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 速 搜 尋
進階搜尋 書目下載
編輯推薦
【漫畫ABC-基礎英語字典】榮獲新聞局「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光碟翦影(含音效)
五南文化廣場為購買專業書籍及政府出版品最佳地點...go

申訴專線
2705-5066 分機808
申訴信箱按此
帳號
密碼
尚未登錄


184
築夢園--民間公證人考試準備方法•經驗談
搶先快遞 焦點情報網--考情廣角鏡、背景•真相追追-1、真相追追-2


 
  由於新公證法制度的實施,提供了新的就業商機 ─ 民間公證人證照考試因應而生。工作業務單純,時間彈性,待遇優厚,所以心動不如馬上行動,趕快投入報考的行列吧!

築夢園
民間公證人經驗談
文◎曉玲
一、準備考試的心路歷程
準備考試的歷程無論有多艱辛抑或輕鬆,大抵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經過一年的努力終於考上了公證人,當時放榜後內心的快樂與激動真是難以言喻。在這段努力準備的過程中,曾幾度想要放棄,但由於身旁朋友、親人的加油打氣,再加上自己不願服輸的個性,讓我終於成功了。過程雖然辛苦,但卻有甘美的成果!
每個人唸書方法不同,在我個人認為,重要的是在準備的過程中,「精讀」而不單只是瀏覽而已,而且要自己整理一套筆記,這樣記憶才會深刻。
二、考前的調適
隨著考試時間的逼近,考前的生活作息及心理調適是很重要的,由於整天都埋頭苦幹在書堆裡,甚少活動,所以我覺得要有適度的休息,不妨每隔一或二個小時,就起來做十分鐘至十五分鐘的運動,舒展身心。而且不要熬夜或睡太晚才起床,因為早上是最有精神且唸書最有效率的時刻;其次,心理建設相當重要,考前難免心情有些慌張,此時要對自己有信心,堅持到最後一分一秒。
三、答題技巧
拿到試卷時要先定下心,冷靜思考,將題目瀏覽一遍,然後答題時要抱著把每題都答滿的企圖心,字體要工整,依序作答,另外要適當地分配時間,控制作答的速度。
答題時要注意以下要點:
(一)先擬定答題結構及關鍵字句後才下筆,以免判斷錯誤、全盤皆輸。
(二)因為閱卷人員每份閱卷時間有限,所以分點敘述較能顯示出答題重點,讓人一目瞭然。而每段首行宜標明標題、序號,層次分明;又答題內容寧可精要,切忌長篇大論。若有法條、實務見解者宜注明條號、文號全稱,例如:民法第九八三條第二項、刑法第一二五條第一項、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二一號解釋等用語,可在首次援引後,以後皆用省略語,例如:商事法,簡稱「同法」。

民間公證人考試準備方法 -法律人的新選擇-
文◎洪偉
緣由
由於88年4月21日公布的公證法大幅的修正,民間公證人制度也將應運而生,將原有採行的法院公證人單軌制改為法院公證人與民間公證人的雙軌制。考選部也在八十九年度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考試便首次增列「民間公證人」考試,讓就讀法律科系的人多了一項生涯規劃的選擇。
綜觀民間公證人與高考法院公證人的考試科目,就專業科目而言,考試科目完全相同,而高考須通過一試再考二試,要準備的普通科目繁多,而民間公證人只須準備憲法與國文二科,在此提供我的各科準備方法,可作為有志於參加高考公證人的你們一些參考。

國文(論文)
只要有關國文的考試,都會考到論文,論文的準備要訣為「多讀、多看、多寫」,尤其近年國文論文題目大都與時事新聞相關,故平時應多注意相關訊息,常常提筆練習寫作,以增加應考實力。

民法
觀看書局有關民法之教科書,種類繁多,不勝枚舉,可分為「民法總則」、「民法債編總論」、「民法債編各論」、「民法物權論」、「民法親屬論」、「民法繼承論」者,內容見解眾多,各家著重重點不同,因此,如何慎選一本最易讀、易懂的教科書籍來閱讀,便是準備考試的第一要務。
其次是要蒐集近十年各類民法相關試題,多練習作題目,培養運用組織分析能力,了解命題方向,注意時事法條之修正。 再者是答題技巧的掌握,其要領為:
一、看清題目,切中問題核心。 二、相關內容宜力求豐富;段落分明,條理清晰。 三、字體要工整,作答速度與時間分配要適當掌握。

公證法
公證法共有一百五十二條,於88年4月21日修正公布後,確立了「民間公證人」制度,考生可將新舊條文互相對照分析,並蒐集歷屆公證人高考公證法之試題,了解命題重點,掌握考試方向。
從本法新修正的內容與新修正公布的民事訴訟法相較可知,其中與強調之程序保障的基本精神不謀而合。因此,在準備過程中應對學理的概念作通盤的理解,舉例:公證程序與訴訟或非訟程序有那些共通的程序法理,即可與民事訴訟法的原理或非訟事件的法理,比較其間的異同。
若有多餘的時間,可參考司法院《公證法律問題研究》,內附有公證實務研究會就各種公證法律問題的研討意見與結論。要特別注意的是在研讀抽象的理論時,可參考有關的實務見解以尋求佐證,或許有茅塞頓開的功效。

非訟事件法
由於非訟事件法規定的事件類型繁多,準備時須特別用心整理歸納,建議你要將歷屆考題中出現過的事件類型,配合抽象的程序法來分析理解,並藉由具體的事件來印證抽象的程序法理,將兩者融會貫通。再舉實例印證。
總之,本科的重點在於學理的理解並與相關重要的事件類型相配合,再輔以實務見解分析。

英文
英文的實力並非一蹴可及,需要平常持續的努力研讀累積而成,千萬不可大意而忽略它。在平時就要多背誦熟記單字與片語,練習寫作與造句;而就考試類型來說,有中翻英、英翻中兩類,以單字片語的內容分析,又有法律類及非法律類,因為無上下文可推測字詞的涵義,所以平時要多熟記單字、片語。
另外可藉由閱讀短文及做克漏字考古題的方式來增強實力。翻譯部分,大都與新聞時事有關,或者有些摘錄自報紙上一段文句來作測驗,因此考前須特別留意新聞時事,如此在考場上自然能應付自如,進而獲取高分。

搶先快遞
 
  ◎初考應試與錄取人員比例,以女性較多
由初等考試各類科報考、到考、及格人數暨報考人性別、及格人員性別、年齡等統計資料可以發現,因應考資格僅規定須為中華民國國民,且要年滿十八歲,並無任何學歷限制,就以90年度為例,共計101,260人報考,到考71,310人,錄取1,180人,平均錄取率為1.65%。其中報考人數中,女性應考人占70.38%,共計71,268人,而男性只占29.62%,為29,992人。就各類科錄取人員分析,女性共計749人,比例為63.47%;男性共計431人,比例為36.53%。

◎首屆海巡特考報名人數逾二萬多人
今年首次海巡人員考試,將於十一月十日至十一日,在台北、高雄、台東三考區同時舉行。
由於原暫定需用名額共192人(包括三等121人、四等66人、五等5人)。但依8月24日至9月3日報名截止,報名人數初步估計超過22,000人;其中三等約9,700人,四等約8,200人,五等約4,500人。若依考區來區分,台北考區共計約1,200多人、高雄考區約9,200多人、台東考區約900多人。

◎台北市政府基層特考預訂明年四月舉行
由於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分發至市府人數不足額,且分發到職者,家住台北市(縣)以外地區的人,約占五二.九%,有些人員,如果覓得居家所在縣市地區之職缺,往往請調回鄉服務,而無法久留在台北,影響台北市政府各機關的用人與人才培育,亦造成職務出缺頻繁。
為解決「台北市政府基層機關」用人需要,考選部預訂91年4月20至4月22日舉行「台北市政府基層公務人員特考」,本次考試分為三等及四等考試,三等考試相當於高等考試,四等考試相當於普考,值得注意的是考試科目將加考英文。

焦點情報網
 
  考試由來
由於88年4月21日新修正公證法公布後,確立了民間公證人的制度,以往只有法院公證人的,其產生須通過高考公證人的考試,而新修正法實施後,為落實民間公證人制度,考試院從去年起逐年舉辦「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考試」,只要通過,即可擔任民間公證人。未來辦理公證事務不須親自上法院,可經由民間公證人公證即可完成,如此認證的手續既方便又快速,省時省力。 公證之定義:指所有藉由公證人而作成公證書的情形;公證人又可分為民間公證人及法院公證人。

公證之事務:
所謂公證事務,係指公證及認證事務。由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辦理之。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應設公證處;必要時,並得於管轄區域內適當處所設公證分處。民間之公證人應於所屬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管轄區域內,司法院指定之地設事務所。

公證內容:
公證人因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之請求,就法律行為及其他關於私權之事實,有作成公證書或對於私文書予以認證之權限。 公證人對於下列文書,亦得因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之請求予以認證:
一、涉及私權事實之公文書原本或正本,經表明係持往境外使用者。
二、公、私文書之繕本或影本。(公證法§2)
另外,新法增列涉外公證事務,規定公證文書應以中國文字作成之。但經當事人請求時,得以外國文字作成。以外國文字作成公證文書或就文書之翻譯本為認證之公證人,以經司法院核定通曉各該外國語文者為限。
據估計一年中處理公證、認證的案件可獲得四至五億元,各法院一年內辦理結婚的公證、認證案件超過六十萬件,又依最新修正公證法規定,公證案件之收費至少一千元,認證則依作成公證書所定之費用額,減半收取之(約五百元)。

民間公證人之資格
一、經民間之公證人考試及格者。
二、曾任法官、檢察官,經銓敘合格者。
三、曾任公設辯護人,經銓敘合格者。
四、曾任法院之公證人,經銓敘合格,或曾任民間之公證人者。
五、經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並執行律師業務三年以上者。

真相追追追 民間公證人之收費標準
一、請求就法律行為或涉及私權之事實作成公證書者,其費用按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依下列標準收取之︰
(一)二十萬元以下者,一千元。
(二)逾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者,二千元。
(三)逾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者,三千元。
(四)逾一百萬元至二百萬元者,四千元。
(五)逾二百萬元至五百萬元者,五千元。
(六)逾五百萬元至一千萬元者,六千元。
(七)逾一千萬元至五千萬元者,其超過一千萬元部分,每一千萬元加收二千元;不滿一千萬元者,按一千萬元計算。
(八)逾五千萬元者,其超過部分,每一千萬元加收一千元;不滿一千萬元者,按一千萬元計算。(公證法§109)
二、公證之法律行為或涉及私權之事實,其標的之價額不能算定者,收取費用一千元。(公證法§112)
三、請求就婚姻、認領、收養或其他非因財產關係之法律行為或涉及私權之事實,作成公證書者,收取費用一千元。(公證法§113)
四、請求就下列各款
(1)承認、允許或同意。 (2)契約之解除或終止。 (3)遺囑全部或一部之撤回。 (4)曾於同一公證處或公證人事務所作成公證書之法律行為之補充或更正。但以不增加標的金額或價額為限。其增加標的金額或價額者,就增加之部分,依第一百零九條之規定收取費用。(公證法§114) 事項作成公證書者,收取費用一千元︰
五、請求作成公證書,須實際體驗者,依其所需之時間,按一小時加收費用一千元;不滿一小時者,按一小時計算。(公證法§115)
六、請求就密封遺囑完成法定方式者,收取費用一千元。(公證法§117)
七、請求作成授權書、催告書、受領證書或拒絕證書者,收取費用一千元。(公證法§118)
八、公證人在請求人病榻前或其他相類場所執行公、認證職務者,加收費用二千元。(公證法§123)

民間公證人之監督
民間公證人最高監督機關為司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及其分院則負有就近監督之責,如民間公證人有操守不佳、品性不良等與職位不相稱之行為,上述機關有權加以警告。但若民間公證人的「不相稱行為」已達「違法犯紀程度」,影響民眾對公證制度的信賴時,得由「懲戒委員會」或「懲戒覆審委員會」,依情節輕重,分別施以處分。

遠景
法院公證人是公務員,月薪約五、六萬元,由於案件繁多,每天非常忙碌;相較之下,民間公證人身分地位介於自由職業和一般公務員之間,雖不受國家俸給,但執行公、認證事務時,為刑法所規定「從事公務之人員」。若是案源穩定,一天僅須辦理十件,收入就比法院公證人領的待遇來得高,可見民間公證人之前景不可限量!

考情廣角鏡 應考須知
 
考試種類
民間之公證人
法院公證人
應考資格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法律、法學、司法、財經法律、政治法律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修習民法、商事法、公司法、海商法、票據法、保險法、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破產法、公證法、強制執行法、國際私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證券交易法、土地法、智慧財產權法、著作權法、消費者保護法、國際貿易法、英美契約法、法理學、法學方法論等學科至少七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二十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者。
三、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法院書記官考試及格後任法院書記官擔任審判紀錄、財務、民事執行或公證佐理員職務或檢察署書記官擔任偵查紀錄四年以上,有證明文件者。
四、高等檢定考試法務相當類科及格者。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畢業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考試日期
90年10月19-21日
90年8月24-26日
考試科目
一、普通科目:
1.國文(論文與閱讀測驗)。 2.中華民國憲法。
二、專業科目:
1.民法物權與不動產法規﹙包括不動產估價師法、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土地稅法及其附屬法規﹚。 2.土地利用法規﹙包括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都市更新條例、土地徵收條例及其附屬法規﹚。 3.不動產投資與市場分析。
4.不動產經濟學。 5.不動產估價理論﹙包括高層建築物估價﹚。 6.不動產估價實務
考試題型
一、普通科目:
1.國文(論文與閱讀測驗)。 2.中華民國憲法。
二、專業科目:
1.民法。 2.商事法。 3.英文。 4.公證法。5.非訟事件法與民事訴訟法。6.強制執行法與國際私法。
第一試
一、普通科目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數的推理、本國歷史、地球科學、英文。
二、專業科目商事法、強制執行法與國際私法。
第二試
一、普通科目:國文。
二、專業科目 1.民法。2.商事法。 3.英文。4.公證法與非訟事件法。5.民事訴訟法。6.強制執行法與國際私法。
到考人數
245(89年)
115/87年 217/88年 113/89年
錄取人數
41
18 14 6
錄 取 率
16.73%
15.65% 6.45% 5.31%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