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教育研究概述(性質、特徵與相關概念) 對教育研究的性質、特徵與相關概念,先有基本的認識,無論對於從事教育研究的學者,或實際從事教學的教師而言,均見其重要性。例如如何提供學生解決問 題的有效途徑、縮短研究發現與實際應用之間的差距、強化教師的專業地位等課題,有待研究工作的不斷推展,以期推陳出新,始能達成。唯在深入探討研究的 途徑與方法之前,對於教育研究的基本概念,須有初步的認識。為了達成上述的要求,本章先從追求知識的來源分析,以強調科學方法應用於教育研究的可行步 驟;繼而闡述科學方法的性質及其應用於教育及其他社會科學的限制;其次針對教育研究的性質與類別加以分析;最後則以探討教育研究涉及的相關概念結尾。 第一節 人類知識的來源 人類和其他動物比較,可以顯現人類有較高度發展的神經系統、思考靈敏的大腦、複雜的發音結構等,因而能夠彼此交換經驗與觀念、解決問題、或攝取新知( 賈馥茗,民70)。 交換經驗與觀念、解決問題、或攝取新知,最穩健而可靠的途徑,應是採取科學的方法,但在人類求知的歷程中,並非一開始即採用科學的方法,其間曾經歷一 段漫長的歷程。最早或根據經驗(experience)、訴諸權威(authority),進而採用演繹推理(deductive reasonin g)、歸納推理(inductive reasoning),最後演變為採用科學的方法(scientific approach)(Ary, Ja cobs, Razavieh, & Sorensen, 2006; Babbie, 2002, 2004; Neuman, 2003; Va n Dalen, 1979)。 壹、根據經驗 歷代列祖列宗傳遞下來的智慧,乃是人類經驗的結晶,利用此等遺產,後代子孫始可免除重複盲目探索的歷程,亦可因而有更多的時間與精力,從事導引社會進 步的工作。同樣,個人憑藉過去處理問題的經驗,可以迎刃而解「重演」的問題,或類似的情境。 惟如過分仰賴經驗,視之為真理的來源,便有待斟酌,其理由有二:一、有了經驗作憑依,處理問題容易形成「蕭規曹隨」的現象,不思創新,恐難求突破;二 、單憑個人經驗,往往會影響判斷事情真相的品質,即使所判斷的屬同一事件,亦常會導致迥然不同的結論。例如有兩位督學同時分派調查某一事件的真相,其 中一位把焦點放在正確的一面,另一位卻專注錯誤的一面,他們分別提出的報告之間的差異,乃可想像。另外,吾人尚須獲得的許多新知,無法單從經驗中「遷 移」而來,如學生利用數學計數的經驗,可以解決加法的運算,但是對於平方根的計算,單憑經驗卻無法達成。 貳、訴諸權威 當吾人藉著經驗仍無法了解或解決疑難的問題時,常有訴諸權威的傾向。西方自建立宗教權威系統之後,運用神秘觀點及祭司的權威名義,解釋自然的歷程,便 成為牢不可破的作法,這種權威的濫用,使得進一步追求真理的意念,延宕了幾個世紀之久。 「權威」係指著有解決某(些)問題經驗的人,或提供其他專門知識的來源而言。如要了解本學年度全國接受國民教育的學生人數,中華民國教育統計無疑是最 具有權威的資料來源。又如初任教師運用的教學技術,常依據在學時教師傳授的方法,亦為訴諸權威的具體反映。 凡事訴諸權威,易取得別人的信賴,不致被斥為信口開河;但是,如是作法,不免有其缺失,值得商榷:第一、權威之說,可能是錯誤的,因為他們的觀點,不 是絕對無謬誤的;第二、權威彼此之間對問題的分析與見解,難求一致,其中不免摻雜個人的偏見,亦是事實。 參、採用演繹推理 吾人對發現真理,採取有系統的研究,始自古希臘的哲學家。首先由亞里斯多德(Aristotle)及希臘人倡導的系統推理方法,即是演繹法,即在大前 提、小前提與結論之間,建立一種由一般到特殊的邏輯關係,此一推理方法,亦稱之為定言三段論(Categorical Syllogism)。其中大 前提是一種自明的假定,由形上真理或教條所建立的命題;小前提為一種和大前提有關的特例;由這些命題既有的邏輯關係,獲致一種不可避免的結論。 典型的亞里斯多德式三段論如下: �﹞j前提……所有的人會死。 ��躦前提……蘇格拉底(Socrates)是人。 �ㄤ祭蛂K…蘇格拉底會死。 演繹推理的前提若均為真,結論必然為真。但是,若以舊教條,或不可信任的權威為基礎,而建立的大前提,乃是錯誤的,據此錯誤的大前提,而導致的結論, 勢必錯誤。其次,三段論中的結論,無法超越大、小前提的範圍,以致無從中發現新的關係或原理;凡此兩端,乃是演繹推理的限制。 儘管如此,在研究的過程中,演繹推理仍有用處,它可作為連結理論與觀察二者之間的手段,協助研究者從現有的理論中,推演出有待觀察的現象,因而建立研 究的假設,假設乃是科學探究方法中重要的部分。 肆、運用歸納推理 由於演繹推理而得的結論,是否為真,與前提所根據的基礎的真偽,密切相關,是以確認前提是否為真,便顯得格外重要。 如何確認前提是否為真,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首倡認知的新方法,以為研究者應當採用直接觀察的方法,觀察許多個 別的現象,以取得事實或證據,俾獲致一般的結論或原理,這種歸納歷程,係由觀察特定的現象開始,終而獲致原理、原則,使得推理的方法,避免一些冒險; 培根認為演繹推理的歷程,係以舊教條,即宗教的或知識的權威為依據,並予接受,因此,在發現新的真理方面,自然就會受到障礙。這些妨礙真理發現,且存 在於吾人心中的偏見與觀念,他稱為「偶像」(idols),力主予以掃除,這是他在一六二○年所寫的新工具(Novum Organum)一書中提出 的見解。 下列的故事,引以說明培根對中世紀的文字權威所產生的反感,此一權威控制了當時對真理的探求:
主後一四三二年,弟兄之間因馬嘴內的牙齒數,發生嚴重的爭論;此一不休止的激烈爭辯達十三天之久。所有的古書和記載的史料,都被取來,且令人驚異的、 大量的知識都出了籠。至第十四天,有位舉止文雅的年輕修道士,要求所屬的有學識的上司,允許他附帶說一句話,立即引起辯者們的驚奇,他們深不可測的睿 智,使他深感困惱;他以粗糙的且未聽聞過的理由,懇求他們去觀看馬嘴,以找出問題的答案。在這種情況之下,他們以為尊嚴深受損害,旋即勃然大怒,終於 匯成一股巨大的騷動,予以攻擊,擊打他的臀部,並即將他投擲出去。因為他們說:「確實是撒旦的誘使,孕育而出該位魯莽的新教徒,宣告發現真理所需的方 式,不僅是邪惡的,且不曾聽過的,與神父講授的完全相反。」在嚴厲的爭吵過後的好幾天,和平鴿棲息在會場上;他們如同人一樣,宣稱該問題,可能是一個 持久性的神秘,因為缺乏歷史的與神學的證據,故下令作同樣的記載。(Cited in Mees, 1934, pp.13-14)
培根所倡導的歸納法,是邏輯領域的新方法,為當時的科學家廣泛採用,不像演繹推理會受錯誤的命題、語文符號的不當與曖昧,或缺乏證據等的影響。 惟單憑歸納推理,仍不是一種可令人感到十分滿意的解決問題的方式。如「每一本研究法教本均列有一章詳述研究報告的撰擬,因此,所有的研究法教本包含研 究報告的撰擬一章」一例,可能仍有疑慮。因隨機蒐集個別觀察而得的資料,從中獲取的原理、原則或理論,常無法達到盡善盡美的境界。儘管有如是顧慮,但 是藉歸納推理獲得的資訊,如屬可靠,確可協助吾人作合理的決定。 伍、採取科學方法 根據前面所述,可知演繹推理和歸納推理,各有優、缺點,學者遂採統整方式,結合二種推理方法的重要部分,形成新的研究方法,即歸納─演繹法(indu ctive-deductive method)或稱科學方法。 採科學方法的研究者,先從觀察現象入手,根據結果,歸納而得到假設,再從假設,演繹其邏輯涵義;演繹而得的結果,將可用來判斷假設中的各種關係,是否 為真;如為真,則另需採用實證資料,予以考驗(檢定),作為拒絕或接受假設的依據。假設的有無,乃為分辨科學方法和歸納推理二者的主要關鍵。 科學方法,包括如下五個步驟: �▼嚝僈P界定問題:吾人遭遇有待解決的疑難問題,即須採用科學方法處理;但是為了配合科學研究的需要,待解決的問題,須以可在自然環境中觀察或實驗的 方式界定之。 �Ⅵ\覽文獻及陳述研究問題與假設:閱讀有關文獻,並作進一步的思考之後,提出解釋問題的暫時性假設。 �ㄩt繹推理與執行研究程序:經由演繹推理的過程,確定假設的涵義。然後進行研究設計,包括選取受試者以及選擇或發展測量工具等程序。 �六`集並分析資料:就假設或其演繹而得的涵義,藉著觀察、測驗或實驗的過程,蒐集有關資料,予以考驗。 �斥鉔懇o現與敘述結論:採用科學方法獲得的結論,是蒐集資料而得的證據,旨在針對研究問題,詮釋發現,或肯定、拒絕假設,而非在於證實假設是否為絕對 的真理,以獲致結論,進而提供研究報告,供人分享或複製之用(Ary, Jacobs, Razavieh, & Sorensen, 2006; Creswell, 2005; McMillan & Schumacher, 2006, pp.11-12; Neuman, 2003, p .13; Wiersma & Jurs, 2005, pp.3-4)。 第二節 科學方法的性質 壹、科學的目標 概括來說,科學的目標在於發展新的知識。詳細言之,科學的目標至少包括探索、描述、預測、控制與解釋五項。 一、探索的目標 探索為一切研究順序的開端,並為更有系統之後續研究奠定基礎,是以探索係針對新的,或從未被研究過的議題進行研究,探索探討的多為「什麼」的問題,且 較無固定的答案;研究者須具有創意、本開放的胸襟,採「質的」方法,蒐集所需資料。 二、描述的目標 描述係指科學的活動,在於描述自然的或人為的現象,以及所發現的新現象而言。欲達成此項目標,則須借重測量與觀察儀器或工具的協助。如未能準確描述客 觀存在的現象,科學便無從進步。描述也為了解其他科學的目標,提供基本的知識,其重要性不容忽視。 三、預測的目標 預測目標的達成,須以精確描述的資料為基礎;根據甲現象獲得的資料,便可預測乙現象。如學生在校的成就,可根據一、二年前受測的性向測驗成績,作相當 準確的預測。 四、控制的目標 科學的實驗設計,即以達成此項目標為重點;如在某項實驗中,可控制甲現象,以決定乙現象是否會產生。大致言之,控制的目標與預測的目標,在一項科學研 究之中,有著密切的關聯。二者主要的差別,乃在於科學家是否操縱其中的某個現象而定;預測的探究,科學家僅以研究現象與現象間自然發生的結合情形為主 體;而控制的探究,科學家必須操縱某(些)條件,以決定是否能控制某些其他的條件。因此就現象與現象間的結合情形而論,控制探究比預測探究更能提供強 而有力的說明。惟果真如此,那麼何以須講究預測,因為有些現象是不允許做實驗控制,仍有賴預測所致。 五、解釋的目標 解釋的目標常被認為是終極的目標,亦即包括前四項目標在內。若科學家能解釋一組現象,即指他們能夠深入探索問題、以高度的準確性描述、預測和控制該組 現象。對於所研究的某種現象作的解釋,通常採理論的形式呈現,由於以理論形式呈現的解釋對於科學的探究,至為重要,因此有待對科學的理論,詳予分析。 貳、科學的理論 不少人將「理論」(theory)視為象牙塔、不實在,實用價值不高。事實上並不盡然。根據前面的分析,可知理論有探索、描述、控制、預測與解釋現象 等功能。從事純粹研究者把全部精力投入建立或修正理論的研究時,可能與實際應用的關係性不大,但是當一個理論建立以後,便具有實用的價值。杜威(Jo hn Dewey)稱:沒有比良好的理論更實用的東西,即指此而言。 理論在一般的用法中,具有許多含混不清的內涵,或含有預感之意;或含著缺乏與事實直接連結的思辨。但是一種科學的理論,就其定義與性質而言:理論是一 組交互關聯的構念(概念)、定義和命題,藉著確定諸變項之間的關係,對現象提供系統的觀點,其目標在於解釋與預測該等現象。(Kerlinger & Lee, 2000)該定義提及三件事情,其一、理論是包括經界定且有交互關聯構念在內的一組命題;其二、理論描述一組變項(構念)之間的交互關係 ,以對由變項所描述的現象,提出一種系統的觀點;第三、理論在於解釋現象。 用來解釋現象的科學理論,須先指明一組特定的理論構念(theoretical constructs);任一理論構念可採結構或操作的方式予以界定 ,且與同系統中的其他理論構念有關。所謂「結構界定構念」(constitutively defined construct)係指界定的某一構念 ,須指涉到其他的構念。例如:皮亞傑式的保留(conservation)可界定為:當物體的某些特性(如長度、密度等)發生轉變時,受試者仍能認定 其若干特性維持不變的能力。在此一保留的定義中,顯然係以涉及其他構念(如特性、轉變、長度、密度),而作的界定。所謂「操作界定構念」(opera tionally defined construct),係指以特定的測驗或操縱活動,予以界定的一種構念,例如上述的「保留」構念也可採操作界定 構念的方式說明,即指一項特別的任務,在該項任務中,主試者將等量的液體,分別注入大小不同的容器內,然後要求受試者(兒童)說出,各容器內裝著的液 體的數量是否相等,藉以解釋或預測兒童有無保留構念。所謂結構界定構念,亦稱概念性定義(conceptual definitions);所謂操作 界定構念,通稱操作性定義(operational definitions)。 在教育的領域中,長期以來普遍缺乏理論的導引,個人的經驗常凌駕於一切之上,這是一個頗值得引人深思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