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多元場域應用實務
Group Counseling and Psychotherapy: Practica in Diverse Settings
作  者╱
許育光
出版社別╱
五南
出版日期╱
2022/09/21   (1版 6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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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I  S  B  N ╱
978-957-11-6891-3
書  號╱
1BWS
頁  數╱
336
開  數╱
20K
定  價╱
430



  本書以團體諮商和心理治療在多元場域實務應用為關注焦點,分為理論基礎、籌劃準備與實務考量、團體介入與歷程領導實務,以及進階團體實務與專業發展等四部分;其中理論基礎部分包含團體心理工作概念、發展歷史與療效因子探討,實務考量部分包含準備籌劃、篩選組成、方案設計,以及倫理和多元文化議題,歷程介入領導則包含團體介入策略的系統性應用,以及各階段領導任務之實務,進階實務部分則包含特殊成員處理、困境突破和專業發展等課題。
  本書撰寫實例涵蓋國中小兒童青少年團體工作、大專院校團體諮商、社區與醫療場域和監獄矯治工作等多元場域應用,每章亦提供延伸討論議題與進階閱讀文獻參考,為團體領域課程教學與實務參考極佳之用書。
※推薦文
團體諮商與治療是心理師必備的基本能力,美國諮商學會在2000年已經明訂團體諮商為諮商師訓練課程必修的學科。臺灣在民國90年設置心理師法,心理師證照考試也將團體諮商列為必考科目,顯見其重要性。不論在各級學校、社區服務機構、大型綜合醫院、軍隊或監獄,團體諮商與治療可以作為最普遍、也最廣泛使用的助人方式之一。同時,也是在運用上形式最多樣貌,能使用於不同對象、不同需求、不同議題和不同困境去設計和實施的助人方法。而且還是可以兼容並蓄多樣技術的工作方式,可能最能滿足作為心理師創意發揮的一種工作。因此,是一種令人可以樂此不疲的助人方式。然而,能善用團體諮商與治療去助人,甚至能精熟靈活而適切運用團體諮商與治療,則非一蹴可成。
     新竹教育大學的許育光教授浸潤在團體諮商與治療的領域,至少超過十五年以上功夫。就其接觸團體諮商與治療的歷程,從大學時代的學理到畢業後的醫院實務,吸收經驗,又再進入研究所,在學理更上一層樓,並從研究再到更廣泛的實務,學校、社區和醫院,甚至監獄都是他研究和參與實務的場所。加以博士畢業後在大學繼續從事團體諮商與治療的研究與教學,使他在團體諮商與治療的廣度和深度,在年輕的學術人當中都屬少見。更為可貴的是,自九0年代後期在美國團體諮商與治療的發展已經從效果研究,進一步探究團體諮商與治療的歷程,以理解團體機能的運用與領導,以及諮商與治療產能,對於研發有效團體諮商與治療的新模式必要之基礎研究,同時也是一種艱辛的研究工作。而育光教授卻能長期專心投入,從就讀博士班時期就開始參與團體歷程相關問題研究,直至今日仍不改志。不只其毅力令人佩服,其成果也令人激賞。
     育光教授這本大著「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多元場域應用實務」,內容曩括國中小學校、高中職學校、大學院校、社區機構、醫療場所和監獄等多元團體工作場域的團體工作,正是他多年在學理鑽研和實務磨練的精華呈現。相信能夠提供不同場域的心理師、輔導教師、社工師或教悔師等,甚或其他對於團體心理實務工作有志者,在面對實務工作的時候,無論在團體類別選擇、團體組成、實施方式、實施方法、領導要訣,或方案策劃、或單元設計,這一本書都是很實用、並且很好的導航性專業書籍。此外,這一本書也是教學團體諮商與治療實務課程或團體諮商與治療訓練的一本很專業的教科書。在臺灣有關團體諮商與治療書籍以翻譯本居多,本書則由對於理論深入,兼對於臺灣本土工作場域和實務熟知的學者,育光教授所精心撰寫,對於臺灣在團體諮商與治療領域的教學、訓練和督導堪稱一大貢獻。
前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所教授兼系主任
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理事

                                                                          吳秀碧教授    謹識

許育光
  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博士,現任新竹教育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學系副教授。曾任彰化基督教醫院臨床心理師、心靈游牧民族廣播節目企劃主持、竹大社區諮商與諮詢中心/學生諮商中心主任、美國馬里蘭大學諮商與人事服務學系客座研究學者、台灣遊戲治療學會秘書長、台北監獄團體治療成效評估案主持、法院暨各級學校諮商專業督導、縣市團體輔導諮商員培訓計畫講師,以及輔導季刊主編。為新進之諮商輔導人員教育訓練工作者,近年致力於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實務工作、教學督導與研究發展之學習。

第一篇 團體心理工作的理論基礎
 第一章 團體心理工作的多元場域應用
 第二章 團體發展歷程與個人心理成長
第二篇 團體的籌劃準備與實務考量
 第三章 團體準備與籌劃
 第四章 成員篩選與團體組成
 第五章 結構方案、活動的設計與應用
 第六章 實務倫理與多元文化議題考量
第三篇 團體歷程領導與介入實務
 第七章 團體領導與歷程催化技術
 第八章 開始階段領導實務:初次團體帶領
 第九章 轉換階段領導實務:凝聚促進與議題呈現
 第十章 工作階段領導實務:議題處理與行動促發
 第十一章 結束階段領導實務:回顧、道別與展望
第四篇 進階團體實務與專業發展
 第十二章 特殊需求成員處遇:多層次介入實務
 第十三章 進階實務:困境突破與領導風格
 第十四章 實務訓練與專業發展

敘事研究與敘事
心理學:本土之
探索與實踐
高齡藝術與預防
失智症 : 藝
術課程活動設計
概念框架:幕後
操控思考的黑手
教堂文本對神聖
的詮釋:閾限之

團體諮商與治療
:一個嶄新的人
際─心理動力模

音樂治療─中國
古代醫學與音樂
治療




第一章   團體心理工作的多元場域應用

本章綱要:
一、團體之基本概念
二、團體工作之範圍與類型:任務與工作團體/輔導與心理教育團體/諮商與人   
     際取向問題解決團體/心理治療與人格重建為導向的團體
三、心理工作團體的特性:心理工作團體的界定/心理工作團體的功能/常見的
     心理工作團體型態
四、心理工作團體之歷史回顧與前瞻:精神醫療學派發展之影響/學校教育諮
     商輔導工作之發展/社區機構歷史事件之影響/專業社群學會研究之發展
五、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團體之多元場域應用:學校輔導與諮商場域/大專學
     校輔導與諮商場域/社區心理衛生與諮商工作場域/醫療院所精神醫療場      
     域/司法矯治與刑後治療場域

一、團體之基本概念

  「團體」(group)是甚麼?在我們的生活當中,四處可見到團體的身影,例如說班級是一個大家一起學習的團體,球隊是一個大家一起練習且為了追求更好團隊成績的團體,組織裡的研發小組是一個大家共同合作朝向新產品研究開發的團體,醫療院所的精神醫療團隊共同建構專業的多元服務亦是一個團體;而對心理服務專業人員來說,集合受輔導的學生或是服務的案主等共同聚在一起,探討關切的主題或個人議題,朝向發展、改變或成長,亦是團體。我們可以很顯然的發現,團體的組成是兩三個以上的成員,且透過互動、溝通、討論或合作等歷程,朝向某一共識努力且致力於達成目標;並且在過程中成員能逐漸或是充分的意識到此相互設定或共同的既定目標,調整自己的努力或表現,而朝向該目標共同前進。由上述舉例和探討可知,「團體」其實是一個非常廣泛存在的現象,舉凡生活中、人際上或工作組織內,處處可見到人與人之間聯結而形成的團體架構,而且因為人類的群體性和對於關係連結等天性上的特質,團體對人群來說,顯得非常重要且必須。
  從團體的概念延伸出來,如何去建構一個團體?帶領或領導一個團體?或者是如何推動或促進一個團體往所設定的目標邁進?引導團體或團體內的個人朝向團體共識的目標或個人目標前進?等種種議題,實則與如何工作於這個團體的實際帶領有關,我們可稱之為「團體工作」(group work)。相關學者或學會對團體工作曾作了精要的界定和定義,認為團體工作是運用特定的知識和技術,來加以催化或促進團體內的成員們能朝向或達到他/她們大家相互設定的目標,而此目標可能包含了工作或職業上的任務、教育和學習、個人發展、問題解決,以及異常狀態等的改變或導正(ASGW, 2008;Erford, 2010;Gladding, 2008)。
  本書是一個聚焦於探討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導向團體的參考專書,主要著重於探討如何在團體中能透過建構一個具有效能的團體,並能運用其資源來幫助個別成員在心理上獲致改變、成長或發展。因此,所討論的焦點將會聚焦在如何領導和催化一個心理性質的團體,朝向能協助案主往改變、成長或發展的目標前進。但在探討此一議題之前,專業工作者須先了解廣泛的「團體工作」及其範疇,以能更清楚地認識自我工作的定位和角色。

二、團體工作之範圍與類型

團體工作有許多形式且能夠廣泛的在各種專業領域應用,諸如企業管理、團隊建構、護理醫療、社會工作、職能治療,以及學校輔導、心理諮商與心理衛生領域。美國團體專業工作者學會(Association for Specialists in Group Work, ASGW)將廣泛的團體工作依據其不同性質,分為(一)任務與工作團體、(二)輔導與心理教育團體、(三)諮商與人際取向問題解決團體、以及(四)心理治療與人格重建為導向的團體等四種類型(ASGW, 2000)。依據不同的運用場域,各種團體有其特性、特定目標和應用場域;在進入專業團體心理工作領域與實務學習前,應對廣泛的團體工作形式有基本的了解,以下則從此四個面向來探討其類型。

(一)任務與工作團體
     任務與工作團體(task group)通常以共同達成任務或解決、完成特定事務為主要目標,其重點不在於個人的改變或成長,而主要著重於能夠有效能、合作和發揮團隊力量去達成特定的任務。例如企業組織體裡的小組或部門、運動領域的團隊或球隊、學校教師合作教學團隊、醫院的醫療團隊或小組、或是社區發展的工作小組等。任務團體的領導者最主要的任務,是能夠促進和協調團隊或團體合作,朝向既定的目標前進,去達成任務或獲致最佳的效能發揮。

(二)輔導與心理教育團體
     心理教育導向的團體(psychoeducational group)的主要目標是透過教育、指導和訊息傳遞等方式,促進成員獲取知識、學習新的生活適應方法,或是調整生活態度與習慣;在應用上廣泛的運用於中小學學校輔導工作、社區心理衛生推廣教育、醫療院所衛生教育、社福機構、以及大專院校等場域。在功能上,心理教育導向的團體可分為三種不同方向的形式(Aasheim & Niemann, 2006),包括:(1)教導或訊息、知識傳遞為主的教育團體;(2)技巧或生活功能訓練團體,強調行為或新習慣的建立;(3)自我了解與肯定為主要目的之心理教育團體,雖以特定方案進行為主,但仍邀請成員進行自我經驗分享,且從相互回饋和討論中增加自我態度調整或新行為的嘗試。依據帶領者預先設定主題、內容或教材的主導性來加以區分,教育團體的計畫性和結構性較高,技巧訓練團體次之,而自我了解與肯定團體則比較接近輔導性質的團體,在促進成員發展的主要目標下,仍然兼顧個別成員的狀態和需求,也嘗試在重要的發展任務上促進成員自我了解或改變。
  心理教育導向的團體領導者或教育者,其主要功能在於促進成員在特定發展任務上(例如:人際關係、生涯規劃、伴侶關係發展、自我認同、求職面試、生活適應、家庭關係、罹病親屬照護等),能朝向更好、更為適應的方向發展;因此,領導者應同時對該發展領域的知識或技能,以及基本的團體帶領方式,都有相當的熟悉度或訓練。例如:(1)高中輔導教師對於學生生涯興趣和科系選擇等階段性的發展難題或待抉擇的課題,以及升學進路和生涯輔導相關方法等,都應有充分的理解和準備;在帶領心理教育團體過程中也能充分促進相似議題的討論,並讓不同生涯期待的學生有相互交流與回饋的機會,擴展學生的生涯價值觀。又如:(2)醫療院所精神科或心理衛生科,針對罹病家屬所開設的衛教團體,除能充分提供診斷與症狀、療程與預後、照顧與關係調適之相關資訊;也要能針對病友家屬的心情、或是運用團體人際支持與回饋的動力,提供家屬能透過團體獲得知識與技能、情緒調適與抒解,以及實際在與病友的互動或日常照顧上,更為實質的幫助。

(三)諮商與人際取向問題解決團體
   「諮商」本身在性質上即與解決個人困境或議題有關,而放置於團體情境或脈絡裡的諮商工作,則更著重於在人際真實互動的場域中,提供與建構一個能夠幫助個人處理自己議題或解決特定問題的空間;因之,諮商團體(counseling group)在功能和目標上,旨在協助個人面對或探索、釐清或了解自己所面臨的適應困境或問題,且從團體歷程中能擴展覺察與對情境的認知、表達或疏通情緒,且發展適切的新行為或具效能的行動。在性質上,諮商團體因為需要經歷自我表達、意義探索和面對挑戰或省思等較有壓力的心理歷程,通常適合於心理或生活功能維持一定水平的案主參與,也因為在目標導向上以解決問題或當前所面臨的困境議題為主,諮商團體一般在時程上以短期為考慮,意即在團體次數上不會太多,進行的期間也有其限度而不會像心理治療團體較長。
  在學校場域,例如:針對父母方剛離異的兒童或青少年開設的生活適應團體,其目標在於讓學生有機會表達和處理生活變動、關係變化或相關的衝突經驗,發展新的生活技巧並重新面對單親生活的架構。又例如邀請曾因攻擊或霸凌相關經驗而遭遇創傷經驗的青少年,透過諮商團體形式探討經驗本身或發展解決策略等,亦是一種諮商團體形式的實務應用。在社區場域,在職上班族、婦女、家庭親子議題和壓力適應等,也是社區諮商團體常見的開設範疇,例如:身心紓壓導向的團體,可能除了運用適切的活動方案,也加上身體感官工作,並開放團體場域空間,讓成員有機會探討自己工作場域之壓力困境,透過團體資源激盪,尋求解決和新的觀點;又如婦女成長團體,因女性在溝通表達意願和情感連結上較男性主動,在社區場域參與團體之成員仍以女性為多,而女性本身面對人生發展階段任務、伴侶或婚姻關係、親子溝通、事業與家庭平衡,以及自我覺察和自主等議題,也常常為社區此類團體之探索重點。精神醫療單位門診或診所為輕微精神官能症或適應障礙案主開設的短期團體,雖然在名稱上稱為團體治療,但通常屬性接近以問題解決或人際課題處理的心理諮商團體,其目標已經不僅是症狀處理,而傾向於在病程已經穩定的狀況下,朝向自我生活經驗和隨之而來的想法、感受或行為等進行探討。

(四)心理治療與人格重建為導向的團體
  長期以來,諮商輔導與精神醫療領域之既定觀念,常將心理治療界定為對精神疾病患者進行處遇和介入,而不是回到心理治療的本質進行探討。在內涵上,團體心理治療(group psychotherapy)與團體諮商最大的分野與區別,在於其團體目標並非以解決實際生活困境或議題為焦點,而是將介入的處理焦點放在內在心理模式或性格的重建上,透過某一歷程促進案主朝向內在狀態的改變、成長或是轉化(transformation),在各個治療學派可能對於轉化或轉變有不同的界定,例如:自我(ego)的強化、內化與整合好壞客體(object)、接觸與能夠統整、朝向自我實現、認知型態的轉變、新行為模式的穩固發展等;因之,心理治療團體通常在導向上較諮商團體長期,且必須依循擇定的治療取向與學派,創建一個適合個體在當中呈現、探索的團體情境,致使成員朝向內在轉化與改變。
  相反地,在精神醫療單位若原初乃針對康復階段的住院精神疾病案主,目標設定為給予成員能具備處理生活情境的技能,有架構的學習新事務和技巧等,性質應較為接近心理教育導向的團體;而假若為引導案主於康復過程,能更有效解決踏入社會和新生活適應所面對的個人特定壓力,例如親子衝突、求職挫折、友伴關係困境處理、自我價值觀澄清,或壓力因應等,則屬性上則較接近諮商團體。綜合上述可發現,當前在醫療體系雖然通稱集合病患來進行活動或討論之團體型式工作為「團體治療」,但是屬性上實則包含心理教育團體、諮商團體,以及真正聚焦在性格重建上的心理治療團體等三類。
  再者,於醫療體系外也常見的「成長團體」(growth group)或「會心團體」(encounter group)、「敏感度訓練團體」(sensitivity training group)等,通常參與者為一般適應狀態良好或未有嚴重困擾之成員,且其主要焦點為尋求個人成長和改變,且期待透過更深入的探索和自我了解,獲致頓悟、覺察和自我內在更深層的轉化,其性質和導向上是貼近「心理治療」的。而提供專業心理從業人員參與的「訓練團體」(training group)或稱T Groups,從非結構或無結構的團體歷程和動力,激盪參與者反身思考自我或覺察自己的人際應對模式。由此可發現上述兩類型團體,雖然不是提供病患參與,但是其本質上是接近心理治療導向的。
  因此,廣義或俗稱的「團體心理治療」(group psychotherapy)固然可以採用醫療體系的觀點,套用於所有協助精神病患之團體模式,但在領導和催化團體的專業工作上,領導者應對自己所帶領和進行的團體有清晰的認識;在本書則將「心理治療團體」界定為包含提供一般困擾或精神疾病案主參與,且著重於個人轉化或性格重建的團體心理工作,以及提供正常群體案主或專業人員參與,具有個體療癒性質的「成長」或「訓練」團體等兩個範疇。

三、心理工作團體的特性

(一)心理工作團體的界定
  在前述所探討的四類型團體工作中,任務團體是一個廣泛存在且處處可見的工作形式,但通常其焦點並不會放在個別成員心理層面的成長上,而較以團隊的任務達成為主,我們可發現團體工作是一個非常廣泛且多元的範疇,團體可以以各種形式在各種不同的場域存在,也因此在團隊、組織、小組、領導和行政等領域,也都共同納入團體動力相關的學問或學科。然而,在團體工作中若著重於個人的發展、成長與改變,則其屬性較為貼近廣義的團體心理工作,其中包含團體輔導、團體諮商、團體心理治療,以及上述針對心理助人者所提供的敏感度訓練團體、會心團體、和訓練團體等諸多工作模式,主要都著重於提供參與成員或個案一個有意義的人際情境,能協助參加的成員往自我改變、成長或發展的目標前進。
     團體輔導、團體諮商或團體心理治療,是指透過設定且有專業人員帶領的團體,對於有特定需求的案主,依照設定的程序或在過程中進行某些促進其覺察或行動的介入,使參與的案主有所改變。此類團體與現實生活情境的團體有所不同,能帶來有助於成長或發展之特別經驗。例如:兒童在家庭、同儕和班級團體中,有時因為自身的特質或發展上的弱勢而在群體中難以自我表達和獲致最佳的發展,但在心理工作的團體中卻可有效的處理和協助其困境;又例如青少年可能在自己的班級常受到嘲笑和愚弄,也可能因為曾經有些人際衝突而持續一段時間的被孤立,也可能因為容易被激怒而成為大家刻意疏遠的對象,但是在心理工作團體中所強調的接納和重新發展人際技巧,能有助於案主朝向改變;而社區案主可能因長期孤獨且自我與人群疏離,但內在渴望與他人能有意義的連結,而感到衝突與不一致,透過參與團體,實際在當下經歷到新的人際交融經驗,以及嘗試在受到鼓勵的氣氛下,向外追尋新的人際等新經驗,都對其心理發展有很大的幫助。
     綜合上述,朝向心理工作的「團體」是一群個體的集合與心理交會而建構的實體,一個孩子在參與團體的過程中會透過有意義的互動,去重新認識自己的價值觀、信念和情緒感受,也從他人的眼中看見自己,團體互動的支持和互助、嘗試進行努力後又受到肯定等新的經驗,將會很有價值的成為他/她內在很重要的回憶和資源。
  一般而言,團體輔導、團體諮商或團體心理治療等三個心理工作團體類別,從功能、目標和對象來加以區分,雖然均有重疊之處,但仍可簡單摘要如下表1-1所呈現。其中在教育和輔導場域,常以團體輔導和團體諮商為主要之核心工作,在社區和成人心理扶助機構,則較常以團體諮商為工作為主,在醫療或矯治機構,則較常以團體治療為名稱,進行相關的心理工作。然而,值得加以省思的是此三類型的工作之間,時常很難有明確或清晰的區隔線而截然劃分;例如對於專業人員所開設的團體,雖然參加者為功能良好之治療師,其功能卻帶有成長性的體驗,也帶有性格轉化的療癒性;而對於面對生涯發展議題的學生進行團體輔導,無形中碰觸與家長期望落差之議題,在進行問題解決和情緒抒解工作中也常帶著諮商的本質。因此,雖可參考下表1-1對團體類型的大致分類,但仍應更周延的考慮各個團體形成的要素和實質功能,如本章接續所描述的相關概念陳述。
(二)心理工作團體的功能
     心理團體的工作是否比個別工作有效?或是說團體工作是否能很有效的改變個人或帶給成員特定的幫助?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議題。Erford(2010)對於一般團體工作的優勢提出幾項重要的見解,認為包括:(1)團體有時間上的效能、(2)對個體來說所付出的成本較低且節省、(3)團體能帶來大量的資源、(4)團體能讓人感受到安全、(5)能夠讓成員感到歸屬、(6)團體像是微縮的真實世界,能讓人再經歷與重新投入、(7)成員可在團體中嘗試運用新的技術並獲得回饋、(8)團體促使人們能給予承諾、(9)團體同儕能帶來巨大的影響力量、(10)團體能提供人際互助的給予和接受。歸納其觀點且放置於心理導向的團體工作,我們可發現團體對於個人的心理成長或發展,最核心的優勢可包含:(1)時效、成本或效益上的優勢、(2)能夠滿足個人的心理需要(例如:安全感、歸屬感、成就與自我價值等)、以及(3)能透過團體建立有意義的人際連結,且從中發展出互助、資源開放和回饋等,能夠幫助成員朝向貼近真實世界情境的改變或成長去發展。
  深入的比較團體心理工作的重要且獨特功能,可有下列三點:其一,相較於個別輔導、個別諮商或個別心理治療,團體確實能在同樣的時間,僅運用一兩位工作者,達成成長或發展的任務,且透過訊息傳遞、觀摩、示範或討論,似乎也有效的能促進成員有所提升;但是,相對的要有效的達成此任務,必須建立在有效且專業的領導工作上,才足以成立此一優勢。第二,成員個人心理需求的滿足,能讓個體在安全、信賴且相信自己能獲得幫助的氛圍下,願意朝向討論或探索自己個人關切的方向努力,亦是心理工作團體的優勢。第三,團體為真實生活情境的縮影且在團體內的經驗,有其優勢能夠帶到團體外的真實生活中,例如在團體內重新獲得的不同體會、被接納與肯定的經驗、嘗試去改變人際互動方式、發展新的行為等,皆有可能讓成員帶著這樣的改變,去修正與重新經營自己的外在生活;而在團體內複雜的人際互動、自我揭露或回饋,以及透過被幫助和幫助別人等過程漸漸產生的自尊或自信,也都一點一滴的能讓成員有實質的發展和改變。綜合上述,可發現心理工作性質的團體之優勢,與其團體是否能有效發揮息息相關,且實務上非常需要專業的領導和催化,也通常需要有個別的心理專業工作為基礎,再發展出更多角度的團體和人際引導之專業能力。

(三)常見的心理工作團體型態
  除了了解團體心理工作之優勢、效益,和其專業領導上的重要性,我們可先從其常見的區分方式,來了解其可能存在的形態。常見的心理工作團體在導向上,包括團體輔導/心理教育導向的團體、團體諮商/諮商與人際問題解決的團體,以及團體治療/心理治療和性格重建的團體;但是實際上,此三類的區分是依據團體的目標和性質,卻也因為性質和目標的廣泛,又常常有重疊或相關之處,很難截然劃分。若能單純從團體組成、帶領方式或功能等特徵來簡要了解,可以從下列幾個角度來區分、界定,以及組成不一樣方向的團體;雖然在後續章節將會探討諮商與心理治療團體的組成和籌組的考慮,但在此處將先針對一般廣泛的心理工作團體,進行概略輪廓的簡介,提高實務者或學習者對團體工作型態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