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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文 理盲情濫弱智幾時休?
在網路科技日趨發達之後,漸漸的,國人的行為模式也愈來愈容易預測。特別是在重大、突發、刺激性的新聞事件發生後,民眾的反應,真的是閉著眼也猜得出來。 理盲、濫情外加弱智,這樣的反應,已不只是存在於網路鄉民中,它幾乎成為台灣人民集體的情緒反應,就跟反射動作一樣容易預測。 以今(二○一六)年三月發生的女童「小燈泡」命案來說吧!案發之後,群情激憤,社會一片撻伐之聲,部分立委順勢而為,擬推出「殺案幼童應處唯一死刑」的刑法修正案,更有激情民眾以各種管道、用各種粗鄙不堪的話語,向廢死聯盟抗議。後來,還有某民間團體宣布要率眾上凱道,主張反廢死、替「小燈泡」討公道。而這樣的激情論調,最後被「小燈泡」的媽媽一句「我懷胎十月,都只能代表我自己,請問,妳哪位?」,如同狠狠的潑了一桶冷水,才把沸騰的民憤澆熄。 四歲小女童無辜慘死,任何稍具同理心的國人都一定心中不忍。對兇手的殘暴,一定也深惡痛絕。「我能為妳做什麼?」,這是最直覺式的思考模式。人死不能復生,女童的小生命不能挽回,我們還能做什麼?我們就讓兇手抵命吧! 於是,在務必讓兇手抵命的前提下,兇手是不是可能罹有精神疾患?變成大家故意視而不見的問題。甚至,還有媒體報導,「嫌犯聲稱自己有精神疾病,意圖脫罪免死」。也就是說,群情激憤至此,就算嫌犯真有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問題,也在所不問。「就是要他死!」、「精神病是裝出來的!」、「就算真有精神疾病還是得償命!」社會一片肅殺氣氛。 兒福聯盟出身的立委倡議,要修正刑法,增訂「殺害幼童者處唯一死刑之罪」的條文。立委完全沒有思考到,這樣的立法與國家刑事政策剛好背道而馳。十幾年來,政府部門正逐一檢修相關法律,朝著廢除唯一死刑之罪的方向前進。立法委員的提案,完全在走回頭路。立委也不顧大法官早有明訓,刑事法律中的唯一死刑規定,剝奪了法官的量刑權,是違憲的立法。反正,民氣可用,一切以民意為依歸。 被抗議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塞爆的廢死聯盟最無辜。至今,台灣還是一個有死刑的國家,而且還經常在執行死刑。馬英九八年總統任內,一共槍決了三十三名死囚,等於殺掉了一整個班級的人數,這數字絕對不低。但每次遇到重大命案,廢死聯盟就被罵得好像案子是他們犯的一樣,不然就是讓人以為,台灣因為廢死聯盟而廢除了死刑,所以搞得治安大壞,因此兇手犯案,廢死聯盟必須負責。但事實上,人不是廢死聯盟殺的,死刑也還是存在的。廢死聯盟除了喊一喊口號,宣揚宣揚信念,他們什麼事情也沒能改變,怎麼他們就被罵得比罪魁禍首還厲害?
而這片憤慨之聲,也沒持續多久。四月中旬,女童告別式後,社會大眾的情緒慢慢歸於平靜。於是,一切如昔。 是因為群眾的智商只有五歲嗎?是因為大家都習慣於人云亦云,所以放棄了獨立思考的能力嗎?不然,為何每次發生重大事件後,社會大眾的反應都是一樣的? 民眾不會獨立思考,媒體不愛獨立思考,政治人物不懂獨立思考。一犬吠影,百犬吠聲,大家都習慣當跟隨者,不管誰舉起了大旗,跟著走就對了。於是,這個社會就慢慢的失去了方向。 這讓我想起早在一九七四年,德國學者諾爾紐曼(Elisabeth Noelle-Neumann)就曾經提出「沈默螺旋」理論。她提出理論的前提假設是:一、社會將用孤立的方式來威脅那些與大多數人不一致的人;二、對孤立的恐懼導致個人在任何時候都會試圖評估意見氣候;三、公眾的行為會受到民意評估的影響。也因此,如果人們發現自己的觀點屬於少數派,他們將試圖隱藏自己的想法;如果他們發現自己的想法與大多數人一致,就會勇敢的說出來;最後,少數派的聲音就會愈來愈小,終究無人聽聞。 但諾爾紐曼也提出,這個社會有一群「中堅份子」,他們是在沉默的螺旋旋轉過程中無視孤立威脅的人,他們是一群願意為自己的公開言論付出代價的人。這些特立獨行的人通常與主流意見有所衝突,但他們仍能勇敢發聲,有時,整個意見氣候會因為他們的聲音,而形成反轉。 以前,我們會說這群中堅份子指的是知識份子,但現在,我們寧願說,這群人是受過獨立判斷訓練的人。 其實,獨立判斷一點都不難。在本書中,作者教導我們,要學會獨立判斷,先要懂得怎麼把事實從一團迷霧中抽出來。讓事實與意見分離。之後,就事實部分,進行完整查證。在確定事實的真偽之後,就能形成自己的判準。 這麼簡單的道理,作者卻花了一本書的篇幅告訴我們。會過於小題大作嗎?我可不覺得。因為,這麼簡單的事,但絕大多數人都做不好、不會做,甚至連領導輿論的意見領袖,也常常犯錯。這就顯得這本書的出版的確有其必要性了。 要推翻人們根深柢固的觀念很難,要鼓勵人們不流俗,有自己的思想判準,更難。這麼難的事,只有老師願意循循善誘,願意耗費精力,著書立說,以起潛移默化之效。 田老師在撰寫本書時,曾和我多次透過電子郵件反覆討論,對於她的執著與認真,除了敬佩,還是敬佩。田老師做的,是非常基礎的工作,但我和她都相信一件事,這個社會如果需要改變,就必須從小做起;不管是小地方、小細節,還是小時候。滴水終可穿石,小小的改變,最後會形成巨大的力量,扭轉整個社會的走向。 所以,讓我們一起擺脫理盲情濫而弱智的反射,做一個能夠獨立判斷的人吧!第一步,先把這篇序言拋到腦後,用自己的眼與心,細細的讀完田老師的這本書,然後再想想,她說的對不對。當你能夠據理力爭,挑戰書中的某一個論點時,你就學到獨立判斷的精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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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蒙潔 美國密蘇里州立大學哥倫比亞校區法學院Juris Doctor(J.D.),《密蘇里州環境法律與政策論叢》(Missouri Environmental Law and Policy Review)Note and Comment Editor。美國密蘇里州律師,美國聯邦註冊專利律師。透過寫作和社區大學公民法治教育課程,在台灣推動公民監督司法。著有《法官說了算!缺席的證據與邏輯》、《大法官的甲說乙說隨便說—認識正當法律程序》。在台北市文山、內湖和新北市林口社區大學開課,課程名稱「看電影學法律」和「銀髮族的幸福人生規劃」,又名「從搖籃到天堂—生前醫療與財產規劃」,又將在愛盲學院開設教育部審定教師進修課程「如何培養學生思辨能力」。
劉王綱Richard W. Liu 諮詢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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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洪秀柱美國碩士學歷事件——處理真相的能力 2 希望傳播學院畢業的都是人,沒有畜牲!——思想和語文的科學化、邏輯化與創造力 3 誤把「博雅」當「野雞」——獨立思考的能力 4 解嚴前的哈巴狗,解嚴後的瘋狗——能為自己思想負責的獨立個人 5 《天下雜誌》撤文事件——媒體識讀的能力 6 高中生反課綱,誰洗誰的腦?——求真求實,追求真理 7 作為一個日本人為祖國而戰——理性就是質疑、批判和問為什麼 8 像歷史學家一樣的閱讀——理論必須與實務結合 9 說一套、做另一套的表裡不一——從教化到思辨 10 陳為廷在立法院的發言——理性vs.情感 11 耍嘴皮、喊口號的律師——用論說文培養批判性思考的能力 12 只相信、不質疑的填鴨式法學教育——探究法律的真義 13 只背公式,不做練習——事實才是王道 14 學者因法律備忘錄被送懲戒——法律分析與論理 15 柯文哲的從政之路——認識權力 16 航向西南西!——科學、邏輯與專業治理的國家 17 狼來了?!——捍衛憲法和國家的法律制度 18 台灣的戰神——沒有強人可以盲目追隨的民主國家 19 捧著金飯碗的乞丐公主與王子——公民參與 20 英派無理頭——事實,請證明。意見,請說服。 21 達拉威爾的傳奇——知識才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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