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貨幣:從傳統到創新,從國際到台灣
作  者╱
沈中華、王儷容、沈大白、劉湘國、柯瓊鳳、蕭惠元、李儀坤、蘇哲緯
出版社別╱
五南
出版日期╱
2021/09/01   (1版 1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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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
978-986-522-936-8
書  號╱
1N2C
頁  數╱
248
開  數╱
20K
定  價╱
460 (特價 363)



「本書是揭開貨幣神秘面紗的好書,對貨幣的本質、形體的演變及未來的發展,都有深入淺出的説明,值得慢慢品味、仔細探究,一窺『貨幣堂奧』。」
─周阿定

「名家聯合執筆,娓娓道來貨幣的前世今生,感受到諸學者的孜孜矻矻,也為沈中華教授遺願得遂,深感欣慰。」
─陳沖
     
  20世紀人類在科技發展、擴張消費與跨境旅遊的帶動下,以信用卡簽帳為主的塑膠貨幣大量使用於生活消費支付;到了近期電腦、手機等裝置的普及,以電子形式進行價值儲存的貨幣快速興起。

  數位貨幣的發展趨勢與動態,是舉世注目的焦點議題之一,有別於市面上常見的貨幣理論與貨幣銀行學相關書籍,本書最大的特點是,除了介紹一般的貨幣功能與演進歷程之外,還將現代的貨幣與支付,包括電子支付、行動支付等詳加說明。也把社區貨幣的概念、意義、思路,以及國內外的案例做了非常清楚的分析。並符合國際趨勢,除了央行數位貨幣(CBDC)之外,更涵蓋了Non-Fungible Token(NFT),掌握了當前加密貨幣市場的最新脈動。

沈中華
經歷:
實踐大學財金系講座教授
中華科技金融學會副理事長
臺灣大學財金系教授
花旗銀行(臺灣)獨立董事
臺灣銀行獨立董事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董事
臺灣信用評等協會理事長

王儷容
現任:
中華經濟研究院國際所研究員
中華科技金融學會監事
中華金融科技產業促進會常務理事
凱基銀行獨立董事
經歷:
臺灣金融研訓院院務委員兼金融研究所所長
中華經濟研究院經濟展望中心主任
臺灣大學財金所兼任副教授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

沈大白
現任:
東吳大學商學院會計系教授
商學進修學士班主任
中華科技金融學會學術祕書長
經歷:
霹靂國際多媒體獨立董事
中國人壽獨立董事
第一商業銀行監察人

劉湘國
現任:
戀鏈科技(股)公司執行長
中華科技金融學會秘書長
經歷:
北京互聯網金融科技公司執行長
成都金融資產交易所創辦人暨總經理
第一金證券副總經理
臺灣證券交易所交易部副組長

柯瓊鳳
現任:
東吳大學副教授
東吳大學創新育成中心主任
經歷:
東吳大學國際合作組長、商學研究中心副執行長、
APO SMEs財務專家中華民國會員代表

蕭惠元
現任:
中華開發金控風險管理處協理
經歷:
成都金融資產交易中心風控總經理
財金顧問公司總經理

李儀坤
現任:
臺灣經濟研究院金融顧問
唐吉軻德金融科技公司顧問
銘傳大學財務金融碩士專班兼任助理教授
經歷:
財政部金融研究小組研究員
台北銀行駐日代表
臺灣綜合研究院顧問

蘇哲緯
經歷:
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助理
實踐大學財金系研究助理


第一章 貨幣的演化
第一節 貨幣的定義
第二節 貨幣的型態
第三節 由傳統貨幣到數位貨幣的演變歷程
第四節 貨幣的傳統定義:內涵的四大功能
第二章 貨幣載體的現代化與改變
第一節 貨幣的現代定義:載體的四大功能
第二節 一卡:塑膠貨幣
第三節 一付:行動支付在台灣
第三章 社區貨幣的國際演化
第一節 社區貨幣的演化與內涵
第二節 社區貨幣的貨幣學理
第三節 社區貨幣在瑞士和日本
第四章 社區貨幣在台灣的發展
第一節 社區貨幣崛起的關鍵背景
第二節 高雄幣
第三節 嘉義幣
第四節 社區貨幣如何帶動地方經濟與地方創生
第五章 數位貨幣、金融科技與數位經濟
第一節 數位貨幣的起源與定義
第二節 金融科技—區塊鏈:科技賦能下的新型態貨幣
第三節 金融科技—大數據:高雄幣用戶消費行為資料分析
第四節 金融科技與數位經濟
第六章 邁向無現金的社會—自央行數位貨幣談起
第一節 各國央行數位貨幣巡禮
第二節 國際比較—中國、瑞典、臉書的天秤幣
第三節 邁向無現金社會之省思
第七章 數位貨幣相關法令規範與會計財稅
第一節 數位貨幣相關法令
第二節 社區貨幣的稅務與會計
專有名詞

再保險要論
保險行銷:兩岸
實務與個案
超圖解財務風險
管理
ETF量化投資
學:智能投資的
幸福方程式
保險學原理─精
華版
財產保險要論




第一章

貨幣的演化

History doesn’t repeat itself, but it does rhyme.
歷史不會重演,但總會驚人地相似。
~~Mark Twain 馬克.吐溫

第一節 貨幣的定義

什麼是貨幣?一般來說有下列四種定義,分別稱之為功能性貨幣、習慣性貨幣、法定貨幣,及實證上貨幣。以下分別介紹這四種貨幣定義。

一、功能性貨幣
如果以功能性來定義貨幣,又可稱之為先驗法(a Prior Approach),之所以稱為先驗法的理由,在於這些功能不需要制度或法律規定,人們早已能體會。一般而言,貨幣具有下列四大功能,而反過來說,只要具有這四種功能的商品,即可稱之為貨幣,因為強調的是其功能,又稱為功能性貨幣。這四種功能是:交易的媒介、計價的標準、延期支付的標準、價值的儲存。這四種功能常常被人們提及,而成為貨幣的傳統定義,我們將於本章第四節詳加解釋。

二、習慣性貨幣
如果有一個物品,買賣雙方都能接受它當作支付工具,或債務的清償,則此物品可以說就是貨幣。但民眾接受它為清償債務的工具,並不是因為法律如此規定,而只是一個習慣性的行為:因為大家現在都接受它,且未來仍接受它,所以我也接受它,將來我用它作為清償工具,別人也會接受它。這種彼此對這物品接受的信念,即是此物品能充當交易媒介的原因,所以習慣上所稱的貨幣即是指能充當交易媒介的物品。當然這物品必須具有某種程度的稀少性,使它的價值相對穩定,否則物品的數量太多將造成其本身價值的下跌。

三、法定貨幣
在法律上,各政府通常會宣布只有政府印製的紙幣與鑄幣才是貨幣。這種貨幣定義就叫法定貨幣(Legal Tender)。雖然這種法定貨幣只是一張紙,其紙的本身價值也許只有 5 元,但上面卻印著 1,000 元,可以購買1,000 元的物品。因此它與上述的商品貨幣最大差距,即在於它的「購買力」(此例為 1,000 元)大於它自身的「商品價值」(在此例只有 5 元)。在這不對等狀況下,人們之所以仍願接受它,是因為政府用國家的公信力保證它的清償能力。當債務人使用法定貨幣清償時,任何債主皆不可拒絕,否則即是違法。

法定貨幣又可分為無限法償(Unlimited Legal Tender)及有限法償(Limited Legal Tender)二種,無限法償指的是債務人可以用法定貨幣清償全部債務,沒有金額或次數的上限,而有限法償則對償還金額有限制。例如:在日本,硬幣的流通每次每種有其上限。在英國,則是有使用金額的限制。所以習慣上能接受的貨幣、法律上的貨幣與中央銀行心目中的貨幣(目前為 M2),可能並不相同。在 1992 年剛建立民主的俄國,習慣上也能接受的貨幣可能包括香菸,但法律上的貨幣卻是紙幣,而俄羅斯銀行心目中的貨幣卻可能為 M2。

四、實證的貨幣
(一) 替代彈性分析法
以上在討論貨幣的功能,許多學者認為「價值的儲存」這項功能,並非貨幣所專有,因為,在前面也提到其他資產,如黃金、股票、房地產也均具備此功能。此外,貨幣雖仍有其他三種功能,但學者認為貨幣最大的特徵在於它有流動性(liquidity),也可以稱為貨幣性(moneyness)。所謂流動性指的是某一資產轉變成現金的相對速度及所付出代價的大小,所謂付出代價是廣義的,它包括感覺上的不方便、時間的損失、手續費用等。如果貨幣最大的特徵在流動性,由於許多資產(如債券、股票等)都具有或多或少的流動性,則是否應將這些資產包括到貨幣中?如果應被包括在內,則應被包括在內之物品的貨幣性應高到何種程度才停止?要回答這些問題,我們必須先了解「代替性」的觀念與計算。

若某項資產可以取代現金或支票存款等流動性幾乎為百分之百的資產,則它的替代性高,替代性高的資產則可以被稱為貨幣。例如:當郵簿儲金利率上升 1 單位,我們會減少擁有現金,而多擁有郵簿儲金,但我們會轉換多少現金到郵簿儲金呢?這就由郵簿儲金與現金的替代性決定。當替代性高,則轉到郵簿儲金多;反之,當替代性低,則轉到郵簿金少。故當郵簿儲金能很快轉回成現金,且轉換時損失很少,不會造成現金大量減少,我們知道其替代性高。

所以,當我們想了解郵簿儲金與現金的替代性高低時,只需觀察當郵簿儲金利率上升時,現金減少的程度。在同樣的狀況下,另一資產,例如「定存」利率上升 1 單位,由於定存如果在未到期就轉換成現金時,牽涉到合約的解除,存款者會有利息的損失,其成本較高,因此當定存利率上升時,如果將現金都轉成定存,則一旦交易需要,我們想要將定存轉成現金時,會造成較大的損失,因此相對上而言,定存利率的上升較不會使人們減少太多現金,故替代性低。所以由現金減少的程度,可知郵簿儲金與現金的替代性高,故貨幣性高;定存與現金的替代性低,故貨幣性低。

(二) 所得相關係數法

另一方面,弗利得曼及舒茲認為既然貨幣的主要功能是交換媒介,經濟活動的運轉都靠它,則貨幣應與總交易量或所得水準有密切關係,因此判斷何種資產最適合當貨幣的一個方法,即是比較該項資產是否與實質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有密切關係。例如:在實際上判斷時,是先定義出一個狹義的貨幣(Narrow Money),它通常包含紙幣、硬幣、支票存款、活期存款、活期儲蓄存款,再用此狹義的貨幣與實質 GDP的相關係數當作比較基礎(benchmark),當我們將某項資產,例如一個月定存,加入到此狹義的貨幣,如果這新組合的資產能使貨幣實質 GDP 的「相關係數」提高,則這個資產可視為貨幣。

第二節 貨幣的型態

隨著時代的變遷,貨幣作為交易的媒介,從早期品質不一致且難攜帶的「商品貨幣」,轉變為成分標準的金屬貨幣,但因過於沉重,加上相關金屬原料的產地受到少數國家所控制,原料與鑄造成本較不固定,以及人類金融市場的發展制度化,因此以國家作為貨幣發行的概念才正式成形,也因此,法定貨幣成為 20 世紀人類貨幣的主要型態。

後來,隨著 20 世紀人類在科技發展、擴張消費與跨境旅遊的帶動下,以信用卡簽帳為主的塑膠貨幣大量使用於生活消費支付;到了近期電腦、手機等裝置的興起,以電子形式進行價值儲存的貨幣快速興起,其以攜帶性、便利性與穩定性著稱。因為裝置往往需具名,因而在交易支付過程中是較可追蹤的。

以下逐一介紹各種貨幣類型。

一、商品貨幣
貨幣的演化中,第一個出現的是「商品貨幣」(Commodity Money)。在早期,人們透過貝殼、獸皮骨及玉等物品作為交易過程的計價,這些商品便成為當時部落社會交易的媒介。歷史上,被充當成習慣性「貨幣」的商品,五花十色,而基本上這些商品反映當地生活所珍惜的物品及生活空間。例如:斐濟群島的居民用鯨魚的牙齒,早期的法國人民用獸皮,美國早期移民時期用菸草及威士忌、以及許多貴金屬與貝殼。最特別的是西太平洋密克羅尼西亞(Micronesia Islands)中的椰島(Yap Island)的居民,雖歷經西班牙、德國人及日本人的統治,其主要貨幣「費(fei)」則是由中間有洞的大石頭構成,其石頭中有洞是為了易於使用竹竿攜帶,卡通影片摩登原始人(The Flintstones)的貨幣即是由此構想出來。

二、金屬貨幣
隨著人們商業活動來往頻繁,僅透過非標準化的貝殼、石頭與獸皮等商品貨幣出現了下列兩個問題,導致交易不順,使得經濟發展不能平穩開展:
(一) 這些商品貨幣沒有標準化,品質不能保證;
(二) 這些商品的供應波動性大,常會缺貨。

可當作商品貨幣的物品中常有不能切割(如貝殼、牛羊)、容易腐壞(如茶葉、皮草)與不方便攜帶(如礦石)等問題;而冶煉技術的提升,並且隨著航海時代到來,其中,以葡萄牙、西班牙等國為首開始在海外的殖民地,開採挖掘到金銀銅礦,其品質固定,可標準化生產,且在當時的商業社會而言供應穩定,因此商品貨幣逐漸被金屬貨幣(Metallic Currency)所取代。使用金屬貨幣的好處是它的製造需要人工,無法從自然界大量獲取,同時還易儲存。數量稀少的金、銀和冶煉困難的銅逐漸成為主要的貨幣金屬。

三、法定貨幣
然而,以提供扶植航海商船隊所延伸的金融市場(例如:股市、保險與債市)發展也日漸受各國所重視,跨國間的資本流動趨頻繁,人們開始意識到金屬貨幣的沉重造成運送不便,且金融市場日漸信用投機擴張,金銀等金屬資源的供給已無法滿足交易與貿易的需求,因此紙質的法定貨幣也逐漸成為主流並由國家主權(國家主義興起)賦予每張印刷鈔票的信用及價值。在法律上,各政府通常會宣布只有政府印製的紙幣與鑄幣才是貨幣。這種貨幣定義就叫法定貨幣(Legal Tender)。如:美元、歐元與新台幣。

法定貨幣能被人民接受,是因為政府的強制規定,但同時也是一般大眾對發鈔機構的信心,也就是相信中央銀行會審慎控制貨幣的發行,以維護該國貨幣的價值。

四、塑膠貨幣
塑膠貨幣(Plastic Money)指的就是透過實體卡片,代替持有現金,是第一波去現金化的交易媒介,我們認為一般塑膠貨幣具有:(1) 支付、(2) 提款、(3) 轉帳和 (4) 儲值四大功能。廣泛的塑膠貨幣包含以下:信用卡、簽帳金融卡、一般金融卡、現金卡及儲值卡。此部分細節將於第二章第一節中介紹。

五、電子形式貨幣
中央銀行(2019)認為電子形式貨幣有以下三大類:中央銀行貨幣(Central Bank Money)、商業銀行貨幣(Commercial Bank Money)與電子貨幣(Electronic Money, E-Money)。隨著行動經濟與行動支付快速發展,沈中華與蘇哲緯(2019)首創提出:紅利點數貨幣數位化也是一種電子形式貨幣。作者認為,行動支付平台所延伸出來的紅利點數貨幣數位化,除了可以折抵支付金額,也形成另類紅利點數貨幣利息化的發展趨勢。

(一) 中央銀行貨幣
中央銀行的別稱為「銀行的銀行」,銀行需依法從其負債項目中提存一定比率的準備金至中央銀行帳上,以因應支付需求的制度。但是考量準備金動輒百億甚至千億的規模,透過運送實體形式的貨幣成本(運鈔、保全與存放等)不符經濟規模,故中央銀行以電子形式記錄收存一般商業銀行的準備金。

(二) 商業銀行貨幣
多指一般民眾存放於銀行帳戶的存款,如轉帳或是入帳等,皆是商業銀行貨幣的一種,亦或是民眾從其電子支付帳戶上提領至其所綁定的商業銀行帳戶上,這樣的過程都是電子形式的貨幣,只是它是從「電子貨幣」轉變為「商業銀行貨幣」。倘若是民眾透過銀行臨櫃或是 ATM(Automated Teller Machine,自動提款機)進行存款動作,則貨幣的形式也會受到轉化,意即實體形式的貨幣(鈔券與鑄幣)轉化為電子形式貨幣(商業銀行貨幣),因為它是透過電腦等電子形式記載到你的銀行帳戶上。

(三) 電子貨幣
電子貨幣(E-Money)是無實體,也是繼塑膠貨幣之後,第二波去現金化的交易媒介,以電子形式透過有形或無形的載體儲存法定貨幣價值的預付工具。所以它的內涵價值仍然是政府允許且具有無限法償的貨幣,但它的載體再次改變了,從最早的一張印刷精美的紙,到塑膠貨幣,再到現在以電子形式承載。如:悠遊卡的儲值餘額、LINE Pay Money 的儲值金,以及全聯PX Pay 的儲值金,皆可以電子貨幣稱之。

(四) 紅利點數貨幣數位化
「紅利點數貨幣數位化」是商戶或行動支付業者為培養用戶對於平台的忠誠度,而給予延伸的紅利回饋,鼓勵用戶持續性使用自家平台進行支付而發行的紅利點數,是一種行銷手段。

取得來源主要是用戶透過 App 消費支付後,即可累積紅利點數貨幣。其本身的發行基礎與法定貨幣並無直接關聯,但當用戶透過紅利點數貨幣進行支付折抵後,支付平台可能需要向商戶進行支付法定貨幣,這樣的過程對於支付業者而言,則屬於行銷費用。

之所以會用紅利點數貨幣稱之,關鍵在於近年紅利點數的演進,已讓其用戶點數能於商戶全額或是部分折抵消費金額,達成支付功能,甚至有些行動支付平台還提供用戶透過點數幣折抵部分水電費與政府規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