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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信雄 學歷: 基隆海事高職航海科(民國62年畢業) 國立高雄海專航海科(民國76年畢業)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航運技術研究所碩士 (民國81年畢業)
經歷: 長榮海運公司船長
現職: 基隆港引水人辦事處主任、中華民國引水協會理事長、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海洋大學運輸科學系兼任副教授、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咨詢委員
筆者自幼家境清寒,初中畢業即選擇畢業後就可上商船工作的基隆海事高職航海科就讀,上船後從每日清晨要清洗六間廁所浴室的水手任起,再逐步升任舵工、木匠等職務。因筆者具暈船體質,常常要在極度不適的狀況下從事各種耗能勞務,即使惡劣天候下亦同。時日一久,心思總不能一輩子在搖晃的甲板上敲鐵�袟ㄙo漆,必須強化自身條件才有往上升遷的機會。因而只有利用閒暇看書自修,終經過國家考試及格後取得船副、船長證書。 鑒於航商要求日趨嚴謹,筆者在持有船長證書的而立之年,毅然選擇回到陸上進修,報考國立高雄海專航海科,期以取得大專學歷。然因職場的學歷與門第歧視致升遷不易,筆者決定重拾書本,並於民國79年以同等學歷資格報考海洋大學航運技術研究所,二年後順利畢業取得工學碩士學位,在長官提攜下很快成為當時少數擁有碩士學歷的船長。 歷經多年職場現實與學歷歧視的波折,筆者決定轉換跑道。一經決定改變生涯規劃,自從擔任船長的第一天起,筆者即在船上潛心自修準備引水人考試。就在取得三年遠洋船長資歷後,首次參加引水人特考就順利考上基隆港引水人。筆者三進海事院校大門,未離航海本業,完成德國式三明治學程,應可稱是技職教育的忠實實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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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序
第一章 緒 論
第二章 引水制度的演進 2.1 我國引水制度的演進 2.2 西洋引水制度的演進 2.3 引水組織的發展
第三章 引水人及引水制度 3.1 引水與引水人 3.2 引水人之功能 3.3 引水人應具備的條件 3.4 引水人的資格與配置原則 3.5 引水人的性質 3.6 引水業務的本質與其變遷 3.7 引水制度 3.8 引水人的分類 3.9 依引水區域分類 3.10 依僱用型態分類 3.11 依引水人執照的有無分類 3.12 長期與指定引水人之沿革與進展 3.13 有關引水業務開放競爭的爭議
第四章 引水契約 4.1 引水契約 4.2 引水契約的應有認識 4.3 引水契約的締結 4.4 引水契約的強制締結 4.5 引水作業的起始與終了
第五章 引水人之權責與義務 5.1 引水人的監督 5.2 引水人之責任 5.3 引水人之權利 5.4 引水人及船長的義務 5.5 引水人與相關各造間之關係
第六章 引水作業實務 6.1 引水人組織 6.2 引水人組織之運作 6.3 引水費率 6.4 引水實務 6.5 引水人與船長的溝通互動 6.6 船長自行進港 6.7 引水人與船長對於船舶操縱的觀點比較 6.8 引水人與船長的共同目標 6.9 引水人與船長對於船舶操縱的觀點差異 6.10 學習相互尊重 6.11 引水人執行職務時所面對的風險
第七章 引水業務的展望 7.1 引水環境的變遷 7.2 對海運環境變化應有的認識 7.3 引水人角色的重新定位 7.4 如何改善既有引水制度 7.5 引水業務之展望與隱憂
參考文獻 附錄一 引水法 附錄二 引水人管理規則 附錄三 歷屆引水人考試考古題 附錄四 國際最佳引航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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