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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斯圖爾特•彌爾
英國著名哲學家和經濟學家,十九世紀影響力很大的古典自由主義思想家。邊沁後功利主義的最重要代表人物之一。
從小父親便以功利主義當作倫理學的基底來教導彌爾,事實上彌爾自己也與邊沁常有接觸,邊沁死後彌爾還負責整理他的著作;在這樣的情況下,有意無意成為功利主義學派的接班人。然影響他成熟時期最大的是他與哈莉耶特·泰勒·彌爾的婚姻生活。
彌爾對現狀的不滿多少來自於妻子的影響,泰勒對於社會主義的關注,使得彌爾重新思索了公平正義的問題,這些在彌爾的著作中都不難發現。
彌爾發表《邏輯體系》(1843)、《政治經濟學原理》(1848)、《論自由》(1859)、《論代議制政府》(1861)、《功利主義》(1861)、《女性的屈從地位》(1869)與《論社會主義》(1876)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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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簡介
孟凡禮
一九八○年生,內蒙古赤峰人,二○○六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歷史學碩士。現任職於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理想國。主要譯著:《大蕭條時期的中國:市場、國家與世界經濟1929—1937》([日]城山智子著,江蘇人民出版社,2010年出版,合譯)、《教授們怎麼想:在神祕的學術評判體系內》([美]Michèle Lamont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出版,合譯)等。現居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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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為什麼我們今天依然還要讀彌爾? / 高全喜 獻辭 第一章 引論 第二章 論思想言論自由 第三章 論做為幸福因素之一的個性自由 第四章 論社會權力之於個人的限度 第五章 論自由原則的應用 譯名對照表 附錄 彌爾《論自由》的漢譯版本比較──為什麼要重譯這本書? / 孟凡禮 譯後記 彌爾年表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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