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作者多年鑽研的想望,想建立「教育學」的系統,使之成為一個系統的知識,構想中包括五部分:教育的本質,教育認識論,教育倫理學,教育方法,教育美學。前三本已經出版,本書是第四本。 本書名《融通的教育方法》,重要的旨趣是:基本上對「教育」和「教學」的定義有「廣狹」之分:「教育」是「全面性的」,其「歷程」,從生長發展說,是由胚胎開始到成年;其「內容」,從生命與生活說,則包括一個人一生所需要的「為人」與「做事」的普通知識與生活技能。「教學」已經成了一門學問,著作指不勝數,幾乎專指「學校中的教學活動」,「偏重」在課本學習上,但也「常用」教育兩個字,使人誤以為「學校教育」就是「教育」,未進過學校的就是「未曾受過教育」,把教育的定義「窄化了」,其最嚴重的失誤是,「學前教育」成為「空白」,兒童失去最好又最需要的「家庭教育」。 本書包括學校教學所不及的部分,和家庭或家長對子女成年前的教育,二者並列,希望能夠融會貫通,收到教育的「全部效果」。
|
 現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名譽教授 學歷:美國加州大學教育博士 經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考試院考試委員 總統府國策顧問 五南出版著作: 《人格教育學》、《中庸釋詮》(多人編著)、《全民教育與中華文化》 《先秦教育史》、《教育的本質》、《教育倫理學》、《教育概論》 《教育認識論》、《融通的教育方法》、《教育學方法論》(合編) 《論教育》(合譯)、《西方教育名著述要》
教育學書系出版緣由: 「教育學」應該包括形上學(本質)、認識論、倫理學、美學,以及方法。其中教育的本質在探討教育的根源;認識論在認識教育;倫理學在探討人的道德修養;美學在說明教育之美及人的審美修養;方法則在述說教育方法如何運用。《教育的本質》一書出版後,又印行了《教育認識論》、《融通的教育方法》和《教育倫理學》,至於《教育美學》則正在撰寫中。希由本系列書籍之出版,能促進眾人對教育學有更全面之認識。
|
前 言 一、教育與學校教育 二、教育與教學 三、教學方法與教育方法 四、教與學中的主動與被動 五、教育方法的實質 六、本書要旨 第一章 自懷孕至嬰兒期 一、婚前應有的認識 二、懷孕期 三、出生後至六個月 四、性情教育的開始 五、六月至一歲 第二章 幼兒期(二至三歲)--陶冶訓練與學習 一、繼續情感陶冶 二、建立正當的行動習慣 三、對行動的教育--教導與禁止並行不悖 四、遊戲與玩具 五、建立「秩序」並養成習慣 六、知的學習 七、親長需知的事項 八、托兒問題 第三章 兒童前期(四至五歲) 一、發展的口頭特徵--好問與說不 二、抽象能力的發展 三、塗鴉與創造 四、培養基本品格 五、尊定人格基礎 六、教導辨別是非對錯 七、幼兒園 八、入正式學校的準備 第四章 小學初年級(六至八歲)的教育 一、義務教育 二、小學初年級(一、二年級)的靈活教育方法 三、家長的注意點 四、二年級的繼續與調整 第五章 小學中年級(八至十歲)的教育 一、教學方面 二、家長方面 第六章 小學高年級(十至十二歲)的教育 一、兒童生長的變化 二、教師的注意事項 三、家長的注意事項 第七章 國(初)中階段(十三至十五歲)--狂飆的少年期 一、年齡階段特徵 二、學校教育方面 三、家長教育方面 第八章 穩定發展的青年前期(十六至十八歲) 一、高中教育 二、高職教育 三、家庭教育 第九章 大學教育(十八歲以上) 一、大學的開始與精神 二、目前大學的性質--兼功能與學術 三、大學應有的條件 四、教育學術研究的真諦 五、教育研究的功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