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根斯坦與《邏輯哲學論》
Wittgenstein’s 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
原文作者╱
Roger M. White
作  者╱
羅傑•M.懷特
譯  者╱
張曉川
出版社別╱
五南
書  系╱
經典哲學名著導讀
出版日期╱
2023/08/18   (1版 2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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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
978-986-522-257-4
書  號╱
1B1G
頁  數╱
244
開  數╱
25K
定  價╱
320 (特價 253)



《邏輯哲學論》是一部難讀的文本,因此關於其正確解讀就有了相當多的爭議,而爭議不但涉及特定段落的具體注疏,甚至關乎整本書所論述的主題。
本書是為有心鑽研維特根斯坦的《邏輯哲學論》的朋友而寫的導讀書。這意味著,雖然本書的寫法使得讀它的時候可以不同時讀《邏輯哲學論》,但從本意上說,它是為閱讀原著的讀者而寫的,目的是讓讀者能在研讀《邏輯哲學論》時予以參考,也能反過來參考。

羅傑·M. 懷特(Roger M. White)

英國里茲大學藝術、人文與文化學院榮譽院士,目前研究領域為早期分析哲學和類比與隱喻的概念,對《邏輯哲學論》用力尤深,曾在里茲大學講授該書多年。
※譯者簡介
張曉川
張曉川,自由譯者,哲學愛好者。

前言

第一章 背景
維特根斯坦生平簡述(至《邏輯哲學論》出版為止)
維特根斯坦在思想上所受的影響
維特根斯坦對羅素工作的反應

第二章 主題概述
命題
命題一般形式的存在
具體說明命題的一般形式
邏輯真理 語言的界限

第三章 閱讀《邏輯哲學論》
第1節 「世界是一切實際情況」
第2節 「實際情況,即事實,是事態的實存」
第3節 「事實的邏輯圖畫是思想」
第4節 「思想是有意義的命題」
第5節 「命題是諸基本命題的真值函數」
第6節 「真值函數的一般形式是:[P,N]」
第7節 「對於不可說的東西,我們必須保持沉默」

第四章 接受與影響
分析哲學 弗雷格 《邏輯哲學論》之為哲學確定議程
特定影響:羅素、拉姆齊與邏輯實證主義
維特根斯坦後期哲學視角下的《邏輯哲學論》

第五章 進階閱讀書目
1.略說《邏輯哲學論》與其譯本
2.傳記類著作
3.維特根斯坦其他相關文本
4.幾本弗雷格、羅素、拉姆齊的相關著作
5.幾本有關《邏輯哲學論》的新近書目
6.幾篇討論《邏輯哲學論》的文章

參考文獻
索引
譯者與說明

感覺統合
敘事研究與敘事
心理學:本土之
探索與實踐
高齡藝術與預防
失智症 : 藝
術課程活動設計
概念框架:幕後
操控思考的黑手
教堂文本對神聖
的詮釋:閾限之

團體諮商與治療
:一個嶄新的人
際─心理動力模





第三章   閱讀《邏輯哲學論》

     大多數讀者第一次嘗試讀《邏輯哲學論》, 都表示自己完全暈頭轉向。即使與其他哲學名著相比, 這份文本也是不一般的晦澀。多數讀者一翻開書, 會感覺面前是一部格言集, 其中大多數格言完全無從索解。即便是表面上清楚到足以看出在說什麼的論述, 經常也很難看清維特根斯坦為何這樣說——這些說法常常像是全無辯護的打算就斷定下來, 而其要點何在同樣十分費解。連整本書想講什麼話題, 可能也無法看清。不過, 《邏輯哲學論》固然不易讀, 但遠沒有第一印象所示的那樣難懂。該書核心處是對語言與實在的關聯的一份格外簡單的說明, 而起碼這份說明以及維特根斯坦對它的論證都很容易弄懂。文本的艱深之處, 全在於維特根斯坦從那份簡單的說明引出的更多細節和牽涉。不過, 即便我們無法把《邏輯哲學論》變成一本易讀的書, 讀解文本時若記住以下幾點, 仍可以減輕初讀時的不少困難:
• 第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 是理解該書的編排體例, 理解這個編號系統原本想起什麼作用。對這個問題, 維特根斯坦本人在正文第一條命題的註腳裡大致解釋了一下, 但我們仍然值得把它充分講清楚, 並體會它對本書預想的讀法有何意味。《邏輯哲學論》這本書不是一段接一段寫成的, 也不應該按通常讀一本書的順序來讀。而這本書真正是怎樣組織的, 其實可以這樣理解:先把該書的框架視為一個樹形結構, 樹形的頂部安排著編號從1至7的七個主命題。依次讀這七個命題, 該書的論述軌跡就會以最粗的線條勾勒出來。接下來, 我們對這個粗線條輪廓加以充實和細化。我們從頂部往下增添分支, 這些分支就是編號為一位元小數的段落(1.1、1.2、2.1、2.2、3.1……), 把它們排成從1向下的分支1.1、1.2等, 依此類推。這就給讀者呈現了該書論述的第二個更細的版本, 加入的細節要麼是為主論點提出論證, 要麼是做出解釋, 要麼是得出結果。接下來把上述步驟用在下一層的段落上, 直至維特根斯坦所有闡述的最完整細節。呈現此書架構的一個方法是把《邏輯哲學論》建立為一部超文字, 而網上的確可以找到這樣一個版本, 參見http://www.kfs.org/~jonathan/witt。
  讀讀4.016和4.02, 就能明白這種不同尋常的編排體例有怎樣的結果。若按表面上的線性順序去讀這兩段, 那麼作者似乎在告訴我們, 象形文字和通常的字母文字之間沒有本質區別, 而這一點體現在我們無須他人向我們解釋一個命題記號的意義, 就能理解該命題記號。這樣讀來, 難免會對維特根斯坦的思路一頭霧水。然而, 按照由編號系統支配的次序, 4.02不是接在4.016後面, 而是接在4.01後面的, 而4.011到4.016只不過是對4.01的評注, 插在了4.01與4.02之間。這就意味著, 4.02的”這點我們可以從如下事實看出來……”中的”這點”, 其實是指一頁多之前出現的一句話。現在我們就知道維特根斯坦是在說, 命題是實在的一幅圖畫, 這可以從我們無須他人解釋就理解一個命題這一事實上看出來, 而後面這一事實, 他又會在4.02以下的幾段詳加闡述。
  如此說來, 讀者必須學會沿編號系統指示的路徑去追蹤維特根斯坦的思路, 而不是按頁面上句子出現的順序往下讀。該書的編號系統並非萬無一失, 其中有幾條論述, 似乎勉力插進整體結構之中, 卻不是因為安插之處即是其恰當的所在, 而是由於維特根斯坦希望把這些論述保留在文本裡, 卻沒有找到顯而易見的位置, 只能勉強嵌入得像樣些。但即便不能保證編號系統沒有錯誤, 你一旦習慣了跟著它走, 一般都能得到有助於正確追蹤維特根斯坦的思路的指導。拿出某段話, 問問自己這段話為何安置於此, 總是很有益的。
• 有時候, 人們把《邏輯哲學論》這本書當成只是擺出一系列格言, 其中的觀點讀者是否接受, 全隨讀者自便, 反正沒有硬性的論證提供支撐。但事實正與此相反。維特根斯坦提出的立場大都持之有故, 但他惜墨如金, 所以通常都只提示論證的大體思路, 細節則留給讀者自己補充。比如我們考慮4.021開頭的一句:

  一個命題即是實在的一幅圖畫:因為, 如果我理解了這個命題, 我就知道它表現的情形。

在這裡, 維特根斯坦明顯想到了一個論證, 而且此處的論證在全書的展開中顯然至關重要。我們同樣很明顯會認為, 大多數哲學著作裡要是出現這樣一個論證, 後文中都該有詳盡的闡發。悖謬的是, 維特根斯坦的行文, 常常在論證最緊要處顯得尤其縮略難解, 例如2.02~2.0121、3.23~3.24、5.62~5.64。羅素和拉姆齊都催促他把論證充分展開, 可他執意回絕了他們的建議。這也許有各種各樣的理由, 包括一些純屬審美上的考慮。但即使是審美上的考慮或許也有哲學上的意圖:他在意的是傳達一整個思想體系, 而文本裡若堆滿了細緻的論證, 就有可能掩蓋那一體系。另外一點是, 他很多說法的根據, 與其說是在於某一環節的特定論證, 不如說是這一說法在他整個論述進程中所處的位置。而且我們還必須承認, 維特根斯坦的說法有幾處看起來的確像是純憑直覺而提出的, 彷彿他本人也覺得, 對這些主張的論證難以展開說明, 甚至完全無法闡述。
  不過總體上說, 維特根斯坦希望並期待讀者能主動觸碰文本, 能自己找出作者言其所言的理據, 從而領略其哲學志業的精神實質, 並且能在無人告知的情況下, 自行推究出文本所隱含的論證。這就意味著, 你如果想從研讀《邏輯哲學論》中受益, 不願意自己把維特根斯坦提出的觀點想通是不行的。在這方面, 該書甚至提出了比其他哲學文本更高的要求。只有讀者自己進行一番哲學探索, 自己把書中討論到的問題想通, 才能對這本書有所理解。
  下文各節, 我將尤其留意對全書十分關鍵而維特根斯坦的陳述又極為縮略的那些論證。
• 維特根斯坦還在另一方面給讀者造成困難, 這方面的困難從《邏輯哲學論》延續到《哲學研究》, 貫穿了他一生的著述。維特根斯坦所有著作的一大特徵, 就是他從不把自己的出發點和盤托出。即使在他的著作所處理的問題與大多數哲學家傳統上關注的問題大相徑庭的情況下, 他寫作時, 也總是假定讀者對他在書裡處理的問題和疑團已經有所關注。這對《邏輯哲學論》尤其屬實, 因為在這本書裡, 他預設讀者對弗雷格和羅素的著作有興趣也有了解, 並關注他們所關注的問題, 而維特根斯坦寫這本書時, 弗雷格在一般哲學界卻仍然寂寂無名。因此, 想要在《邏輯哲學論》中初步摸清方向, 很重要的是大體上清楚弗雷格和羅素處理的是哪些問題, 以便能把《邏輯哲學論》放在合適的語境中去看。該書的大量論述都是針對這兩位思想家提出的觀點而發, 或是贊同, 或是闡發, 或是批評。在本書的講解過程中, 我們會在必要之處考察弗雷格和羅素的某些得到維特根斯坦回應的思想。不過從一開始, 讀者就應該記住他們關注的某些一般性問題。兩位思想家的著作在維特根斯坦看來究竟引發了哪些問題, 我在此簡單羅列一下, 這些問題都至少構成了維特根斯坦進行探究的起點:邏輯是什麼, 以及一條命題如何能是一條邏輯真理?我們該如何給”邏輯常元”——邏輯裝置:”且”、”或”、”非”等詞語——以合適的說明?命題是什麼?命題之為真在於什麼?命題如何與實在相關聯?命題的語言複合性有什麼樣的本性, 以及, 命題的意義如何關聯於組成它的語詞的意義?我們要如何說明語言的工作方式, 才能不再產生羅素悖論之類的邏輯悖論?如果我們把維特根斯坦工作的一大部分, 看成用更好的想法來取代羅素對這類問題的解答, 我們就能在理解《邏輯哲學論》的路上走出長長的一程。
• 一份有助於消化《邏輯哲學論》的重要資源, 是由G.H.馮·賴特(G.H. von Wright)與G.E.M.安斯康姆(G.E.M. Anscombe)編輯的《1914—1916年筆記》(Ludwig Wittgenstein,   Notebooks 1914—1916) , 但利用這份資源時要多加小心。假如你在《筆記》裡找出一條論述, 那麼你永遠都不能簡單地認定, 其中表達的思想就是維特根斯坦最終寫作《邏輯哲學論》本身時仍然持有的觀點。不但維特根斯坦的思想在寫作早期筆記期間已有相當的發展, 以至於筆記裡的許多說法到了寫作《邏輯哲學論》時已被摒棄和取代, 而且筆記裡大量的論述也只達到一個試驗性、暫存性的程度, 只是維特根斯坦用來檢驗某個想法而寫的。這些早期作品必須被視為半成品, 它們雖然有助於我們理解《邏輯哲學論》的定本, 但要作為《邏輯哲學論》成書的毫無偏差的指針, 還遠遠不夠。
  為了弄明白我們該如何用《筆記》來正確指導我們理解《邏輯哲學論》, 不如先考察一下維特根斯坦是怎樣寫成《邏輯哲學論》的。維特根斯坦一生都以”字條稿”(Zettelschrift)形式寫作。他一般先是把他的想法記錄成簡短的段落形式, 接下來會挑出希望保留在定本中的段落, 並打磨到滿意為止。然後, 他會把這些段落編排成一個連貫的序列, 如此完成終稿。就《邏輯哲學論》的情況而言, 他看來似乎是先定下了標號1至7的七個主命題, 其餘段落則從手頭的材料裡挑選, 並按照與那種框架結構配套的方式編入書中。而直接關係到我們的一點是, 這意味著《邏輯哲學論》的相當一部分段落都在《筆記》裡出現過, 若非直接出現, 則是作為其早期版本。
  因此《邏輯哲學論》的很多命題, 原本是出現在不同於《邏輯哲學論》本身的上下文當中的。把這些論述放在原本的上下文中審視, 常常能導向正確的解讀:但必須記住, 其周邊上下文中會有一些論述是他最終寫作《邏輯哲學論》時不再贊同的, 而因此, 就連保留在《邏輯哲學論》中的命題的意義, 都可能與維特根斯坦起初寫下時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