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事務概論
Introduction of Marine Affairs
作  者╱
莊慶達、李健全、游乾賜、黃向文、碧菡
出版社別╱
五南
書  系╱
觀光
出版日期╱
2023/02/28   (1版 2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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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
978-957-11-7041-1
書  號╱
1L82
頁  數╱
416
開  數╱
20K
定  價╱
480

※書籍推薦人
在即將迎接「海洋臺灣」最具指標性的組織──「海洋委員會」誕生之際,本書的出版,不僅是適時的也是必要的。希望這本深入淺出、提綱挈領的「海洋事務概論」,代表一個拋磚引玉,引發國人更全面、更深廣的探討,使我們能安然走向「海洋興國」之路。──監察委員 黃煌雄◎推薦

本書內容多元而豐富,為進一步探討海洋事務領域者提供了相對完整的海洋學術研究圖像。──國立海洋大學校長 張清風◎推薦
※推薦文
拋磚引玉
在很長的一段時間,所謂「海洋台灣」只是一個虛幻的名詞。
戒嚴期間,海洋與政策是隔離的,海岸是管制的,海洋對人民而言是陌生的地帶;解嚴以後,政府的基本思維仍然是重陸輕海,政策對海洋是冷漠的,以致為領土面積4.7倍大的「藍色國土」一直未被納入國土規劃之內;隨著世界性思潮的衝擊,我們對海洋的觀念,從1990年代中期後,有了一種覺醒的變化,並且開始「起而行」。
從2000年迄今,儘管國內曾經歷過兩次政黨輪替,但主要政黨對「海洋台灣」卻都有著共同看法。2000年成立海巡署;2001年行政院出版第一本「海洋政策白皮書」;2004年,行政院設立「海洋事務行動委員會」,同年頒佈「國家海洋政策綱領」;2006年,行政院出版第二本「海洋政策白皮書」;2007年,教育部出版第一本「海洋教育白皮書」;2008年,馬英九提出「藍色革命,海洋興國」的競選主張;2013年,在千呼萬喚下,海洋委員會可能正式成立。這些發展顯示台灣正全方位地逐步邁向「海洋國家」之路。
十多年來,在這個旅程上,我有幸與「海洋台灣」結下不解之緣。
2002年與2009年,我與剛卸下國立海洋大學校長職務的李國添,和現任立法委員邱文彥兩位教授,分別在高雄市與台北市,舉辦兩屆「海洋與台灣學術研討會」。這兩屆研討會都是海洋產、官、學界難得的跨部會,又跨領域的盛會。第一次研討會後,更整理出版四本叢書,並發表「高雄宣言」;第二次研討會後,也整理出版三本叢書,並發表「台北宣言」。而基於對第一屆研討會的承諾,我結合了五位監察委員,共同立案調查「海洋與台灣相關課題總體檢」,我們以大約七個月的時間,實地訪查全國約三分之一以上的漁港(約80個)、漁村,總共費時十七個月,於2004年提出一份超過20萬字以上的調查報告,此一報告的最大意義,「便是在走訪過程上,將理念與實際的落差,以及階段性政策執行的結果,做一全盤性的檢討與省思」。
也正由於這種不解之緣,當我於2003年受邀在海洋大學50週年校慶專題演講時,我不禁有感而發地要先向所有海洋先行者表示敬意。
莊慶達教授也是海洋先行者之一,他們都經歷過孤獨的洗煉,也都發揮了「海功精神」,堅持到底,並共同開創「海洋台灣」的氛圍與環境。
但在即將迎接「海洋台灣」最具指標性的組織—海洋委員會誕生之際,令人憂心的是,有關海洋事務管理領域的專著,在國內學術界卻不多,甚至可說稀少。因此由莊慶達、黃向文、游乾賜三位教授所著「海洋事務概論」一書,不僅是適時的,也是必要的。希望這本深入淺出、提綱挈領的「概論」,也有如20多年前我所主持的台灣研究基金會出版全國第一本「國防白皮書」(註)的心情一樣,代表一個拋磚引玉,引發國人更全面、更深廣的探討,使我國能安然走向「海洋興國」之路。
謝謝本書審校李健全教授的邀請寫序,謹向三位作者的努力致意。

黃煌雄寫於2013.1.1


註:目前兩岸政府先後都已有官方版的「國防白皮書」,每兩年出版一次。

《海洋事務概論》序
占有地表面積70%左右的海洋,是生命的起源,對於氣候調節、水文循環、及生態系統的運作,具有重要的功能。廿一世紀伊始,全球暖化的現象造成極端氣候的頻率日增、災害益烈,逐漸讓世人了解海洋與全球氣候的關係密不可分。對自然環境的影響之外,因陸地人口持續增加導致資源耗竭;加上資訊工業與交通科技的突飛猛進,帶動全球化的浪潮,更令世人將目光轉向海洋。近來,南海、東海風雲愈演愈烈,西太平洋情勢劍拔弩張,以及因極地融冰而露出水面的豐富資源及北極航道開通,正逐漸改變全球政經的均勢。世局一夕數變,波譎雲詭,在在說明海洋的重要性正快速提升,同時宣告海洋世紀的來臨。現今,海洋事務(Marine Affairs)已成為各國施政的重點,「藍色經濟」(The Blue Economics)更是海洋國家產業發展的重點。此一國際趨勢,足以證明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早在十年前即已成立「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研究所」,是極具遠見的作法!
「海洋事務」是一新興的跨領域(multi-disciplinary)學門,顧名思義,乃指人與海洋互動,及人類在海洋環境中互動所衍生出包括環境、科技、污染、管理、安全、國防、外交、文化、教育、產業、觀光休閒等等複雜的相關問題,往往影響國家政策的釐定與文明的興衰存亡。現代以海洋自我定位國家,無不積極面對海洋事務日益龐雜的現實,並審慎訂定合乎國情與國家需要的海洋政策,無怪乎已有愈來愈多海洋國家設置管理海洋事務的專責機構,並積極培養處理海洋事務的人才。
我國海洋事務的發展,以1949年為分水嶺。政府播遷來台後,基於台灣四面環海的地理條件,為求生存發展,曾經大力扶植漁業、航運等海洋產業;解嚴後,民眾接觸海洋、認識海洋的機會也明顯增加。在體認到海洋資源並非「取之不竭,用之不盡」,以及開發海洋必須與環境保護結合的重要性;更為了臺灣在這一波國際競爭中不被淘汰,並能永續發展,我國也重新自我定位,以「海洋興國」的宣示與政府組織再造開啟海洋世代,同時推動全民海洋教育與發展「藍色經濟」,以因應及掌握全球永續經營海洋的趨勢,並逐步落實「海洋興國」的政策目標。
政策成功落實的關鍵在於人,而人才的培育需以內容符合客觀環境與時代需求的教材為基礎。作為全國海洋教育的最高學府,肩負培養海洋專業人才的任務,對提供適用於全民的海洋教材更是責無旁貸,這正是本校對海洋事務學有專精的幾位老師們合力編著《海洋事務概論》一書的苦心孤詣。綜觀本書的內容,包括海洋環境與科技應用的介紹、海洋法政與國家安全、海洋文化與教育、海洋污染與生態保育、海洋產業經營…等課題,可謂多元而豐富,為進一步探討海洋事務領域者提供了相對完整的海洋學術研究圖像。身為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校長,欣慰與感謝之餘,盼望能有更多海洋事務的學者專家們樂於提供寶貴的經驗與意見,讓本書在日後再版時內容能更臻完備。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校長   張清風 謹誌

莊慶達
現職: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研究所教授兼所長、永續島嶼研究中心主任、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理事長、臺灣競爭力論壇海洋政策組召集人
學歷:美國北卡羅萊納州立大學經濟學博士
經歷: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應用經濟研究所所長、學務長等職、臺灣海洋保育學會理事長

李健全
現職: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研究所   講座教授
學歷:美國阿拉巴馬州州立奧本大學漁業系博士
經歷:行政院農委會副主委等職
     
游乾賜
現職: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逢甲大學   兼任副教授
學歷: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博士、美國加州大學研究
經歷:行政院海巡署政務副署長等職

黃向文
現職: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研究所專任副教授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海洋研究所博士
經歷: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之資源評估科科長、大西洋漁業科科長、國際漁事科技正
     
碧菡
學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結業
經歷:國立基隆女子高中國文教師退休

海洋事務概論目錄
序一(監察委員黃煌雄)
序二(海洋大學校長張清風)
第一部份 總論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海洋與人類
第二節 海洋事務與海洋政策
第三節 臺灣海洋事務的發展
第四節 臺灣之重大海洋議題
第五節 本書架構
海洋觀察站:寫在2012年「世界海洋日」
第二章 海洋現況概述
第一節 海洋科學
第二節 海洋環境
第三節 海洋資源
第四節 臺灣海洋、海岸環境與資源
海洋觀察站:瑞興輪事件的省思
第三章 海洋法與國際條約
第一節 國際海洋法之法源
第二節 現行主要海洋法國際公約
第三節 我國的海洋相關法律
第四節 當代國際重大海域爭議
海洋觀察站:釣魚臺主權爭議風雲再起
第四章 海洋行政組織
第一節 海洋行政組織型態分析
第二節 相關國家海洋行政組織簡介
第三節 理想的海洋行政組織
第四節 我國海洋行政組織現況與展望
海洋觀察站:海洋委員會vs.海洋部
第五章 海洋外交--國際合作及參與
第一節 海洋外交的範疇
第二節 國際多邊組織與外交運作
第三節 臺灣的海洋漁業外交
第四節 多邊/雙邊之未解海洋外交僵局
海洋觀察站:海洋外交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第六章 海洋政策與願景
第一節 海洋政策的背景
第二節 國際間海洋政策之發展
第三節 國際海洋治理願景
第四節 我國海洋政策與願景
海洋觀察站:臺灣有海洋政策嗎?

第二部份 各論
第一章 海洋安全與海洋權益維護
第一節 海上防衛與與海洋權益維護
第二節 海岸治安國內執法
第三節 海上犯罪防治
第四節 外籍與大陸漁工管理
海洋觀察站:當海洋國家沒有了船員
第二章 海洋文化與教育
第一節 海洋歷史與人類文明
第二節 海洋文化資產與水下考古
第三節 海洋文學與藝術
第四節 海洋教育與全民宣導
海洋觀察站:越用越多的海洋資源
第三章 海洋災害與污染防治
第一節 海洋危機
第二節 海洋與全球氣候變遷
第三節 海洋天然災害
第四節 海洋汙染的防治
海洋觀察站:台灣海域受難日- 2001/1/14 阿瑪斯號墾丁海域擱淺案
第四章 海岸綜合管理
第一節 臺灣海岸地形與變遷
第二節 臺灣海岸利用與開發現況
第三節 海岸防護與管理
第四節 海岸濕地保育
海洋觀察站:海岸的美麗與哀愁
第五章 海洋資源保育
第一節 海洋生物資源評估
第二節 海洋資源保育法規
第三節 海洋資源保育措施
第四節 海洋保護區
海洋觀察站:國際組織配額爭奪戰
第六章 海洋產業經營
第一節 非生物產業
第二節 生物產業
第三節 海洋工程與造船產業
第四節 海洋空間利用

西點蛋糕製作
國際航空貨運實

環境倫理:古今
環境思想與自然
之道
國家公園學
海運承攬運送業
理論與實務
觀光實用日語(
隨書附聽力Q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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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事務概論
第一部份   總論
第一章 緒論
海洋占有地球百分之七十的面積,其物理化學特性使地球自然環境維持穩定的狀態,孕育地球上多樣化的生物種類;其擁有豐富的天然資源,自古以來便為人類賴以維生。工業革命之後,隨著物質文明的發達與運輸、通信科技的突飛猛進,海洋已不再是地理的障礙,海洋雖然阻隔陸地,在今日卻已成為文明交流與國際貿易的重要通道。由於海洋交通日益的頻繁,衍生出許多國際政治、外交、經濟等相關問題;尤其在陸地資源即將耗竭的今日,海洋以其蘊藏豐富的資源,成為各國爭奪競逐的對象,進而提高海洋的戰略地位與價值。有鑑於海洋事務的日益紛繁,各國對海洋重視的程度也不斷提高,並紛紛成立海洋事務專責機構,制定專屬的海洋政策與法令,據以在各自的領海、專屬經濟水域與公海進行各項探勘、開發的行動。對於四面臨海的臺灣,陸地的發展受限,面對海洋時代的來臨,必須迎頭趕上海洋事務當道的潮流,以免在新世紀的國際社會被徹底邊緣化,因此在本章緒論中首先說明海洋與人類的關係、海洋事務的範疇、臺灣海洋事務的發展與當前的重要議題,作為進一步關切海洋事務的基礎。

第一節 海洋與人類
海洋在四十億年前形成,在三十五億年前開始孕育生命,人類在五百萬年前出現,開始利用海洋從事採捕、漁撈等行為。海洋在歷史悠久的文化與宗教中具有許多想像色彩,例如希臘神話中的海神波塞頓主掌海洋、海妖賽倫(Siren)的傳說隱含人們對於海洋的畏懼;中國神話中的四海龍王能控制雲雨;聖經中的摩西分開紅海的海水而開闢出埃及的道路;丹麥童話中的美人魚象徵人類對於海洋的憧憬。臺灣人民則透過媽祖的信仰,希望能保佑在海上辛勤工作的漁民平安豐收地返航。
在人類運用海洋的發展歷程中,人類用來捕魚以維生計的船舶可能出現在四萬年前。腓尼基人(Phoenicians,分佈於敘利亞、黎巴嫩、以色列一帶)在西元兩千年前便抵達紅海、印度洋。西元前325年;希臘探險家Pytheas航行至英國,並於西元869年抵達冰島;西元981年,Erik the Red 前往格陵蘭建立殖民地(Stowe 1995)。在此時期,阿拉伯人活躍於紅海、波斯灣、印度洋;中國人在明朝時期就以高度的航海及造船技術,由鄭和率領龐大的艦隊包括62艘大船,27,800名人員七下西洋(1405-1433年),遠航至東非及阿拉伯半島,堪稱人類航海史上的空前盛況。
隨著船舶的建造、漁業技術的發展、海上航運的盛行,使得人類對於海洋不再僅只於想像,而能深入海洋,如1416年葡萄牙人發現加那利群島、1492年哥倫布橫跨大西洋;1519年麥哲倫率五艘船以及280名水手由大西洋經麥哲倫海峽前往太平洋、遠至印度洋,終於證明地球為圓形。之後,庫克船長( Captains James Cook)自1768年開展的三次海洋探索,納入更多科學元素,包括更精準地繪製海洋界線以及島嶼位置,系統性的收集海水的表水溫度、測量風速與洋流,蒐集珊瑚礁資訊;甚至發現船員食用德國泡菜可以防止壞血病,因為泡菜中的甘藍菜富含維他命C(Trujillo and Thurman 2007)。由於航海技術突飛猛進,使得人類對於海洋更加了解,航運、漁業的蓬勃發展,不僅拉近了國家之間的距離,也促進全球化貿易的發展。
海洋可以為我們帶來哪些利益?海洋產業主要來自非生物資源(礦產,如原油)、生物資源(漁業及新興的海洋生態旅遊)、以及設備技術(航運、鑽油平臺設備技術、深層水)等。非生物資源部分,包括能源(石油、天然氣)、礦產(鹽、深海錳核、硫化物)等,隨著科技的發達,越來越多礦產被發掘與開採(Rona2008)。由生物資源所形成的漁業、生態旅遊,更提供糧食以及工作機會。其中的漁業是指利用遠洋、沿近海以及內陸水域進行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以供人類利用之行業。漁業資源不僅提供人類重要蛋白質來源,也創造許多工作機會,更是沿、近海家戶之重要經濟來源。2011年全球漁產量達一億五千四百萬公噸,其中又以亞洲國家為多(FAO 2012)。至於生態旅遊,則是新興產業,單就賞鯨、潛水以及休閒漁業,估計2003年全球產值高達470億美元,參與人次更達一億二千萬人次 (Cisneros-Montemayor and Sumaila 2010)。
因為海上資源的競奪,在不斷的衝突與協商之後,國際間開始思考建立對於海洋資源運用以及分配的原則,各國最早的共識為公海航行自由(freedom of the seas),此規範可回溯到1822年法國、德國、荷蘭、丹麥及英國在海牙簽署的北海漁業條約,前述國家為將他國漁船排除在外,將距岸三浬之外便稱公海,因為領海只及於當時砲彈射程的三浬。到了1945年,美國為了解決日本漁民在美國阿拉斯加外海捕撈鮭魚而引起的國際糾紛,杜魯門總統宣布美國有權在近海地區設立保育區以保護漁業資源。如此一來,已經在此水域內作業的外國漁民,必須透過國家之間的合作才得以繼續作業,其他漁民則不許進入。此項聲明獲得拉丁美洲國家的認同,紛紛宣布自己對於大陸棚的所有權。
在此時期,大西洋另一端的歐洲也為了鱈魚爭論不休。冰島為了保有日漸減少的鱈魚資源,於1950年宣布把領海擴張到四浬,以排除其他國家進入其水域捕撈鱈魚。此一行動剛開始時獲得不少國際支援;之後,由於鱈魚漁獲量持續下滑,冰島乃於1958年將領海擴展到12浬。當時英國漁船在冰島水域3浬外的公海作業,對於該作法頗不以為然,並嘗試衝撞,英國政府甚至派遣軍艦前往冰島水域,捍衛英國漁船作業的權益,以致發生「鱈魚戰爭」(克朗斯基 1999)。然而,英國海軍大舉遠征,仍僅能在有限的範圍內保護其漁船船隊,使得漁船作業大受限制,在事倍功半的情況下,英國最後不得不承認冰島的領海權益。然因各國的海運仍仰賴他國水域,因此在1960年等多次的海洋法會議中,仍無法達成共識將領海延伸(United Nations 1958)。直至1973年的聯合國海床委員會中,由34個國家簽署200浬海域的聲明,多數是拉丁美洲、非洲、亞洲國家,冰島隨後於1974年也將專屬經濟水域擴張到200海浬。而歐洲共同市場國家也無視於英國的反對,隨即於1976年宣布將其海域限制為200浬。
因為專屬經濟水域等議題所衍生的海洋法規問題,使得聯合國開始討論海域的劃界以及管理問題。自1973年在紐約召開第一次會議開始討論到正式生效,經過五次會議,終於在1982年通過「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of 10 December 1982, UNCLOS),接受各國的簽署與批准,直到獲得60個國家批准後12個月,才於1994年11月正式生效; 迄2012年6月,全世界已有162個國家批准,成為最廣為國際所接受的國際海洋規範。此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乃「規定海洋各個海域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制度,並調整各國在其中從事各種活動的原則、規則和規章制度的總體」,為國際法之重要部分。其重要貢獻之一,在於對海洋劃界、管理權責歸屬,以及環境保護、資源保育給予明確的定義、目的以及方法。此外,海洋法對於各國在海洋科學研究、海洋環境保護以及海洋資源運用的合作方面,都有許多原則性的規範,並建立全人類對於海洋運用的基本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