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斯舉例說明:牧場的牛群到處遊蕩損害鄰近農作物的問題。如果無法防止牛群到處遊蕩,要增加牛肉的供給,就必須以農作物的產量下降來作為代價。所以,問題的本質很清楚是:要牛肉還是要農作物?其中的關鍵則是:除非我們知道我們取得的物品之價值,以及我們要取得這些物品因而放棄之物品的價值,否則這個問題的答案並不明顯。
為了讓讀者更了解問題的內涵,寇斯再舉一個我們常見的河川污染作為例子。假設污染河川所造成的損害,就是河裡的魚類會被殺死,我們必須作的決定就是:被殺死的魚類之價值,是否大於不污染河川就無法生產出來之產品的價值?要探討這類問題,我們必須同時考慮總量和邊際量。
關於這類某一群人對另一群人造成傷害的問題,即使到現在,經濟學家們大多還是認為圓滿解決的情況是:傷害別人者,必須賠償該行為所造成的損失,這也就是我們非常熟悉的「使用者付費」觀念。
寇斯以整體社會資源運用或社會福利的角度,得出「害人者或使用者不一定須付費」,且說不定「受害者願意付費給使用者」,或是讓使用者減低傷害程度,又或者讓使用者搬移致傷害消失的結果。其中的關鍵就是成本效益,或總產量和邊際產量等等的設算。問題是:誰最有資格來設算?答案應是:當事者自己。而一件事情的當事人是「兩方」,如何讓彼此真實地表現出自己內心深處的真正價值(或成本、效益)?標準答案就是競爭市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