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爾斯與《正義論》
John Rawls: His Life and Theory of Justice
原文作者╱
Thomas Pogge
作  者╱
湯馬士.伯格
譯  者╱
顧肅、劉雪梅
出版社別╱
五南
書  系╱
經典哲學名著導讀
出版日期╱
2021/02/01   (1版 6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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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I  S  B  N ╱
978-957-11-5954-6
書  號╱
1BZE
頁  數╱
320
開  數╱
25K
定  價╱
360 (特價 284)



本書作者身為羅爾斯的入室弟子,浸淫其思想既久且深。歷經長年的思考與教學經驗的淬煉,作者多次修稿,終於出版了這本《John Rawls: His Life   and Theory of Justice》。這是對《正義論》一書的最佳闡釋,也是Pogge對其師說最崇高的敬意與反思。凡有意接觸《正義論》的人,都可以取道此書,一究羅爾斯思想的奇奧天地。

亞馬遜網路書店★★★★★評價
羅爾斯畢生經典《正義論》導讀手冊

社會科學研究中,《正義論》的重要性與代表性是不容懷疑的,不論是在政治學、社會學、哲學、經濟學等領域中,它都是經典中的經典,影響深遠。伯格教授累積數十年教學與研究的經驗,寫下其深刻的思索,讓所有要研究《正義論》的學子們輕鬆地一窺它的世界。

湯馬士.伯格(Thomas Pogge)
德國人,出生於一九五三年,為政治哲學的權威學者,同時也是羅爾斯的學生,深受其學說影響。目前任教於耶魯大學,教授國際事務、政治學與哲學課程。
※譯者簡介
顧肅、劉雪梅
顧肅(1955年 - )

美國杜克大學哲學碩士,南京大學哲學博士,曾任哈佛大學法學院人文學者,墨爾本大學、英國倫敦經濟學院等校高級訪問學者,目前為南京大學哲學與法學教授。

出版專著多部,代表作《自由主義基本理念》在中國大陸和台灣出版數種簡繁體字版本,影響甚大。在人民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等社主編《政治法律哲學》、《大學文庫》、《成功學習》等叢書。用中、英、俄、意、法等文字發表論文100餘篇,為《新京報》、《法制早報》、《東方早報》、《南方周末》、《民主與科學》等中國和海外報刊撰寫法律與政治方面的社評、評論、專欄文章100餘篇,傳播自由主義理念。

序言
第一章 生平
 家庭和學校教育
 大學和戰爭時期
 學術生涯
 動盪的十年:一九六二至一九七一
 《正義論》之後
 羅爾斯研究工作的意義
第二章 對基本結構的關注
 理論的緣起
 現代社會的複雜性
 重疊共識的理念
 理論範圍
第三章 關於正義的最高層標準
 純粹接受方導向的正義標準
 匿名條件
 基本利益對幸福
第四章 基本理念:作為公平的正義
 原初境況
 最大最小對平均
 基本益品
 基本自由的辭彙優先性
第五章 第一個正義原則
 基本權利的結構
 闡述所要求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安排
 基本政治自由的公平價值
 基本自由可允許的減少
 不可允許的基本自由減少
第六章 正義的第二個原則
 初步近似意義上的差別原則
 差別原則詳述
 原初境況中的差別原則主張
 機會原則
 倡導原初境況中的機會原則
 一種私有產權下的民主
第七章 一個羅爾斯式的社會
 一個秩序良好的社會
 一種政治的正義觀念
 政治的對廣包的自由主義
 一個平等主義的自由主義正義觀念
 羅爾斯的觀念所調整的良序社會
 一個比較現實的見解
第八章 關於證成
 反思的平衡
 基本理念
 真理與合理性
第九章 對「作為公平的正義」的採納
 羅爾斯與自由至上主義
 羅爾斯與社群主義
 羅爾斯與康德
結論
附錄
生平年表
文獻
中英名詞對照
譯後記

兒童發展心理學
儒家文化系統的
主體辯證
圖解情緒教育與
管理
感覺統合
敘事研究與敘事
心理學:本土之
探索與實踐
高齡藝術與預防
失智症 : 藝
術課程活動設計



書評
總結而言,就羅爾斯政治哲學思想而為深入闡示者,本書足堪位列其中最為全面,亦最富思辨精神之作。
──Arthur Kuflik, Notre Dame Philosophical Reviews

接觸羅爾斯的學子或其他初學者,非常需要一冊篇幅簡短,但是深黯其道的參考書籍之助,更甚者,則再附上對其生平經歷之些許著墨。伯格之作完美地符合上述需求;通俗,卻不失真。對羅爾斯學說的熟悉程度,當代或許無人能出其右;與此同時,他的文章一針見血,思考亦嚴謹精確。
──Thomas Nagel, New York University

伯格對於羅爾斯哲學計畫之優點與缺點為何,有著敏銳的認識。他也讓讀者能夠體會激發羅爾斯所以成說立言的個人背景。一言評之:精要!
──E.J. Harpham, Choice

第一章 生平

 羅爾斯的《正義論》燃起了政治哲學的戲劇性復甦。此書光英文版就銷售了約四十萬冊,並被譯成二十八種文字。它已成為北美和歐洲大學的主要課程,鼓舞了拉丁美洲、中國和日本的眾多人士。諸多出色的哲學家、經濟學家、法理學家和政治學家,受它的激發,投身對政治理論的研究;許多年輕人也被它吸引,步入這些領域,參與它所發起的討論。《正義論》是一部真正的經典之作,很有可能在未來的幾年內被人們傳閱和講授。
我們先從約翰˙羅爾斯(他的作品已造成深刻而廣泛的影響)的生平和個性開始。羅爾斯的最動人之處在於他非凡的智慧和道德的真誠。多少年裡,他研讀經典著作,旁涉大量二手文獻,以求透徹地領悟道德和政治哲學。作為一位專注而批判性的讀者,他對於所閱讀過的文本及其各式各樣的強項和弱項,均做了井井有條的概述。羅爾斯的作品顯示,他在寫作時也是秉持嚴謹、細緻的態度——字斟句酌,反復推敲,力求清晰地表達自己的思想。他常在作品付梓之前,翻新改動,歷經數月、甚至數年。同樣的細緻也出現在他的講座裡,後者總是那麼豐饒趣味、構思精巧。
作為學者、作者和教師,羅爾斯的斐然成就可歸因於多種因素。他具有非凡的智力和品性:系統思考的巨大潛能、良好的記憶力、天生的好奇心,還有對自己研究工作的批判態度,這就導致了建設性不滿和進一步創新的產生。他十分關切他的學生、同事、大學和社會的智力生活。至少同樣重要的是,羅爾斯將精力集中在對他來說意義最大的兩個問題:一個正義的制度安排如何可能?一個值得過的人生如何可能?他在道德和政治哲學中追尋它們的答案,並且超出這些領域的傳統界限,涉足經濟理論、美國的政治和憲政史,甚至國際關係。羅爾斯對回答這些問題的熱切渴望,在他的著作中顯露無遺,並支撐了他一生的辛勤勞作。

家庭和學校教育
一九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約翰(傑克)˙博多利˙羅爾斯出生在巴爾的摩,是威廉(一八八三∼一九四六)和安娜(一八九二∼一九五四)五個兒子中的老二。他的外祖父母來自巴爾的摩遠郊(電影《食客》中令人難忘的格林斯布林山谷)的富裕家庭。雙方都繼承了一筆財產,主要包括賓夕法尼亞的煤礦和石油股份。然而,外祖父亞歷山大喪失了大部分遺產。最終,外祖父母走向了離婚。他們的婚姻孕育了四個女兒:露西、安娜(羅爾斯的母親)、梅和瑪妮。
羅爾斯的家族來自南部,在那裡,羅爾斯這個姓至今仍很常見。羅爾斯的祖父,威廉˙斯托˙羅爾斯是北卡羅萊納州格林維爾附近一個小鎮上的銀行家。因為患上肺結核的緣故,他和妻子及三個孩子於一八九五年遷至巴爾的摩,以便靠近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的附屬醫院。羅爾斯的父親威廉˙李在搬遷後幾年染上肺結核,成年以後,他的健康狀況一直不太好。由於早年經濟拮据,威廉沒有完成中學教育。相反,他在十四歲那年開始在一家律師事務所裡做「跑堂」。自此之後,這位年輕人有機會每天晚上閱讀所裡的法律書籍。他自學能力很好,雖然沒有受過任何正規教育,卻通過了律師資格考試。威廉繼而成為馬伯理律師事務所中一名成功且受人尊敬的企業律師。這家律師事務所是巴爾的摩最好的其中之一,名聲始於一八○三年的「馬伯理訴麥迪森」這一關鍵性的憲法案。通過律考後,威廉偶而在巴爾的摩的法律學校裡授課。一九一九年,他當選為巴爾的摩律師公會主席,他很可能是當時年紀最輕即擔任主席的人。
傑克的父母對政治均有濃厚的興趣。他的父親支持伍德羅˙威爾遜和國聯,是馬里蘭州州長、民主黨人亞伯特˙理奇(一九二四∼一九三年在任)的親密夥伴和非官方的幕僚。理奇曾邀請威廉競選美國參議院議員,並在上訴法院中為他安插一個法官席位。但是,這些建議都被他以健康為由婉拒了。威廉還是羅斯福新政的一個堅定支持者。然而,他對羅斯福的尊敬意外地終止於一九三七年的高院改組危機,當時,羅斯福試圖通過在高院任命六位新法官,來突破最高法院對其立法的抵制。傑克的母親,一位擅長橋牌和繪畫的聰慧女性,曾在新成立的婦女選民聯盟中擔任一段時間的巴爾的摩分會主席。一九四○年,她為溫德爾˙威爾基的競選活動效力,當時恰好威爾基退出民主黨而以共和黨人的身分與羅斯福競選總統。傑克和父親相當疏遠,在他的記憶裡,父親有些冷淡,跟家人不太親近。不過,他和母親倒是十分親密,並把他一生對於婦女平等的關注歸結為母親(還有他的妻子和女兒)對他的影響。
威廉˙李和安娜˙羅爾斯育有五個兒子:威廉˙斯托(小名比爾,一九一五∼二○○四)、約翰˙博多利(小名傑克,一九二一∼二○○二)、羅伯特˙李(小名博比,一九二三∼一九二八)、湯瑪斯˙漢密爾頓(小名湯米,一九二七∼一九二九)和理查˙豪蘭(小名迪克,一九三三∼一九六七)。
傑克童年時期最重大的事件是兩個弟弟的夭折,他們死於傑克的傳染。第一次事件發生在一九二八年。當時,傑克病得很厲害。比他小二十一個月的弟弟博比,雖然被家人禁止踏入傑克的房間,但他還是陪伴了傑克幾次。很快地,兩個孩子病倒在床上,發著高燒。由於家庭醫生一開始誤診了病情,到最後發現兩人染上的是白喉時,已經耽擱太多的時間。確診和抗毒素來得太遲,以致沒能挽救博比的生命。博比的死亡對傑克來說是一個沉重的打擊,他們的母親認為可能還是導致他口吃的原因。在傑克此後的人生裡,口吃一直困擾著他(儘管後來有所好轉)。
傑克的白喉病治癒了。可是,就在第二年的冬天,他在扁桃體切除後的康復過程中,又患上了嚴重的肺炎,並很快傳染給弟弟湯米。悲劇再一次上演。傑克的病情慢慢地好轉,而他的小弟卻於一九二九年的二月夭亡。
早在童年時期,傑克就因母親爭取婦女權利的工作而迸發正義感。他開始獨立思考種族和階層問題。即使巴爾的摩的黑人人口在當時占有很高的比例(大約百分之四十),傑克還是留意到了,那些黑人生活在跟他截然不同的環境裡,黑人小孩上的是隔離學校。他還清楚地記得,當他和一個黑人男孩歐尼斯特交上朋友時,他的母親相當地不悅,尤其當她得知,傑克還拜訪這個男孩位於一條小黑巷裡的家,那是當時巴爾的摩黑人家庭的典型居所。
到傑克出生時,他的父親已是一名成功且受人尊敬的律師。那年,為了避開巴爾的摩溼熱的夏天,傑克的父親在藍山的南部(此處能看到德塞爾山和海灣的美麗風景)買下了一棟避暑別墅,還有一座裝有舷外發動機的小型摩托艇,乘上此艇可以遊覽偏遠的島嶼。傑克成長時期的夏天幾乎都是在這裡度過的。在這裡,他學會了一生享用不盡的航海樂趣。在布魯克林的小村莊裡,傑克遇見一些貧窮的白人。他們長年居住在那裡,大多是漁民和大型避暑住宅的看管人。當傑克和「本地」男孩結交時,他注意到,他們的教育機會,及在這個貧窮村莊裡的生活,遠遠不如他自己。童年時期的經歷給傑克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印象,喚醒他對於非正義的意識。由於這些經歷,他一生都覺得自己活在極度的幸運裡。畢竟,疾病奪去了他兩個弟弟的性命,而他竟倖存下來;他身處富裕,可以接受教育,享受如此大卻不該得的特權。後來,他在戰爭中幾乎完好無損,在其選擇的職業生涯中也一直很走運。
傑克的教育開始於卡爾弗特私立學校。他在那裡上了一年幼稚園和整個小學課程(一九二七∼一九三三)。這所學校雖然男女同校,但是在最後三年裡,男生和女生是分開來接受教育的。學校很注重培養公開演講和表演的才能。羅爾斯欣喜地發現,當他有節奏地說話時,他就可以克服自己的口吃。(在一次演出席勒的《威廉˙特爾》表演中,他念錯了臺詞,向被逗樂的觀眾宣布:這只蘋果將一支箭劈成了兩半。)傑克在卡爾弗特的出色紀錄使他當選為該班級的畢業致辭代表。他的表現和幼年智商令他的老師韋伯斯特印象深刻。韋伯斯特對這個男孩給予了大力支持和百般鼓勵。傑克離開卡爾弗特就讀羅蘭˙派克初級中學後,這位老師還曾私下輔導過他。當時因傑克的父親擔任巴爾的摩學校教育委員會主席(無薪),想借此表示自己對公立學校體制的支持,於是讓傑克在這所公立學校就讀了兩年(一九三三∼一九三五)。待父親任期屆滿,傑克旋即被送入一所私立寄宿學校(這在巴爾的摩的富裕人家中並不稀奇),他在那裡完成了中學教育的最後四年。
傑克在一九三五∼一九三九年就讀的這所寄宿學校,位於康涅狄格州西部的肯特學校,一所具有聖公會傳統、帶有嚴格宗教色彩的男校。校長是以波基普西為基地的聖十字教派之僧侶,嚴肅而刻板,對教師和學生有許多規定和限制。除了假期之外,學生不得離開學校至附近鄉村的店鋪閒逛,也不允許看電影。所有學生必須在一個星期的六天裡清理房間雜務和參加宗教儀式,星期天必須參加兩次教堂儀式。當然,傑克在肯特學校是一個佼佼者:高分數的成績、高年級的班長、橄欖球和摔跤隊員、年鑑委員會的廣告經理。除了是學校爵士管弦樂隊的喇叭手,還是曲棍球手、棒球手、網球手和國際象棋手。儘管如此,傑克還是不太滿意他在肯特的歲月,因為學校幾乎沒有提供他智力上的激勵,因此,這段歲月在傑克的記憶裡顯得不甚愉悅和無所助益,也就不足為奇了。
傑克的哥哥比爾長他六歲,從卡爾弗特、肯特學校到普林斯頓大學,傑克一直跟隨比爾。比爾較傑克高大、壯實,精通橄欖球、摔跤和網球。雖然傑克在體育方面一直以比爾為榜樣,可是,漸漸地他自己對科學家傳記和化學發生了興趣。在化學方面的興趣乃是受到一位身為化學家的教父之鼓勵。當他還是個孩子時,就擁有一套化學實驗器具,這位教父為他提供了額外的化學製品,傑克經常在主日學校放學後,用它們製造出各式各樣的氣味和爆炸。

大學和戰爭時期
  念完寄宿學校後,羅爾斯(像他的哥哥比爾、小弟迪克那樣)獲准進入普林斯頓大學。他於一九三九年入校,是「一九四三屆」的成員之一,該屆共有約六百三十位年輕人。在那個年月,申請者很少被拒絕,對於像他這樣父母能付得起學費的學生來說,進入大學是一件極為容易的事。然而,對於不太富裕的家庭則是另一番情況,因為獎學金微薄,大部分都頒發給了需要參加校際比賽的運動員。
羅爾斯在普林斯頓第一學期剛開始時,就發生了德國入侵波蘭的事件。羅爾斯回憶,班上大多數學生都以為自己將不得不從軍參戰。很快,大部分的人都報名參加後備軍官訓練團,確保畢業後能有一個軍官職位。羅爾斯沒有報名,而是受到即將來臨的戰爭觸動,到學校圖書館研究第一次世界大戰。儘管沒有人渴望戰爭,羅爾斯身邊的人卻都贊成--美國應該支持英國。當時,在某些圈子裡有一些持孤立主義(「美國優先」)的反對派,可是,羅爾斯的家人、朋友和熟人中間卻沒有半個人有孤立主義的想法。
進入普林斯頓大學的第一年,羅爾斯希望效仿比爾,在運動領域創下出色的成績。比爾是三項體育運動(橄欖球、摔跤、網球)的校隊隊員,更是網球隊的隊長。羅爾斯確實也加入了新生橄欖球隊。可是,摔跤對他來說是一個更高難度的挑戰。由於體能不佳,羅爾斯沒能晉入一百六十五磅級,於是,他試圖競爭下一級(一百五十五磅)。這意味著,在每次比賽前,他都必須減下一些體重,如此一來,就削弱了他的競爭力。表現平平加上對一對一制度的日漸反感,羅爾斯在這個賽季沒有結束之前就退出了摔跤隊。大一以後,他又放棄橄欖球。儘管如此,他對棒球還保有一絲興趣,就算只是偶爾玩一玩。
學生聯誼會在普林斯頓大學是禁止的,社交生活主要圍繞飲食俱樂部的活動展開,俱樂部由大三和大四的學生組成。學生在大二結束時,可以申請成為俱樂部的會員(通過一個「鬥嘴」的儀式),如果被接受的話,他們就可以在自己的俱樂部裡享用膳食,晚上在那裡聊天或打撞球。這些俱樂部還組織晚會,尤其在週末,所有的俱樂部同時舉辦大型派對,吸引遠近的年輕女子。然而,該有的規矩絲毫也不能打破。女生不允許在飲食俱樂部裡過夜,晚上七點以後必須終止對男生宿舍的訪問。學校嚴禁任何性方面的接觸,一旦發現學生有此類過失(或被查出已婚),學校會立刻將他們開除。羅爾斯後來加入了負有盛名的常春籐俱樂部,該俱樂部向來歡迎來自巴爾的摩的學生。這是羅爾斯再一次步其哥哥之腳步。
最初,羅爾斯不能確定自己該選哪一項專業。他嘗試過化學、數學、音樂(他為《普林斯頓大學校報》做了兩年樂評,評點當地和紐約的音樂事件),乃至藝術史。可他發現,在這些領域裡,他並沒有多少興趣,或是沒有多少才能。後來,他最終選擇了哲學。這一次的選擇沒有追隨哥哥比爾,比爾去了哈佛法學院,後來在費城做了律師。
羅爾斯的哲學啟蒙老師是沃爾特˙斯台斯、大衛˙鮑爾斯和諾曼˙馬爾科姆。在大二那年,羅爾斯選修了一門道德哲學課程,由功利主義者斯台斯講授。他們在課上討論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學原理》、約翰˙斯圖亞特˙密爾的《功利主義》,以及斯台斯本人的著作《道德之概念》(一九三七)。鮑爾斯(後來在戰爭中,因試圖跳上一列行進中的火車而不幸罹難)則講授康德哲學。然而,對羅爾斯影響最大的是馬爾科姆,一位只比羅爾斯年長十歲的老師。
馬爾科姆在劍橋(英國)學習過一段時期,在那裡與維特根斯坦共事過。後來,他回到哈佛,在路易斯的指導下完成學位論文。憑藉路易斯的強烈推薦,馬爾科姆在普林斯頓謀得了一份教職。可是,路易斯很快就後悔這次推薦。原因在於馬爾科姆對於現象主義的態度。在當時的美國,路易斯稱得上是占據認識論領域主導地位的現象主義領軍人物,而馬爾科姆在維特根斯坦的影響下卻逐漸屏棄了現象主義,這一事實在馬爾科姆畢業論文的公開答辯中再明顯不過。答辯之後,震怒的路易斯撤回了他的推薦。但是普林斯頓哲學系感到對馬爾科姆負有遵守承諾的義務,故維持原先的聘用計畫。馬爾科姆在普林斯頓一直教到一九四二年四月他加入美國海軍之時。
羅爾斯和馬爾科姆的第一次會面並不愉快,至少對羅爾斯來說是如此。一九四一年秋天,羅爾斯交給馬爾科姆一篇他自己認為相當不錯的哲學論文。誰知馬爾科姆對這篇文章的評價甚低,還讓羅爾斯「拿回去」,「想想你都寫了些什麼!」即使羅爾斯灰心喪氣,但這次的尖銳批評卻促成他對哲學日漸濃厚的興趣。他把自己哲學研究方式的形成歸功於馬爾科姆以身作則的巨大影響。
一九四二年春季,羅爾斯選修了馬爾科姆的另一門課,主題是關於人類罪惡的準宗教,閱讀材料包括柏拉圖、奥古斯丁、巴特勒主教、萊因霍爾德˙尼布林和菲力浦˙利昂的著作。該主題不屬於馬爾科姆平時的哲學關注點,他對此內容的興趣大概是受那場戰爭的觸動。很久以後(馬爾科姆擔任美國哲學學會主席之時),當羅爾斯向馬爾科姆提及這門課時,他已經想不起來了。馬爾科姆對這段記憶的缺失,可能是因為他中途就離開學校,加入了海軍,從而被捲入更大的事件中。
相較之下,羅爾斯對這門課程的印象極深。它重燃了羅爾斯對於宗教的潛在興趣,促使他在畢業論文中以宗教為選題,甚至鄭重地考慮前往維吉尼亞神學院學習,以成為神職人員。雖然班裡的大部分學生棄學參軍,羅爾斯卻決定在學業上快馬加鞭。
羅爾斯修完一九四二年的夏季課程(由於戰爭而特別增設的一個學期)後,於一九四三年一月獲得了學士學位。他以哲學類的最高榮譽獎畢業。羅爾斯把這項成就(特別地)歸功於他良好的記憶力,並認為,正是詳實做筆錄的習慣,增強了他的記憶力。這一年二月,羅爾斯入伍,成為一名士兵。在經過基本的步兵訓練後,羅爾斯完成了陸軍通信兵的課程,然後被派往太平洋戰區服役兩年,地點是新幾內亞、菲律賓,最後四個月則在日本(他的軍用列車路過剛被摧毀的城市廣島)的軍中度過。在海外服役期間,他隸屬第三二步兵(「紅箭」)師第一二八團。羅爾斯開始在步兵團總部和情報偵查隊工作,後來被編入由七、八個人組成的小組,負責勘查敵軍方位。他宣稱自己很少遇到戰事,雖然他的軍隊曾在萊特島進行了激烈的戰鬥。在戰爭接近尾聲時,由於出色的偵聽工作,羅爾斯被授予銅星勳章。這項工作要求他沿著呂宋島上危機四伏的維拉維德小道,埋伏在敵方後部。他唯一一次受傷,是在卸下頭盔於溪邊喝水時,被敵方狙擊兵的一顆子彈擦傷了身體。在太平洋戰區時,羅爾斯一直晉升到中士頭銜,可是,駐守日本期間,由於他拒絕服從中尉的命令,未去懲罰一位曾冒犯過中尉的士兵,而被降回到二等兵。戰爭結束時,羅爾斯放棄升任軍官的機會。如非必要,他不想在這個他認為是「陰沉之所」的地方待上太久。一九四六年一月,羅爾斯退役。他的等級依然是士兵,而且還是二等兵。就如他在一份簡短的自傳(為肯特學校畢業五十周年聚會而寫)中所述,他的軍旅生涯「平淡無奇」。而哥哥比爾的經歷和他似乎形成了強烈對比。比爾在珍珠港事件之前就志願加入了空軍,駕駛四引擎遠端「解放者」型轟炸機,多次從義大利飛越德國南部、奧地利和波蘭。
前面提到,羅爾斯在一九四三年參軍之前曾考慮過成為神職人員。可是,到了一九四五年六月,他的正統基督教信仰,已因太平洋戰爭的經歷蕩然無存,最高神意被他拒斥為邪惡的思想,任何想當牧師的念頭也因那些經歷而消失殆盡。下面這些文字記錄了羅爾斯的轉變,摘自羅爾斯寫於一九九○年代的一篇未發表的短文《我的宗教》:

我經常納悶,為什麼自己的宗教信仰改變了,尤其是在戰爭時期。我一開始是一名正統聖公會教派的基督徒,一九四五年六月徹底拋棄了這一信仰。我不認為自己完全理解這一信仰的改變,也不相信完全領悟這種改變是可能的。我們可以記錄所發生的一切,講講故事,做做猜測,但至多不過如此。這些故事裡可能蘊藏一些意味,但也可能沒有。
我記憶中印象深刻的有三件事:基內山脊、迪肯的死、對大屠殺的聽聞和反思。第一件事發生在一九四四年十二月中旬。第三二師第一二八兵團的F連在勝利攻占了山脊,得以俯瞰萊特島的檸檬鎮之後,完全掌控了地面。一天,來了一位路德宗的牧師為我們做簡短的佈道。他說,上帝讓我們的子彈瞄準日本人,而上帝也保護我們不被他們射中。我不曉得聽了此話以後為什麼怒不可遏,然而,我確實很震怒。我譴責那位牧師(一位中尉)道,他所通曉的一切(他是路德信徒)在我看來不過是對神意的曲解。他之所以說出此番言論,無非是想安慰部隊。基督教的學說不應該用在這個地方,雖然我心裡明白,它其實就是如此。
第二件事——迪肯之死,發生在一九四五年的五月,地點是呂宋島的維拉維德小道。迪肯是一個優秀的人。我們是朋友,住在團裡的同一個帳篷裡。一天,軍士長找到我們,說要找兩名志願者,一位隨上校走到能看見日軍位置的地方,另一個去附近的野戰醫院為一位急需輸血的傷員獻血。我們同意了。怎麼分派則取決於誰的血型正好與傷員符合。由於我的血型符合,而迪肯的沒有,他便和上校離去了。日軍肯定是發現了他們,因為一五○迫擊炮的炮彈很快地朝他們的方向轟炸過來。他們跳進一個散兵坑,一枚炮彈隨即落在坑裡,於是迪肯犧牲了。我悲痛不已,很難從此事中跳脫出來。我不曉得,除了迪肯和我的友情之外,此事為什麼對我的影響如此之深,死亡在當時不過是一個在平常不過的事情。可是我想,它對我的影響還在於我馬上要提到的那些方面。
第三件事其實不僅僅是一次事件,因為它延續了一段很長的時間。我記得,它開始於四月的阿辛甘,那是團裡從前線下來休息和補充兵員的地方。我們去看晚上放映的電影,其中就有來自美軍情報處的新聞報導。我相信,那裡是我第一次聽到虐猶大屠殺的地方,這也是第一次報導美軍抵達集中營的訊息。當然,早在此之前,人們已得知不少內容,只是沒有對戰場上的士兵公布而已。
這些事件,尤其是逐漸廣為人知的第三件事,都以相同的方式影響了我。我懷疑祈禱的可能性。當上帝都不能從希特勒的手中拯救數百萬猶太人時,我如何還能祈禱上帝幫助我、我的家人、我的國家,或者其他任何我所珍視的事情?當林肯把內戰解釋為上帝對奴隸制罪惡的懲罰(南北皆然)時,上帝被看成是在合乎正義地行動。可是,對虐猶大屠殺卻不能以這種方式來解讀,我讀到所有如此的企圖,都是醜陋而惡毒的。如果硬要把歷史解釋成神意的表達,那麼,所謂的神意必須合乎我們所知道的最基本正義思想。那最基本的正義難道還能是其他什麼嗎?於是不久,我便開始排斥神意至上性的思想,視之為醜惡和有害的。
隨後的歲月走向了對基督教諸多重要教義的日漸排斥,那些教義離我越來越遠,越來越陌生……。

打消研究神學的念頭後,羅爾斯(根據《退伍軍人法案GI Bill》)於一九四六年初在普林斯頓開始了哲學專業的研究生課程。在普林斯頓學習了三個學期之後,他獲得一項獎學金赴康乃爾大學學習了一年(一九四七∼一九四八)。當時,馬爾科姆和馬克斯˙布萊克都在那裡研究維特根斯坦。隨後的一年(一九四八∼一九四九),他回到普林斯頓,在斯台斯的指導下寫作博士論文。斯台斯完成在都柏林的哲學教育之後,擔任了錫蘭(今天的斯里蘭卡)首都可倫坡的市長。公職之餘,他繼續研究哲學,主要是研究貝克萊和黑格爾,而且出版了一本書《知識與存在的理論》。羅爾斯的論文聚焦於性格評價的問題,並發展出一種反基礎主義的程式(多少有些類似於他後來提出的「反思平衡」)。該程式通過對照一些道德原則來逐一考查並糾正當事人對於具體事例所形成的初始道德判斷。他第一次發表的成果《倫理決定程式綱要》就部分地概述了這項工作。一九四八年末,羅爾斯在完成論文時,遇到了他未來的妻子瑪格麗特(瑪迪)˙沃菲爾德˙福克斯(一九二七∼),一位在布朗大學彭布羅克學院讀四年級的女生。他們於一九四九年六月結婚,那年的夏天,他們在普林斯頓度過,並為考夫曼的書《尼采:哲學家、心理學家和反基督徒》編寫了索引,獲得了五百美元,這在當時是相當可觀的一筆收入。
瑪迪除了主修藝術和藝術史(羅爾斯一生也對此感興趣)之外,還越來越積極地參與丈夫的工作。她幫助羅爾斯校對文字、推敲潤色和編輯文稿,還向羅爾斯灌輸機會平等對於婦女的重要性。他們結婚時(他們才認識了六個月),瑪迪告訴羅爾斯,父母早就協議只願意為她的兩個兄弟提供大學教育的費用,而無法支助她,理由是男孩的教育更重要。後來,瑪迪成功地申請到了布朗的全額獎學金,加上打工掙來的錢,她繳清了完成學士學位所需的費用。這對年輕的夫婦都同意,將來要為他們的子女提供同等的受教育機會。他們做到了:所有的孩子都是在父母的支持下完成學業——兩個孩子就讀於阿默斯特的麻塞諸塞大學,另外兩個在理德學院和波士頓大學。
一九四九∼一九五○學年,羅爾斯榮獲一筆獎學金,這使得他在普林斯頓的這年的學生生活有了意義,儘管他的論文已基本完成。這一年,他幾乎沒有在哲學系修課。秋季學期,他參加了雅各˙瓦伊納主持的經濟學研討班。春季學期,他選聽了艾爾菲斯˙梅森主講的有關美國政治思想史和憲法史的討論班,主要課堂讀物是梅森編輯的一本文集《成長中的自由政府:美國政治思想文選》。在梅森的討論班裡,羅爾斯研習了美國歷史上曾闡明過的有關政治正義的各種最重要觀點,並嘗試從它們中間發展出一種系統的正義觀念。

學術生涯
  隨後的兩年(一九五○∼一九五二),羅爾斯在普林斯頓大學哲學系任講師。其正值麥卡錫主義盛行,但是,普林斯頓基本未受影響。完成教學任務之餘,羅爾斯繼續他在非哲學領域的研究。一九五○年秋季,他參加了經濟學家威廉˙鮑莫爾的研討班,主要研讀希克斯的《價值與資本》、保羅˙撒母耳森的《經濟學分析基礎》。第二年的春天,他們又組成一個非正式的研究小組繼續這些討論。利昂˙瓦爾拉斯的《純粹經濟學原理》、約翰˙紐曼和奧斯卡˙摩根斯頓的《博弈理論和經濟行為》,也在羅爾斯的研讀之列。與此同時,羅爾斯結交了來自牛津大學的哲學家厄姆森,後者是一九五○∼一九五一年度普林斯頓大學的訪問學者。從厄姆森那裡,羅爾斯第一次了解到英國哲學所有有趣的進展,尤其是以奧斯丁、吉伯特˙賴爾、哈特、艾賽亞˙伯林、斯圖亞特˙漢普什爾、彼得˙斯特勞森、保羅˙格賴斯和黑爾為代表的牛津哲學,當時正處在一個極富創造力的階段。在厄姆森的建議下,羅爾斯申請了富布萊特基金,以高級訪問學者的身分在厄姆森所處的牛津基督教會學院訪學一年(一九五二∼一九五三)。
羅爾斯在牛津度過的這一年,是他自一九四一∼一九四二年(那年在馬爾科姆的影響下初涉哲學)以來學術上最重要的一年。通過厄姆森,羅爾斯結識了牛津最重要的一批哲學家。他參加了哈特主講的一門課。當時,哈特剛升任教授,在課上講述他後來發表在《法的概念》中的一些思想。一九五三年冬天的另一門課也令羅爾斯印象深刻。它是由伯林和漢普什爾主講、哈特積極參與的一個研討班,內容包括孔多塞、盧梭的《社會契約論》、約翰˙斯圖亞特˙密爾的《論自由》、亞歷山大˙赫爾岑、摩爾,以及約翰˙梅納德˙凱恩斯的兩篇文章。羅爾斯一直認為,這個研討班是教學上的傑出典範,也是他力圖效仿的範例。
在此期間,羅爾斯開始參照一種設計得當的慎思程式,以發展出一種證成實質性道德原則的思想。他說,這一思想是受到弗蘭克˙奈特的一篇文章的啟發,該文提到構造一個合理的交往情景。(「Economic Theory and Nationalism」in The Ethics of Competition and Other Essays, London 1935, pp.345-359,尤其是pp.345-347的註腳。)羅爾斯最初的想法是,各參與者應該相互獨立地慎思,將他們對於道德原則的建議提交給一個公斷人。這一過程一直持續到各方達成共識之時。不過,在後來的原初境況中,羅爾斯則希望能從一個準確而精心論證的假設情境中推衍出實質性的結果,而無需真實的參與者貫徹這個程式。
從牛津回來(一九五三)後,羅爾斯在康乃爾大學獲得了一份助理教授的職位,並於一九五六年晉升為有終身教職的副教授。五○年代的康乃爾大學,其哲學系在馬爾科姆和布萊克的影響下頗具吸引力。羅爾斯的同事中,還有他在普林斯頓大學時的同窗——羅傑斯˙奧爾布里頓和大衛˙薩克斯。該系出版了(至今仍在發行)一本廣受好評的雜誌《哲學評論》,羅爾斯是編委之一。
雖然羅爾斯對康乃爾的學術環境較為滿意,但是,在他看來,該校的地理位置是一個嚴重的缺陷。伊薩卡是紐約州北部的一個小鎮,距離最近的文化中心——紐約、普林斯頓、費城、巴爾的摩和波士頓——有數百英里。儘管這裡景色宜人,可是寒冷的冬天卻往往平添孤離之感。尤其在羅爾斯家很快添了四位新成員之後,這個不利條件似乎更加突出了。這四位成員是:安妮˙沃菲爾德(一九五○年十一月∼),現為沃爾瑟姆的本特利學院之社會學教授,育有兩子;羅伯特˙李(一九五四年三月∼),現居西雅圖附近,為產品設計師和機械工程師,育有一子一女;亞歷山大(亞曆克)˙埃默里(一九五五年十二月∼),現居帕洛阿圖市,為木匠、建築師和作家;伊莉莎白(里茲)˙福克斯(一九五七年六月∼),現居麻塞諸塞州的坎布里奇,為財務經理兼作家、服裝設計師,還是一名有競爭力的舞蹈家。
一九五九年,羅爾斯得到一個機會暫時離開伊薩卡,那時,他已發表了幾篇重要論文,受邀去哈佛(他以前的同事奧爾布里頓已在那裡獲得了終生教職)作為期一年的訪問教授。這一年(一九五九∼一九六○),當地許多哲學家對羅爾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麻省理工學院隨即向他提供了一份終身教職。當時的麻省理工學院主要關注自然科學和經濟學,也開始組建哲學學科。該學科擁有一名副教授厄文˙辛格,兩名助理教授休伯特˙德賴弗斯和撒母耳˙托茲。但是,學校尚未建成獨立的哲學系,所有的哲學教授均隸屬於一個龐大的人文學院。羅爾斯決定接受這份教職,成為麻省理工學院唯一一位終身職的哲學教授。這樣,他就能夠發展概念與哈佛(特別是跟德雷本)的友好關係,維繫他與奧爾布里頓和薩克斯(當時正在布蘭代斯教書)的友誼。
可以理解,麻省理工學院的管理方希望把發展的重點放在科學史和科學哲學方面。在諾姆˙喬姆斯基和其他人的幫助下,羅爾斯打算在這個領域設置人文學科分支。他先後雇用了詹姆斯˙湯姆森和希拉蕊˙普特南。羅爾斯雖然對行政事務沒有多大興趣,還是在這個領域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一九六一年的春天,羅爾斯很高興收到了哈佛大學的邀請。儘管如此,他仍決定推遲一年赴任,好讓麻省理工學院的改變有一個完滿的結局。羅爾斯自一九六二年起在哈佛大學哲學系任教至一九九一年按規定退休。退休後,他在哈佛校長的特許下重執教鞭,只是象徵性地領點薪水,直到一九九五年,他的第一次中風使他再也無法重返講臺。

動盪的十年:一九六二∼一九七一
此後若干年裡,羅爾斯主要將精力放在《正義論》一書的完稿上。他盡可能把該書的寫作與教學任務結合在一起。他用此書的草稿作為一些課程的藍本,有時還把部分稿子發給學生討論。除此之外,羅爾斯也利用教學來研究政治哲學史上的重要人物。剛進哈佛的第一年,他就開設了一門研究康德和黑格爾的課程,為此,他寫了一份有關黑格爾哲學的詳細講稿。
一九六○年代後期,政治上的主導事件是越戰。從一開始,羅爾斯就相信這是一場非正義的戰爭,並在公開場合不斷捍衛自己的看法。一九六七年五月,他和同事羅德里克˙弗思一起參加了華盛頓反戰會議。一九六九年春季學期,他開設了一門「戰爭問題」的課程。課堂上,圍繞在美國加入越戰和從事這場戰爭的方式是否有正當理由,羅爾斯探討了種種相關的觀點。由於哈佛學生的大規模罷課,該門課程的後四分之一並沒有上完。
羅爾斯深深地關注:是什麼樣的社會癥結造成了這場充滿殘暴的不義之戰;為了反對這場戰爭,公民們能做些什麼。關於第一個問題,他發現,癥結主要在於財富分配嚴重不平衡,使之很容易地變成政治影響。美國政治的運作方式,允許有錢人和大公司(尤其是軍工企業)通過其捐助政黨和政治組織去掌控政治競選。寫於那個時代的《正義論》顯示出如下的思想軌跡:「不論來自何種經濟和社會階層,那些有著相近稟賦和企圖心的人們,都應該享有獲取政治職權的大致相同的機會……從歷史上看,憲制政府的主要缺陷之一,是未能確保政治自由的公平價值……資產和財富的不平等遠遠超出了政治平等所能包容的程度,而這些不平等在法律體系內卻受到了普遍的寬容」(TJ 197-199)。在後來的一篇文章《基本自由及其優先性》(一九八三, PL 289-371)中,羅爾斯大幅擴展了這一批評,文中還嚴厲譴責了最高法院在「巴克利訴瓦利奧」案中對選舉改革立法的阻止。
關於第二個問題,羅爾斯認為,培養一個理解和尊重公民不服從及良心拒絕的公共文化非常重要,這些應被理解為少數人對於大多數人良知的訴求(TJ §§ 56-59)。在作相關論述時,羅爾斯十分簡短地談了國際倫理(TJ 331-333)。他後來的著作《各國人民法》(一九九九)則對此作了更為詳盡的闡述。
羅爾斯最急需面對的是第二個問題。許多年輕人不願意服兵役,可是對於二十六歲以下的男子來說,這是強制性的。國防部決定不徵募成績優良的學生,於是,教授便握有了一項特殊的權力和責任:一門功課不合格就有可能讓一名學生應徵入伍。羅爾斯認為,撇開戰爭本身的不義不談,這些「2-S緩役政策」對學生來說並不公平(參見JFR 47)。為什麼跟其他社會階級者相比,學生應當獲得優待——尤其是考慮到富裕家庭為兒子謀取教育機會占有重要優勢的情況?如果年輕人必須參與這場戰爭,那麼,富家子弟和名門之後至少應當與平民百姓分享同樣的命運。如果不需要所有適齡男子參加戰爭,那麼,入伍的人選應當由抽籤來決定。羅爾斯在一九六六年底和一九六七年初的兩次教職工大會上,申訴了這一立場,並提議採納。跟他站在同一陣線的有哲學系的七位同事——奧爾布里頓、德雷本、弗思、普特南(他在羅爾斯之後也來到了哈佛)、斯坦利˙卡維爾、歐文和莫頓˙懷特(沒有奎因和古德曼),以及包括裘蒂絲(迪塔)˙史克拉、邁克爾˙沃爾澤、斯坦利˙霍夫曼、哈威˙曼斯費爾德和愛德華˙班菲爾德在內的政治系八位教師。此項提議遭到了羅爾斯部分同事的反對。學校管理層(以保守派校長南森˙蒲賽為首)也認為,它是對校外事務的不當干預。羅爾斯等人在反駁這項指責時表示,司法部長伯克˙馬歇爾曾親自徵詢諸所大學對於此事的意見。最後,學校進行了投票表決,提議終究未能通過,然而,與越戰有關的激烈爭論,卻在哈佛延續了好多年。
一九六九∼一九七○學年,羅爾斯在史丹佛大學高級研究中心度過。他在那裡最終完成了《正義論》。赴史丹佛時,羅爾斯帶上了一本約二百頁的單倍間距的列印稿。這份稿子一直在不斷的增添、修補和完善中。被修改的部分由一位祕書安娜˙托爾重新列印。打字稿(均是以字母排序的插頁)堆積得越來越多,以致最後很難估算出它究竟有多少篇幅。僅隔三十六年後的我們,如何想像離開了電腦來著書立說?我們電子一族大概更容易想像一本正在寫作的書瞬間丟失的慘狀。而這樣的慘狀幾乎就發生在羅爾斯的身上,當時他在史丹佛的訪問已近結束。四月初,中心的主任在淩晨六點左右給他打來電話,告訴他昨晚有幾枚燃燒彈在中心爆炸了。說完這個可怕的消息後,主任說:「你的東西全完了」。羅爾斯最新的打字稿就放在辦公室的桌上,唯一現存的版本是一九六九年夏天的初稿。八個月的密集勞動看來就要付諸東流了。可是,幸運再一次降臨到羅爾斯的身上。他的辦公室基本上並沒有受到火災的殃及,只是遭到嚴重的水衝擊。儘管珍貴的書稿溼透了,然而,字跡仍然可辨認。羅爾斯將它們展開晾乾,在此基礎上作進一步的改動。
一九七○年九月,羅爾斯回到哈佛,擔任了哲學系的系主任。這項艱鉅而耗時的工作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下變得更加不易。系裡成員在戰爭問題上意見紛紜,對於學校事務也是觀點不一。例如,普特南是毛主義進步工黨的成員,奎因和古德曼卻持保守的立場。系裡內部的分歧(儘管是以禮貌和文明的方式來解決)需要羅爾斯投入額外的時間和精力。由於還要上課,羅爾斯不得不利用晚間和週末對打字稿作最後的潤色。
在羅爾斯記憶中,這個學年是他職業生涯最艱難的一年。雖然如此,在那年的年末,羅爾斯還是修改出了一個令他滿意的最終稿。由於列印稿是由插頁組成,他並不知道此書實際的篇幅。當哈佛大學出版社將五百八十七頁校樣送到他手中核對並做索引時,他吃了一驚。羅爾斯親自編制了索引。一九七一年底,這部廣為期待的洋洋巨著終於在美國面世了。

《正義論》之後
此後的幾十年過得比較平靜。從一九六○年起,羅爾斯一家就住在距離坎布里奇約八英里的列克星敦。這個鎮由決策委員會和鎮代表會議共同治理。五名委員會成員經選舉產生,無薪;代表會議有一百八十九名當選代表,如同當地的立法機關。瑪迪˙羅爾斯擔任會議代表約三十年。在任期間,她致力於土地使用規劃和環境保護問題,偶而還從事麻塞諸塞州的環境保護工作。最近一些年,她在藝術上孜孜以求,而這一興趣最早開始於布朗大學。瑪迪的水彩畫曾在多處(包括哈佛大學)展覽,其中一幅林肯畫像裝點在羅爾斯的哈佛辦公室裡。《劍橋羅爾斯指南》封面上的羅爾斯肖像也是出自她的手筆。
羅爾斯本人則將大部分時間奉獻給了智力工作,這項工作主要是在家中進行。對於妻子的藝術活動,他也一直保有興趣。他還喜歡沿著緬因海岸體驗不同的航海旅行。羅爾斯嚴格控制飲食,定期鍛鍊,試圖通過這種方法保持健康的體魄。然而在一九八三年,他不得不中止了慢跑活動,因他在一次跳繩時拉傷了肌腱。爾後,他改騎自行車。多虧了一部不移位的運動車,他才得以堅持鍛鍊下去。
一九七九年,羅爾斯升至哈佛最高學術級別:校級講座教授。這一級別的教授不只是享有豐厚的薪水,在教學方面也享有充分的自由。他們可以在外系開設課程(如果願意的話),或者一學期不上課,專門從事研究(雖然羅爾斯從來沒有利用過這些機會)。哈佛當時具有八位校級講座教授席位,羅爾斯取得的是詹姆斯˙布賴恩特˙科南特級講座教授席(以一位哈佛前任校長命名),其前任是諾貝爾獎得主、經濟學家肯尼士˙阿羅。
羅爾斯在哈佛的教學生涯一直延續到一九九五年。跟他關係密切的同事有奧爾布里頓(不久去了洛杉磯)、德雷本、弗思、卡維爾、迪塔˙史克拉、查理斯˙弗裡德,以及後來的新同事湯瑪斯(蒂姆)˙斯坎倫、阿馬蒂亞˙森和克裡斯汀˙考斯佳德。羅爾斯極少離開麻塞諸塞,除了去史丹佛(一九六九∼一九七○)訪學過一年,在密西根大學(一九七四∼一九七五)休假過一年,以及在普林斯頓高級研究中心(一九七七年秋)和牛津(一九八六年春)各待過一學期。在密西根時,他結交了威廉˙弗蘭肯納和理查˙布蘭特;在牛津,他與一九五二∼一九五三年結識的許多老友(特別是哈特、漢普什爾和伯林)重新歡聚在一起,包括曾在六○年初做過麻省理工學院訪問教授的菲利帕˙富特。
像此前一樣,羅爾斯在教學上(他通常每年開設三門課程,分兩學期上完)投注了大量精力。他的課總是座無虛席,廣受重視。道德哲學(巴特勒、休謨、康德、西季威克)和社會政治哲學(霍布斯、洛克、盧梭、密爾、馬克思,有時也講《正義論》)是他定期開設的兩門思想史類課程,雖然在閱讀材料上,每年都會有所變化。這些課程面向研究生和高年級本科生,一般有三十∼五十名學生選修。課堂教學包括每星期兩次出色的講座(羅爾斯通常把講座概要手寫在一張紙上,然後將複印件發給學生)和一小時的討論會。研究生討論會由羅爾斯本人主持,本科生則由一位高年級研究生主持。對於每一次課堂講座,羅爾斯都悉心準備,即使以前重複過許多次,他也要重新閱讀文本,熟悉最新的、重要的二手資料。因此,不足為怪的是,許多研究生年復一年地選聽同樣的講座課,來加深對這個領域的理解和分享羅爾斯思想的發展。
羅爾斯還定期教授研究生討論班和輔導課(類似於研討班的課程,針對四到六名哲學專業的高年級本科生),討論倫理學、政治哲學以及像意志自由和意志力(康德和唐納德˙大衛森)等相關主題中新近出現的重要作品。
羅爾斯也指導博士論文。多年以來,他訓練出了一個令人欽佩的哲學家團體。其中包括:六○年代畢業的David Lyons(現居波士頓大學)、Tom Nagel(紐約大學)、Tim Scanlon(哈佛大學)、Onora O’Neill(劍橋大學)、Allan Gibbard(密西根大學)和Sissela Bok(布蘭代斯大學);七○年代畢業的Norman Daniels(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Michael Stocker(雪城大學)、Tom Hill(北卡羅萊納大學查泊希爾分校)、Barbara Herman(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Steven Strasnick(麻省理工學院)、Josh Cohen(麻省理工學院)、Marcia Homiak(西方學院)和Christine Korsgaard(哈佛大學);後來畢業的Jean Hampton(已過世,最後任教於亞利桑那大學)、Adrian Piper(威爾斯利學院)、Arnold Davidson(芝加哥大學)、Andrews Reath(加州大學河濱分校)、Nancy Sherman(喬治敦大學)、Thomas Pogge(哥倫比亞大學)、Daniel Brudney(芝加哥大學)、Sam Freeman(賓夕法尼亞大學)、Susan Neiman(波茨坦的愛因斯坦論壇)、Sibyl Schwarzenbach(紐約城市大學)、Elizabeth Anderson(密西根大學)、Hannah Ginsborg(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Henry Richardson(喬治城大學)、Paul Weithman(聖母瑪利亞大學)、Sharon Lloyd(南加州大學)、Michele Moody-Adams(康乃爾大學)、Peter de Marneffe(亞利桑那州立大學)、Hilary Bok(約翰˙霍普金斯大學)、Erin Kelly(塔夫斯大學)和Anthony Laden(伊利諾伊大學芝加哥分校)。
這份名單表明,羅爾斯作了很多努力使得女性有可能把哲學當作自己的職業,並讓哲學對她們深具吸引力。這也表明,現在美國大部分出色的哲學系裡,至少有一名優秀的羅爾斯的學生。值得注意的是,羅爾斯的許多學生不僅在道德和政治哲學領域具有原創性的貢獻,在歷史研究方面也有不俗的成績。儘管羅爾斯本人僅在晚年出版了一本歷史著作《道德哲學史講演錄》(二○○○),可是,他開拓和促進了美國學界對於道德和政治哲學史的研究。他的學生所編的一本文集《道德史重述:紀念羅爾斯文選》,便是對他這項教學成就的慶祝,這是他的學生們獻給他的七十五歲生日禮物。
憑藉著出色的教學、跨學科的視角和研究成果的展現,羅爾斯對選修其課程的許多外系學生也產生了持久性的影響,他們是來自政治學、法學或經濟學專業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他們將羅爾斯教學和作品的影響帶入鄰近學科,促使這些領域以更加讚賞和準確的方式接受它。
遺憾的是,上天只給了羅爾斯四年完整的退休生活。一九九五年在加州一次關於他的研究成果研討會上,他罹患了第一次的中風,導致身體和智力的嚴重受損。儘管如此,在妻子和一些門生的鼎力襄助下,羅爾斯憑藉驚人毅力,一發不可收地出版了過去長期計畫出版的一系列著作,這些著作闡釋、捍衛、擴展並修改了他的正義理論,從而將他畢生的研究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政治自由主義》(PL 1993)一書就包含了這其中的諸多增添和改進,不過,與《正義論》不同的是,它另有一個關注點。《政治自由主義》著重闡述一種正義觀在民主社會和公民生活中應當扮演的角色。在闡述的同時,它著重論述了宗教與民主的關係,以及雙方相互包容的條件。其實,羅爾斯後期的一篇文章《再論公共理性的觀念》就已基本表明他在這一問題上的立場。該文已被收入羅爾斯的《論文集》(CP 1999),後者收錄了羅爾斯一九五一年以後出版的所有的論文。《重申作為公平的正義》(JFR 2001)則概括了一個修正後的正義觀,其修改範圍超出了一九九九年《正義論》修訂版(這個版本僅僅包括了一九七五年之前所做的修改)的內容。《各國人民法》(LP 1999)增加了對國際關係的討論。它的藍本是六年前羅爾斯為國際特赦組織所作的一次同名講座。後來,羅爾斯在此基礎上做了很大的擴充和改進。羅爾斯歷史講座系列的第二本書(這一本涉及到政治哲學),正由撒母耳˙弗裡曼在瑪迪˙羅爾斯的協助下整理編輯,不久將作為羅爾斯的最近一本書面世。

羅爾斯研究工作的意義
終其一生,羅爾斯都在關注一個問題:人的生活是否能夠,以及在何種程度上是可以改善的——人(無論是個人還是集體)能否過一種值得過的生活(或者用康德的話說,在地球上過一種有價值的生活)。該問題與另一個問題,即關於人性之惡的話題密切相關,這是羅爾斯在學生時代就痴迷不已、且備受宗教影響的話題。可是,即便是那些行為和品性無可指摘的人,他們的生活也似乎缺少些價值。人們太多的時間和精力被耗費在那些最終毫無意義的事務上,絲毫無益於自身的極致和昌盛。抱著這種想法,羅爾斯努力以某種方式表明,是什麼讓人的生活有可能富有意義,從而過上有價值的生活。
羅爾斯把這些貢獻主要集中在政治方面:是否有可能展望一個社會,讓生活在其中的人們過上一種值得的集體生活?誠然,人們可以作各種精妙絕倫的想像。然而,這個問題只能從現實層面來理解,要求我們在這個星球和我們人性的經驗條件背景中去展望一個最佳的群居世界。於是,該問題就變成:我們能否設想一個現實的烏托邦,一個從現在起,經由一條合理的轉變路徑能達到的理想群居世界;一旦達到,它能夠在現實的條件下維繫自身。通過構建這樣一種現實的烏托邦,羅爾斯力圖表明:這個世界是美好的,至少它可以讓人類的集體生活變得有意義。
也許有人認為:僅從理論層面來證明一個理想穩定之群居世界,縱然能夠表明從我們的當前處境能得以達到這一世界,這還不應該影響我們對於世界良善之判斷。問題的關鍵在於我們真實集體生活的道德質量。但是,羅爾斯卻不這麼認為。他不否認在實際政治生活中實現這一理想的重要性,然而他相信,對於這個理想世界的可實現性之合理信念,能夠讓我們與這個世界和諧共處。只要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人們之間自我維繫的、正義的集體生活具有現實的可能性,我們就可以期待自己或其他人在某一天、某個地方實現它——並因而能夠朝著這一目標不斷努力。通過塑造一個現實烏托邦作為人類集體生活的最終道德目標,政治哲學可以讓我們士氣大振,免於放任自流和憤世嫉俗,提升我們當前生活的價值。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約翰˙羅爾斯在身體急驟而無痛苦的衰竭之後,安祥地逝世於列克星敦的家中,妻子瑪迪陪伴在側。二○○二年十二月三日星期二,在列克星敦綠地旁的第一教區教堂舉行羅爾斯追思禮拜,該鎮為羅爾斯降下半旗致哀,以不同尋常地表示對一位哲學家的尊敬。旗幟飄揚在這歷史性的戰場紀念地上空——「向用智慧和榮譽鼓舞我們許多人的約翰˙博多利˙羅爾斯致敬,並致沉痛悼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