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JCI(Joint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是在1988年由美國醫療照護機構評鑑聯合會(Joint Commission Accreditation of Health Care Organizations,簡稱JCAHO)所創建。JCI是JCAHO用於對美國以外的醫療照護機構進行認證的附屬機構。JCI標準是世界衛生組織認可的、目前最適合且最嚴謹的醫療照護機構之標準體系,代表了醫療照護機構服務和管理的最高水準。JCI標準體系的理念是最大限度地實現可達到的標準,以住民/病人為中心,以安全為優先,建立配套的制度規範和作業流程,以持續地精進品質。 在國際上,JCI廣為人知的是關於醫院及教學醫院的標準體系,較鮮為人知的JCI非醫院的標準體系,其中與長期照護有關的有兩套標準體系,分別為:(1)機構式長期照護(long term care)標準體系、(2)居家護理(home care)標準體系。由於機構、居家護理機構、醫院三者的服務範圍和作業內容不同,所標準的具體要求也有些不同的地方;然而,無論在哪種醫療照護領域,JCI對於以住民/病人為中心、安全優先、品質改善的要求都是相同的。 關於JCI機構式長期照護的標準體系,目前仍是2012年版本,共分為兩篇12章,其一為以住民為中心的標準(Resident-Centered Standards),其二為機構管理的標準(Health care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Standards)。以住民為中心的標準包含6章:國際住民安全目標(International Patient Safety Goals, IPSG)、住民可及性和評估(Resident Access and Assessment, RAA)、住民權利和責任(Resident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RRR)、住民照護和照護連續性(Resident Care and Continuity of Care, RCC)、住民用藥管理(Resident Medication Management, RMM)、住民和家屬教育(Resident and Family Education, RFE)。機構管理的標準包含6章:品質改善和住民安全(Improvement in Quality and Resident Safety, IQS)、感染預防與管制(Infec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PC)、環境安全和管理(Management and Safety of the Environment, MSE)、工作人員資格和教育(Staff Qualification and Education, SQE)、治理和領導(Governance and Leadership, GAL)、溝通和訊息管理(Communication an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CIM)。兩篇12章共包含240條標準和923項衡量要素(measurement elements, ME),請參見下表統計: 一言以蔽之,JCI機構式長期照護的標準體系是要求機構確保「對」的人在「對」的時間以「對」的方法做「對」的事。此標準體系的佈局特點係以住民為中心,住民照護和管理制度要建立在這12章相互關聯的標準之上,確認機構在提供住民照護和服務的整體過程中,從收案、入住、轉介到轉診/遷出,是否確保住民及家屬的安全、權利及隱私,同時健全由機構內部和外部所組成的多專業照護團隊成員之間的溝通、協調、配合之機制,其目的是為了給予個別住民最適合和最安全的照護、診療和服務,促進其生活品質。儘管JCI標準為國際統一標準,但也考慮了機構當地的法令體制和文化習俗,所以其大部分的標準都只提供行動方針和架構,而將建立實務作法的任務留給了機構。因此,機構應基於12章標準體系的基礎,依據自身的設立宗旨、屬性、服務範圍、住民特性、專業標準以及當地的法令規定和文化習俗,建置屬於自己的、達到JCI標準的實務制度規範和作業流程。 本書針對與住民照護有關的標準進行解說和闡述實務應用,範圍包含國際病人安全目標(IPSG)、住民可及性和評估(RAA)、住民權利和責任(RRR)、住民照護和照護連續性(RCC)、住民用藥管理(RMM)、住民和家屬教育(RFE)、感染預防與管制(IPC)等完整章節,同時包含溝通和訊息管理(CIM)中關於住民紀錄書寫的標準(6條),總計有119條標準和479項衡量要素。簡述如下。 國際病人安全目標(IPSG)共有6大目標,包含(1)正確辨識住民、(2)改善有效溝通、(3)改善高警訊用藥安全性、(4)確保手術部位正確、術式正確、以及手術住民正確、(5)降低醫療照護相關感染風險、(6)降低住民因跌倒導致傷害的風險。其中關於手術的安全目標可能不適用於多數機構,因為機構的服務範圍可能不包含在機構內提供任何類型的外科手術。IPSG的標準是為了促使機構關注照護、診療和服務過程中容易出現問題的領域,並在些領域進行改善。有鑒於設計完善的系統對於提供安全、優質的長期照護服務而言是極為重要的,因此JCI針對這些領域的問題儘可能地提供機構基於實證或專家共識的系統性解決方法。 住民可及性和評估(RAA)主要論及兩個部分的關鍵作業流程。第一個部分是關於住民的可及性(resident access),JCI標準要求機構應依據設立宗旨、資源、服務範圍和收案流程,接受機構有能力滿足其照護和服務需求的入住申請者,其目標是為住民提供與其需求相匹配的照護和服務;當機構接受住民予以照護時,應提供給住民和家屬關於照護和服務、預期結果以及預估費用的訊息,並努力減少住民在獲得照護和服務時所可能面臨的身體、語言、文化和其他方面的障礙。第二部分是關於住民評估(resident assessment),其目的是為了判斷哪些照護、診療和服務能夠滿足住民最初和後續的需求和偏好;JCI標準要求機構,為了規劃適合個別住民的照護和服務計畫,照護團隊應協作,針對新住民的身體、心理、社會及經濟等方面進行初始評估,並依據初步篩檢結果決定是否安排深度的專業評估、或者針對有特殊狀況的住民(例如受虐者)提供特定的深度評估;為了確認住民對照護、診療和服務的反應,在照護、診療和服務的整體過程中,必須對住民的需求進行再評估,以判斷其適當性和有效性。 住民權利和責任(RRR)的JCI標準主要基於每一位住民都有其獨特性的前提下,提倡以住民為中心(以人為本)的長期照護模式。為了落實此模式,JCI標準要求機構應確認住民權利和責任的內容,並且教育和要求工作人員尊重住民的價值觀、信念、宗教信仰和文化習俗,以及支持住民的自由、尊嚴、獨立自主和選擇,讓住民及家屬(或法定代理人)知情同意和參與整體診療照護過程的決策,以周全和充滿尊重的照護、診療和服務來提升和確保住民的尊嚴和自我價值。 住民照護和照護連續性(RCC)的JCI標準要求優質的機構應建立有效溝通、緊密合作和完備制度,並確保照護、診療和服務得以被良好地規劃、協調和施行,以提供住民協調、整合和連續的長期照護服務。這有賴於機構和特約醫療照護機構所組成的多專業照護團隊成員之間的合作機制與作業流程設計,共同組成一個整合和連續的體系,並以此形成可支持照護連續性的基礎平台,使機構能確保:(1)有同樣健康狀況以及照護和服務需求的住民,有權接受機構內同樣品質的照護和服務;(2)基於住民評估,制定照護計畫以滿足每位住民獨特的需求、偏好和目標;(3)對每位住民提供他們規劃和決策的照護計畫;(4)監測住民對於的照護、診療和服務的反應;(5)基於住民的反應,於必要時修改照護計畫內容;(6)若發現內部資源無法滿足住民某些需求時,機構應為住民安排適當的照會、轉介或轉診(包含轉運服務)。 住民用藥管理(RMM)的JCI標準揭示因為藥品是住民治療疾病和緩和症狀的重要資源,照護團隊應分工合作,依據當地法令和專業標準,制定住民用藥的管理機制和作業辦法,指引藥品的選擇、採購、儲存、處方和抄錄、調劑、配送、備藥、給藥、監測和記錄等一系列的連貫作業流程,以利發揮藥品療效、避免汙染、過期、用藥錯誤、以及通報和處理不良反應。另外,機構應針對住民自帶藥品、樣品藥品、試驗藥品、化療藥品、放射性或其他危害藥品制定應對的管理規範和作業方法,以保護住民、家屬和工作人員免於潛在的傷害。 住民和家屬教育(RFE)的JCI標準要求照護團隊應在整體的照護過程中,協調、整合和分工教育住民及家屬/照顧者,使其具備足夠的知識和技能參與照護流程和決策。住民照護團隊的每位成員應清楚住民和家 屬/照顧者應接受哪些衛教、由何者負責、哪些已提供、哪些尚未提供,並避免各專業之間未經相互連結和整合,導致住民和家屬的困惑和反感,衛教功效因而下降。為了提升衛教的功效,照護團隊應先評估住民及家屬的衛教需求、學習意願和學習能力,以確認住民和家屬需要學習什麼和如何學習才能獲得最佳效果;並應根據每個個體的學習喜好、價值信念、宗教信仰、文化習俗、閱讀和語言技能,規劃衛教內容、方法和時機。 感染預防與管制(IPC)的JCI標準要求機構依據服務範圍、住民特性、地理位置、住民數量和工作人員數量,制定和執行機構感染預防和管制方案(計畫),辨識存在感染風險的人員、作業流程、設備、器材、供膳、環境和整建工程,建立有效的隔離程序和防護措施,以利降低或消除住民、家屬、工作人員(含志工)、入駐機構的合約廠商員工、實習學生、訪客和社區之間獲得和傳播感染的風險。為促進機構感染預防和管制方案(計畫)的效能,機構應設置專責職位和統合協調機制,明確機構領導者和工作人員在感染預防和管制的職責,進行教育訓練,並且進行持續的監測和改善。 溝通和訊息管理(CIM)中關於住民紀錄的JCI標準要求機構應提供每一位住民的紀錄都有一個有別他人的編碼,使用標準化的診斷代碼、處置代碼、符號、縮寫及定義,規範寫作使用的縮寫、符號及代碼,明定可縮寫和不可縮寫的術語,建立量和質的審查,使住民紀錄具備格式的一致性以及內容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易讀性和適法性,以成為多專業的照護團隊成員之間不可或缺的訊息溝通平台,提供診療照護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促進住民照護的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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