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EPC契約實務:廠房建造、基礎建設及機器設備供應契約
英文EPC契約ソ実務―кь⑦Ь、ユ⑦иь、機器供給契約
作  者╱
本鄉貴裕
譯  者╱
張萍
出版社別╱
五南
出版日期╱
2025/03/19   (1版 1刷)
  
即日起五南舊官網僅提供書籍查詢,如欲購書,請至五南新官網 https://www.wunan.com.tw/
I  S  B  N ╱
978-626-423-198-5
書  號╱
1QJC
頁  數╱
440
開  數╱
25K
定  價╱
650



清楚解析、釐清難懂的英文EPC契約內容!

★非法律系出身的初學者也能輕鬆理解
★解析真實鉅額損失案例的發生原因、探討因應對策
★透過3大觀點找出一定要在契約中仔細確認的項目

本書可謂是集英文EPC契約實務之大成,詳細解說了契約書內應有的條文範例,且助於確認、談判交涉、交付日期展延以及追加費用等適當請求項之因應。

所謂的英文EPC契約,指的是針對海外廠房建設、機器供應用之契約內容。一般來說,英文EPC契約的份量少則數十頁,多的話長達百頁,這樣的專業英文契約,究竟要如何有效率且精準解讀?就連英文好的人,也未必能正確解讀契約內容。
再者,何謂「確認契約內容」?不僅是要像「讀書」般知道內容就好,還必須從「是否會成為對自己所處公司不利的内容?」的角度去檢視契約,遇到可能會對自己公司造成不利的部分就必須予以修正。
本書提出超過120個EPC契約中經常出現的重要條文範例,並且詳細解釋這些條文為什麼重要、為什麼必須這樣訂定、問題點在哪裡,讓讀者們藉此學習如何應用。
翻閱完本書後,讀者們應該會在數個月後深感對EPC契約的閱讀功力大增。
※推薦文
不才自成為律師(古時稱「訟師」)、七年前轉換跑道成為企業法務主管以來,屈指一算也有超過二十年的法律工作經歷,除了研究所迄今不斷鑽研的智慧財產法領域外,工程法律領域一直是不才內心的一塊軟肋,因為一方面醉心於一件成功的工程案實際上集結了土建、機電、環工、財務、法務、工程管理等不同背景人員團隊合作的成果,一方面卻苦於找不到一套較有系統的方法論來解決各種工程界面整合的問題;雖然工程管理因為脫離不了「人」的管理而某程度會傾向「在地化」,但是實際上國內所需的大型工程案,例如:軌道建設、離岸風電,乃至碳中和相關的新型態能源設施,關鍵技術若從國外引進,勢必要與國際工程團隊合作,所以如果一昧從國內法律的角度去解讀國際工程合約、甚至是處理不同國別工程團隊間的工程爭議,難免削足適履,遑論知己知彼而百戰百勝了。
     本書出版社透過校訂者將本鄉貴裕先生的大作《英文EPC契約實務》中譯底稿交給不才閱讀,本鄉先生扣合本書主題很細緻地為讀者將國際工程上EPC合約最主要可能發生爭議的面向都做了詳細的解說並輔以教戰守則,令人驚喜的是,連簽署統包契約後如何與分包商議約,都照顧到了。如果台端是建設、營造等工程公司的企業主,或專業工程顧問公司的專業經理人,內心盼望的不外乎:承攬後如何獲得正當的利潤?工程契約有無埋下地雷導致日後廠商必須承擔不合理的損害賠償責任?假如未來工期因各種因素展延,有無可能透過契約讓業主適度地追加工程款以彌補廠商的損失?這些痛點在本書中均有精彩的分析,建議一定要將本書分享給公司內部所有工程、財務、法務等相關人員參考。
     最後以不才加入企業後所不斷提倡的兩個企業法務核心競爭力作為總結,即「企業急診室」(ER)、「法律理工混合型人才」(Hybrid),急診室的醫師收到病患後需立即緊急處置、適時後送專科醫師接手治療,需要很好的心理素質及臨床能力,而企業法務與外部律師的分工跟急診室醫師和後線的專科醫師的角色扮演極其類似,法務部門收到各單位委辦的案件後,亦需立即緊急處置、適時後送專科律師接辦,需要很好的心理素質及辦案能力;法務部門是企業的幕僚人才,需具備與各部門溝通協調之能力,因此若有理工背景加上法律專才,在企業內溝通障礙能降到最低,然而即使是純法律背景的人才,隨時保持開放、好奇的心態,像海綿一樣吸收不同領域的新知,才能培養足夠能力協助企業解決各式各樣的難題。本書不論是作者跟校訂者都具備上述特質,實為一時之選,誠心推薦給所有喜愛工程,或正在與國際工程團隊接觸、希望國內有更多成功大型工程案誕生的朋友們撥冗研讀。

中鋼法務處張容綺處長

在採取EPC契約模式下,業主僅須提出基本需求,其餘從設計、採購及施工等,均由承包商負完全責任,除可以節省從設計至完工使用的時間外,業主更能控制時程及預算,因此EPC契約模式於實務上越來越常被業主所採用,然目前市面上尚乏介紹EPC英文契約之中文專書,本書以深入淺出之方式,就常見的履約爭議,詳細說明契約條款應注意事項,有助於初進入此領域的相關人員快速提升對EPC英文契約之認識及掌握,除企業內部法務、採購發包等人員外,亦為執業律師值得詳閱的一本實用書籍。
莊惠萍律師

本書作者實務經驗豐富,書中的案例分析與注意事項,可提升EPC合約審查速度及議約能力。面對工程合約的複雜性,可幫助讀者對技術語言的理解,更涉及了如何在不同工程類型的靈活運用。特別是面對外資企業,EPC合約中大量的專業英文條款,往往令人望而卻步。
本書譯者翻譯精確到位,讓複雜的法律和工程術語能於理解,讀來毫不費力。
本書填補了台灣工程法務領域的實務缺口,本書絕對是工程法務、專案經理和合約管理人員的最佳實用指南!
黃云宣(工程公司法務)

EPC契約所涉及的領域非常廣泛,對於一般企業有著相當程度的挑戰。目前企業訂定契約除參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的採購契約範本外,並無其他適合書籍可以參考,特別是英文EPC契約。
本書籍詳細介紹EPC契約主要基礎內容,以及英文契約常用條款,並提供許多實務案例、原因分析及因應對策等,對於從事EPC契約管理者,有相當程度的助益。因此推薦給企業從事法務、採購發包及業務工作等人員,以期能更了解契約風險及履約管理重要性。
許緯詳(法務人員)

國內促參法公布已逾20年,可惜針對大型工程合約慣用之EPC統包合約,國內市面上能拿來就用的工具書不多。本書不僅引用諸多案例,從實務面說明並分析EPC合約各關係人應審慎注意之風險點(通常也是業主與統包商履約爭議點),更專章介紹英文契約中常用的表達和句型,對有涉外工程案需求的廠商承辦人員是很好的入門書。
EPC合約的審查與談判不是法律人的專利,一線工程人員及專案人士更應熟悉各種眉眉角角,都應人手一本!特此專文推薦!
法務經理

甲方與乙方兩造有意合作時,雙方對於彼此間的權利義務都是以契約內容作為雙方遵行的依據,基於確保我方的權利及履約義務,審約必須要以嚴謹的態度來解讀文義。現時吾等所接觸的契約中除了中文契約以外,且有部分的英文契約,所以如果視審約為主要工作的從業人員更要擴展自己的視野,了解更多通行於國際上工程契約的寫法,以免落得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失誤中。
了解工程契約的寫法並非是一件容易的事,如何找到一本由淺入深,循循善導的工具書,並成為有心學習的從業人員或社會大眾重要的入門書。透過書中的內容如何使相關的從業人員或社會大眾建立正確的觀念,進而培養出具有思考與辯論的能力,其基礎是需要書中必須明白闡述讀者應該知道且必須知道的正確觀念,因為這將影響到日後讀者如果進階到複雜的契約依然有一基本邏輯可順藤摸瓜理出一些思緒。
今日以至於未來的台灣因為會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到大型的工程不管是國內或國外,所以會有更多人需要了解EPC工程契約,相信在作者擁有多年以上EPC工程契約審約及教學兩者的經驗之下將之訴諸於文字的表達並集結成書,必定對於有心學習之人有莫大的幫助。
機械工程公司法務

業務人員也須負責合約審閱,商業條款和技術規範幾乎完全不同的專業用語,若缺乏經驗與知識,往往面臨溝通和理解上的困難,在履約過程可能引發更多問題。
本書特別不僅解說EPC合約條款,書中精彩實例及注意事項,提供承包商對業主及分包商的因應策略,能避免專案執行中的後續補救(成本╱工期),確保履約順利。
無論工程新鮮人或老司機,皆能透過此書學習及理解EPC中不同方面的責任,可幫助公司跨部門人員建立共通的概念,值得收藏入庫。
Rachel(工程公司業務)
※審定者簡介
林欣蓉
林欣蓉
曾任職於國內鋼鐵集團公司,後赴日本慶應大學進修並任職於日本千代田化工建設公司法務部、總務部。

本鄉貴裕(HONGOU TAKAHIRO)
英文契約個別指導・公司內部研習講師。
東北大學工學部智慧機械學系畢。一橋大學法學研究科碩士課程修畢。
曾以東芝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法務人員身分,處理過多項於海外建設之發電廠專案、國際仲裁、海外企業收購案等國際案件。
而後獨立創業,創辦「本郷塾」,期望培育經常需要處理海外案件的日本人。給予其在英文契約,特別是在海外設置廠房、基礎設施或是其他建設方面時確認契約的方法。
目前針對重電製造商、重工製造商、廠房工程企業、建設公司,以及總合電機等營業、技術、法務等部門進行個別指導或是公司內部進修課程。
2021年1月,推出「心血來潮就反覆學習的英文契約線上講座(暫譯)」。著作包含《第一次就讀懂英文契約(暫譯)》(明日香出版),《歷史教會我們的工作之道・生存之道(暫譯)》(明日香出版)。
本郷塾 官方網頁 http://eln-taka.com/
※譯者簡介
張萍
張萍
2001年起從事日文翻譯迄今,未曾間斷。
喜歡透過語文轉換,擴充不同領域的知識、拓展美麗新世界。
現從事日本產業研究,著迷於日新月異的前瞻科技。
興趣是蒔花弄草。擁有貪杯的靈魂。

第0章
為何EPC 契約那麼困難?本書會如何解決這項困難?
第1章
EPC 契約的基礎知識
第2章
英文契約中頻繁出現的表現以及條文「句型」
第3章
EPC案件鉅額損失案例(成本超支)之原因與因應對策
第4章
契約上的對策以及運用上的注意重點
第5章
與分包(分包商.供應商)在契約上的注意重點
第6章
廠房設備專屬機器設備供應契約的注意重點

法學緒論
立法院黨團協商
制度
不當得利
東方聖人之「天
人合一」法律思

圖解刑法
圖解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