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P(Advance Care Planning)的法律面觀察
作  者╱
黃三榮
出版社別╱
五南
出版日期╱
2026/06/22   (1版 1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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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
978-626-442-480-6
書  號╱
4U46
頁  數╱
288
開  數╱
20K
定  價╱
450


黃三榮
1964年 台灣新北市淡水區出生
1983年 國立中興大學(現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司法組入學
1989年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司法組畢業
1990-91年 馬祖北竿島服兵役
1991年 律師高考及格
1991年6月 萬國法律事務所律師
1997年 教育部公費留學獎學金(環境保護法)取得
1998年 日本國立名古屋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留學
2000年 日本國立名古屋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碩士學位取得
2001年3月日本國立名古屋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碩士學位取得
2001年4月 萬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2019-25年 社團法人台灣澄雲死生教育協會第1、2屆理事長就任,致力推動「全面超前部署計劃」(Advance Total Planning, ATP)之實踐,倡導推廣「知死有備・樂活善生」理念。

現職
萬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
社團法人台灣澄雲死生教育協會理事

前言
Chapter 1 自主權
 1-1 自主權是基本人權
 1-2 自主權之內容
 1-3 一般拒絕權?特殊拒絕權?
 1-4 自主權、知情同意及說明義務
 1-5 自主程序權之重要性
 1-6 病主法關於「自主權」規定之檢討
Chapter 2 ACP概論
 2-1 ACP定義
 2-2 ACP目的
 2-3 ACP定位
 2-4 ACP時機
 2-5 ACP阻礙
 2-6 ACP做法
 2-7 病主法關於「ACP」規定之檢討
Chapter 3 本人—ACP主體
 3-1 本人就ACP須具有所需意思能力
 3-2 本人就ACP不須具備行為能力
 3-3 病主法關於「本人」規定之檢討
Chapter 4 家屬
 4-1 家屬之意義
 4-2 家屬vs親屬
 4-3 家屬於ACP的重要性
 4-4 病主法關於「家屬」規定之檢討
Chapter 5 醫療代理人
 5-1 本人vs醫療代理人
 5-2 資格
 5-3 權限、監督及義務
 5-4 選任、擔任及解任/辭任
 5-5 病主法關於「HCA」規定之檢討
Chapter 6 醫護照顧者
 6-1 醫師vsACP
 6-2 護理人員(護理師/護士)vsACP
 6-3 社會工作人員vsACP
 6-4 照顧者vsACP
 6-5 病主法關於「HCP」規定之檢討
Chapter 7 律師
 7-1 律師vsACP—他山之石
 7-2 律師於ACP之角色
 7-3 病主法關於「律師」規定之檢討
Chapter 8 結語
 8-1 ACP要點整理
 8-2 從ACP到ATP
 8-3 病主法之修法建議
 8-4 總結

總承包商專案工
程契約管理手冊
全球經濟、科技
大變局:川普2
.0及AI進展
下的法律求生術
法律倫理學
法律人的遐思─
蕭雄淋律師的人
文思索
著作權法研究(
一)
著作權法研究(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