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原則研究 (限中國大陸以外地區銷售)
An Enquiry Concerning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原文作者╱
David Hume
作  者╱
休謨
譯  者╱
曾曉平
出版社別╱
五南
書  系╱
經典名著文庫
出版日期╱
2024/07/01   (2版 1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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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
978-626-366-865-2
書  號╱
1DA9
頁  數╱
272
開  數╱
25K
定  價╱
390 (特價 308)



本書依《人性論》第三卷「論道德」改寫,除保留原書的基本問題和結論之外,在思想觀點和文字表達上都做了重大改進。休謨更自稱該書是自己「所有不論歷史的、哲學的或文學的著作中無與倫比地最優秀的著作」。

相較於《人性論》中的「論道德」,改寫後的《道德原則研究》,在思想上更穩健和成熟、論證上更簡潔而嚴密、整體結構安排上也更細膩,體現出休謨力圖將道德思想嚴密體系化的意圖,包括:
1.透過闡明個人價值的構成,從理論上解決個人與個人、個人與社會之間在利益和幸福上的關係,從而揭示精神科學的實踐部分,其自身的特徵或特性。
2.以「仁愛論」取代了「自愛論」,從道德概念來說明道德自身得以建立的根據,主張「人道」是道德的原始動機或原則。
3.休謨將立足點從個人移向個人與個人之間、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在道德動機上從自愛論轉向仁愛論。因此,「同情」取代了「比較」,而變成人們道德情感主要的、甚至唯一的發生方式。
4.對宗教採取更加鮮明和嚴厲的批判態度,以道德的四個本源和原則為根據,對僧侶道德進行了澈底的批判。

休謨(David Hume , 1711-1776)

哲學家、經濟學家和歷史學家,被視為蘇格蘭啟蒙運動以及西方哲學歷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英國三大經驗主義者,精通知識論、倫理學、美學、精神科學、心靈科學、文學、宗教、法律、政治、經濟、歷史等。
1711年生於蘇格蘭的愛丁堡,3歲喪父,11歲進入愛丁堡大學就讀,礙於家境因素輟學,自學有成。1729年開始專心攻讀哲學,並撰寫哲學、歷史相關著作。因其思想觀點終其一生備受教會打壓,以致學術生涯坎坷。著有《人性論》、《人類理智研究》、《英國史》等書。
※譯者簡介
曾曉平
曾曉平

1965年生,1985、1992、1995年於武漢大學獲哲學學士、碩士和博士,1995年7月留校任教至今。2003年3月至2004年6月在美國哈佛大學從事訪問研究;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在德國柏林洪堡大學從事訪問研究。現為武漢大學哲學學院教授,從事西方哲學教學與研究,主要研究興趣在於休謨哲學和康德哲學,主要譯著有《道德原則研究》、《宗教的自然史》等,講授課程包括:西方哲學史、西方哲學原著選讀、康德哲學、休謨哲學、英國經驗主義等。

譯者導言

第一章 論道德的一般原則
第二章 論仁愛
第三章 論正義
第四章 論政治社會
第五章 效用為什麼使人快樂
第六章 論對我們自己有用的特質
第七章 論直接令我們自己愉快的特質
第八章 論直接令他人愉快的特質
第九章 結 論
附錄一 關於道德情感
附錄二 論自愛
附錄三 對正義的進一步思考
附錄四 論某些言辭爭論
一篇對話
譯後記
重訂又記
休謨年表(一七一一 ─ 一七七六)
主要術語對照表及索引

人的行為:經濟
學專論(下)
精神現象學
人的行為:經濟
學專論(上)
邏輯哲學論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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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意志和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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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論道德的一般原則

  與那些固執於自己原則的人爭論,較之於一切其他爭論是最令人厭煩的;或許只有與那些全無誠意的人爭論除外,那些人其實並不相信他們所維護的觀點,他們之所以參與爭辯乃是出於裝模作樣、出於一種對抗精神(spirit)、或者出於炫耀其機趣(wit)和靈巧比其他人高超的一種欲望(appetite, desire)。在這兩種人中,所能期望的是他們對自己的論證同樣盲目的堅持、對他們的對手同樣輕蔑、對堅持詭辯和謬誤同樣強烈的熱心。由於推理不是這兩種爭論者各自匯出他們的信條本源,因而期望任何不涉及感情的邏輯將使他們接受更健全的原則都是白費心思。
  那些否認道德區別(moral distinction)的實在性(reality)的人,可以歸入無誠意的爭論者之列;也不可能想像任何一個人類被造物(creature)竟能認真地相信,一切性格(character)和行動(action)都一樣有資格獲得每一個人的好感和尊重(regard)。大自然(nature)在人與人之間所安排的差異(difference)是如此巨大,而且這種差異還被教育(education)、榜樣和習慣(habit)更進一步地擴大,以致一旦我們了悟這對立的兩極,就再沒有任何一種懷疑主義(scepticism)會如此嚴格,亦幾乎再沒有任何一種自信態度會如此堅定,以致絕對否定它們之間的一切區別。即使一個人的駑鈍向來就是非常嚴重,他也必定經常被正當和不正當的意象所打動;即使這個人的偏見向來就是非常頑固,他也必定觀察(observation)到其他人很容易被類似的印象所感動。因此,使一個無誠意的論敵轉變過來的唯一途徑就是任他去。因為,發現沒有人願意繼續與他爭論,很可能他最終將由於厭倦而自行轉變到常識和理性(reason)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