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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名著文庫
政治、公共事務
-
政治理論
-
政治思想
論平等 (限中國大陸以外地區銷售)
De L'égaté
原文作者:
Pierre Leroux
作 者:
皮埃爾.勒魯
譯 者:
王允道
出版社別:
五南
書 系:
經典名著文庫
出版日期:2019/09/01(1版1刷)
ISBN:978-957-763-482-5
書 號:1D2R
頁 數:388
開 數:25K
定 價:450元
優惠價格:3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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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10 五南全書系書展!全站滿599再95折
在《論平等》這部著作中,勒魯以基督教三位一體的學說,圍繞平等問題,從歷史到現實作了系統考察和論述,認為平等是社會的基礎。他肯定法國大革命提出的自由、平等、博愛的口號,說它的每一個詞都包含著深刻的社會內容。自由是人的生存權利,博愛是人的本性所充滿的感情,平等是兄弟般的相親相愛、互相幫助。這三個詞是相互聯繫、不可分割的,只有當它們結合在一起時,它們才是「真理和生命的最妙的表達形式」。 勒魯認為,有兩條道路通向平等,一條是互相協商與和諧的道路,另一條是紛爭和混亂的道路。他贊成前一條道路,即通過社會不斷進步來實現平等,建立宗教社會主義社會。他在本書中所論述的平等思想、對於法國資本主義社會的揭露和批判以及關於克服不平等的一些設想,主要反映當時小資產階級和早期無產者對於當時現實社會的不滿和要求改變現狀的願望。這些論述與他的前輩聖西門等人的一樣,都帶有明顯的空想性。他是以最後一批空想社會主義者載入社會主義思想史史冊的。
皮埃爾.勒魯(Pierre Lereau, 1797-1871) 十九世紀法國著名的哲學家、小資產階級空想社會主義者。他出身於巴黎附近一個工匠的家庭。他刻苦學習,閱讀了空想社會主義者和法國啟蒙思想家的大量著作,特別是盧梭的著作,深受盧梭的自由、平等思想的影響。從十九世紀三○年代初到四○年代末,是勒魯創作最多的時期,也是他聲望最高的時期,先後出版過《百科全書評論》、《新百科全書》、《獨立評論》和《社會評論》等。一八五一年十二月路易.波拿巴發動政變後,他被迫舉家流亡英國,在哲爾濟定居,從事農業實驗和寫作。一八六九年,法國政府實行大赦,他回到巴黎。一八七一年四月與世長辭。
王允道 大陸著名翻譯家。
導 讀 平等──人類迄今為止取得的一切進步之最後目的
校閱者的話
序 言
第一部分 現 在
第一章 法國革命恰當地把政治歸結為這三個詞:自由、平等、博愛
第二章 平等是一種原則,一種信條
第三章 這項原則今天已被公認為司法準則
第四章 當今社會,從某方面觀察,除此原則外,別無其他基礎
第五章 現在社會的罪惡來自這個原則與其對立面的鬥爭
第六章 對第一部分的結論
第二部分 過 去
第一章 要確立政治權利的基礎,必須達到人類平等,在此以前則沒有權利可言
第二章 一切政治學家,從亞里斯多德直到孟德斯鳩,都只懂得把事實提升為權利
第三章 古代不存在平等。亞里斯多德的《政治學》所做的論證
第四章 古代不存在平等的新論證。柏拉圖的《理想國》
第五章 在平等觀念上對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進行的比較
第六章 在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之後,人類需要取得的進步能使哲學產生新的發展成為可能。這是從柏拉圖直到耶穌基督這段歷史時期內,人類在缺乏新思想的光芒和其他理想的條件下跨出的一步
第七章 耶穌是社會等級的摧毀人
第八章 連接耶穌和先於他的西方立法者的紐帶。耶穌繼承了古代立法者的精神,但賦予他們的思想新的適用範圍
第九章 基督教從古代城邦遍及到每一個人
第十章 平等之餐,雖只局限於社會等級,卻是西方所有古代立法的精神基礎和時間基礎。對於這種真理的闡述:一、透過拉西第蒙的斐迪西;二、透過克里特島的安德里;三、透過義大利古代人民多利安族的小亞細亞部分人民以及迦太基海泰里人的公共用膳;四、透過畢達哥拉斯的修士院;五、透過埃及士兵和傳教士的共同生活
第十一章 透過摩西立法來證明同一條真理。反映在摩西法律中的逾越節與反映在米諾王和萊庫古法律中的斐迪西具有相同的意義
第十二章 埃塞尼人的聖體逾越節證實了同樣的真理
第十三章 對第二部分的結論
第三部分 結論或過去的普遍規律
第一章 不平等的三種可能或等級階層
第二章 對社會等級一詞的釋義
第三章 等級階層的人
第四章 新一代人
第四部分 附錄 關於人類的學說(警言)
致讀者
序
關於人類的學說
第一部分 信條—團結
第二部分 組織—三段式
第三部分 存在—運行規則
第五部分 作者生平與著作年表
第六部分 人名譯名對照表
第七部分 人種、教派譯名對照
文/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 陳思賢 平等──人類迄今為止取得的一切進步之最後目的 勒魯是十九世紀的法國社會主義者,事實上,社會主義這個詞也是他首先使用才逐漸流行的。如果說,十八世紀的法國人被自由、平等與博愛三個口號所感動而發動了法國大革命,這場攪動舊世界的革命之餘波蕩漾不絕,卻使得十九世紀的歐洲人漸趨保守,陷於重新思考自由的尺度、平等的理由與博愛的可能性。所以我們看到,進一步深化法國大革命「衝決網羅」精神的社會主義運動在十九世紀不得不顢頇地前進,資本主義下的追求財富累積與社會持續階層化仍是當時歷史發展的主流。勒魯的《論平等》就是在這樣的氛圍中誕生,他要繼續扛起「革命的火炬」。 我們今日耳熟能詳的自由、平等與博愛,在當時是個偉大的發明,但是它走得太前面了,理論的根基尚不穩,遑論事實上成功的可能性。「是誰發現了這個崇高的口號?是誰第一個傳播它的?人們不知道。」但重要的是,它緊密聯繫了參與者的心靈與熱情:「……也可以說,所有的人共同地創造了這個口號。當法蘭西人民用它來作為旗幟的時候,從字面上看來,它不屬於任何一個哲學家。」勒魯如此宣稱,「這第一個把三個詞合在一起的人,他從中領悟到政治的『福音』,得到一種全體人民在他之後也都得到的『天啟』」這就是那股能夠揭示生命意義的改革社會激情,相信它如同巨大風暴般可以倒海翻江、推倒舊制。形成這樣的一個口號「是否會令人感到突然呢?」不會,這個口號是「幾個世紀以來經過無數革命早已形成的一切事物的完整總結……對於近代幾個世紀發展方向的看法……」「它是永恆真理的表現之一。」然而,畢竟十九世紀並未按照革命的口號演變,世局依舊動盪,人類社會依舊充滿壓榨剝削與蔑視奴役。勒魯對此提出的獨特觀點是:這一切都因為「平等」未落實,而「自由」與「博愛」就成了空談。也就是說,他認為平等乃是類享有自由與廣施博愛的理由與基礎。於是勒魯在本書序言中,令人動容地指出,他撰寫此主題的動機乃是「哦!在愚昧、貧困和奴役中呻吟的我的弟兄們,你們是人類的絕大多數,我為你們而寫作!我要設法讓你們那被埋沒的、被人踩在腳下的尊稱重見天日。」 勒魯本是想要在那個巨變的時代大聲疾呼「平等」的極度重要性,圖謀振聾發聵、影響世局,沒想到卻意外成就了啟蒙政治思想史上最奇特的一章:他「運用當代具有的嚴謹方法」,以歷史神學的角度論證了「追求平等」乃是人類作為一個物種最終極的集體性意義,它是我們過去、現在與未來的歷史唯一的連結:「平等這個詞概括了人類迄今為止所取得的一切進步,也可以說它概括了人類過去的一切生活。從這個意義上說,它代表著人類已經走過的全部歷程的結果、目的和最終的事業。」我們來看看他是如何論說的。 勒魯以為,西方古代歷史直到耶穌出現才大舉「平等」的大纛。耶穌生於羅馬帝國時代,在此之前的希臘時期,無論其哲人、思想或是制度,並沒有真正的平等觀念或現實。他舉了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為例,說明他們並不重視平等。首先,在我們心中深具「民主、自由」氣息的亞里斯多德之政治學說素來被後世推崇,但他的《政治學》已經證明了「古代不存在平等」。亞氏認為只有公民間存在平等,婦女或外邦人等等都不夠資格論平等。更別提他公然為奴隸制度辯護,這是眾所周知的。這種小圈子中的平等,勒魯認為「……它卻成為某些人為謀求自由而不惜損害他們大批同胞的一種手段」。他覺得亞里斯多德代表了古代所出現的「鳥籠式平等」與虛假的平等,不是真正的「人與人間的平等」。 再來就是柏拉圖,這位偉大的哲人其心智我們仰之彌高。在西方歷史中,他一向代表了「菁英主義」的形象,這是因為他將人的靈魂分成理性、感情與慾望三個成分,並以涵蘊各成分之多寡劃分出三個社會階級。勒魯對此忿忿不平,主要是由於「在柏拉圖的《理想國》或《法律篇》這兩部著作裡,沒有任何文字表明他曾關心過第三等級,即手工藝者和勞動者,一句話,即人民大眾,也就是在他的理想國裡以及在任何社會裡人數最多的這個階級。」 所以勒魯提出了他對西方古代歷史最重要的觀察:「從柏拉圖直到耶穌基督這段歷史時期,人類……缺乏新思想的光芒……」,哲學若要能「產生新的發展」,則人類需要「跨出一步」、「取得進步」。當羅馬帝國的奧古斯都統一歐洲後,「世界上出現了一個人,一位賢人,他來向世界提出一種共和國的新方案。」人類需要建立起一個新的國度,一種新的生活態度來彼此對待,否則最後就是沉陷罪孽與邁向毀滅,別無他法。他的訊息是愛,他的目標是「平等」:「他來為沒有奴隸的世界建立一個烏托邦,一個相似於柏拉圖為奴隸世界建立的烏托邦,這個人就是耶穌。」 勒魯直接宣稱,耶穌是「社會等級的摧毀人」,如同佛教的釋迦牟尼拒斥種性制度一般,耶穌就是「西方的菩薩」。法國大革命與耶穌的關係是什麼?自由、平等、博愛就是「十八個世紀後甦醒的世界對他作出的反響,把他尊為最崇高的革命者,法蘭西革命承認他為革命的準則和泉源。」啟蒙運動與他的關係是什麼?「世界在十八個世紀中雖然崇拜他,但並不理解他,而只有當人們對他不再迷信的時候,他才真正被理解。」有一個創世者,一個救世主,他以犧牲自己的生命告訴人們:「所有的人只有一個軀體,一個靈魂」。耶穌的全部教誨就在於此,而聖餐禮就是體現它的一個比喻及過程:聖餐禮就是「平等之餐」,所有的人共食,也在耶穌之內連結成兄弟姊妹。 耶穌是偉大的立法者,但他實是繼承了古代立法者的精神,並賦予新的適用範圍。古代有平等的法律,但是限於同等級者之間;古代承認人與人之間的友愛,但是卻是等級內的友愛,他們否認人類的博愛。因此,勒魯在本書中,花了很大的篇幅(第八章到第十二章),去闡明這個事實:耶穌的法律,他的《福音書》,不是什麼史無前例的反常東西,而是「在他之前的立法的繼續、翻版和發展。」 「公共用膳」、「平等之餐」就是連結耶穌和先於他的西方立法者之間的這樣一個紐帶。所以本書第二部分中,勒魯費心追尋「平等之餐」的演變歷史,來說明耶穌的新立法──也就是體現平等博愛精神的「聖餐禮」,乃為自古「平等之餐」精神的延續與極致化。就在這樣的一個神學歷史的追溯中,勒魯建立起社會思想、社會制度與神學間精彩的連結關係,這不但可視為文化人類學的早期典範,也算是近代最傑出的政治神學研究之一。勒魯原本意欲說明「平等」乃是西方歷史中不曾間斷的法律精神與立法旨意,歷代都有所附益增添,卻不應在當代啟蒙工業文明中大開倒車,但我們認為他無心插柳地寫出了思想史研究上令人耳目一新的作品。《論平等》一書算是近代政治哲學著作中的一個另類,它幾乎不依賴「自然權利」、「天賦人權」立說,而是由歷史人類學與神學史說明「在多少個世紀中,全人類灑下多少汗水……經歷的……苦難……,其神聖目的正是為了平等。」本書的附錄,〈關於人類的學說(警言)〉,也許才是我們理解他探析平等此一主題所使用之視野的線索。 最後,勒魯的析論也有一個特別的形上學面向。他認為法國大革命所標舉的自由、平等與博愛固是人類政治生活最終的目的,其實也就是人類個體或是群體存有上的理想狀態。這三個理想與人類這種生物的形上學本質是密切相連結的。人的本質乃是知覺、感情與認識並存的高等生物,這是人的本性,也是如何定義人的最基本與最重要方式。因而,政治上「必須對人的本性的這三方面的每一方面都有一個相應的詞」。他在本文的第一章就開宗明義地宣稱:「與人的知覺一詞相應的政治術語是自由;與感情一詞相應的是博愛;與認識一詞相應的是平等」。人是一個表達性的動物,人的整個一生就是一系列的行動。用什麼詞來表達人表現的權利,因而也是他生存的權利呢?「這個抽象的詞,就是自由」。政治的目的首先就是在人類中實現自由。 再來,在政治上公民不僅是一個表現的人,也是一個「與別人建立實際上相對聯繫的人」。也就是說,公民不僅行動,同時每個行動背後必有感情,在公民全部的自由活動中,「他具有與這些活動相連的公民感情」。而何者足以表達可能產生或調節公民行動的感情?「……除了博愛一詞外,還有其他什麼詞能用在此處呢?」「公民的理想,就是對於所有其他人的愛以及與這慈善、與這愛相呼應的行動」。他認為,如果沒有自由,「人的生存權利就是沒有得到承認」;如果沒有博愛,或者尚未表露博愛,「人的本性也就不存在」,也就是人的本性「既沒有確定,也未得到承認」。因此自由與博愛,就是人作為社會性生物從事一切活動時的經與緯。 但平等與前兩者的屬性稍稍不同。不像自由與博愛,平等並不是人作為生物的形而上本質,而是達成前二者的必要社會性條件。為什麼我們知道平等是前二者的前提?這是因為人除了知覺與感情外,還有認識的能力,也就是智慧。透過智慧,我們知道,除非人人平等,我們「由於生命的需要而要求自由的同時」,「在我們的內心接受博愛的同時」,我們無法必然實現它們;也就是說,我們固然有「行動的需要」和「愛的需要」,但平等卻是來自人類「認識的需要」──這可能就是亞里斯多德所謂的「實踐理性」的產物。 勒魯本人並不十分有名氣,他的《論平等》也不像其他思想經典般常被人引述討論,但是這本書是盧梭之後法國思想家傾全力投入於此主題的代表。而盧梭正是勒魯所心儀的前輩,在本書中唯一受褒多於貶的哲學家。有趣的是,他們二人都出身寒微貧困,成長過程備極艱辛,同樣地自學出身,因此對於平等這個主題之重要性有異於常人的體會吧?
I 現在 第一章 法國革命恰當地把政治歸結為這三個詞:自由、平等、博愛 法國革命把政治歸結為這三個神聖的詞:自由、平等、博愛。我們先輩的這個格言不僅寫在我們的紀念性建築物、錢幣和旗幟上,而且銘刻在他們的心中,他們把它看作神的意旨。 為什麼用這三個詞?為什麼不是單獨一個或者兩個?不是四個或者更多呢?這裡面有深刻的道理。 事實上,我們在別處已經論證過,人在他一生的全部行動中都是合三而一的,這就是說知覺—感情—認識同時並存,因而在政治上必須對人的本性的這三方面的每一方面都有一個相應的詞。 與人的形而上學中的知覺一詞相應的政治術語是自由;與感情一詞相應的是博愛;與認識一詞相應的是平等。 人的知覺在生命的每個時刻都存在;這就是說,人是一個處於表現狀態的生命體,人存在多久,這生命體就表現多久。然而人之所以表現,只是因為他的外部世界同時也在向他表現;因此人就產生知覺:他的生命的主觀性為他帶來了客觀性。因此人的任何生活方式都包含著與其他人和整個宇宙的一定的相對性。人的整個一生就是一系列的行動;即使人只在思想,他也在行動。那麼,用什麼詞來表達人的表現的權利,因而也是他生存的權利呢?使用一個詞並不是為了表達人生的任何時刻所必需的其他兩個方面,而只是表達處在人的同類和周圍世界之中的我們生命的這一個面向;總之,一個表達行動權利的詞並不直接包含著其他什麼意義。這個抽象的詞,就是自由。自由,就是有權行動。所以政治的目的首先就是在人類中實現自由。使人自由,就是使人生存,換言之,就是使人能表現自己。缺乏自由,那只能是虛無和死亡;不自由,則是不准生存。 但是社會的人,政治的人,總而言之,公民不僅是一個表現的人,也是一個與別人建立實際上相對聯繫的人;說這是一個人,因為他具有感情。他不僅行動,同時也有感情,就在他行動的時候,他的活動也是帶著感情的。在公民自由的全部活動中,人就具有與這些活動相連的公民感情。什麼詞足以表達可能產生或調節公民行動的感情呢?我問的意思是,除了博愛一詞以外,還有其他什麼詞能用在此處呢?博愛的意思是:人的本性在他的全部活動中充滿感情;人在自己的同類面前,不可能在與他接觸時不跟他產生感情;公民的理想,就是對於所有其他的人的愛以及與這慈善、與這愛相呼應的行動。所以這個詞跟自由一詞本身一樣,對於政治的定義來說,是必要的;因為如果人沒有自由就不能生存,那麼從這個意義上說,人的生存權利就是沒有得到承認。同樣可以肯定,如果沒有博愛,或者尚未表露博愛,人的本性也就不存在,從這個意義上說,人的本性既沒有確定,也未得到承認。 但是這遠非問題的全部:為什麼政治的社會應該根據自由和博愛進行調節?為什麼一個真正的社會,一個真正人道的社會應該是人人獲得自由的博愛社會?每個公民都應該懂得其中的道理,他在這個問題上應該有一種信條:因為每個公民身為人,他不僅是具有活力和感情的人,也是具有智慧的人。他不應該忘記關於事物的這個道理。【1】作為行動的人,人們對他說自由,他從自身認識到這個詞的真實性;作為感情的人,人們對他說博愛,他內心感到高興。然而他仍有一種官能尚未得到滿足,它就是智慧,就是認識事物的需要。於是就要有第三個詞來滿足這種科學的需要,這個詞用以闡明為什麼我們人人都應該有自由的權利,為什麼我們要有像兄弟般的相親相愛,互相幫助的義務,這第三個詞就是平等。 這個詞體現了整個一門科學,一門至今還模糊不清、被黑暗所包圍的科學;社會的起源和目的就隱藏在這個詞裡,如同隱藏在斯芬克司【2】的謎語中一樣。但是,在政治用語中,這個詞仍不失為其餘兩個詞存在的理由。你們問我為什麼我要獲得自由,如果我回答說我需要自由,如果我向你們說我具有表現自己的本能、天性和願望,或者簡單地說,我要生活,這顯然是不夠的;你們可以用你們自身同樣的本能,用你們這方面所擁有的同樣無限的權利來反駁我;並由此引起對抗、衝突、戰爭、無政府主義、專制主義。這是大地獻給蒼天的永遠淒慘的景象。只要智慧不介入,不表態,那麼權利就只不過是一個不引人注目的萌芽,它只是潛伏地存在著。只有智慧才能把它表達出來,並公開宣布它的存在。因此,如果你們問我為什麼要獲得自由,我會回答你們說:因為我有這個權利;而我之所以有這種權利,乃是因為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同樣,如果我承認仁慈和博愛都是人在社會上的天職,那是因為我思想上考慮到人的本性原是平等的。 你們提出地球上到處都是不平等的現實情況來反駁我,那是徒勞的。確實如此,不平等統治著地球的各個角落;我們也可以追溯到歷史上的某個時期,從中找到不平等現象,而消滅這種現象的那一天也許還非常遙遠。這有什麼關係呢?人類的思想已經超越不平等所帶來的貧困和罪惡的墮落,並設想出一個建立在平等基礎上的社會。然後,像寄託於真和美的永恆源泉一樣,人把自己的理想寄託於上帝。有人說:雖然我很軟弱,我卻設想一個平等的世界,這個世界也應是上帝樂意的世界;它早在上帝心裡預先設想好了,原先它本出於上帝之手。不管我們來自某一伊甸園、某一天國,或某個美好的世界;也不管這個世界只是存在於上帝心裡和我們的心靈裡,它從未得到實現;儘管迄今唯一組成過的平等世界只有從前大自然萌芽狀態的世界,當時人類還處於與野獸很接近的原始野蠻狀態,我們仍有更充分的理由說,平等是自然萬物的萌芽,它出現在不平等之前,但它將會推翻不平等,取代不平等。這樣,從社會的起源和終止這兩方面來看,人類精神統治著現實社會,並把平等作為社會的準則和理想。 如果說,我再一次相信自由,這是因為我相信平等;我之所以設想一個人人自由,並像兄弟一般相處的政治社會,則是由於我設想了一個由人類平等的信條所統治著的社會。事實上,如果人們不能平等相處,又怎麼能宣布人人自由呢?如果人們既不能平等,又沒有自由,他們又怎麼能以兄弟般的情誼相親相愛呢? 因此,這第三個詞平等在口號中就代表了科學。我要強調說明,這個詞本身就是一種完整的學說。與其說它面對現在還不如說它面對未來,從這個意義上說,亦可稱作一種預言未來的學說;這種學說目前尚在醞釀階段,並在許多學者看來,它好像似是而非,捉摸不定,甚至也許是虛假杜撰的東西,可是它卻不亞於已經統治我們時代的任何學說。 但是正像我馬上要指出的那樣,平等的理論是最新的,可以說它是昨天才誕生的,從前的人在他們的革命中只知道叫喊自由,從基督教才開始宣揚博愛,這又有什麼關係呢?我說這些又有什麼用呢?問題是要瞭解僅是自由本身是否不無缺陷,僅是博愛本身是否也不無缺陷。我們是智慧、愛情和活力的化身;我們不僅具有活力和愛情,我們同時還具有智慧,這樣,問題就在於為了使人類本性在我們身上得到真正的滿足,在我們由於生命的需要而要求自由的同時,在我們的內心接受博愛的同時,我說,難道我們的智慧就不該宣告平等嗎?然而這跟光亮的白天一樣顯而易見。這個口號的最後一個詞適應人類自身認識的需要,正如其他兩個詞適應我們生命的另外兩個方面即行動的需要和愛的需要一樣。 因此這個口號是完整的。每個公民所具有的信條就是平等,自我表現和行動的動機就是自由;正確行動的道德準則就是人類博愛。這樣人類本性的三個方面都反映出來了。政治的原則和形而上學的原則正相對稱。像後者一樣,它也由三個詞合而成,這三個詞沒有一個是多餘的,彼此互相配合,沒有重複。 誠然,自由、平等、博愛這三個詞具有更深的含義,而且從其中一個詞中能邏輯地推繹出其他兩個詞來。但是應該說,它們仍屬於不同的範疇,在這個意義上,它們與人類本性的三種官能是對應的,或者說這是人性的三個不同面向。事實上,你們對人反覆講人類自由和人人自由的話是沒有意義的,自由這個詞對他們來說只是一種行動的自我權利。由此可以看到他們的內在潛力和他們自身的活動能量;但是他們對別人的博愛之情卻並非直接由此產生。在任何時代,在任何國家,奴隸們總是以自由的名義,砸碎他們的枷鎖,推翻他們的暴君;自由這個適合於戰爭的詞,從未帶來寬容與和平。它也不能產生道義,雖然它表示生存、自我表現和行動的權利,但它既不能表達,也無法喚醒人的其他兩個面向即感情和認識。同樣地,你們向人們宣揚博愛,只能用感情打動他們,卻無法給他們指明方向。基督教徒變為修道士,並接受了所有的專制主義。總之,那些對社會的起源和目的最深思熟慮的人,那些對平等具有最崇高想法的人,也仍然需要用自由這個詞來表達他們自己本性的尊嚴,並用博愛這個詞來表達他們自己和他人的聯繫。分開來看,這三個詞的每一個詞只表示生命的一個面向;儘管其餘的兩個面向,由於人類生命具有神秘的統一性,寓於另一個面向中;儘管這些詞的任何一個詞也因此包含著其餘的兩個詞(就像我們剛才所提及的),但是每一個詞,以它本身的含義來說,只是真理的一小部分。但當這三個詞合在一起時,它們才是真理和生命的最妙的表達形式。 我們先輩的神聖格言呀,你絕不是人們寫在沙子上的、狂風一吹就會消失的一些字母的隨意拼湊,你建立在生命最深遠的意義之上。你這個神秘的三角形,主宰著我們的解放,使我們的法律得到保證;你使得三色國旗在陽光中閃耀著戰鬥的光芒,甚至真理也要從你身上汲取力量,就像代表耶和華名字的神秘的三角形【3】一樣,你啊,你正是真理的反映。 是誰發現了這個崇高的口號?是誰第一個傳播它的?人們不知道。沒有人會造這個口號,但也可以說,所有的人共同創造了這個口號。當法蘭西人民用它來作為旗幟的時候,從字面上來看,它不屬於任何一個哲學家。這第一個把三個詞合在一起的人,他從中領悟到政治的福音,得到一種全體人民在他之後也都得到了的啟示:革命中的激情,深刻的暴露並揭示了生活,如同那巨大的風暴有時會倒海翻江一樣。也許在最下層人民中間有這麼一個人,出於愛國主義的熱情,第一個把這三個過去從來沒有人聯用過的詞結合在一起。在這種情形之下,這個無產者感到非常自豪,並準備為自己的祖國而犧牲,就像斯巴達或羅馬的公民一樣,他大聲呼喊:自由。但是,我們和羅馬不同,基督教早成為過去,法國的革命者記得是被卡米爾•德穆蘭【4】稱之為「長褲黨耶穌」的這種基督教;他的內心又要他宣告第二個口號:博愛。不過,他再也不是基督教徒,儘管他承認基督精神,但在智慧方面,他卻必須有一個信仰,一個信條。十八世紀並沒有白白過去,這個人閱讀過盧梭的著作;於是他宣揚平等。這三個詞符合於我們認識、愛以及實踐我們的認識和愛的三重需要;同時也是對這種三重需要的完整總結,即對幾個世紀來經過無數革命早已形成的一切事物的完整總結,例如古代各共和國的重大活動,中世紀的感情高漲,以及對於近代幾個世紀的看法。形成這樣的一個口號是否會令人感到突然呢?它是永恆真理的表現之一。它表明為何今天這個口號雖然在建築物和旗幟上已被抹掉,但它一旦公告於世,就能獲得人們普遍的讚揚。是的,人們可以抹掉它,人們可以嘲笑它,但它絕不會因遭人踐踏而被真正抹掉,或受到損害;因為它是正確的,它是神聖的,它代表人們追求的理想,它象徵神示的未來,它已在理論原則上占據了優勢,它終將也有一天在客觀事實上贏得勝利,它是磨滅不了的,它是永存的。 註解 【1】這句話的拉丁文是:rerum cognoscere causas。——譯者 【2】斯芬克司:希臘神話中長著翅膀的獅身女怪,傳說她叫路人猜謎,猜不出即將路人殺害;後因謎底被伊底帕斯猜中,她即自殺。——譯者 【3】耶和華,原名 Jéhovah,或 Yéherah,即猶太教神雅赫維(寫作 JHWH 或 YHWH)。但猶太教禁呼其名,故讀經時以 Adanaï 即「吾主」代之。後基督教神學家誤把 Adanaï一詞中的母音嵌入 JHWH,即成 Jahweh,或 Yahweh,讀作耶和華。這裡所指的神秘三角形是因為耶和華的第一個字母 Y 構成了三角形。——譯者 【4】卡米爾•德穆蘭(西元一七六零~一七九四年),法國的政治活動家。一七八九年法國大革命期間,他參加了攻占巴士底監獄的戰鬥,後來又參加馬拉等人組織的科爾得利俱樂部。他創辦了《法蘭西和波拉邦特革命報》,積極宣傳革命主張,反對封建舊制度。一七九四年,他和丹敦同時被當時執政的雅各賓派處以絞刑。——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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