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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制度法」作為一種法律學門,無論學院研修、文官基礎紮根或高階公務人員訓練,其面向都應廣泛地包括基礎理論闡述,府際互動與府會運作剖析,並進行法制與行政實務的解說。惟學界相關著作,或偏重學術討論,或局限外國法制,多缺乏本土的全面關切。本書以地方自治理論、全球化趨勢與我國發展歷程及地方制度法逐章釋義三大部分為經,而以憲法、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裁判、現行法制與司法、行政實務的闡述為緯,兼具理論探討與實務需求價值,在國內堪稱第一。其次,本書結合公共行政學的研究,把地制法背後有關地方治理的思維,從歷史演變、國際比較到制度選擇,都作了必要的說明,讓讀者在知其然以外更能知其所以然,此一視角上的跨域和方法上的匯流,毫無疑問也成了本書的一大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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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薦文 蘇序
 
 劉文仕博士這本新作問世,我抱著祝賀與祝福的一片虔心寫幾句話,祝賀是因為我知道寫這樣規模的大書是多不容易的一件事,以他平日公務之忙碌,更不消說。祝福則是因為釋義書必須跟著所注釋的法律成長,生之還要養之,以這個領域變化的潛力之大,我當然要再為他增加了這個甜蜜的負擔好好祝福,希望版版不息。
 先睹為快還是要說說快在哪裡,「釋義書」顧名思義就是要體系化的註釋一部法律,但不同於逐條釋義,釋義書必須兼顧體系和細節,體系則要宏觀定位內部和外部在法條章節乃至制度上的聯繫;地方制度法至少就必須說清楚它和憲法的關聯,乃至於從歷史的觀點分析它是如何跟著憲政的變化,因運而生。劉博士更大的企圖心則表現於規範釋義和經驗規則的跨越,應然和實然的辯證,也就是結合公共行政學的研究,把地方制度法背後有關地方治理的思維,從歷史演變、國際比較到制度選擇,都作了必要的說明,讓讀者在知其然以外更能知其所以然,此一視角上的跨域和方法上的匯流,毫無疑問也成了本書的一大特點。我倒無意說每本釋義書都要承擔這麼沈重的功能,但地方制度法這個議題本身的複雜性和挑戰性,足以合理化這樣大氣的論述方式,作者本身的學術背景和長期從事地方法制的工作經驗,尤其實際參與地方制度法的立法和執行,使得他的論述如果只侷限於一個角度,和多數的同型書一樣,反而會很可惜。除了體系和方法外,閱讀中我也很享受本書的許多細膩之處,比如有關居民權利義務的專章,還有跨域合作的專節,都反映了我們這個地狹人稠環境在治理上的特殊需要。
 當然我會特別注意他對自治監督和府際衝突的論述,因為這已經上升到憲政的層次,絕對是具有高度未來性的議題,司法院提出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案特以專章加以規定,已足說明。劉博士數度參與司法院釋憲的言詞辯論庭,邏輯縝密辯才無礙,每次都讓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在司法程序越來越走向「多用說的,少用寫的」之際,將來也許還會有機會看到他在憲政議題上活躍的身影。從法制而法學,再參與最後的司法程序,劉博士樹立了很好的榜樣,特為之序。
 
 蘇永欽
 2014年8月8日於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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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劉文仕
 
 公職經歷
 監察院副秘書長、行政院法規會主任委員
 內政部民政司長、台北縣政府法制室主任
 立法院法制委員會科長、宜蘭縣政府法制股科員
 
 教學經歷
 東吳大學(地方自治法)專技副教授
 中央警察大學(憲法與人權)助理教授
 臺灣師範大學藝術學院EMAM班(藝術法)講座
 國家文官學院(政府組織與地方自治)講座
 司法官學院(人權影響評估)講座
 國家考試典試委員、口試委員
 
 學歷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畢業
 文化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法學博士
 臺灣師範大學美術學系藝術學碩士
 
 著作
 地方制度法釋義(五南,2025六版)
 藝術法(遠流,2025)
 文官說法—臺灣地方制度講古(遠流,2017)
 情色危機—性交易管理法制解讀(元照,2013)
 地方分權改革新趨勢(晶典文化,2012)
 地方制度改造的憲政基礎與問題(學林,2003)
 刑法類推與司法造法(學林,2001)
 地方立法權(學林,2000)
 全球化下臺灣垂直分權體系的變革:借鑒法國地方治理發展經驗(博士論文,2011)
 互動式數位藝術介於虛實之間的法律難題(碩士論文,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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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 導 論
 
 第二章 幾個基本概念的界定
 第一節 地方政府與地方自治
 第二節 權力下放與去集權化
 
 第三章 中央與地方關係的憲法設計
 第一節 聯邦制與單一制的判準
 第二節 國家權力的劃分
 
 第四章 地方自治與地方自治權
 第一節 地方自治的要素
 第二節 地方自治的核心內容
 第三節 地方自治權的來源
 第四節 地方自治權的內容
 
 第五章 地方自治的全球化趨勢
 第一節 全球化對地方自治發展的影響
 第二節 地方自治的國際化發展
 第三節 各國的因應與趨勢:以歐盟為例
 
 第六章 臺灣地方自治法制的發展與體系
 第一節 臺灣地方自治法制的發展進程
 第二節 地方自治的法規範體系
 
 第七章 地方自治團體的定位、類型與區劃
 第一節 地方自治團體的定位
 第二節 地方自治的層級設計與類型
 第三節 行政轄區的劃定與變更
 
 第八章 居民及其權利義務
 第一節 地方自治團體居民
 第二節 居民的權利義務
 
 第九章 權限劃分與地方自治團體的任務
 第一節 前 言
 第二節 我國憲法的分權特色與問題
 第三節 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
 第四節 地制法有關自治事項劃定的問題與解決
 
 第十章 地方治理與跨域合作
 第一節 地方治理
 第二節 跨域合作
 
 第十一章 自治立法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自治立法的內涵
 第三節 自治法規的類別
 第四節 「法律保留」原則在自治立法權的體現
 第五節 自治立法的界限與監督
 
 第十二章 自治團體組織
 第一節 地方政府組織的政治結購
 第二節 地方立法機關
 第三節 地方行政機關
 
 第十三章 地方府會關係與議會自律
 第一節 前 言
 第二節 地方立法機關職權
 第三節 地方府會衝突的法制調節規範
 第四節 地方府會運作失靈的制度化調節機制
 第五節 議會自律
 
 第十四章 自治財政
 第一節 地方財政的法制基礎
 第二節 地方財政收入
 第三節 地方財政的均衡與自助
 
 第十五章 府際關係與自治監督
 第一節 前 言
 第二節 自治監督的原則
 第三節 監督的方式
 第四節 監督的類型
 第五節 府際衝突及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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