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音樂史
作  者╱
呂鈺秀
出版社別╱
五南
出版日期╱
2023/10/17   (2版 2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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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
978-986-522-852-1
書  號╱
1WAA
頁  數╱
576
開  數╱
20K
定  價╱
680



從2003年本書出版近二十年時間,臺灣社會起著巨大的變革。整體社會思潮,在此轉向下,原住民事務受到關注,傳統藝術文化受到重視,跨界藝術交互影響,流行音樂產業蓬勃發展,此外本土音樂研究,風起雲湧,成果異常豐碩。這一切的一切,都促使已十二刷的本書,一再被期待加入更多的內容。

本書依舊分為上下兩篇,且兩篇的方向基本不變。
上篇 時間長流下的音樂生活:
以歷史事件為依據,嘗試建構歷史現場,以及在地現場的聲音景觀。
下篇 音樂特色的發展與變化:
以有聲資料為依據,在更多早期有聲資料被釋放出來之際,希冀透過對於不同時間點下錄音資料的分析,觀察臺灣音樂史長流中,聲音史部分的變異性與不變性。

全書佐以相關訪談與田野錄音,試圖重建歷史長河中不同時代的音樂生活樣貌。比寫作本書第一版時,更加豐富多樣。因此雖希望透過本書的再版,修正與補充這些相關的成果。
※推薦文
臺灣音樂的繼往開來

  相對於數十萬年的人類演進史而言,臺灣真正有文字記載的四百多年歷史,是短暫而微渺的,但在此四百年間,臺灣卻因歷經不同的政權統治,而留下多彩而豐富的文化遺產與先人的智慧積累。1987 年的解嚴令為臺灣民主之路立下了新的里程碑,也開啟了蓬勃的本土歷史溯源運動及本土文化意識的覺醒。然而,相較於歷史文物、政治、經濟等豐富之學術論著,音樂的溯源更顯艱辛,由於早期的臺灣社會並未正視音樂,其存在價值往往僅附屬於生活娛樂中,因此即使日常音樂活動並不貧乏,所留下的文獻資料卻非常有限。
  清光緒二十一年(西元1895 年)臺灣割讓予日本之前,有關臺灣音樂的描述僅散見於地方文獻中,未曾有系統研究之專書,直至日本統治臺灣期間,才因為「了解臺灣以統治臺灣」的策略,展開臺灣音樂的調查、採集工作。其中如田邊尚雄於1922 年開臺灣民族音樂田野採集錄音之先鋒,及1943 年臺灣總督府委託日本勝利唱片公司所屬之南方音樂文化研究所成立臺灣民族音樂調查團,進行臺灣島上首次具規模性的音樂調查活動,均為臺灣的音樂研究留下可貴的資料。1966 年,自歐留學返臺的作曲家史惟亮教授與許常惠教授,發動了大規模的「民歌採集運動」,此舉不僅為日後的音樂研究工作提供完整的素材,更直接保存了許多臺灣境內瀕臨失傳的音樂。此外,許常惠教授更撰寫、出版了許多音樂史的專書,如《音樂史論述稿》、《中國新音樂史話》……等,對臺灣音樂的研究、保存與傳承,貢獻卓越。
  我十五歲那年,便隻身前往法國學習音樂。在法國的第一堂課,老師就要我介紹自己國家的音樂特色及發展歷史,從小學習巴赫、貝多芬、莫差爾特作品的我,當場在臺上無言以對。之後老師送了我一句至今都令我謹記在心的話,他說:「很高興妳來法國學習我們文化的精髓,不過,如果你對自己國家的音樂藝術都不了解,妳絕對無法成為一個好的音樂家。」法國的教育激勵我在學成歸國後,時時不忘研究、探討這塊土地上的文化,1993年,我更與夫婿盧修一成立了「白鷺鷥文教基金會」,致力於本土藝文活動之推廣與音樂資料庫之整建,並陸續出版了第一本從音樂角度來探討臺灣百年歷史的有聲書:《音樂臺灣》,以及《臺灣音樂一百年論文集》、《百年臺灣音樂圖像巡禮》、《穿紅鞋的人生永懷祖恩的郭芝苑先生》、《近代臺灣第一位音樂家張福興》……等著作,將臺灣音樂的研究與保存,視為己任。
  呂鈺秀教授是師大音樂系的傑出校友,曾師事許常惠及呂錘寬教授,自維也納大學獲博士學位返臺後,便從無間斷地在音樂學的領域上貢獻所學,除主持中西聲樂唱腔之比較研究外,更參與1996 年底開始至2000 年第二版《新葛洛夫音樂及音樂家辭典》(The New Grove Dictionary of Music and Musicians)臺灣音樂部分的編修工作。2000 年底五南出版社規劃出版臺灣史研究叢書時,召集人黃秀政教授特別向我徵詢臺灣音樂史部分的執筆理想人選,我當時便毫不猶豫地向他推薦呂鈺秀教授,因鈺秀服務於師大音樂系期間,正是本人任職師大音樂系主任之時,當時她嚴謹的治學態度及專業的音樂涵養,在我心底留下極深刻的印象。
  歷史文化乃國家民族的根基所在,正在參與創造歷史的我們,必須先從了解、研究臺灣的歷史文化著手,從中汲取智慧與力量,才能為屬於我們的世代開創新局。鈺秀執筆之《臺灣音樂史》完整呈現了她在音樂聲響領域上豐碩的研究成果,並與所有關愛臺灣文化、臺灣音樂的朋友,分享了臺灣歷年來的音樂研究積累,相信這本書的出版,將為臺灣音樂的研究與發展帶來嶄新的視野與啟發,並嘉惠新一代的音樂學子,得以綜覽臺灣音樂發展的全貌。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郁秀
2003.5.1



略論治臺灣音樂史的方法

  歷史為事或物演化的軌跡,顯者從宇宙、太陽、地球,微者至民族、社會、藝術等,都各有其生命發展的進程,只是人們所關注的,絕大多數為人類社會或與自己有關的事件,對自然界事物的演變幾乎無所察覺或漠不關心。以個人短暫生命觀察所及,臺灣的地貌、植被,或居止環境(如居住建築物、居住方式)等,從民國四十年代迄今,短短的半個世紀之內,已經產生相當大的改變,某些部分甚至已達面目全非的程度,民國七十年代出生者如吾之兒女輩,無法想像民國六十、七十年代的城市或鄉村面貌,而當我們想要找出記錄上述歷史斷層的資訊,以作為教育的材料時,發覺已頗為困難,遑論企求有關近世紀臺灣地貌或居住生活演變的專著。
  決定何事屬於重要因而從事該項事務的研究,似乎與歷史觀有密切關係,由於人們長期以來所認為的歷史,莫不以政治為核心,這種情況的形成,與封建時期統治者的治國手法有關,因此,對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以至於漢、魏、南北朝、隋、唐、宋、元等,不同時期的政治事件,都能如數家珍,至於對經濟生活頗為富裕的唐宋時期,普通百姓的經濟或娛樂生活情況,則是一無所知。這種情形當與歷史長河中的王道思想有密切關係,影響所及,凡是庶民的文化事物,不但為文士階層所鄙視,即使身為常民的一份子,似乎也不重視切身相關的事物現象。
  從主體結構言之,中國古代的政治社會對音樂是重視的,因此,歷代各朝多有編纂前代音樂史之舉,如宋書樂志、唐書樂志等,這些文獻可視為中國古代的斷代音樂史著作。可惜歷代史書中的音樂志所記載者,皆為統治階層的宮廷音樂,並特別著重於樂律以及祭典音樂方面,不僅闕漏當時庶民階層音樂的資料,即使統治階層娛樂類音樂,也無多少較具體的紀錄。不論如何,中國古代所流傳下來的音樂類文獻數量極多,另一方面,古代的建築或地下墓葬,都不時地有音樂的相關圖像或樂器之發現,因此,從文字類文獻到實物,能作為當前專治中國音樂史研究的材料,可謂種類多且豐富。
  今日治中國音樂史者,似乎無法採取如同歐洲音樂史家的方法,即以音樂作品為主要導向的音樂風格論述,演繹不同時期作曲家作品的樂曲形式、或作曲技法的演變,主要原因為傳世的樂譜數量少,而多數音樂作品皆無作曲家的資料。在這種情況之下,形成目前所見將近二十種的中國音樂史專著,所涉及的材料仍以所謂的宮廷音樂為主,方法上為文字的敘述,幾乎缺乏對音樂本體—樂曲的論述。
  就材料論之,中國古代所流傳下來的音樂種類以及樂譜數量,並非如想像中的少,如古琴譜不但數量多,所跨越的歷史年代亦頗長,宮廷音樂方面,如元代熊朋來編撰的《瑟譜》、明代朱載堉編撰的《樂律全書》、或清代康熙與乾隆䌇撰的《律呂正義》,所保存的樂譜實不為少,他如唐代琵琶樂譜之傳世者亦有若干種,此外,尚有宋代的藝術歌曲譜如《白石道人歌曲譜》、宋代的道教音樂曲譜《玉音法事》、或元代余載所撰的《韶舞九成樂補》,後者甚至採用全音的五聲音階譜曲,如果說朱載堉研訂十二平均律為中國音樂史上的重要事件,則早在歐洲的文藝復興時期,中國的作曲家余載(約1330 年左右),已經提出以六律或六呂的無半音五聲音階譜曲,應為更重要的音樂史創舉。
  根據個人看法,治中國古代音樂史的難題,並非樂譜資料是否欠缺,而在於現階段與音樂本體各個層面的具體研究仍頗為不足,以音樂資料較為豐富的唐宋音樂言之,其樂曲形式、音律(標準音黃鐘的律高)、音階形式等究竟為何?研究成果尚缺乏交集,在各朝代音律高度尚無權威性定義下,並無法對現存的古老樂種如南管音樂或西安古樂作出適切的解釋,以至於作為古代音樂史的參考資料。至於音階形式問題,仍流於樣板式的「雅樂音階為增四度七聲音階」、「燕樂音階為純四度七聲音階」,而我們所接觸到的南管或北管音樂,如用到七聲音階,其中第四度音卻經常為增四度,他如崑曲也有相同的例子。如以前述的音階的使用階層性論之,是否須將南管、北管或崑曲中屬於增四度音階的樂曲,視為出自古代宮廷的雅樂?
  以目前的情況論之,即使文獻以及考古資料都頗為豐富,治中國音樂史都有相當的困難度,至於幾乎沒有歷史文獻或地下考古資料的情況下,要進行臺灣音樂史的論述,可謂困難重重。學術界有云「臺灣無史」,它的真正涵義當指,歷史時期中的臺灣社會發展未曾留下文字紀錄。過去的臺灣無信史,或可視為該段歷史的宿命,在擁有文字的漢人移民臺灣之前,居住於島上的眾多民族都相同地沒有文字,因此,臺灣音樂史的論述,無法如中國或歐洲音樂史觀般地,能著墨於久遠的歷史階段,約僅能從十七世紀作為起始點,時間縱軸論述的中心則為音樂品種的發展、音樂與社會文化生活關係的演變,而非樂曲風格的演變,諸如十八世紀、十九世紀、二十世紀的南管、道教儀式音樂、或阿美族樂曲的音樂型態或風格之演變。
  以內容言之,今日的臺灣音樂可區分為漢族傳統音樂、原住民傳統音樂、當代藝術音樂、以及通俗音樂。以歷史階段論之,當代藝術音樂與通俗音樂出現於二十世紀,作曲技巧受到歐洲藝術音樂或美國、日本通俗音樂的影響較多,風格與漢族或原住民傳統音樂並無明顯的承襲或延續關係,這部分的樂譜資料易於取得,作曲家也能夠掌握,故論述較為容易,方法上也能採取以作品風格演變為主軸。漢族音樂可分為從中國傳入、以及產生於本地者,從中國傳入的部分如南管,它的背景歷史即使能夠上溯至宋或唐代,不過該部分的歷史都與臺灣的音樂發展無任何關係,亦即由中國傳入的漢族傳統音樂,其音樂本體的內容與特徵,屬於中國音樂史的範疇,音樂本體能作為臺灣音樂史的材料者,應為漢人來臺以後所創作的部分,如民歌以及歌子戲的曲調。
  以歷史觀點言之,曾存在於臺灣的中國漢族音樂,可分為二十世紀以前傳入者,如南管音樂、北管音樂、道教儀式音樂等,這類樂種由於傳入的年代較久,除了廣泛分布於全臺各地,並與社會習俗或文化生活密切結合,可視為已經臺灣化的中國漢族音樂。其次則為1949 年及稍前傳入者,如京劇、崑曲、閩劇、江淮戲、楚劇、漢劇、河南梆子、秦腔等,迄1985 年,這些戲曲活動在臺北市仍有一定程度的欣賞人口,其中多數目前雖幾乎已無活動,不過京劇、崑曲、或河南梆子,以及近年來活動更為蓬勃的說唱音樂,不但有固定階層的欣賞者,且有演出團體、傳習機構等,這些戲曲音樂在臺灣已存在半個世紀之久,不過如將之歸納為臺灣的漢族音樂,似乎也不甚妥當;如果以與南管或北管的相同角度審視之,這些戲曲多存在於各省同鄉會,或學校的社團組織,與臺灣傳統社會的文化生活較缺乏具體的聯繫,自然也就可以不必納入臺灣音樂史處理的範疇。
  由於臺灣的漢族音樂具有寫傳的樂譜,並有少數的清代與日治時期的文獻,欲進行斷代論述的技術難度雖高,不過仍有可能性,至於有可能成為臺灣音樂史主體材料的原住民音樂,在所有的民族都沒有文字的情況下,似乎不可能以斷代的方式剖析原住民音樂的發展演變,僅能個別地分析各民族的音樂特徵,或概略地論述較明顯的歷史時期,如荷西時期、明鄭時期、清領時期、日治時期、民國時期的音樂品種或音樂生活的演變。
  除了音樂文獻的缺乏,臺灣各類音樂特徵及與社會文化生活關係的研究成果,仍未能提供研究臺灣音樂史的充分材料,然而在閱讀過呂鈺秀博士所撰寫的《臺灣音樂史》之後,的確有些吃驚,一位年輕學者竟能在不算長的時間內寫出如此的巨著,所投注的時間與精力的確讓人敬佩,該書不但引用極為豐富的資料,而且對材料的處理都經過消化,未有生硬的抄錄引用。
  呂鈺秀教授專任於東吳大學音樂系,並在臺北藝術大學傳統音樂系兼課,教學態度認真,材料多樣、教學方法新穎並具有啟發性,頗獲學生的喜愛。鈺秀於民國七十年代就讀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系,主修歐洲藝術音樂,畢業後旋即赴維也納大學攻讀音樂學博士學位,在先天稟賦以及優越音樂環境的薰陶下,不但能深刻認識歐洲藝術音樂的精髓,並習得處理龐大音樂資料的技巧。由於具備紮實的音樂學訓練,故面對資料量相較於歐洲藝術音樂可謂小巫的臺灣音樂文獻,自是能輕鬆駕馭,且能有條不紊地理出各個音樂品種的音樂特徵,而不流於文字性的敘述。
  在獲得博士學位歸國之後,鈺秀教授即以所習得處理歐洲藝術音樂的技術與方法,投入中國傳統音樂與臺灣傳統音樂的教學研究,十二年前即出版了一本《音樂學實踐》,為相當實用的音樂學入門書籍。在教學相長的情況下,對崑曲、南管、北管、歌子戲等,都有深刻的研究,這本《臺灣音樂史》,可視為鈺秀教授的音樂學訓練、以及對臺灣音樂研究的具體成果。
  在許常惠教授於十二年前出版《臺灣音樂史初稿》之後,今日呂鈺秀教授撰寫的《臺灣音樂史》,不但內容更為充實,對各類音樂材料的處理也更為細膩與紮實,為相當難得的音樂學專書,同時也為認識臺灣文化不可或缺的珍貴資料。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民族音樂研究所教授
呂錘寬

呂鈺秀
現職: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民族音樂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授課領域:民族音樂學導論、傳統音樂體裁與形式、臺灣音樂史、中國古代音樂史
學歷:維也納大學音樂博士、碩士(比較─系統音樂學vergleichend-systematische Musikwissenschaft)

曾任教於東吳大學音樂學系。近年投身於原住民音樂、音樂圖像、音樂紀錄片等領域。

叢書主編序/黃秀政 (3)
推薦序/陳郁秀 (5)
推薦序/呂錘寬 (7)
再版序 (13)
自序 (15)
凡例 (19)

緒論
第一節 「臺灣音樂史」相關文獻的探討
第二節 階段與樂種的劃分
第三節 樂種發展的特殊性
第四節 研究方法

上篇 時間長流下的音樂生活

第一章 史前時代
第一節 考古發現的史前遺跡
第二節 中國史書所提及的臺灣
第三節 原住民的來源

第二章 荷西時期(1624∼1662)
第一節 政治社會概況
第二節 荷西在臺之教化事業
第三節 此階段的音樂生活

第三章 明鄭與清領時期(1662∼1895)
第一節 政治社會概況
第二節 音樂文獻探討
第三節 原住民音樂
第四節 漢族傳統音樂
第五節 西方教會音樂

第四章 日治時期(1895∼1945)
第一節 政治社會概況
第二節 音樂研究與傳播
第三節 原住民音樂
第四節 漢族傳統音樂
第五節 西式音樂

第五章 二次大戰後(1945∼1987)
第一節 政治社會概況
第二節 音樂研究與傳播
第三節 原住民音樂
第四節 漢族傳統音樂
第五節 西式音樂

第六章 解嚴後至世紀末(1987∼1999)
第一節 政治社會對音樂的影響
第二節 主要研究機構及成果
第三節 音樂活動發展現況

第七章 二十一世紀(2000∼)
第一節 政治社會對音樂的影響
第二節 國家音樂機構
第三節 主要研究機構及學術機構與成果
第四節 本土音樂狀況

下篇 音樂特色的發展與變化

第八章 原住民音樂
第一節 泰雅族、賽德克族與太魯閣族
第二節 賽夏族
第三節 布農族
第四節 鄒族、拉阿魯哇族與卡那卡那富族
第五節 排灣族與魯凱族
第六節 阿美族與撒奇萊雅族
第七節 卑南族
第八節 雅美(達悟)族
第九節 邵族、噶瑪蘭族與平埔族

第九章 漢族傳統音樂
第一節 南管音樂系統
第二節 北管音樂系統
第三節 其他音樂系統

第十章 西式音樂
第一節 民族素材的應用
第二節 文化的影響
第三節 具影響力之作曲家

附錄一 黃叔璥《臺海使槎錄》收錄歌謠歌詞
附錄二 張福興採集記譜的日月潭水社邵族音樂
附錄三 第一唱片廠《中國民俗音樂專輯》出版情形
附錄四 矮靈祭祭歌歌唱模式與音樂旋律
附錄五 鄒族達邦戰祭歌謠樂譜
附錄六 1960年代知本地區〈英雄詩〉全曲

參考文獻
人名索引
事物索引

試閱


臺灣建築史
世界文明史:前
篇─從史前時代
到前近代
超圖解世界史
臺灣史
清代學術思想史
(上冊)
清代學術思想史
(下冊)




二十一世紀(2000∼)
第一節 政治社會對音樂的影響
  威權時代隨著解嚴成為過去,迎面而來的是自由與民主。長期以來抑制的本土音樂,在此階段成為顯學。2003 年,政府推動新十大建設,與藝術相關部分,則由時任國家文化建設委員會主委的陳郁秀,提出不再將常民文化與流行文化視為邊陲的政策思維,規劃了北、中、南、東四個區域的國際藝術與流行音樂中心,以提升民眾生活品質。除有些設計日後並無實現,仍完成今日的臺北與高雄兩個流行音樂中心,以及高雄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建設,其建築物本體也是藝術的一環。1 高雄衛武營與流行音樂中心都在2018 年啟用,而臺北流行音樂中心則在2020 年開幕。
  2012 年國家文化建設委員會改制為文化部,經過組織重整,下設19個附屬機關(構)。其中多個機構與音樂有著密切關係。2016∼2020 年鄭麗君在部長任內,提出重建臺灣藝術史的概念,讓包含在此概念下的臺灣音樂史,也再次被討論與重新詮釋。2020 年文化部施政計畫更強調典藏、研究、詮釋,發展當代多元性的史觀,讓臺灣音樂史慢慢出現新的面貌。
第二節 國家音樂機構
文化部重整後所下設的19 個附屬機關(構)中,文化資產局與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在上一世紀略具雛型,本世紀開始,積極加入保護本土傳統音樂行列。
一、文化資產局:傳統南北管與原住民
  我國的《文化資產保護法》於1982 年公布施行,2007 年成立「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2012 年改制成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遺產可分為國家指定與縣市政府登錄兩類。
  文化資產項目下,與音樂較有關聯的,屬無形文化資產下的有傳統表演藝術、民俗、口述傳統、傳統知識與實踐這幾個項目。目前在這些項目下,由國家指定屬於重要資產的,有49 個項目被列入,表演藝術類26項,口述傳統1 項,民俗有22 項。
二、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與民族音樂中心籌備處,分別於1996 與1999 年成立。2002 年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正式成立,「民族音樂中心籌備處」卻被併入成為其下派出單位,稱「民族音樂研究所」。2008 年更名為「臺灣音樂中心」,中間經過組織架構調整,2012 年再更名「臺灣音樂館」,成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轄下的一個館所,與國光劇團、臺灣國樂團、臺灣豫劇團同屬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的派出單位。傳統藝術中心包含三個園區:分別是總部在宜蘭的傳藝園區、臺北的表演場館臺灣戲曲中心,以及位於高雄左營區的高雄豫劇園區。
  除了三個表演團體,臺灣音樂館主要任務為統籌、規劃、推動臺灣傳統藝術的調查、保存、傳習及推廣工作。今天的臺灣音樂館,透過網際網路可檢索查閱的「臺灣音樂文化地圖」,將歷年學者們研究的成果與地理位置連結,開放民眾聆聽與觀看。
第三節 主要研究機構及學術機構與成果
一、學術機構
  1991 年國內的省立師範學院同步改隸國立。1994 年開始,國家推動多元化師資培育制度,將中小學教師的訓練,從師範體系開放到一般大學,之後有些師範學院升格為教育大學,有些則與其他綜合大學合併。
  另外有從專科領域改制為大學,最重要的有1994 年由專科學校升格的國立臺灣藝術學院,在2001 年改名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傳統音樂系所方面,2002 年開始,當年由許常惠所領導,設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的國內第一個音樂學研究所,從音樂研究所分出為獨立的民族音樂研究所,開始招收研究生,為本土民族音樂展望國際的研究發展,提供了訓練的場所。此外,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與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更於2001 年相繼招收音樂學博士班學生,2003 年輔仁大學音樂系開始招收博士生,2015 年臺灣大學音樂學研究所亦成立博士班,音樂的研究領域漸受重視,音樂研究人才的培養,進入更深入而專精的領域。
二、音樂學者
  2001 年1 月1 日,上個世紀下半葉最重要的音樂學者,長期推動臺灣傳統音樂研究與現代音樂展演的許常惠去逝,但他在臺灣這片土地上所播下的種子,都已發芽茁壯,成為本世紀此領域的中堅。另外,新秀不斷加入本領域,有自美歸國的張儷瓊、楊建章、陳俊斌、呂心純、許馨文;自法歸國的孫俊彥、陳慧珊;自德奧歸國的蔡振家;本土訓練的范陽坤等人,都是新一代的菁英,讓本土音樂研究、西方音樂史研究、世界音樂研究、音樂跨界研究與音樂心理學研究,都有新的發展。
三、出版
  2002∼2004 年,由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委託,照琴主編四輯36 冊的《臺灣音樂館—資深音樂家叢書》,為36 位曾對於臺灣近代音樂發展有影響力的音樂人書寫傳記。之後更在臺灣音樂館網站上的「臺灣音樂群像資料庫」3 中,擴增為190 位音樂人。
  2008 年成書的《臺灣音樂百科辭書》,由當時任國家文化總會的陳郁秀所發起。辭書有2,391 條辭條,分為四大領域,其中的原住民領域、漢族傳統音樂領域、當代音樂與音樂教育領域,以及流行音樂領域,分別由呂鈺秀、溫秋菊、顏綠芬、陳麗琦、徐玫玲主編,召集當時此領域的專業人才,共同寫作。辭典內容涵蓋了臺灣音樂的樂種、劇種、祭典、儀式、樂器、風格、型態、概念、地區、人物、單曲、術語、俚語、樂譜、書籍、團體、機構、活動、出版、表演場所、樂器製造廠等面向,第一次集眾多音樂學者,盤點了臺灣音樂的整體狀況。
  2009 年,臺灣音樂中心(今臺灣音樂館)開始從事《臺灣傳統音樂年鑑》的編寫工作,但卻至2012 年後停止。而2018 年,年鑑編寫再度啟動。此項工作是對於臺灣傳統音樂型態與變遷的長期觀察。由於此計畫包含數個子計畫,涵蓋漢族傳統音樂、國樂、原住民音樂、流行音樂、跨界音樂等範疇,是每年對於臺灣音樂的一個全盤觀看。
四、網際網路
  日治時期能在藥房買到唱片,之後的唱片工業,CD 製作,讓所有愛樂人在聲音載體與播放工具上,不斷更新。二十一世紀,載體轉換成了雲端。透過網路,人們儲存音樂、聆聽音樂、購買音樂。因此發展出音樂平臺,例如KKBOX,在平臺上收集了許多音樂,愛樂者只要付費,便可透過平臺聆聽音樂。早期實體唱片專輯概念,到了此時成為單曲的交易,而透過網際網路,也讓音樂的傳播更加快速便捷。
第四節 本土音樂狀況
一、原住民音樂
  2007 年「原住民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訂定,2015 年「原住民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公布,政府希望透過此保護條例,可以讓原住民這種非特定個人創作者,而是源於族群集體發展、代代相傳,但卻長期被視為公眾可自由近用的宗教儀式、音樂、舞蹈、歌曲、雕塑、編織、圖案、服飾,民俗技藝或其他形式與種類之文化成果的表達,外界如欲應用,都必須透過原住民族與部落的同意。
  與保護措施的限制性相對的,是對於原住民傳統音樂的發揚與提倡。2017 年,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音樂館,開始「世代之聲─臺灣族群音樂紀實系列」的系列音樂會,至2020 年結束為止,除了有12 場漢族傳統與現代作曲家的創作音樂會,以原住民部落或族群為單位的演出,至2020 年結束為止,共有12 場。原住民音樂會部分,演出除了開始時有十五分鐘介紹部落早期音樂與風格特色的影片,每一場都進行約一小時的歌謠演唱,歌曲包括傳統與近代歌謠,從兒童到耆老年齡層的歌謠內容以及演出者都同臺,這是將田野調查聲響帶上舞臺,再一次總盤點部落族群中,臺灣傳統音樂的數量與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