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思錄
Meditations on First Philosophy
原文作者╱
René Descartes
作  者╱
笛卡兒
譯  者╱
周春塘
出版社別╱
五南
書  系╱
經典名著文庫
出版日期╱
2023/06/01   (3版 2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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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
978-957-11-9621-3
書  號╱
1D31
頁  數╱
248
開  數╱
25K
定  價╱
320



本書除收入《沉思錄》外,也一併收入《哲學原理》一書,此二者皆為笛卡兒的思想代表作。


我們可以說,心靈和上帝是人的智力範圍內所能知道的最確切、最顯然的事情。我的六篇沉思,千言萬語,沒有其他目的,只是想要說明此一觀點。
-笛卡兒

笛卡兒於一六四一年完成《沉思錄》一書,其原文書名Meditations on First Philosophy揭示了整本書的主旨。所謂First Philosophy即第一哲學,來自於亞里斯多德的用語,為哲學中最關鍵的問題,也就是所有哲學問題的先決條件。書中共包含了六個沉思,從各個角度證明上帝的存在與靈魂的問題。他的語言與論述方式直到今日仍具有廣大的影響力,而此書也成為所有哲學愛好者必讀的經典之作。

笛卡兒(René Descartes,1596-1650)
以「我思,故我在」聞名全世界數百年的法國哲學家,同時兼有數學家、物理學家的身份,其理論奠定了現代哲學的基礎,並開拓所謂的歐陸理性主義,深深影響後世的研究者如史賓諾沙、萊布尼茲。

出生於十六世紀一個貴族的家庭,從小受到良好的古典文學與數學訓練,從普堤耶大學畢業後不久即按照父親的建議,選擇以律師為業。但不久後即至荷蘭從軍,並定居長達二十多年之久,在這其中發表了多本著作。一六五○年受瑞典女王之邀至斯德哥爾摩為其講課,卻不幸染上肺炎而去逝,享年五十五歲。

重要著作有《沉思錄》、《笛卡兒談談方法》、《哲學原理》、《幾何原理》等。
※譯者簡介
周春塘
美國華盛頓大學哲學博士。歷任美國康乃爾大學教授、華梵大學人文學院院長、華梵大學東方思想研究所所長等職。著作包括《撰寫論文的第一本書》、《生活智慧 - 尋找生命中的力量》;譯有《耶穌秘卷》、《笛卡兒與沉思錄》。(以上皆由五南出版)

譯者序
第一哲學沉思錄
  致索爾邦神學院的獻詞
  致讀者序
  六篇沉思摘要
  沉思一:論一切可疑的事物
  沉思二:論心靈的本性,以及心靈比物體更易理解的事實
  沉思三:論上帝的存在
  沉思四:論真理和虛妄
  沉思五:論物質事物的本質,並再論上帝的存在
  沉思六:論物質事物的存在,兼及心靈肉體的差異
異議和答辯(選)
  第一異議書 (約翰•德•開特)
  第二異議書 (馬蘭•梅色納)
  第三異議書 (湯麥斯•霍布士)
  第四異議書 (安東尼•阿爾諾)
  第五異議書 (皮埃爾•伽桑狄)
  第六異議書 (梅色納編輯)
哲學原理 (選)
  致伊麗莎白公主的獻詞
  人類知識的原理
笛卡兒年譜
笛卡兒主要著作書目

純粹理性批判(
上) (限中國
大陸以外地區銷
售)
詩學
形而上學 (限
中國大陸以外地
區銷售)
小邏輯 (限中
國大陸以外地區
銷售)
君主論
存在主義即人文
主義 (限中國
大陸以外地區銷
售)




沉思一 論一切值得我們懷疑的事物
  好多年前我便開始注意到,童年時代我接受了太多、太多不實的知識,而把它們視為真理,隨後還把這些可疑的事情當做基礎,在上面又建構了許多其他的事情,如此層層相因的結果,使我感到,一旦我想確定一些堅固而有永久性的科學知識時,我還非得把這些東西一掃而空,然後從一片乾淨的土地上重新做起。然而我也知道,這是一樁出奇艱難的工作,因此我心想我得等到年齡更成熟,且再也不會有更恰當的時機後,才挑起這副擔子來。這個念頭讓我荒廢了不少時日,我發現再如此荒廢下去而不及時採取行動,我將永無開端的一日;那時我不能責難別人,只好怪自己了!今天我終於打定了主意,不顧一切,放下萬緣,給生活勻出一片空間,不再接受外界的干擾,專心寫作。目前我獨自一人,生活簡單,是個絕佳的時辰,可以無憂無慮地盡力來清掃心中累積多年的錯誤觀念。
     不過如此做時,我發現我並不一定要把舊有的一切都視為虛妄(這也是一樁永遠辦不到的事情),理性既然告訴我們拒絕那些顯然的虛妄,又要我們小心接受那些看來無可懷疑的事情,那麼,如果在觀念中我發現某些可疑的理由,因此在觀念上否定一切,也並不為過吧?要想檢驗每一件個別事物的真偽,既不可能,也無必要。這樣想妥,我遂挑起了當前首要的任務:挑戰過去盲目信賴的第一原則(first principles)──這個造成一切知識來源的魁首。
     我發現到目前為止,我最信以為真的知識大多來自感官,或者是經由感官的指引而得到的。然而我偶爾也發現,感官會欺騙我們;即使一次被騙,我們也有足夠的理由從此不再信賴它。
     儘管感官偶然的誤導,有如那些太小、太遠的東西,但還是有不少其他的事情,雖也來自感官,卻令人無可懷疑,例如此刻的我,端坐火爐邊,身穿冬袍 ,手上握著一張正在寫字的紙,……我怎能懷疑這一切,懷疑我的雙手,懷疑我擁有的這副身軀呢?除非那些被黑膽燻心、憂鬱失常的瘋子,身無分文,卻自以為是帝王,全身赤裸,卻幻想身披紫袍,他們可以相信自己的腦袋若不是一堆泥,便是一隻空空如也的南瓜,再不然便是一塊玻璃。然而他們不過是一群不正常的瘋子,如果我也如他們一樣胡言亂語,我不也就是一個瘋子了嗎?
     有道理!不過雖然我自信是個正常人,白天工作,晚上睡眠,但當我入睡後,我不是也曾有過匪夷所思的玄想,有時甚至更甚於癡人說夢嗎?有多少個寧靜安詳的夜裡,我會夢見自己身穿冬袍,端坐火爐邊,其實我早已脫下了衣衫,酣然倒臥在床上。在睡夢中,我還會睜大眼睛,盯住這張紙,並且甩甩頭,擺擺手,證明自己有多清醒。如此這般清晰的影像,怎能發生在一個入眠後的人身上呢?我也不能忘記其他更多的類似或者更荒誕的情景。我越認真思考,越不能知道清醒和昏睡之間的差異何在。事實上,我越想越糊塗,而這糊塗的感覺,竟與昏睡時的感覺,幾乎不再有兩樣了!
     現在姑且讓我做一番假想:我只是在床上睡覺,剛才所見的一切都不存在──包括睜開的眼、擺動的頭,和伸出的手,甚至我整個的身軀。如此的話,我必須承認,剛才夢中所見,不過是我平日熟悉但真實的事物被複製出來的印象。因此我至少可以說,這些事物,如眼睛、腦袋、手,以及身體,都是真實,而並非幻想。我們應當都明白,即使畫家描繪那些奇形怪狀的海中女妖(sirens),或者半人半神的森林怪獸(satyrs) 時,他們也不是憑空捏造的;他們的幻想,是把不同動物的真實嘴臉和身體胡亂拼湊在一起的結果。有時即使他們畫了一個破天荒、絕無前例的怪物──換句話說,一個完全虛構不實的東西──至少這東西被畫家抹上的顏色還是我們所熟悉和真實的。同樣道理,即使一般事物如眼睛、腦袋和雙手等等都是虛幻,一定還有其他類似或更簡單的事物是真實而且存在的。正如顏色一樣,它們構成了一切事物的形象,不論是真是幻,總會毫釐不爽地出現在我們的思想中。任何有形的物質以及它們的擴延性,諸如形狀、量、大小和數字,都應該有這種特性;至於事物存在的地點,和時間的久暫,也不會例外。
     然而我們也可以合理推想,物理學、天文學、醫學等等需要多元組合的知識,都有可疑的地方;唯有算術、幾何學,以及類似運用一般簡單原則的事物,且不牽涉到存在與否的問題時,才有確定性可言,而懷疑變成了多餘的廢話。不管我們清醒與否,二加三總是等於五,而四方形的四條邊,一定不會多於四。任何人想對這些透明的真理表示懷疑,或者指謫它們為虛妄,都是不可思議的事。
     不過我心中始終有著一個亙古不變的上帝萬能的信念,即:我們今天自由自在生活的空間全是祂一手造成的。然而我怎能知道,萬一祂並沒有創造天地萬物,並沒有創造大小、方位,祂只是故意把事物安排成我們熟悉的模樣,一如我們眼前的所見?再說,正如有人在自以為一清二楚的事情上還鬧笑話,上帝會不會也同樣在我演算二加三,或者思考四邊形的形象時,讓我在這些、甚至更簡單的事理上犯下錯誤?也許上帝不會叫我如此受騙,因為我們都知道祂是至善的,如果祂把我們造成容易犯錯的天性,實在也有違他至高無上的善意,那麼當我偶然犯錯時,祂應當不會容許我吧?但我不敢完全確定。
     在我們的世界中,有人寧願否認上帝的存在,而不相信世上有不確定的事情。我們暫時不去跟他們理論,而暫且假想上帝創造萬物的故事只是虛構;我們來到世上,若不是由於命運或者機緣的撥弄,便是一系列因緣的巧合,再不然一定有另外某些莫名其妙的理由。由於被騙和犯錯都像是不完美的創造,那麼這個造物者如果越不完美,他給我們派上的本性,便越容易讓我們犯下錯誤。我對此一議論目前還沒有明確的答案,但我已經發現,在我過去的觀念中,幾乎沒有一件事不是大有可疑的。我的懷疑並非出於魯莽,或者缺少深思;相反的,我的遲疑不前,都有勇敢面對、慎思明辨的理性作為後盾。我因此對自己過去的種種觀念變得小心翼翼,把它們看成有如荒誕不經的觀念一樣。惟其如此, 我相信我才有機會找到世間值得肯定的真理。
     然而空言無憑,無濟於事;我必須牢記在心,時時提防,才是辦法。因為我們習以為常的陳言俗語,召之即來,揮之不去,而且旁若無人,掠奪人意,大大享受它們先入為主的優勢。只要我們對它還有一分敬意,亦即承認它們慣有的力量,不管它們有多虛妄,一如上文所說,我們將永無脫離它們掌控的一日,到頭來,說不定我們還會覺得,接受它們,總比否定它們來得更好。有了這樣的了解,我打算為自己做一個全盤逆向的計畫,一反往昔盲目的聽從,而把自己過往一切的思想視為虛妄,或者荒誕不經。我必須把自己維持在這種心態中,直到舊觀念的桎梏瓦解,不辨是非的習慣粉碎,而我能再度用清明的眼光打量這個世界。在這同時,我也明白,我的計畫不會為我帶來任何危險或錯誤,而我的滿腹狐疑,也不會讓我走上絕路。說穿了,我的計畫只是一個非關行動的計畫,一切都不過是以取得可靠的知識為鵠的。
     既然如此,我不妨大膽假定,作為至善和一切知識來源的上帝,一定不會有欺騙我的行為;真正欺騙我的,大約是一個萬惡的魔鬼,它以超強的力量和奸詐,輕而易舉地把我矇騙了。我還可以假定,我所見到的天空、大氣、山川、色彩、形體、音響等等,這些處於我身外的事物,都是夢中的幻境,或者都是魔鬼蓄意的安排,來錯亂我的判斷。事實上,我恐怕連這雙手、這雙眼睛都沒有,也沒有血、肉、感受,而我只是將錯就錯,自以為擁有這一切罷了。因此我必須鼓足勇氣,堅持到底,縱使我的力量不足以找到真理,至少我要盡最大的努力,捍衛自己,抵制虛妄,不讓這個蠻橫而奸詐的騙子有再一度的機會動搖我的心意。然而這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工作;懶惰也會把人留在安樂椅中。我此刻恰似一名監牢裡的囚犯,在睡眠中偷享片刻的安詳;如果我懷疑這只是一場夢幻,我會懼怕醒來,中斷了夢中自由的翱翔。同樣地,我會不自覺溜回過去觀念的舊夢中,深怕醒來,因為我知道,緊跟在這無風無浪的睡眠之後,將會是一片無可逃避的黑暗和混亂,一如我剛才之所言。

沉思二 論心靈的本性,以及為何心靈比物體更易理解的事實
  昨天的一場沉思,真把我推進了懷疑的谷底,我既不能把它們淡忘,也不知道該怎樣替它們解套。我只感覺自己在猛然間陷入了一座深淵,強勁的漩渦,打得我七上八下,雙腳落了空,頭又浮不出水面。但我不能坐以待斃;我想我乾脆抱著一不做、二不休的勇氣,重蹈昨天沉思的故道,說不定還有柳暗花明的轉機呢!我且把任何稍有可疑的事物都一一檢點出來,把它們視為完全的虛妄;然後用同樣的方法,勇敢向前,看看能否找到一點確實的東西;即使一無所獲,至少我可以說,原來天下沒有確實的事物可言。阿基米德(Archimedes)便曾相信,如果給他一個堅固而不能動搖的立足點,他可以叫地球搬家。我何嘗沒有這樣的抱負,總想做一點不同尋常的偉業,雖然我想要的,僅僅只是一件我能完全確定的事情,不管它是如何的微不足道!
     不到那個時候,我不敢說我眼底的一切都是虛妄,而我心中的記憶,無論它說得怎樣天花亂墜,原來全是謊言,經不起實際的考驗。甚至我可以假想,我根本沒有感受的器官,而物體、形象、擴延、運動,乃至方位等,無一不是空虛的幻境。那麼,什麽才是真實呢?答案只有一個,那便是:天下沒有一件事情是確實不移的。
     但除了這樣的推想,難道我真的找不到真理嗎?想想上帝吧(或者我應當換一個名號來稱呼祂)!難道此刻在我口頭上打轉的思想,不是他安放在我大腦中的嗎?也許我猜錯了。這些思想為何不會是我自己創造的呢?假如我能創造自己的思想,那麼我豈不也是一個什麽東西嗎?不過我剛才說過,我既沒有感官,也沒有身體,這個棘手的問題我該怎樣替自己解套呢?如果沒有身體和感官,我還能獨立存在嗎?就我前面的推理來說,這個世界既然空無一物,沒有天空,沒有大地,也沒有心靈和物體,這豈不等於說我也不存在嗎?錯了!只要我承認自己還是什麽東西,那麼我肯定是存在的。只是我得提防那個超強而且奸詐的惡魔,他無時無刻不在伺機欺騙我。但欺騙也好,邪惡也好,不管他用多大的力氣,他只更加證明了我不是虛無,因為我顯然是個東西,才值得他來欺騙。因此把一切事理考量清楚後,我勢必要提出下面這個命題,那便是:「有我,我存在」(I am, I exist)。它是無條件地真實,不論它是我口頭上說的一句話,還是心中存放的一個念頭。
     然而這個命題中所言的「我」究竟是什麽呢?這倒把我難住了!我得格外留神,不要對他濫下註腳,破壞了自己對知識所訂下的標準,亦即「堅固、不可動搖」的金科玉律。如此想妥,我決心步回原點,把當初認識自己時那種千頭萬緒的思維再拿回來,重新打量。我必須排除一切言之無物和節外生枝的話,一心尋找堅固不移的知識。
     那麼,我過去對自己的認識是什麽呢?我是一個人!但人又是什麽呢?我可不可以說,人是「一個理性的動物」?不可以。因為如此一來,我又將追問,什麽是理性,什麽是動物,這一連串的問題只會讓我深陷泥淖,不能自拔。此刻我沒有時間浪費在這種虛玄的大道理上,而寧願思考向來自己本分的看法。例如我首先注意到的是,我有一張臉,一雙手,兩隻胳膊,還有一副結構齊全的肢體,這些任何屍體上都能看到的東西,便是我所謂的身軀了。其次我發現我營養充分,精神飽滿,能自由行動,還能隨意操作自己的感受和思想,……不過我得把這些行為歸屬於靈魂的範圍。那麼,靈魂又是什麽呢?第一,我好像並不感覺到它的存在;第二,它輕盈稀薄,有如風,有如火,有如大氣(ether),它瀰漫在我整個身軀的上下、左右,卻沒有一個固定的居留之所。身體或者物體則不同了,我從來都知道一個東西在哪裡,對它的本性也多少有點了解。如果要用語言來表達,我可以這樣說:物體有它確定的形象,固定的位置,一旦它占據了某一空間,這個空間便不能再被別的事物占據;我還可以用觸覺、視覺、聽覺,以及味覺和嗅覺來肯定它的存在,它也可以從一個地方移動到另一個地方,只是它不能移動自己;物體的運動,必須靠外在力量直接的接觸。根據我的了解,物體自動的力量,一如感官和思想的力量,並不存在於物體的本性中。說實在話,假如有人告訴我,某一物體有自己運動的本領,我一定會認為那是破天荒的奇譚!
     然而現在我該怎樣描寫自己呢?假如我還相信那個超強而又險惡的魔鬼,他打定主意要欺騙我,我還敢肯定我剛才所說身體上的種種屬性嗎?事實上,當我再三把玩這些屬性,我仍然看不見它們跟我本人有多少瓜葛。如果要我把它們拿來斤斤計較,重數它們的不是,未免太繁瑣,也太無聊了!
     至於靈魂,那又是怎麼一回事呢?難道它真的便如我所說,是充分的營養、飽滿的精神和自由的行動所造成的東西嗎?但假如你連身體都沒有,營養和行動豈不是紙上談兵!那麼它有可能是感官的一種感受嗎?假如沒有身體,哪來感官和感受!況且,在睡夢中我看見的東西,沒有一件是透過感官的觀察而得到的。那麼,它會不會是一種思想(thinking)呢?謝天謝地,我找到答案了!──只有思想才是跟我永不分離的夥伴!「有我,我存在」的話,唯有在這樣的理解中,才能找到頭緒。雖然我說思想與我永不分離,我有辦法保證嗎?問題的關鍵,仍在思想:因為當我完全停止思想時,事實上我的存在也隨之而終結了。要說明什麽是靈魂,在我金科玉律的條件下,我只能承認(別的我不敢說),我不過是一個能思想的東西。換句話說,我便是心靈(mind),也是靈魂(soul),也是思想能力(intellect),也是理性(reason)──這些字眼所代表的意義,我到今天才開始有點明白。然而最重要的是,我是一個真實的東西,而我真實存在。這個所謂真實的「東西」,我現在終於可以明言為「思想物」(thinking thing)了。
     除此之外,我還有什麽呢?不妨用點想像吧。我不屬於人體四肢的一部分,也不是散置於人體四肢之間的薄霧,像風,像火,像空氣和呼吸,或者像任何想像中的一些事物,因為那些事物根本不存在。然而,儘管如此,我仍然要肯定我的存在。有沒有可能,我把世界看空是因為我對事物一無了解,而肯定自己是因為對自己有了某種的了解呢?我不敢說;我此刻也無意討論這個問題,因為我無法討論我不了解的事情。既然我肯定我的存在,我必須得知道這個「我」是誰?假如這個「我」或多或少就是剛才所說的我,那麼我的存在顯然與外界的知識無關,因為我根本就不承認外界有事物的存在。同樣情形,如果我利用想像來證明我的存在,這些想像中的事物也全是空中樓閣,不足為憑。但此刻我確實知道兩件事:我存在,和一切與身體有關的形象俱是虛妄。既然如此,那麼當我說「我要用想像來證明我的存在」,豈不等於說:「我現在是清醒的,也看見了真理;不過這真理好像有點模糊不清,且讓我回到夢裡,去看個究竟再說吧!」因此我發現,想像中的形象,跟我實際擁有的東西毫不相干,而我的心靈如果有意把自己看清楚,最好把這些虛妄的東西推得越遠越好。
     那麼,我是誰?──我是一個能思想的東西。什麽是這個能思想的東西?──能思想的東西會懷疑、理解,能肯定、否定,可以有意願,也可以沒有意願,而且還有幻想和感受的本領。
     顯然,我有夠多的東西了,假如它們果真都適用於我的身上。但它們真的都適用嗎?說實話,此刻的我,不是正在懷疑一切,企圖理解一切嗎?我不是正在肯定某事,否定某事,一面求知若渴,另一面又擔心被騙嗎?此刻的我,雖然無意幻想,不是也正在幻想,左思右慮,好像一切都有感官的安排嗎?難道這種種的現象,不是有如我存在一樣的真實嗎?縱然我在睡夢中,即使我的創造者一心要欺騙我,這些事實能稍有改變嗎?它們有哪一件事不屬於我的思想?有哪一件事可以與我截然分離?又有哪一件事是我的身外之物?
     我的懷疑、理解、意願等等,既然如此清楚地源於自己,我不能說得更清楚了,這個想像中的「我」,就是「我」。即使我想像中的對象並不真實,我想像的力量,卻無疑存在,而且是構成「我」的一部分。這說明了這個有感官的我,能透過感官而注意到外界事物的存在,例如我看見光亮,聽到聲音,感到爐火的溫暖。但這一切都應是虛妄,因為我已入睡。雖然我「好像」看見光亮,聽到聲音,感到溫暖,這些感受卻不是虛無:我們感官的感受,在這種意識中,嚴格說來,便是所謂的思想了。
     從這些摸索中,我漸漸對自己有了更多的認識。不過這些外界的有形事物,它們在我思想中的形象和感官中所感受到的形象,如與我自己模糊不清的形象相比,好像要清楚多了(這點倒值得我深一步的探討)。但真正奇怪的是,我發現凡是一件我覺得可疑或者陌生的事物,常常比真實而可靠的事物(例如我自己)要來得更容易掌握。我對這個問題的了解是,我對心靈由於長期放任的結果,喜歡四下亂跑,不慣於安守真理的一方。姑且讓我再放任一下吧,當事情鬧清楚後,我一定會收韁勒馬,不再左顧右盼。
     現在讓我思考一下一般人認為最容易了解的事物,亦即一些我們能摸到、看到的東西。我們不妨選擇一個特定的東西──泛泛之物容易產生混擾的印象──那麼我們姑且以蜜蠟為例吧。這塊蜜蠟剛從蜂窩裡取來,它還保有蜂蜜的甜味,和花叢中的香氣。它的色澤、形狀和體積都清楚擺在眼前;它堅硬、冰涼,稍微加工,便能捏成不同的形狀;如果用指頭輕輕敲它,它還會發出一點聲響。簡單說,它有種種一目了然的屬性。但正說話間,我已把它放在火爐邊了。看吧,它固有的蜜味消失了,香氣不見了,色澤也起了變化,它失去了原有的形狀,體積略有膨脹;此時它變成了液體,溫度也上升了,你不再能觸碰它;當你敲它時,它也不再發出聲音。那麼這塊蜜蠟還存在嗎?我們必須說,它還存在,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我們對它也不能有其他的想法。那麼我們剛才清楚看見的那塊蜜蠟到哪裡去了呢?顯然地,感官告訴我們,它過去的形象都已成空,至於它的甜味,香氣,色澤,和它給我們在視覺、觸覺和聽覺上的印象,也都變了質──但蜜蠟還是好端端地放置在眼前。
     此刻我的腦海中升起了一個念頭,它也許能幫助我解釋一些問題:這塊蜜蠟不再是剛才那塊蜜蠟了,剛才那塊蜜蠟給我的感覺是又甜、又香、又白,它還有當時特有的形狀和聲響,然而此刻呈現在我們眼前的,卻是另外一副模樣。我的重點是什麽呢?讓我們靜下心來仔細想想,如果我們取消所有不屬於蜜蠟的東西,它還會有什麽東西剩下?就我看來,剩下來的,大概只有它可以擴延、可以伸縮、可以改變的特性了。怎樣叫做「伸縮」 和「改變」呢?難道我指它可以從圓形變為方形,又從方形再變為三角形嗎?當然不是!蜜蠟可以有千萬種的變化,非我們的想像能窮盡。至於「擴延」又當如何解釋呢?蠟的擴延性其實也不是我們所熟悉的,我們只知道當熔化時,它的體積會擴充;沸騰時,會擴充得更多;假如繼續升高溫度,它會持續向四面伸張。我無法給它的本性做一個正確的描述,除非我知道它有比我想像中更多的方法來擴延自己。因此我承認,我的想像不足以發現它的本性,而這件辛苦的工作,勢必要讓位給我的心靈了。此刻我談論的,是一塊特殊的蜜蠟;如果我把它視為一塊一般的蜜蠟,事情也許會清楚得多。那麼,作為一塊一般的蜜蠟,我心靈的觀察又會產生怎樣不同的印象呢?我會發現,這塊熔解後的蜜蠟,其實就是我早些時看到、摸到,在想像中玩味過的同一塊蜜蠟,毫無差異!一切得看你尋找的究竟是什麽。
     不過正當我得到這個結論時,我卻發現,我的心靈也太容易犯錯了。雖然剛剛的思想全是在自己的心內默默無言地進行,我仍然感到語言給我的約束和誤導,一如日常談話中語言所給我的約束和誤導。當我們說蜜蠟出現在我們的眼前時,是因為我們親眼看見了它,而不是因為它的色澤和形狀。換句話說,這種語言,暗示了蜜蠟的發現是透過眼睛,而不是心靈的觀察。這很像我把頭伸向窗外,看見馬路上有人行走,便認為我看見了一群人,這與我說我看見了蜜蠟有何不同?說實話,我所謂看見的人,不過是他們的帽子和外套,誰能保證這些帽子和外套下面隱藏的不是一個機器人?然而我全都把他們叫做人。這個例子說明了一件事實:唯有透過心靈的判斷,我們才能有正確的答案。
     然而任何人,如果想對事物有深入的理解,卻去抓一些無關痛癢的日常語言作為懷疑的起點,一定會覺得沒面子!那我就厚著臉皮,繼續前進吧!當我第一次見到這塊蜜蠟時,我相信我能用感官來求得完善而清楚的了解,或者利用一點普通常識,也就是想像的力量,來找到答案。這樣做,我有成功的可能嗎?再說,此刻我已有了一點實際的調查,對蜜蠟有了一些清楚的了解,但因此我便能理解蜜蠟嗎?拒絕承認這個事實,其實是愚蠢的,因為人們第一次的印象並非全無道理,何況這不也正是一切動物都擁有的本能嗎?不過當我單單只看蠟的外表,然後把它有如衣帽等的外物全都脫光後,它赤裸裸的模樣才讓我發現,我不會真正了解它,除非我乞求於心靈的判斷。
     然而我該怎樣介紹這個心靈,也就是我自己呢?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承認除心靈之外我有其他的東西。我不能不問,那個自認為清楚看見了蜜蠟的「我」是誰?說真的,我對自己的認識不僅比蜜蠟更真、更切,而且還更顯然。如果根據看見蜜蠟的事實我證明了蜜蠟的存在,我應該也能證明我的存在吧?有可能我所見到的不一定真是蜜蠟;也有可能我連看見蜜蠟的眼睛都沒有;然而一旦我看見,或者相信我看見(到今天為止,我還分不清這兩種「看見」有什麽不同),那麼要想說這個思想中的我不存在,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了。同樣情形,如果我因為觸摸到了蜜蠟而證明蜜蠟的存在,我應當同時也證明了我的存在;即使我的證明是透過想像,或者其他的方法,其效果應當完全一樣。我對蜜蠟的領會,其實也可以運用在其他有形物質上。再者,假如我對蜜蠟的了解,由於經過視覺、觸覺以及各種其他的考量而變得更為清晰時,我必須承認我對此刻的我也有了更清晰的了解。這是因為每一種能增進我對蜜蠟或者其他事物的肯定,無不能增進我對自己靈魂本性的肯定。除此之外,我心靈中還有許多其他的東西可以說明它的本性,那麼藉由外物來做同樣的證明,也就不必多此一舉了。
     現在我終於輕鬆地找到了我一心想要說的話:我知道物體的存在並不靠感官的感受,或者想像的指引;要知道事物的存在,一定得有理智的判斷。而理智不是觸覺,也不是視覺,理智是了解萬事萬物的一種悟力(intellect)。由此看來,我找到了一個再容易不過的方法來證明我的存在。不過由於舊有的觀念和習慣還牢牢盤踞在心,想把它們快速丟開,一時還難辦到,我不妨先就此打住,為了剛才取得的新知,多下一番咀嚼和玩味的工夫,希望它能深深植根於我的記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