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澤諭吉與《學問之勸》
作  者╱
林呈蓉
出版社別╱
五南
書  系╱
經典哲學名著導讀
出版日期╱
2017/11/01   (1版 1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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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
978-957-11-9395-3
書  號╱
1B0C
頁  數╱
288
開  數╱
25K
定  價╱
380


林呈蓉
日本御茶之水女子大學比較文化學研究人文科學博士(1993);
學術專長為日本對外關係史、日治時期台灣史。

現為淡江大學歷史系專任教授。曾獲取2003年日本御茶之水女子大學亞洲女性研究者支援獎助金,並擔任過台灣歷史學會秘書長、副理事長等職務。

代表著作有《近現代史のなかの日本と中国(合著)》(1992)、《前近代日本對外方針之研究》(1998)、《Island in the Stream ~ A Quick Case Study of Taiwan’s Complex History(合著)》(2000)、《台北縣史料彙編~淡水篇》(2001)、《台灣史(合著)》(2003)、《樺山資紀蘇澳行》(2004)、《近代國家的摸索與覺醒~日本與台灣文明開化的進程》(2005)、《近代台灣的醫療衛生~從「安平追想曲」到「國家衛生原理」(莎士比亞版)》(2006)、《牡丹社事件的真相》(2006)、《皇民化社會的時代(莎士比亞版)》(2007)、《日本史》(2008)、《皇民化社會的時代(五南版)》(2010)、《水野遵—一個台灣未來的擘畫者》(2011)、《台灣涉外關係史概說》(2015)等。

前言 福澤諭吉:日幣萬元的肖像
 戰後的福翁情結
 明治日本最熱銷的教科書:《學問之勸》
 歷史文脈中的未來:史學研究之真義
 另一思考核心:民權論、國權論與實學

壹 福翁的心路歷程
 一、福澤諭吉思考的形塑
 二、聰明大智的境界
   福澤諭吉的〈脫亞論〉

貳 《學問之勸》真義
 往上提升的帝王之道
  一、《學問之勸》之內涵
   〈初編〉天不在人上造人亦不在人下造人
   〈二編〉人際間的同等事宜
   〈三編〉國際間的同等事宜
   〈四編〉論學者之職分 其一
   〈五編〉論學者之職分 其二
   〈六編〉論國法之可貴
   〈七編〉論國民之職分
   〈八編〉不可以我心制他人身
   〈九編〉學問之目的所為何事
   〈十編〉提升學問的目標
   〈十一編〉名分與職分之相違
   〈十二編〉講演乃學問研究的一項重要手法
   〈十三編〉怨念有害論
   〈十四編〉心念的盤點與決算
   〈十五編〉凡事存疑並斷然取捨
   〈十六編〉守護眼前的獨立
   〈十七編〉論人望
 二、《學問之勸》解析
   《學問之勸》之於二十世紀的意義
   《學問之勸》之於二十一世紀的意義

參 《學問之勸》釋疑
 偽本《學問之勸》
 《學問之勸》釋疑

肆 再談福翁
 一、福澤諭吉迷思之背景
   福澤史觀的本質
   講究實用之學
   人間平等論
   《學問之勸》的時代意義
   福翁的文明觀
   福翁對外觀之形塑
   文明與野蠻的抉擇
   國權與民權之間
 二、福澤諭吉的思想進程
   《美歐回覽實記》的啟示
   「明治十四年政變」的衝擊
   清日甲午戰爭:見證文明開化的成果

結語 獨立自尊
 國民的品格:判斷力與行動力
 綜觀福翁

附錄 福澤諭吉的學問論
 附錄一 學問之獨立
 附錄二 中津留別之書
 附錄三 財富之外還有名譽

主要參考資料(依出版年份排序)

福澤諭吉年表

敘事研究與敘事
心理學:本土之
探索與實踐
高齡藝術與預防
失智症 : 藝
術課程活動設計
概念框架:幕後
操控思考的黑手
教堂文本對神聖
的詮釋:閾限之

團體諮商與治療
:一個嶄新的人
際─心理動力模

音樂治療─中國
古代醫學與音樂
治療




〈二編〉人際間的同等事宜
     延續〈初編〉所謂的人與人之間、國民與政府之間應該各司其職,相互敬愛,而非弱肉強食、相互掣肘。在〈二編〉開頭,開宗明義「學問」之定義,區分為「有形」的學問與「文形」的學問兩類。心學、神學、理學乃無形之學問;而天文、地理、窮理、化學等則屬於有形之學問。我們應該增長知識、擴大見聞,才能明辯事非道理,了解自我職責之所在。為了增廣見聞,必須聽取前輩經驗,或是精進技藝,抑或是博覽群書。因此為學的前提莫過於具有閱讀能力,但閱讀卻不等於為學(二編,頁19)。 福澤諭吉以「讀論語但不懂論語」,定義之。
     另一方面,福澤諭吉雖稱人際之間乃對等存在,但其所指的是「權理通義」之事,但現實上卻有貧富、強弱、愚智之別(二編,頁21)。 所謂「權理通義」乃指個人的生命、財產、名譽應該受到保障(二編,頁22)。 福翁認為平等的權利與義務,乃是每個人所與身俱有的,然而倘若欠缺學問之修得,便難以伸張自我權利,更遑論善盡己任與義務,而其撰寫勸學的意義則莫過於此。
     人與人之間皆有同等的地位、平等的權利,出生之際是沒有上下階級的區別。每個人皆具有尊重生命、保守財產的權利,而人格與名譽更遠勝於一切。無論身處什麼狀態,這個權利是不容他人任意侵犯。在舊幕府時代,武士與平民之間的社會地位天壤之別,武士總是逞其猛威,視百姓町人為罪人。而政府與平民的關係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不僅是幕府,地方大名亦在自家領地開設小政府,任意支配平民百姓,不認可他們的基本人權。
     事實上,當政府與民眾之間皆擁有對等權利的同時,兩者所應承擔之義務亦同,但現實上政府與民眾之間的確具有強弱之別。政府向民眾收取年貢米與稅金,就應該正當運用,保護民眾,這是政府所應善盡之職務,畢竟國家的財富收入乃取之於國民。因此政府與民眾之間的相互關係既有契約、亦有義務,應該以禮相待(〈二編〉,24-25)。
     福澤諭吉認為無學者既不解國法,亦不知己任,天生就是遭致政府壓制的對象,因為政府勢必會以苛政處置無學、文盲的投機取巧者。因此,唯以學問為職志,修煉自己的能力與品格,才能有效與政府抗衡,避免招致苛政之禍,確保國民之於政府能擁有對等的資格與地位(大久保啟次郎,2)。

〈三編〉國際間的同等事宜
     延續之前〈二編〉的主張,人與人之間無論貧富、強弱、官民之別,皆有同等的權理通義(right)(三編,頁27), 福澤諭吉認為國與國之間的關係亦同。因為國家乃國民的集合體,因此前述人與人之間的權理通義也適用於國家(三編,頁27), 普世的價值不會因人數多寡而改變(三編,頁27)。 貧富強弱並非是與生俱來而永不得翻身,關鍵只在於勤與不勤而已(三編,頁28)。 倘若每個日本國民從此立志向學,先求一身能夠獨立,國家自然便能走上富強之道,洋人之力又何足以懼(三編,頁28)? 然而,一國之人倘若欠缺獨立之氣,又如何能為國家伸張權益呢(三編,頁29)?
福澤諭吉於此編中,再次重申「一身獨立、一國獨立」的意義。延伸福翁的理論,現代日本社會的一般民眾,若能有一絲愛國情操,首先是思考如何自主獨立,其次則是協助他人獨立,並從父兄乃至子弟、教師乃至生徒,世代相傳獨立之教諭,而當全體國民都能獨立自主,國家才能受到守護。
     人者,有富有貧、有強有弱,但無論是國民或政府皆有同等的權利,而世界上每個國家亦有對等之權利。無論人文武備兼俱的文明開化富強之國、抑或是文武不備的野蠻未開之國,皆有同等權利。國與國之間既是具同等權利的關係,倘若一國之民卻不具自主獨立精神,獨立國家的權利自然難以在世界各地擴展開來,理由有三:其一,欠缺獨立精神的國民,其愛國心相對稀薄(三編,頁29); 其二,欠缺自主獨立之自覺者,即使與海外人士交往,亦不懂得有効伸張自己的權利(三編,頁32); 其三,欠缺獨立之氣力者,為了倚賴他人權勢過活,經常會因而步上惡行之路(三編,頁33)。 而上述之三項,乃國民欠缺獨立精神所產生之弊害(大久保啟次郎,2-3)。
     所謂「獨立」者,乃指可以自我支配,而無須倚賴他人,稱之(三編,頁29)。 欠缺獨立氣力者,勢必凡事倚賴他人,既事事依賴人,勢必不敢得罪人,甚至極盡諂媚之能事,久而久之自然變得厚顏無恥,見人就哈腰屈膝(三編,頁32)。 甚者,遇到大膽不敵之外國人,喪膽落志亦不足為奇(三編,頁33)。 國民大眾愈是欠缺獨立之氣,殃民禍國之情事自然愈是嚴重(三編,頁34), 因為那些挾洋人以自重者,狐假虎威,藉機四處作奸犯科(三編,頁34)。
因此,活在世上而苟有些許愛國情操者,不分官民,先謀求自我的獨立,行有餘力再協助他人的獨立。父兄應教育子弟學習獨立、教師則引導生徒自我獨立,士農工商都能獨立才能守護國家。而政治人物與其以苛法管屬束百姓,獨自為國家謀福利,還不如放手讓國民大眾與政府一起苦樂與共(三編,頁34)。
     福澤諭吉透過〈三編〉之撰寫,強調國際關係一如人際關係,亦有弱肉強食之事,而為求國家的威光不滅,就須仰賴全體國民的同心協力。唯每個國民都能致力向學,求得己身獨立,國家才有獨立自主的可能。倘若國家安全的維護皆須仰賴開明的政府,民眾永遠處於客位者的角色,一旦國家有事,自然也不會為國家犧牲奉獻。因此,當民眾皆以維護國家生存發展為己任時,亦才能換得真正自由自在的生活。福翁則以普法戰爭(Franco–Prussian War,1870)中普魯士之完勝, 以及日本桶狹間之役(1560)今川家的崩壞為例, 說明旗下成員倘若皆具獨立之氣,愛國之心便油然而生。否則就像是無祖國觀念的商人一般,見到外國人便一味地卑躬屈膝,崇洋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