邀你課後一齊去吃飯,這種情境就不是那麼明確:到底是一齊邊吃邊談功課呢?還是對方對你有意思呢?如果你對此情境所下的定義跟對方不同,則互動就會有困難。因此,情境的定義是一種社會的集體過程,互動雙方在互動時給對方暗示或徵記,以便對方能瞭解而順利進行互動。 社會角色與情境的定義,提供互動者一種可以預測得到的行為期望,為互動鋪路。但是角色和情境並不能完全指揮互動的過程。行動者(actor)對角色的扮演和對情境的解釋更具重要性。有些行動者很快就能扮演某一種角色,也可能很快就摸清楚情境的定義;但是有些行動者卻可能比較遲鈍。兩個行動者對所扮演的角色可能完全不一致,對情境的解釋也可能完全相反。有時,某一突發的事件也可能影響互動的進行。符號互動論者,特別是戲劇論中的郭伏門(Ervin Goffman),對行動者的角色扮演和情境的解釋過程,有著很重要的貢獻。他認為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就像在戲臺上演戲一樣,行動者是戲臺上的角色,對所扮演的角色與劇情要能充分掌握。 美國社會學家派深思(Talcott Parsons)雖然和郭伏門的理論架構不同,但他也指出,社會互動牽涉到四種條件:社會互動必須產生在一個環境裡,在該環境中,某些因素可能是有助於行動者獲取目的之手段或工具,但同時也有某些阻礙其獲得目的之障礙;不僅如此,手段或工具的選擇使用、困難之克服等,皆不可超越社會所允許的範疇,而必須在規範準則內操作。試舉一例來說明:張三是互動中的行動者,他上高中的最大目的是希望能考取大學獲得學位。按派深思理論,張三在求學時期的互動過程及是否能達到目標,都會受其本身的聰明才智、經濟環境、讀書時間、求學態度、社會所提供的教育制度、考試規則等所影響。 社會互動大致以下面四種方式進行: 1.交換型互動(exchange interaction):當互動的雙方都得到等值的交換與彼此滿意的酬賞時,即是交換型互動。例如,你在捷運上讓座給一位老人,他笑著對你說謝謝;或者朋友間過年過節互贈禮品,雙方皆滿意這種交換的結果。 2.合作型互動(cooperative interaction):當一群人同心協力一齊爭取相同的目標時,即是合作型互動。例如,一支球隊的球員同心協力爭取贏球;或者幾位同學一齊複習功課,共同爭取好成績。 3.競爭型互動(competitive interaction):當人們在一套共同認可的規則下,爭取有利於己的酬賞時,即是競爭型互動。例如,兩支球隊在同一遊戲規則下競賽;或者是各類考試不准作弊,要求公平競爭。 4.衝突型互動(conflict interaction):當人們不按規則而爭奪利己的酬賞時,即是衝突型互動。例如,選舉期間一方候選人違法賄選買票,或者以暴力強迫對方服從。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明瞭社會互動並不是隨便的,它有一定的程序、規範與過程。社會學家稱這種長期性、穩定、有規律的互動模式為社會結構(social structure)。不論小自兩個人的互動,或大至整個社區人們的互動,都有社會結構的存在。社會學家所研究的問題,總是環繞著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譬如說:社會團體如何影響個人行為?社會體系的因果關係何在?哪些社會因素造成了社會的變遷?社會變遷對個人及團體有什麼樣的影響?團體與團體間的互動關係,對個人和社會又有哪些影響?社會組織有哪些功能?如果你翻閱一本普通社會學的教科書,就會看到書中討論的題目總牽涉到社會互動、文化、社會化過程、偏差行為、各種社會組織與制度,以及人口與社會變遷等等。 但是社會學對任何社會現象的解釋,只能說是一種可能的看法而已,並不能涵蓋全面。同樣的,社會學中各式各樣的理論和學派,也只能說是代表其各自的觀點而已,並不能以任何一種理論來完全排拒所有其他的理論。 社會學目前雖然理論觀點很多,但是主要還是以功能學理論、衝突理論、符號互動理論、交換理論等四種理論為主。其他的如進化論、俗民論、現象論,在社會學裡多多少少還是偶被提及,但其影響力並不大。 一、功能學理論(Functionalism) 功能學理論的中心概念是功能(function)。它是指一種對維持社會均衡有用的適當活動,它也是一種效果。功能學理論主要目的在於尋求解釋某一社會行動所造成的效果或所賦有的功能。功能學理論認為社會結構(social structure)具有這種功能,因此,這派學說也就常常被稱之為結構功能理論或學說(structural-functionalism)。社會結構是指人與人互動中的關係規範和角色,也就是說,社會體系裡各部門間的相互關係。社會結構告訴我們社會現象的存在,而功能則告訴我們該現象對整個體系有什麼作用和效果。 功能學理論大致包括下面四個基本命題: 1.每一個體系內的各部門在功能上是相互關聯的。某一部門的操作,需要其他部門的合作相配。因此,如果某一部門發生不正常運作時,其他部門必須加以修正以配合彼此間的關聯運作。 2.每一個體系內的組成單位通常是有助於該體系的持續操作運行。如果組成單位不再有功能的話,該單位必然會消失。換句話說,如果一個社會制度仍然存在,則該制度必然有利於社會體系的運作。 3.既然大多數的體系對其他體系都具有影響和關聯,那麼,他們應可被視為整個社會大體系裡的附屬體系(sub-systems)。功能理論認為社會體系中包括無數的附屬體系,而這些附屬體系又各有其本身之附屬體系。 4.體系是傾向於穩定與和諧的,應不會有激烈的變遷和破壞。原則上,功能學理論認定社會是整合的,而且總是朝向均衡的狀態運作。整合(integration)是指社會中各部門之間相互影響的結果,促成整體某種程度的和諧性,用以維持社會體系之生存。均衡(equilibrium)則是社會體系運行的最終目標。當社會達到均衡目標時,社會是整合無衝突且是平靜圓滿的。即使體系內有變動,也只是很緩慢,有穩定性、有程序的。因此,從功能學者來看,社會文化的變遷只不過是社會體系裡一種局部性的、溫和的調整,並無損於整個社會體系之整合與均衡,激烈的社會破壞是不太可能的。總之,功能學派認為社會是穩定的,所以常把它視為一種保守性的理論。 社會學理論一直到一九六○年代末期,前後有三十幾年是功能學理論獨霸的時代。這其中最主要原因之一是其代表人物哈佛大學的派深思(Talcott Parsons),與其學生門徒分據全美各主要大學社會學系要職之故。所以一談到功能學派亦必涉及派深思學派(the Parsonians),兩者幾為一體。 二、衝突理論(Conflict theory) 衝突理論的重點是對社會變遷的解釋,它是針對功能學理論的整合均衡觀點而來的。衝突理論者認為社會變遷不僅是必然的,而且是急遽的。社會變遷的後果是負面的、破壞性的,而非建設性的。衝突理論的主要代表人物有達倫多夫(Ralf Dahrendorf)與考舍(Lewis A. Coser)。 衝突理論的淵源,可追溯到早期馬克思(Karl Marx)的階級鬥爭論和齊穆爾(Georg Simmel)的形式社會學。馬克思認為物質力量是決定歷史過程的最主要因素,思想只不過是物質的反映而已。事實上,社會變動是擁有物質的資產階級和一無所有的無產階級之間的鬥爭。馬克思的基本假設包括三點:第一,他認定經濟組織決定社會裡所有其他的組織;第二,他相信每一個經濟組織裡都含有階級衝突的成分;第三,無產階級分子會逐漸因受壓迫而產生共同階級意識,並用以抗拒資產階級的剝削。 齊穆爾的形式社會學的主要目標在於尋求探討社會過程的基本形式。他認為社會學不應該企圖去研究每一種社會制度或人類行為,而應把重點放在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形式上。而這些形式並非全是純淨的,每一個社會現象都包含有合作與衝突、親近與隔離、強權與服從等相對關係,所以,社會與個人之間常常是合作性與衝突性同時並存的。個人雖一方面尋求社會的融洽,另一方面亦為私利而活動。於是,個人一方面受制於社會,另一方面卻又同時控制社會。齊穆爾的形式社會學強調現實社會裡的衝突是無法避免的。 達倫多夫承襲上述觀點而提出他的衝突論,他認為:(1)每一個社會無時無刻都在經歷變遷,因此社會變遷是不可避免的;(2)每一個社會中都有紛歧衝突的因素,因此衝突難以避免;(3)社會中的每一個單位都直接或間接地促成社會的變遷;(4)強制性的權力關係是社會的基礎,而事實上,社會分子間的關係,就是支配與受支配的權力分配關係。因此,他聲稱以派深思為主的功能學派所描述的整合均衡是不存在的,是一種烏托邦式的臆測。考舍的衝突論把達倫多夫的觀點與功能學理論加以協調,而主張衝突並不一定全是破壞的,它對社會還是有利益、有功能的。因為衝突代表著社會內部的失調,衝突能激起社會的重組,增強社會的適應力,以解決社會的問題。考舍相信,衝突如果沒有違反團體的基本原則,且又有目標、有益處和有價值,那麼衝突對社會應有正面的效果。 三、交換理論(Exchange theory) 交換理論是一種以心理學和經濟學兩者為基礎的社會心理學方面的理論,其主要目的在於解釋個人與個人之間的互動與小團體的結構。此理論基本上認定:個人之間的交換行為乃是維持社會秩序的基礎之一。社會互動事實上就是一種交換行為。交換的對象不一定是看得見的物品,其他像聲望、喜愛、協助、贊同等也同樣可以做為交換的對象。同樣的道理:痛楚與難堪的避免、機會與利益的獲取等,亦可用來做為交換的對象。 交換理論相信個人的交換行為是十分自我中心和利己的。在交換過程中,必然會牽涉到利潤的問題。如果交換的雙方不能彼此都得到滿意的結果或利潤,就沒有交換的必要,而社會互動自然也就不會發生。交換理論者認定社會互動是個人與個人間在交換過程中對利潤和成本,以及對取與給的計算與運用。 酬賞觀念是交換理論之基石。酬賞的種類很多,每個人尋求酬賞的方式亦有所不同。交換理論者相信社會贊同(social approval)可能是各類酬賞裡最重要和最有力的一種。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總是希望別人喜歡自己,贊同自己所做的事;同時,人們也總是儘量避免那些討人厭的、整天批評的人。 能得到別人喜歡,就是一種很大的酬賞。每一類酬賞的價值通常不盡相同,常有輕重之分。愈難獲得者,價值愈高;愈易獲得者,則其價值愈低。 哈佛大學的何門史(George C. Homans)是交換理論的倡始者,他的基本理論包括六個主要命題: 命題一:成功命題(the success proposition) 「在一個人所做過的一切行為中,若其中某一特定行為時常換得酬賞,則該行為便會重複出現。」例如,一位男士禮貌的替一位小姐開門,這位小姐常回以親切的微笑來道謝,該男士就願意再為她服務開門。 命題二:刺激命題(the stimulus proposition) 「如果在過去,某一特定刺激狀況的出現曾帶來酬賞,則當目前所發生之刺激狀況愈類似過去之狀況時,類似以往的同樣行動就愈可能重複出現。」例如,父母外出應酬回來時,常帶回好吃的、好玩的給孩子們,孩子都非常高興;下次父母再相伴外出時,孩子就會乖乖在家期盼又有好吃的、好玩的。 命題三:價值命題(the value proposition) 「如果某種行動所帶來的成果對一個人愈有價值,則他愈可能去做同樣的行動。」例如,一個學生如果覺得參加籃球校隊比在班上得第一名更有價值時,則他選擇參加校隊的可能性就較大。 命題四:剝奪-飽滿命題(the deprivation-satiation proposition) 「以往某人時常獲得某一特定的酬賞,將來同樣的酬賞對此人之價值就愈低 。」例如,先生下班回家,太太送茶拿拖鞋,還把菜飯都做好了,做先生的很滿意,深感幸福;然而,時間久了,天天都如此,滿意的程度就會降低,甚至不覺得這是一項酬賞,做先生的還可能希望能得到另一種酬賞。 命題五:攻擊-贊同命題(the aggression-approval proposition) 「如果某人常受到不公平待遇,則愈可能表現憤怒的情緒。」例如,先生吃完飯幫忙洗碗,心想幫了太太一個大忙,太太一定會感激不盡而給予獎賞;哪知太太非但不道謝,還指出碗盤沒洗乾凈,大小沒排整齊。每個人在未獲得預期的酬賞時,都會有攻擊性的行為;相反的,如果得到預期的或更多的酬賞,則會有贊同的情緒。 命題六:理性命題(the rationality proposition) 「當一個人在挑選可能應用的途徑時,他會選擇一種能帶來較高價值的途徑,以及採用能獲得比較高價值結果的行動。」例如,人們都想要獲得最大的效果,但是如果明知那是辦不到的,無論其價值、效果多大,也只是空想;當人們看清了這一點,就會另外挑選一種可取得次高價值、次高效果的方法與途徑。 總而言之,交換理論以個人為研究單位,著重點在於個人與個人之間以自我為中心的交換行為過程。在社會學中雖名列四大理論之一,實際上其範疇與其他三種理論並無法相比。 四、符號互動理論(Symbolic Interactionism) 符號互動理論之研究重點在於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性質和過程。此理論認為,社會只不過是由一群互動中的個人所組成。個人的互動行為不斷地在修改和調整,因此社會也自然而然不斷地在變遷。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不僅是體能上直接的反應,而是要經過一番分析和瞭解的。我們總是先將別人的想法和看法加以吸收和詮釋,然後再決定如何反應。 符號互動論者認為觀點(perspective)和互動(interaction)是人類行為的兩個重要變數。他們相信個人對外界刺激所持有的觀點不止一種。在某一情境中,個人的觀點可能是某一種型態;在另一種情境裡,其觀點可能會有所改變。這些觀點可用來當做個人行動反應時的指導原則,它是動態的,因為個人在互動過程中不斷地修正觀點以適應當時情境的需要。在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過程裡,不僅應注意到自己本身的情境觀點,也需要注意到對方的情境觀點,以不斷地修正、補充、詮釋其本身的觀點以符合應付當時之情境 。符號互動論者指出個人的觀點來自社會團體,特別是參考團體(reference group)。所謂參考團體係指人們平常生活中用來做比較的團體。例如,臺灣大學的學生會以臺大為榮,會常用臺大來標榜自己並以之與他人比較,那麼臺灣大學就成為這個臺大學生的參考團體。參考團體對人們的觀點影響很大。 符號是符號互動理論的另一個主要概念。符號是藉由「符號」(symbol)來表達的。語言、文字、手勢等皆是符號。有了這些,人們才能互動。人們的思想、觀察、測聽、行動等,皆是經由符號來表達。符號互動論者指出社會化過程的最大功能之一,就是教導傳遞形象的使用。社會依賴符號而生存,也依賴符號而延續發展。 符號互動理論源始於早期芝加哥學派健將米德(George H. Mead)、派克(Robert E. Park)、湯姆斯(W. I. Thomas)。尤其以米德的貢獻最大。1950年代則由布魯默(Herbert Blumer)綜合發揚光大。目前形象互動理論之分支包括標籤理論(Labelling theory)、郭伏門(Ervin Goffman)的戲劇論(Dramaturgy),以及俗民論(ethnomethodology)等。 如果我們把上面所提到的當代社會學四大理論加以比較,在意識型態上來看:功能學理論與符號互動理論是比較屬於保守主義的,而衝突理論與交換理論是比較激進的;從分析層次來看:功能學理論與衝突理論的單位在結構,而符號互動理論與交換理論則著重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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