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嘗試以較淺顯易懂文字書寫,對法學概念會作比較詳細說明,使讀者能清楚行政法概念之核心內容,並試著對法概念以舉例說明之,本人擔任過訴願機關委員與擔任考試典試委員,對案例解析能力有相當經驗,在本書中也試圖就實際發生案例與相關行政法概念作進一步說明,期待讀者透過案例解析,能清楚所述之概念內容。法學概念與一般生活概念略有差異,利用案例了解概念,使讀者對行政法學得以透過本書,窺其全貌,是本書努力與特色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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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震榮 中央警官學校畢業,留學德國取得杜賓根法學博士,1987年回國任教中央警察大學曾擔任警政研究所所長以及行政警察學系系主任及所長,2006年12月移民署成立,擔任入出國及移民署副署長,在任職期間起草制定人口販運防制法以及多次移民法之修改。2009年到真理大學任教,先後擔任法律系系主任及財經學院院長,2019年起任職玄奘大學法律系系主任,現為榮譽客座教授兼任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學術專長領域為行政罰法、行政執行法、警察法以及入出國及移民法,並著有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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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編 行政與行政法 第一章 行政法之概念及分類 第一節 行政之概念 第二節 行政之種類 第三節 法律二元論
第二章 行政法之法源 第一節 法源之意義 第二節 成文法源 第三節 不成文法源 第四節 法源位階與適用順序 第五節 法規效力論
第三章 依法行政與裁量 第一節 依法行政原則 第二節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裁量
第四章 行政法律關係 第一節 行政法律關係之發生 第二節 行政法律關係之分類 第三節 主觀公權利 第四節 特別權力關係 第五節 行政法律關係之繼受
第二編 行政組織法與公務員法 第一章 行政組織法 第一節 行政組織權 第二節 行政組織的結構 第三節 行政機關之管轄 第四節 新興的政府組織型態 第五節 公物及其關係
第二章 公務員法 第一節 緒論 第二節 公務員之分類 第三節 公務員關係之成立 第四節 公務員關係之變更與消滅 第五節 公務員之權利 第六節 公務員之義務 第七節 公務員之責任 第八節 公務員之保障
第三編 行政作用法 第一章 行政處分 第一節 行政處分之概念與功能 第二節 行政處分之要件 第三節 一般處分 第四節 行政處分之種類 第五節 行政處分之合法性要件 第六節 行政處分之違法性 第七節 行政處分之效力 第八節 行政處分之程序重開 第九節 行政處分之附款 第十節 公法上之請求權
第二章 行政契約 第一節 行政契約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行政契約與私法契約 第三節 行政契約之類型分類 第四節 行政契約之合法要件 第五節 行政契約違法之效果 第六節 行政契約之履約 第七節 行政契約之執行與救濟 附論 行政契約與行政處分併用之適法性
第三章 行政命令 第一節 行政命令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法規命令 第三節 行政規則 第四節 職權命令 附論 緊急命令
第四章 行政事實行為 第一節 行政事實行為之基本概念 第二節 行政事實行為之態樣 第三節 行政指導 第四節 行政調查
第四編 行政制裁法 第一章 行政罰法 第一節 行政罰法之制定源起與範圍 第二節 行政罰之內容及其要件 第三節 行政罰法律適用原則之探討 第四節 行政罰之法律適用 第五節 裁處之調查程序與即時處置原則 第六節 行政罰之作成──陳述意見與聽證 第七節 裁處書之製作及送達 第八節 行政罰與刑罰以及其他行政行為之差異
第二章 行政執行 第一節 行政執行之特質 第二節 本法總則之一般規定 第三節 行政執行法之內容 第四節 行政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 第五節 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 第六節 即時強制 第七節 行政執行法修正草案重點研析
第五編 行政爭訟法概論 第一章 訴願法概論 第一節 訴願之意義與功能
第二章 行政訴訟法概論 第一節 行政訴訟審判權 第二節 行政訴訟之當事人及訴權 第三節 行政訴訟之種類 第四節 通常訴訟程序 第五節 和解 第六節 調解 第七節 簡易訴訟程序與交通裁決事件程序 第八節 上訴及抗告程序 第九節 再審及重新審理程序 第十節 停止執行 第十一節 保全程序 第十二節 強制執行
第六編 國家責任法 第一章 國家賠償責任 第一節 何謂國家責任? 第二節 國家賠償責任之理論基礎 第三節 國家賠償請求雙軌制之探討 第四節 公務員違法有責之國家賠償責任 第五節 因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有缺失之國家賠償責任 第六節 國家賠償請求之程序
第二章 損失補償責任 第一節 損失補償概說 第二節 我國相關法規有關損失補償之規定 第三節 實務關於損失補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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