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ith Butler的性別操演理論導論
作  者╱
劉開鈴、郭欣茹、陳淑卿、李根芳、陳慧琴、林柳村、林春蘭、劉淑蕙、段愛娟、游素玲、蔡秀枝、李淑君、林怡君合著
出版社別╱
五南
出版日期╱
2012/12/01   (1版 1刷)
  
目前無庫存
email:
I  S  B  N ╱
978-957-11-6902-6
書  號╱
1JDL
頁  數╱
192
開  數╱
25K
定  價╱
310



  本書並不是學術論文集,而是巴特勒「操演」理論的導讀,希望能為對此理論有興趣的讀者提供入門之道;此外,這本書也不是翻譯之作,而是以講解文章內容為主的導論。全書分為七章:第一章為〈模仿與性別非屬〉,原文出版於巴特勒書寫《性別麻煩》前後時期,因此在這篇文章裡,可見操演理論的基本議題與概念。第二章到第四章為《性別麻煩》原書的三章,分別是〈性/性別/慾望的主體〉、〈禁制、精神分析與異性戀母體的製造〉、〈顛覆的身體行為〉。最後三章則為巴特勒理論在文學、藝術與影片分析的運用,第五章〈越界、酷兒:拉爾森的精神分析挑戰〉及第六章〈性別在燃燒:挪用與顛覆的問題〉,為巴特勒1990年的論文;第七章〈幻想的力量:女性主義、梅波索普與論述超越〉源於《造就身體》,此書為巴特勒繼《性別麻煩》之後,另一本重要的著作。

作者簡介【依寫作篇章順序排列】
劉開鈴
實踐大學高雄校區應用英語系教授兼系主任,原任教國立成功大學外文系,著有Women and Their Autobiographical Writings,主編《生命百納被.我們的故事》、《教育部全國大學院校人文教育體檢計畫年度報告系列叢書》五冊、《女力與韌性:婚姻、家庭、姊妹情誼》,共同主編《認同、差異與發聲:性別教學演練》等書。

郭欣茹
中國醫藥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專任專案助理教授。博士論文探討離散情境下女性移民身體如何作為認同與能動性辯證之場域。目前主要研究領域為女性身體論述、醫學與女性疾病敘事,以及新興英語文學中的女性移民敘事。

陳淑卿
國立中興大學外文系教授兼文學院副院長,美國羅格斯大學(Rutgers University)英美文學博士。主要研究與教學領域:族裔文學、亞美文學、第三世界女性主義、後殖民理論、新英語文學,地緣政治與影像等。近年的研究以全球化與亞美文學為主,主要著作出版於《中外文學》、《歐美研究》、《英美文學評論》、Concentric、《淡江評論》等期刊,2005年出版專書Asian American Literature in an Age of Asian Transnationalism. (《亞洲跨國主義年代的亞美文學》),目前正進行菲美文學、美國帝國主義與全球化相關研究。

李根芳
英國薩塞克斯大學英美文學博士, 現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副教授。研究興趣為文化翻譯、華裔美國女性文學、批判理論、性別議題等。

陳慧琴
國立成功大學外國語文研究所博士,博士論文研究領域為列維納斯倫理哲學與越戰文學。現任國立成功大學博士後研究員。

林柳村
國立成功大學外文所碩士。曾任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醒吾技術學院、朝陽科技大學,現任臺灣大學技術審查委員會助理研究員。

林春蘭
1970年出生於鹿谷。經常坐在屋前的臺階上,望著青翠的山巒,幻想山的那一邊有什麼。1977年就讀鹿谷文昌國小,校舍周遭盡是稻田,每天上學沿路總有新鮮事。1988年進入成大歷史系。1995年畢業於成功大學歷史語言研究所。成家於臺南。現任教於東方設計學院通識教育中心。同時是兩個孩子的母親。

劉淑蕙
國立成功大學外文所博士生。目前的研究興趣為十九世紀中期美國女性作家筆下的灶腳與料理、廚藝與科技,並希望以此作為畢業論文的研究方向。

段愛娟
國立成功大學外文所畢業,曾就讀荷蘭烏特勒列支大學女性與性別研究中心博士班課程訓練,現任新北市忠義國小教師兼輔導組長。研究興趣:性別與影像、文化研究,最近研究興趣關注於離散女性藝術家之作品在不同文化轉譯下是如何被再現之議題。

游素玲
美國北依利諾斯大學英美文學博士,現職國立成功大學外國語文學系副教授。研究專長領域為第三波女性主義、當代族裔美國女性作家、跨國女性主義等。著有英文專書Mapping Third Wave Feminism (2012)、Reconstructing Sisterhood in Contemporary Ethnic American Women’s Literature (2005)。編有《跨國女性研究導讀》(2011)、《母職研究再思維》(2008),主要學術著作散見於Asian Women, Women’s Studies,Asian Journal of Women’s Studies, Critique, CLA Journal, Jouvert: A Journal of Postcolonial Studies等國際期刊。

蔡秀枝
國立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暨研究所教授。學術專長領域為符號學、敘事學、文學理論、都市與空間研究。發表之學術論文有〈羅蘭•巴特《符號帝國》裡的異文化與空無〉、〈跨海運動:由苦力貿易看康拉德小說《颱風》〉、〈混雜與過渡:歐康諾〈凡興者必合〉中的城市空間〉、〈傷勢/傷逝:《2046》中的時空重返〉、〈《看不見的城市》中的空間想像:記憶、符號與敘事〉、〈波特萊爾與現代都市〉等。

李淑君
成功大學臺灣文學系博士,現任國科會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曾任教於輔英科技大學、正修科技大學、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臺南社大、高雄社大。發表之論文有〈液態之愛:《T婆工廠》中全球生產鏈下的愛情階級化〉、〈女人做為一種隱喻:黨外雜誌中政治女性的民主隱喻〉等。博士論文為〈黨外女性的他者敘述與自我敘述:民主與性別的歧義分析〉。

林怡君
國立成功大學外文所博士生,目前研究興趣為十九世紀美國女性作家筆下的家內家外,及其自身與家庭經濟、物質文化等之連結,未來也將以此為研究方向。

前言
第一章 模仿與性別非屬
第二章 性/性別/慾望的主體
第三章 禁制、精神分析與異性戀母體的製造
第四章 顛覆的身體行為
第五章 越界、酷兒:拉爾森的精神分析挑戰
第六章 性別在燃燒:挪用與顛覆的問題
第七章 幻想的力量:女性主義,梅波索普與論述超越
附錄一、《性別麻煩》所提及之理論作品列表
附錄二、參考書目

當代社會工作─
理論與方法
身心障礙者人權
議題:自主、倡
議與社會工作使

照顧服務員資格
訓練指引
圖解長期照顧經
營與管理
風險管理:理論
與實務
圖解社會工作研
究法




CH1模仿與性別非屬
ㄧ、原文介紹
本文部分發表於1989年10月在耶魯大學舉行的「同性戀學術研討會」,爾後在1991年被收錄於由福斯(Diana Fuss)所編輯的Inside/Out: Lesbian Theories, Gay Theories這本書裡面。在這之間,巴特勒於1990年出版了性別研究的重要著作《性別麻煩》(或譯《性別風波》,Gender Trouble)。換句話說,這篇文章橫跨了巴特勒書寫《性別麻煩》前後的時期,所以在這篇文章裡面可以看到關於操演理論的基本議題與概念。
這篇文章的主旨可從題目看出來。Imitation是模仿的意思,insubordination可以說是非屬的,不附屬的,代表的是間接的否定,不同於積極顯著的顛覆(subversion)。巴特勒的理論,就是不去否認,不會說我不是同志,或者說我不是異性戀;也不會直截了當的說我的性別身分到底是什麼。因為當我們在聲稱我們是什麼的時候,就已經掉入霸權所定義的那個模式。對巴特勒來說,恐同固然是一個壓迫的機制,但是為了抗拒恐同如女性主義一樣反成為恐同機制之一環,巴特勒因而提出操演理論,以模仿為反制的機制。
二、以女同志身分進行理論思考?
本節主要在質疑認同範疇的不確定性,它事實上是麻煩(trouble)之所在。認同範疇就像是一種規範的體制,理論也是建立合法性的一種工具。因此,以女同志的身分進行理論的思考,是要模糊化身分做為符號(sign)所代表的意涵。
雖然本文要建構一個同性戀的理論,但是巴特勒首先質疑理論的思考要如何進行。她先從標題的前半段談起,以為身分和身分的符號並不是兩件相同的事情。對巴特勒來說,她是(to be)一個同性戀者,似乎總比因為她被聲稱為同性戀者而成為(to become)同性戀者要來得複雜。就拿標題來說,當她說「以」女同志的身分,來寫作或說話時,好像確認了她「是」女同志;但就在這同時,正因為她是「以」女同志的身分現身,所以又有可能「女同志」只是一個身分的符號,而不是身分本身。也就是說,「女同志」這個身分是一個建構,是因應某個要求而產生出來的東西;當它一旦被產出了,就會變成一個好用的性別政治的幽靈,它可以被拿來當做具有壓迫力的正常歸類工具,也可以被拿來當做起義反抗的工具。就像傅柯以為論述(discourse),即論述既是行使權力的工具,也是權力行使的結果,但它也可以是反制的策略。巴特勒很明白,論述或理論是一刀的兩刃,用任一刃都可能傷到自己,如果她建立起一個確鑿的性別身分,反而又會被這個身分符號給殖民了。由於那個「以女同志身分」出現的「我」,既然是在女同志這個符號的標籤下被運作著,所以它既被恐同派操弄,也被急於要為同志命名的團體所掌握。因此,對她而言,同性戀的理論的思考並不是去建構一個固定的論述,而是避免將同性戀這個符號透明化,必需讓這個符號的意涵一直處於不明確的狀態。巴特勒在此則提出,要正當化這種種身分的歸類是必要麻煩之所在(sites of necessary trouble),若非如此,她自己被歸類也沒什麼可談的了。她覺得一定要把自己放在被歸類的性別條款裡,才可能一方面滲透和顛覆被歸類定義的性慾(這種定義可被定義的人所操弄,因此可能不是真的),另一方面又可滲透和顛覆被宣稱為真品的性慾(真品乃相對於膺品而建立,這樣反而鞏固了歸類的機制)。
換言之,巴特勒用的抗拒策略是拒絕承認(disclaiming),可說是既承認也否認,或者說是藉由承認來否認。為什麼要這樣呢﹖以出櫃來說,也許它可透過承認身分達到某種政治宣示的目的,但除了出櫃後可能面臨到失業、公開攻擊和暴力不說,還產生身分上更多的不確定性。最主要的原因是,巴特勒以為身分既然是經由歸類命名而成,所以是一種語言的建構,但同時她又拒絕承認身分對應到一種本質的存在。因此她說,主體一旦出櫃後,並不表示這個主體不再臣屬於任何命名的機制,反而會更陷入命名的制約—一旦是同志,就不是其它的身分了。而且,即使主體宣稱自己是同性戀者時,其性意識是不是就是同性戀的性意識呢?到底有沒有一種性意識是同性戀的性意識,其實就是個問題;更何況同性戀的性意識和同性戀的身分一樣,也可能都是被制約的、被建構的。因此,並不能經由宣稱自己是同性戀或異性戀,而達到鞏固或者顛覆的目的。
從另一個角度看,是否真有一個固定不變的「我」,可以宣稱自己的身分呢﹖對巴特勒來說,這個答案是否定的。她以為,一個人宣稱自己「是」什麼時,也就同時宣稱了自己「不是」什麼,亦即「是」必須要透過排除「不是」才能達成。但是「是」與「不是」並不互相排斥,反而同時存在,也就是說,一個人同時「是」什麼與「不是」什麼。於是,當我們說「我」是什麼的時候,總有些「我」超出了(excess)我所說的我是什麼,這超出的部分正說明了「我」的不可掌控性。既然無論我說我是什麼,都無法真正說明我到底是什麼,「我」就是一個意符(signifier),既被語言行為彰顯,也同時被隱藏。同樣地,女同志也是個意符,要確定這個「女同志」是女同志,仍然只能透過前面所說的「排除」法,但這樣一來,到底什麼是女同志就仍是曖眛不明的。
巴特勒想要強調的是,性別的邊界並不是涇渭分明的。我在櫃子裡面的時候,是不透明且隱藏的。出櫃以後,我以為人家都知道我是誰,彷彿我已經透明且無啥隱藏了;但事實上,當我從某個櫃子出來的時候,一定是又進入了另一個櫃子,也就是另一個空間,這和前面所說的「我」同時「是」什麼與「不是」什麼是一樣的意思,亦即無論我出不出櫃,我都在櫃子裡,差別只在我在哪個櫃子裡罷了。所以,並沒有所謂的透明或隱藏,因為這兩者和我的「是」與「不是」一樣,很弔詭地同時存在:「出」繫乎「入」又繫乎「出」,要「出」櫃就得不斷重複地有櫃可出。出櫃並不是打破一個封閉的空間,而進入一個開放的空間,因為「櫃」根本就不是「一」個有固定邊界且恆常不變的空間,而是每次在我要證明我自己「是」的時候,不斷重複出現的空間。所以巴特勒才會說,「出」只會產生新的不透明性,「櫃」所代表的也只是那個從來不會實現的揭露。
聽到巴特勒這麼破除裡外之分,好像是掏空了同性戀實存的面向。不過她的用意並不是反對以同性戀者之名,來進行政治結社,而是要避免不讓這種已經被負面定位的身分變成一種規範的機制,要記得機制本身就是抗拒的所在,不要急著去確認身分,應該要去質疑/玩弄/挪用機制本身的工具,而避免讓自己變成機制所定義的身分。她再次重申,問題不在承認或否認(avowing or disavowing),而在不管性別有其具體性(有其個別性)、是(某一性別的)衍生物、或性別屬性並不存在,這三者並不彼此互斥。女同志性意識並不外於異性戀的母體(matrix),它是它自身所要抗拒的母體的一部分,它不斷改寫這個權力結構。要抗拒與改寫,並不需要一次次證明正身的具體性,而是進駐這個被視為異性戀複本/膺品,進而去扭轉反正將異性戀視為正本的機制。這也就是下一節要討論的重點。
三、以身為同性戀者為必要的扮裝
繼上一節辯明因為性別認同的不確定,故以拒絕承認做為策略的討論之後,巴特勒在本節闡明操演的概念(performativity)、性別認同正本(original)與副本(copy)的論證,以及性別乃是再現的重複行為等三大重點。
首先,巴特勒運用前述「拒絕承認」的策略,由她個人經驗的當下性(contingency),導出操演(performance)的概念。她以一個女同志的身分,被邀請到一個性別的研討會,談女同志的性慾。她提問,我「以」一個女同志的身分去參加是什麼意思呢﹖如果她已經是女同志,卻又要「以」女同志的身分去參加,就表示她去參加時,是扮演(play)女同志。不過,她扮演並不表示她不是女同志,而是那個特定的場合,正是她成為那個當下的她的必要條件。所以,這樣的扮演不是角色扮演,而是操演,因為我並不能跟這個扮演出的女同志身分分離,我是由不斷重複扮演而來,是重複扮演的結果(而非原因),同時每ㄧ個/次的我都會被下ㄧ個/次所取代,雖然每個/次扮演都相似,但每個相似卻又無法窮盡「我」,於是並沒有一個先驗存在的「我」,來演出性別--「我」之為女同志必須透過重複地扮演而成。如此推論,好像女同志的主體性並不存在;但這正是巴特勒的目的,藉由強調策略取徑的暫時性(provisionality)而非本質性(essentialism),讓認同的型塑成為一不斷競逐與修訂的場域,這種暫時性可以是基於政治行動、抵抗政治的想像。
由於認同的範疇本身就是規範的機制,如果我們呼喚或者去回應某個規範對我們身分的召喚,反而就確認了那個規範的機制。所以藉由理論的建立,來說明性別的符號(sign)總是不透明的、非不證自明的,而且身分也不可能是一種先驗的存在,而是不斷的重複操演(performativity)的認同過程(identification),實屬必要。再者,巴特勒認為身分的符號並不等於身分自身,如果我們看重這個符號代表一種策略性的暫時性,那麼身分當然就可以是一個開放流動與不斷被修正型塑的場域。巴特勒由社會建構論、後結構主義論述來延伸傅柯對主體形構的概念,藉此批判傳統認識論中,預設一組先於言說主體而存在之主體性範疇論點。巴特勒主張沒有任何不證自明的本體主體性之存在,認為我們所理解到的性別身分有其原初起源性的「真實」這件事,其實是透過不斷的重複所產生的幻覺效應,是錯誤認知的幻覺。
如同上一節所提到的,身分的曝光(visibility)並不足以產生政治的效應。因此,對應之道應該是撼動與問題化這範疇既定存在的合理性,進而詮釋原本被這範疇所排拒在外的身分。事實上操演並不是隱身,而是必須要在當權的規範機制裡讓自己被看得見。舉例來說,梅波索普(Robert Mapplethorpe)這位攝影師,他有很多的自拍作品,許多人認為他的行為褻瀆、色情等等,巴特勒認為這位攝影師作品所引發的批評,其實有其正面的意涵,因其引起了關注與議題的討論。當公眾形成聲音批判他時,正代表了他的可見性正確認了某一種形式的存在,因為他被看見了。可是在這樣的論述光譜裡,沒有女同志,女同志根本不現形,因為沒被看見而無從存在,所以巴特勒的意思是,不要讓自己隱形,而是要讓自己被看見,現形,而後存在。
那麼這種「現形」的可見度從何而建立呢?巴特勒則更進一步提出了性/別實則是一種操演的過程,並以同志文化中的「扮裝」做為此種身分可見度的例子。「扮裝」是指重複的戲耍(repeated play)與重複扮演(repeated play), 涉及兩組概念:「正本與副本」及「重複與模仿」。
巴特勒的論點是,社會性別不等同於生理性別不等同於性慾特質,且「生理性別」(sex)與「社會性別」(gender)本來就沒有原初起源「正本」,只有「副本」的重複操演,是後天人為的社會建構。在特定的文化與社會脈絡下,我們被賦予特定的性別身分,透過教育和學習機制,不斷重複表演著合乎特定性別類型所要求的意識與行為舉止,操演好一個特定性別的角色。因此是性別先被社會文化所先行建構與界定後,才以反覆的演繹與實踐來強化其性別模式,使之成為社會常模。性別的認同既是表演與重複的模擬,充滿流動性與不可預測、顛覆既有體制的可能性,那麼每次操演,都可以是對性別身分的內容和形式重新的界定或改變。由此,「社會性別」是被社會文化塑造出來,歷經長久不斷強迫重複的一種性別認同,例如男性應該陽剛而女性陰柔、異性戀正常而同性戀不正常等等被異性戀體制視為理所當然的標籤。這種性別認同不斷被加強的表現,讓人產生性別不證自明的謬誤錯覺。
在同志文化中,「扮裝」透過服裝、舉止、聲音去反抗傳統的性別規範,藉由「諧仿及誇大演出來翻轉顛覆既有的論述規範」,來達到對主流異性戀體制文化操演其酷兒性。透過扮裝皇后誇大化的展現(hyperbolic exhibition)所製造出的女性形像,正彰顯性別本身的可被模仿與其社會建構性。性別作為一種自我仿擬(mimetism)、自我批判的行為,透過諧擬(parody)操演,其實也在在證明,性別疆界有著可被重新設定、重新型塑與挪用的空間,從而理解性別身分其實是社會文化建構下暫時性的產物。
「扮裝」就是那讓自己現形與可見的方法。但是扮裝並不是一種存在,而是模仿,而且並不是去模仿一個「正確適當的性別」(proper gender)。例如說,我現在是女同志,且我喜歡扮裝成男生,所以我就去模仿在現實世界裡面的male gender那個男性。如此的話,我就是把他看成是一個正確的、是一個適當恰如其分的男性「正本」。可是,巴特勒以為,這樣的扮裝是一種謬誤,因為如此行為,即表示承認有這個「正確適當的性別」的存在,而這卻是巴特勒要徹底顛覆的性別框架。我們要需從扮裝,模仿,重複的這個「我」來思考,「我」要扮演你,所以在這當下,你是「正本」(origin),我是「副本」(copy),「我」是複製。但是如果沒有「我」這個副本的存在,作為正本的你也無存在的基礎。所以當你看到「我」,說我是副本的時候,我會告訴你,你是我要模仿的副本而非正本;你是因為我要模仿而被建構出來的一個「正本」概念,因為必須我模仿你,才會有「你」,即所謂這個被指稱的「正本」之存在。因此說穿了正本本身,其實也是一個副本。你本來是有一個正本的,可是因為正本要讓人家模仿,所以副本就來模仿你,可是當「你」有副本的時候,「你」這個正本也就變成一個模仿品,因為「你」必須要複製自己讓別人去模仿。
恐同論指責男同志扮裝皇后(queens)、女同志T(butches)、女同志婆(femmes)是以異性戀機制為樣本來進行模仿。此處模仿指涉了次級(secondary)的副本,意即異性戀為原初起源正本,而同性則為其摹本。然而,如前述,巴特勒指出,「正本」是否存在,本身就是相當可議與可被質疑,因為若無所謂摹本的存在,正本如何能證明自身作為起源的正當性與存在?異性戀的機制需要同性戀的存在來確認其作為所謂起源正本的位置,亦即須先有副本的存在來證明正本確有其事,亦即副本先於正本而存在。那麼,如此也可以說,其實異性戀本身也是副本。
巴特勒援用維諦格(Monique Wittig)的主張,拒絕預設一組先於言說主體而存在的性別主體之存在。她也指出,性別的偶然性之所以被錯誤地理解為一種普遍性,是異性戀機制的權力效應。欲轉變與顛覆這武斷框架,關鍵在於諧擬的重複(a parodic repetition),揭露身分實乃是政治與社會文化的建構。「性別」乃是人為製造的、論述出來的產物,所謂「真實的性別」是社會所建構與銘刻於身體的幻想。是故,性別本身是沒有源初源頭的模仿,此一模仿實則再現了強迫性異性戀機制,把生理性別、社會性別與性意識(sexuality)畫上等號的政治手段。
對巴特勒來說,性別操演是一種在異性戀機制下,「強制又強迫的重複」。因此,認同只是一個過程,性/別的建構並不是為了要尋找一個先驗或是固定不變的主體性位置,而是在身體、心理與社會情境脈絡下,透過重複的演練,所演繹的一種過程,其所建構的性別或認同乃是隨著時空游移的操演,其主體位置是流動不拘的。
異性戀性別認同的本身,其實是一種強制性的重複,不斷的模仿卻不能變成、不斷的推進卻無法真的達到理想的形象,異性戀性慾總是在模仿於逼近幻象理想化自身的過程之中,並且不斷失敗;卻也在不斷失敗與重複中,產生了異性戀體制本身原初性的效果。要拆解此原初性假象,必須透過倒置的模仿(inverted imitation)來達成。倒置的模仿不是同性戀為異性戀之倒置,也不是單純的同性戀模仿異性戀之模仿,而是要倒置正本與副本的關係、被模仿者與模仿者的位階,進而顯現出正本與副本、被模仿者與模仿者之間相互依賴纏繞與相互建構的關係。因此,同性戀藉由透過對異性戀性慾的模仿式諧擬,暴露出她/他們所模仿的異性戀本身,其實也是一種模仿、一種副本、一種透過不斷重複所達成的性別諧擬戲劇,在此過程中揭露了性別本身的可模仿結構與顛覆了異性霸權,突顯了任何一種性別身分認同皆是不穩定的。
四、心理仿擬
巴特勒在第三節從心理機制的面向為主軸,演繹同性戀與異性戀機制的相互辯證過程。重點為將「心理仿擬」(psychic mimetism)視為一種荒謬的模仿或擬態,藉由反覆而操演身分認同。巴特勒指出,有精神分析論述認為,在異性戀機制中,「認同」(identification) 與「慾望」(desire)是無法同時存在的。「認同」指的是要成為(wanting to be),「慾望」則是要擁有(wanting to have)。前者必須我要變成像她/他一樣,後者則須我有她/他,兩者互斥,因為你就是男/女的,我們兩個是不同的,所以我不能成為你。亦即,在異性戀的機制裡,不同性的人才能彼此愛慾,「你」要變成「我」慾望的目標,而「我」是一個慾望的主體,兩者必然不同。
但巴特勒結合佛洛依德、與另兩位學者雅各布森(Mikkel Borch-Jacobsen)和列斯(Ruth Leys)的理論,發展出她自己所謂自我與他者的辯證。佛洛依德在〈哀悼與抑鬱〉("Mourning and Melancholia")一文中指出,當所愛的對象死亡時,做為主體的我哀傷逾恆,但一陣子過後,要重新開始走出傷痛重新生活,這是所謂的哀悼,此時主體並沒有內化失落的對象。但是,抑鬱卻會轉化成為一種認同過程,因為我如此如此地思念亡逝之人,所以我將他/她內化,把他/她的部分特質轉化成為我自己的認同。簡言之,一旦自我(ego)失落所愛,就會把所愛的對象內化到自我之中,以避免自我和他者彼此的情感連結斷裂,此時成形的認同取代已然失落的客體。藉此,巴特勒問題化了異性戀機制中,所謂的認同與慾望對象不可能同時存在的論述。相異於佛洛依德的心理模仿,即因失落而引發體內化(incorporation)─自我內化他者的過程,雅各布森和列斯提出的原初仿擬(primary mimetism)則認為自我存在於他者之中,並且兩者不但是相互關聯的過程 (identification),而且是先於身分認同存在的。
所以當我作為一個同性戀者,就是把一個跟你看起來不一樣的另外一個他者,你本來想要擁有的那一個人,放到你自己身上,所以你變成他,wanting to have 變成wanting to be。之後透過認同的過程,這個他者變成部分的你的自我,所以你自己裡面就有一個他者。若從原初仿擬的角度觀之,在你作為一個自我的同時就有一個他者存在。所以,自我或者身分,不可能是自我認同(self-identical),因為自我中有他者,而且有一個認同化的過程。同樣地,同性戀與異性戀不能夠單獨存在,因為在機制本身,我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有一個他者,這個他者之一就是同志的存在,就是同性戀機制不斷地存在。易言之,在異性戀機制裡,沒有異性戀就沒有同性戀,沒有同性戀就沒有異性戀,兩者互為依存。
巴特勒認為自我之所以能成立的基礎,在於其承受一種分離感,一種懸而未決但藉由自我的內化這失落之他者而獲得暫時性的解決。但她同時也指出,這被內化進自我的他者,也因此介入而永久地削弱了自我型塑其身分認同的過程;自我與他者因而互為依存。因此這種心理學的認知過程也可能因為過於簡化而弱化了同性戀的認同基礎,反而使其被收編於異性戀知識論的監控框架下。
那麼要如何才能使心理的認同過程形成一具顛覆性的重複?以法蘭克林(Aretha Franklin)為例,當她唱出「你讓我感覺自己是個天生的女人」時,似乎是在指陳她生理性別中作為女人的部分,卻是因為她在異性戀體制中的社會性別扮演才被彰顯出來。在法蘭克林慶幸自己女人的部分能被確認的同時,其實也吊詭地暗示了,她原本作為一自然狀態的女人的這個結果,卻需來自於異性戀體制社會性別扮演的認可才能成立。這間接呼應了前面章節,說明在異性戀結構中,社會性別本身其實也是一種扮裝(drag),所謂生理性別決定社會性別決定性欲特質,基本上就是一種自欺欺人的虛妄假象。
巴特勒更進一步指出,如果法蘭克林是對著她唱「妳讓我感覺自己是個天生的女人」,又或者法蘭克林是對著一位同性戀扮裝皇后唱,而這扮裝皇后的諧擬表演某種程度上也確認法蘭克林自己的表演,那麼我們該如何處理這些認同過程?假設社會性別是一種扮裝或是一種常態性的模仿行為,來接近其所企望的完美形象,那麼社會性別本身就是一種表演,透過肌膚、姿勢與動作而製造出內在本質性別這種假象。
在檢驗性別操演是一種心理性持續且強迫性的模仿過程時,巴特勒謹慎地區分開主體與心理,且後者是超越前者限制的。她指出心理外在於身體,是一種符號表意運作的過程(signifying process),藉由這過程身體才顯現出來。心理驅使了重複性行為,也因而恢復了對異性戀體制的干擾與介入,動搖其所指稱的性別為不證自明之存在的幻想錯覺。強迫性異性戀的體制總是假設了先有生理性別的存在,且這生理性別先後藉由社會性別與性欲特質而被彰顯出來;但是,藉由扮裝等操演的策略解釋來顛覆破壞這權力結構,則證明異性戀體制其實也是一種扮演、一種文化的後天建構出來之身分認同,並不優於其他性欲特質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