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作者多年來發表過的文章集結。作者將法理學課程內容確定為「法律規則」、「法律原則」和「法理」三個部分,它們也是法律的範圍;將哲學分析法學、社會學分析法學、經濟學分析法學確定為法學方法論的範疇。數年來,作者的閱讀範圍涉及到社會科學的各個領域,特別是古希臘哲學和德國古典哲學對我認識、研究和形成法律本體論和法學方法論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而在法學領域,從古今中外諸位學術前輩的理論和思想中獲得了各類知識和思想啟迪。也是由於論證,課堂上,文集中,他們中數位大家的理論也被系統地剖析、批判和否定。在否定的同時,相應地建構起我自己的理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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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淵
現職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學歷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 華東政法大學法學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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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第一章 論法與法學的基石範疇 第二章 也論守法 第三章 法律方法與法學方法 第四章 論法律科學中的解釋與詮釋 第五章 論Geltung 第六章 法律的概念──「古典爭議」的終結 第七章 論法理學的範圍 第八章 再論法律實證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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