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世界的意義構成
Der sinnhafte Aufbau der sozialen Welt
原文作者╱
Alfred Schütz
作  者╱
舒茨
譯  者╱
游淙祺
出版社別╱
五南
書  系╱
經典名著文庫
出版日期╱
2022/10/01   (1版 1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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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
978-626-343-022-8
書  號╱
1D5H
頁  數╱
448
開  數╱
25K
定  價╱
600 (特價 474)



本書展現了舒茨的研究興趣主要在於釐清人類行動和社會實在之間的意義關聯性。在他看來,存在於各主體間彼此一致的意義詮釋必須回溯到使意義得以建立的構成過程,接納胡塞爾的用語,舒茨稱這種研究為「自然態度的構成現象學」。於此基礎上,他把社會科學研究界定為致力於「以詮釋的方式理解社會行動」的科學,而「行動」的特徵則必須以「把主觀意義及其行動者聯繫起來」的方式被揭示。藉由現象學的內時間意識概念,舒茨闡明了韋伯所使用的「理解」、「意義」和「行動」等概念,澄清行動的意義設定如何在主觀及交互主觀層次運作,以便為韋伯的理論進行哲學奠基的工作。社會科學研究的核心要義可說在於,如何能夠對於發生在日常行動中的「主觀的」意義設定進行科學而客觀的掌握。

舒茨(Alfred Schütz, 1899-1959)
出生於十九、二十世紀之交的維也納。奧地利裔美國哲學家、社會學家、現象學家。研究興趣在於釐清人類行動和實在的意義結構之間的關聯。最主要的學術成果,是發展了以胡塞爾現象學為基礎的社會科學哲學,著有《社會世界的意義構成》。雖然舒茨於1959年在紐約過世,但從1960年代中期開始,《社會世界的意義構成》這部著作成為社會學理論和研究新取向的出發點之一。
※譯者簡介
游淙祺
游淙祺
1961 年生,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學士、碩士,德國波鴻大學哲學博士(1996),現任職於國立中山大學哲學研究所,曾任文學院院長。著有《世界與人:胡塞爾的現象學心理學》(2021)、Life-world and Cultural Difference(2019)、《哲學,要怎麼說》(2009)、《社會世界與文化差異》(2007)、《信不信由你:從哲學看宗教》(2005)等書,翻譯胡塞爾的《現象學的心理學》(2017)。

導 讀
舒茨的生平與著作
第一章 導論
第二章 自我生命流程當中有意義體驗之構成
第三章 理解他人之理論的基本特質
第四章 社會世界的結構分析:社會的周遭世界、共同世界、前人世界
第五章 關於理解社會學的一些基本問題
舒茨年表
索引

純粹理性批判(
上) (限中國
大陸以外地區銷
售)
詩學
形而上學 (限
中國大陸以外地
區銷售)
小邏輯 (限中
國大陸以外地區
銷售)
君主論
存在主義即人文
主義 (限中國
大陸以外地區銷
售)




第五章  關於理解社會學的一些基本問題

四十二、回顧之前的研究成果

以我們到目前為止的研究成果為基礎,我們將能夠更清楚的說明我們的意義理解的理論。讓我們先簡單的作個回顧。我們的出發點在於指出韋伯對人的行動的意味意義概念所做的解釋並不清楚。只要行動概念沒有被界定清楚,我們就不能確切的說意味意義乃是「行動者加在他的行動上的意義」。然而行動的定義是建立在費力的構成分析上的。我們的結論是,行動乃出於自發主動性的被構想之體驗,因為是特殊的注意活動而有別於其他體驗。根據這項定義,所謂「行動者賦予他的行動意義」,這句話只能被當成一種語言上的隱喻來理解:因為被錯當成附加到行動上的意義只是那個對於體驗的特殊注意方式(此一注意使得體驗成為行動)。我們還進一步指出,對作為體驗流程的行動(Handeln, action)和已經結束的已然行動(Handlung, actum)之間的重要區別,並且描述了被構想中的已然行動之特殊構成方式,亦即在構想中以未來完成式被預想為已經完成的那個方式。
可以普遍用在每一種體驗之上的首要意義概念是從構成分析而來的:體驗的「意義」可以被轉化為對過去體驗的特殊注意樣態,藉此過去的體驗得以從生命之流中被凸顯出來而成為「如此這般」的,也就是成為「這樣而非那樣」的體驗。但是這個以前述詞之方式而與前現象的體驗有關的首要意義概念是一個能夠被擴大也需要被擴大的概念。因為我們所研究的對象主要乃是那個特定的意義,是體驗者「連結」在他的體驗或行動者「連結」在他的行動之上的意義,也就是我們所使用的「意味意義」之涵義。為了分析意義這個概念,我們檢視了多元主題構成活動的系列,並根據現象學的基本原則,發現此一系列可以在單一的注視中被掌握。我們看到每個系列皆位於意義脈絡內,我們並且分析了經驗世界是由這種意義脈絡中的不同秩序所構成的。我們接著說明了經驗基模(Schemata der Erfahrung)的概念、理所當然被視為已構成的基礎層級概念、以及經驗儲存(Erfahrungsvorrat)等概念。基於注意樣態的理論,我們得以指出主體會依「興趣情況」去區別他認為理所當然的,以及對他而言是有問題的,我們並且能夠藉此方式釐清思想的實踐動機(das pragmatische Motiv des Denkens)。就行動概念本身而言,我們確立了行動過程就是多元主題構成的活動系列,在流程完成之後,人們才能「在照射式的目光下」視之為已完成的已然行動,也就是說行動本身已經是一個意義脈絡。我們同時也認識到行動的特殊意義脈絡端賴構想的範圍而定,只有構想的範圍能夠建構行動的統整性(Einheit),沒有訴諸先前的構想就將客觀被給予的行動流程視為一體的解釋,並賦予其主觀意義是不恰當的。
由於韋伯未能區別完成的已然行動,以及構想中的已然行動,導致行動的意義與動機相混淆。我們則是得出動機已經蘊含系列的複雜意義結構這項結論。動機被我們看成是引發動機者跟被引發動機者之間的意義脈絡,而且可以被區分為目的動機與真正的原因動機。我們指出,在行動的目的動機當中,有各種不同的層次,而且行動的目的動機就是以未來完成式被構想的已然行動,為了它的緣故乃有逐步進行的行動。所有這些分析都是在單獨的「我」的生命流程中所進行的,藉此我們並得出了對自己的已然行動或行動的自我理解之概念。我們把對於自我的體驗稱為再認的綜合活動,也就是將自己的體驗放回或是安置於互相一致的經驗基模中。
在我們接下來所分析的社會世界中,「我」遇見作為他我的鄰人,也就是一個具有意識與生命流程的存在者,而且跟「我」一樣有能力也有必要詮釋他自己的體驗。
我所面對的是一個他我,他會進行這樣或那樣的行動,而我只能根據這些行動的外在
流程去掌握它,我只能在自己的經驗脈絡裡組織與整理我對它的知覺,藉此認知它,
也就是在對於我的體驗之自我詮釋的活動裡。只要「我」依然在自我詮釋的範圍裡打轉,則儘管他對於自己社會世界的體驗有所理解,卻不能算是對他人的體驗的理解。
他對社會世界的經驗也會以相同的方式被覺知,也同樣被歸到客觀意義脈絡中,就如
同他對於一般世界的所有經驗那般。但他隨時可以將自己對他我的體驗歸在客觀意義
脈絡中。因為被知覺到的流程也是被採取行動的他人歸到某個意義脈絡中。之所以如
此,乃是由於他能夠以單一主題的目光來看整個構成行動的多元主題活動。只有當這
個注意力轉移時,﹝或者以我們的用語來說﹞只有從客觀意義脈絡轉換成主觀意義脈
絡時,才算是真正的理解他人。
注意所有人類製造品及文化物件的主觀意義脈絡是可能的,這些製造品及對象可以被詮釋為製造者意識流程的證明。我們已經知道所有對他人的體驗之經驗只能透過記號去進行。在各式各樣的證明(Zeugnis)與指標中,我們特別挑選出處於某個意義脈絡之內的記號,這個意義脈絡一方面是記號使用者的表達基模,另一方面則是記號詮釋者的詮釋基模。如果這兩種基模與設定記號的行動分離開來,也就是不去管活生生的意識構成活動,而將詮釋的範圍限定在已完成的行動,或者只限定在記號本身上面的話,則這些基模都可被詮釋為客觀的意義脈絡。但被設定的記號可以被當作製造品而被解消成一種對記號的設定,也就是一種相應於構成者的逐步建構活動之意識體驗的行動。在注意到這些意識體驗的同時,在記號世界內,便是從客觀的意義脈絡轉移到主觀的意義脈絡。通常,「理解」一詞既可用在對製造品的主觀意義脈絡,也用在對其客觀意義脈絡的詮釋上。這裡隱含了有關社會世界之認識的基本問題,而且唯有藉著化解語言上的歧義現象,問題才能得以顯現:他人體驗的意義與理解他人,有著與自身體驗的意義和自我理解全然不同的含意;附加在製造品或作品上的意義—相對於自然事物—乃意味著,製造品或作品不僅對於我這個詮釋者具有某種意義脈絡(此處應強調的是,身為詮釋者的我,並非單獨從事詮釋,而你的製造品有如世界中的事物,也不是單屬於我個人的世界,而是共同屬於我們的互為主體的世界:它不僅只位於作為詮釋者的我們的意義脈絡中。),而是也作為製造者的「你」的意義脈絡之證明。就此而言,「有意義的世界」(die sinnhafte Welt)一詞(不同於「自然世界」)便指向這個設定有意義事物的「他我」。因為對於身為詮釋者的我們而言,正如我們會將所有的體驗歸到我們自己的經驗基模當中,我們也會將自然存有(Natursein)和有意義的存有(sinnhaftes Sein)放到客觀意義脈絡中。
我們對社會世界內社會關係和社會觀察的研究,已經顯示作為主觀意義脈絡的他人心靈(Fremdseelisches)能夠以何種方式被察覺。我們發現所有理解他人的活動都是以自我說明之活動為基礎,而被設定的記號的客觀意義會不斷增加即時的與偶加的(okkasionelle)意義,我們能夠區別記號的意指功能與表達功能,我們可以描述—即使是約略的—這種特殊方法,透過這種特殊方法,我們得以掌握他人的詮釋基模。關於社會領域內,動機脈絡的研究讓我們明白,所有的意義設定都是為了詮釋的緣故,而所有對意義的詮釋都只能從與意義設定有所關聯的活動而來。基於這項認識,我們得以進入「社會行動」和「社會關係」的問題領域。
對於韋伯的社會行動概念之分析已顯示出「朝向他人態度」和「實質影響他人」的本質,並銜接上「朝向關係」和「實質行動關係」的問題,我們探討了包括社會關係的參與者和觀察者的一般形式結構。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清楚看到社會行動和社會關係概念包含了許多不同的樣態,這些都取決於朝向他人態度的對象是周遭世界、共同世界、前人世界或是後人世界的他我。接著我們又專注於對社會世界各個領域的分析。唯有在周遭世界的社會關係裡,「你」的意識流程才能被直接覺察到,而且是對「你」當下的體驗;相對而言,我們根本無法觸及自己當下的體驗,那些在自我詮釋中出現的體驗都是自己過去的體驗。我們也談到真正的「我們關係」,在此之中我和你,也就是我們,可以在不可區分的注視中掌握到同時正在進行著的我的生命流程和你的生命流程。「我們關係」同樣也具有多種呈現方式:它指向不同程度的實際化與具體化,並能涵蓋具有不同程度距離的體驗。相較於此,在共同世界中,他人的存
在對我來說並不是直接的、具有身體的,而是間接被給予的。就某種程度而言,他人
已變成匿名的;他人被理念型所取代,而此理念型乃是從真實的你抽離出來,具不同
抽象程度與內容的、根據過去某些行動過程的經驗所構成的。我們將﹁我﹂面對共同
世界的他我採取的態度稱為「朝向你們態度」(Ihreinstellung),因為它的對象並
非活生生的他我的存在特質(So-sein),而是他我的如何形式(Wie-sein),亦即
一個與理念型他我相似的類型。我們還分析了一系列「與你們關係」的逐漸匿名化層
次,從理念型「我的朋友N」開始,一直到理念型「某人」作為人為製造品與客觀記
號體系的原創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