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史(下)
作  者╱
柳詒徵
出版社別╱
五南
書  系╱
大家講堂
出版日期╱
2026/11/01   (1版 1刷)
  
目前無庫存
email:
I  S  B  N ╱
978-626-442-733-3
書  號╱
1C67
頁  數╱
720
開  數╱
25K
定  價╱
580 (特價 458)



本書最早是作者1919年在南京高師(1928年改爲國立中央大學)開課講授「中國文化史」,
的講稿,後來在《學衡》雜誌上逐期發表、結集印行。
全書講述中國文化發展歷史,分為三編,共三十個章節,從上古文化史到近世文化史,全面而有系統地記錄了中國文化的發展歷程。其中,上古文化史描繪了中國人種的起源、家族及私產制度之起源、文字之興等重要事件;中古文化史闡述了佛教入中國之初期、南北之對峙、宋元之學校及書院等重要發展階段;近世文化史則記載了西方學術之輸入、清代之開拓、機械之興等重大事件。深入探討中國文化,揭示了中華民族在文化藝術、科技、政治等各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和貢獻。

柳詒徵(1880年2月5日-- 1956年2月3日) 江蘇鎮江丹徒人, 字翼謀,亦字希兆,號知非,晚年號劬堂,是書法家、圖書館學家、歷史學家,近代史學開創者。胡煥庸曾評價:《中國文化史》和另一部《國史要義》兩大巨著,奠定了柳詒徵在中國史學史上劃時代的地位。曾創辦《學衡》雜誌、《國風》學刊、《史地學報》等學刊,民國十二年(1923年)完成《中國文化史》。著有《歷代史略》、《中國教育史》、《中國商業史》、《國史要義》等書。

上冊
緒 論
第一編 上古文化史
第 一 章 中國人種之起源
第 二 章 洪水以前之製作
第 三 章 家族及私產制度之起源
第 四 章 政法之萌芽
第 五 章 文字之興
第 六 章 洪水以後之中國
第 七 章 衣裳之治
第 八 章 治曆授時
第 九 章 唐虞之讓國
第 十 章 治水之功
第十一章 唐虞之政教
第十二章 夏之文化
第十三章 忠孝之興
第十四章 洪範與五行
第十五章 湯之革命及伊尹之任
第十六章 殷商之文化
第十七章 傳疑之制度
第十八章 周室之勃興
第十九章 周之禮制
第 一 節 國土之區畫
第 二 節 官吏之職掌
第 三 節 鄉遂之自治
第 四 節 授田之制 附兵制
第 五 節 市肆門關之政
第 六 節 王朝之教育
第 七 節 城郭道路宮室之制
第 八 節 衣服飲食醫藥之制
第 九 節 禮俗
第 十 節 樂舞
第 十一 節 王朝與諸侯之關係
第 十二 節 結論
第 二十 章 文字與學術
第二十一章 共和與民權
第二十二章 周代之變遷
第二十三章 學術之分裂
第二十四章 老子與管子
第二十五章 孔子
第二十六章 孔門弟子
第二十七章 周末之變遷
第二十八章 諸子之學
第二十九章 秦之統一
第 三十 章 秦之文化
第三十一章 漢代內外之開闢
第三十二章 兩漢之學術及文藝
第三十三章 建築工藝之進步
第二編 中古文化史
第 一 章 中國文化中衰及印度文化東來之故
第 二 章 佛教入中國之初期
第 三 章 諸族並興及其同化
第 四 章 南北之對峙
第 五 章 清談與講學
第 六 章 選舉與世族
第 七 章 三國以降文物之進步
第 八 章 元魏之制度
第 九 章 佛教之盛興
第 十 章 佛教之反動
第十一章 隋唐之統一及開拓

下冊
第十二章 隋唐之制度
第十三章 隋唐之學術文藝
第十四章 工商進步之特徵
第十五章 隋唐之佛教
第十六章 唐宋間社會之變遷
第十七章 雕板印書之盛興
第十八章 宋儒之學
第十九章 政黨政治
第二十章 遼夏金之文化
第二十一章 蒙古之文化
第二十二章 宋元之學校及書院
第二十三章 宋元間之文物
第二十四章 河流漕運及水利
第二十五章 明儒之學
第二十六章 明之文物
第三編 近世文化史
第 一 章 元明時海上之交通
第 二 章 西教之東來
第 三 章 明季之腐敗及滿清之勃興
第 四 章 西方學術之輸入
第 五 章 清代之開拓
第 六 章 滿清之制度
第 七 章 清初諸儒之思想
第 八 章 康乾諸帝之於文化
第 九 章 學校教育
第 十 章 考證學派
第十一章 國際貿易與鴉片之禍
第十二章 內治之腐敗及教匪發捻之亂
第十三章 外患與變法
第十四章 譯書與遊學
第十五章 機械之興
第十六章 種族革命與政治革命
第十七章 法制之變遷
第十八章 經濟之變遷
第十九章 最近之文化

中國文化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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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隋唐之制度
三國以降,世亂如棼絲。凡百政治,苟且補苴,無所謂經制也。北朝元魏,頗有善制,孝文以後,復不能繼續進步。嬖倖擅國,以至於亡。北周繼魏,有志復古。蘇綽、盧辯等,咸有制作。
《北周書.蘇綽傳》:「太祖召綽,拜大行台右丞,參典機密。綽始制文案程式,朱出墨入及計帳戶籍之法。」 「又為六條詔書,奏施行之。其一先治心,其二敦教化,其三盡地利,其四擢賢良,其五恤獄訟,其六均賦役。太祖令百司習誦之,其牧守、令長非通六條及計帳者,不得居官。」
又〈 盧辯傳﹀ : 「 除太常卿、太子少傅。孝武西遷, 朝章禮度湮墜咸盡。辯因時制宜, 皆合軌度。」 「初,太祖欲行《周官》,命蘇綽專掌其事。未幾而綽卒,令辯成之。於是依《周禮》建六官,置公、卿、大夫、士,並撰次朝儀,車服器用多依古禮,革漢、魏之法。事並施行。」 「辯所述六官,太祖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自茲厥後,世有損益。宣帝嗣位,事不師古,官員班品,隨意變革。」 「於時雖行《周禮》,其內外眾職又兼用秦、漢等官。」然徒務復古,而無古人之精神,又不能盡革時弊,未足語於善制也。惟隋承周而唐承隋,因革損益,亦當遠溯其源焉。
《隋書.經籍志》史部有舊事、官職、儀注、刑法四篇,皆六代之典制,惜其書多不傳。然其綱要,則散見於五代史志中。
《隋書考證》:「唐武德五年,起居舍人令狐德棻奏請修五代史五代謂梁、陳、齊、周、隋也。十二月,詔中書令封德彝、舍人顏師古修隋史。綿歷數載,不就而罷。貞觀三年,續詔秘書監魏徵修隋史。十年正月,徵等詣闕上之。」「十五年,又詔左僕射於志寧、太史令李淳風、著作郎韋安仁、符璽郎李延壽同修五代史志,凡勒成十志,三十卷。顯慶元年上進,詔藏秘閣。後又編第入《隋書》,其實別行,亦呼為《五代史志》。」
蓋隋兼承南北,故南述梁、陳,北紀齊、周,以明其統系也。學者欲知自漢以來一切制度之變遷,當詳覽《隋志》,茲篇不能僂述,節錄〈百官志序﹀以見一斑:
《隋書.百官志序》:「漢高祖除暴寧亂,輕刑約法,而職官之制,因於嬴氏。光武中興,聿遵前緒。唯廢丞相與御史大夫,而以三司綜理眾務。洎於叔世,事歸台閣。論道之官,備員而已。
魏、晉繼及,大抵略同。爰及宋、齊,亦無改作。梁武受終,多循齊舊。然而定諸卿之位,各配四時,置戎秩之官,百有餘號。陳氏繼梁,不失舊物;高齊創業,亦遵後魏。台省位號,與江右稍殊。有周創據關右,日不暇給。洎於克清江、漢,爰議憲章。酌酆鎬之遺文,置六官以綜務。詳其典制,有可稱焉。高祖踐極,百度伊始。復廢周官,還依漢、魏。唯以中書為內史、侍中為納言,自餘庶僚,頗有損益。煬帝嗣位,意存稽古,建官分職,率由舊章。大業三年,始行新令。於時三川定鼎,萬國朝宗,衣冠文物,足為壯觀。既而以人從欲,待下若仇;號令日改,官名日易。尋而南征不復,朝廷播遷,圖籍注記,多從散佚。今之存錄者,不能詳備焉。」
唐之制度,亦多變遷。綜其一代,未可概論。然欲考求有唐一代良法美意,莫若先治《唐六典》。蓋《六典》成於開元中,正唐室全盛之時。弘綱巨旨,粲然明備,足與《周官》頡頏。而宋以後所行之法,亦多孕育於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