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護是勞工法的起源,也是核心之所在,不管是工業2.0或工業4.0,都是如此。人類的生產活動或商業活動經歷漫長的演變後,形成去廠場化及去規則化的現象,傳統的勞工保護法規也面臨規範上或適用上的困難。這與從技術性的勞動保護法規,逐步加重社會的勞動保護法規,並無必然的關聯。雖然勞工保護的思想也在透過法院及勞工主管機關的裁判或行政行為的手段予以具體化,但難免規範漏洞或法理上的缺漏。此在工作時間法尤有此一疑慮。至於性質屬於技術性勞動保護的職業安全衛生法與職業災害救濟法則是關係勞動者的安全健康保護及救濟的規範,影響勞工及其家庭生活的保障甚鉅。而在勞動保護思想的落實上,憲法及民法中的勞動保護規定,在現代經濟中仍然扮演不可替代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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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通軒 學歷: 德國邁因茲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 國立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專任教授
經歷: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法規會委員 私立中國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專任副教授 國立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專任副教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爭議審議組委員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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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論(基礎理論╱基本問題) 第一節 憲法中的勞工保護思想 第二節 勞工保護法於勞工法中之地位及內容
第二章 民法勞工保護的規範 第一節 勞工保護法於民法中之體╱實現 第二節 勞工保護法於損害填補制度中之地位
第三章 工作時間法 第一節 工作時間法之基本問題 第二節 我國工作時間法制說明 第三節 工作時間法之個別問題 第四節 工作時間法與彈性化問題
第四章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一節 基於雇主的保護照顧義務而來 第二節 職業安全衛生法之法律問題
第五章 職業災害救濟法 第一節 緒論 第二節 職業災害的意義與成立要件 第三節 多軌制的職業災害救濟制度 第四節 通勤災害之救濟
事項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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