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AI治理與跨境法秩序:從技術架構、法域比較到管轄與準據法適用》以技術、治理與跨境法律關係為三層分析架構。第一章從國際標準、資訊工程與法學觀點界定人工智慧,區分「模型」與「系統」,並說明資料、介面、工具、運算環境、部署流程及組織決策如何共同形成法律風險。第二章至第四章比較歐盟、美國、日本、英國、臺灣與中國,從水平性與部門性規範、事前風險管理與事後責任追究、硬法與軟法共同治理等面向,呈現全球AI治理的主要制度光譜。第五章則處理國際裁判管轄、準據法與強行規範之協調,並以實質管理、工具控制、風險管領、活動指向及直接損害等功能性因素,取代對伺服器所在地的形式依賴,進而提出兼具比較法視野與臺灣制度建構價值的跨境AI法律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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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炳良
學歷 東吳大學法律系法學士 復旦大學法學碩士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MBA), University of Illinois Chicago 復旦大學國政系法學博士 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法學博士 經歷: 開南大學學務長 開南大學法律系系主任 開南大學招生處處長 復旦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致理科技大學兼任講師(教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 上海德尚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 智鼎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 台北中正扶輪社第24屆社長、 國際扶輪3521地區,23-24年第四分區助理總監 學術專長 科技與法律、公司治理、民法、智慧財產權、國際私法、大陸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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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論 第一章 從演算法到智能代理:AI 技術架構、供應鏈與風險機制 第二章 人工智慧治理模式的比較法分類:強制規範型與分散協同型 第三章 強制規範型法域 第四章 分散協同型法域 第五章 跨境人工智慧法律秩序:國際管轄、準據法與強行規範之協調— 以模型提供地、部署地及使用地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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