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難,談錢更難
夫妻財產制度與剩餘財產分配指南
作  者╱
李文平
出版社別╱
書泉
書  系╱
小市民法律大作戰
出版日期╱
2026/05/01   (1版 1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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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
978-986-451-450-2
書  號╱
3U19
頁  數╱
128
開  數╱
25K
定  價╱
320 (特價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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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平律師
花蓮律師公會第16屆理事長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學組畢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化學工程畢
國立東華大學國際企業研究所碩士班
專利代理人
仲裁人
民間公證人

第一章 夫妻財產三大制度
第二章 法定財產制內容與財產獨立原則
第三章 分別財產制內容、聲請與效力
第四章 剩餘財產請求之時效
第五章 剩餘財產計算基準日與計算方式
第六章 婚前財產與變形財產之扣除
第七章 剩餘財產排除項目:繼承、贈與與慰撫金
第八章 一方死亡時剩餘財產之分配時機
第九章 隱匿財產的查調流程:剩餘財產分配中的核心攻防
第十章 制度總結與家庭財產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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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夫妻財產三大制度
 一、前言:夫妻財產制度為婚姻中的核心規則夫妻自結婚登記後,法律即自動賦予雙方一套「財產管理制度」。
  台灣民法現行規定,共有三種合法的夫妻財產制度:
  1. 法定財產制
  2. 共同財產制
  3. 分別財產制
  其中,台灣法律採「無約定=法定財產制」原則。
  也就是說,只要夫妻沒有在婚前或婚後做特別書面約定或登記,法律就會自動採用「法定財產制」。
  本章將完整介紹三種制度的內容、差異、法律效果,並特別說明:
  沒有登記時,一律採「法定財產制」(民法第1005 條)
  → 財產仍屬各自所有,但婚後剩餘財產差額需共同分配。
  這是離婚財產分配的最核心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