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國際法的概念 一、國際法之意義 二、國際法的法源 三、國際法的法律性質 四、國際法與國內法 第二章 國際法的主體 一、主體性的意義 二、國家的國際法主體性 三、國際組織的國際法主體性 四、個人的國際法主體性 五、民族的國際法主體性 第三章 國家基本的權利、義務 一、國家的基本權利 二、國家的基本義務 第四章 國家的承認與繼承 一、國家承認 二、政府承認 三、交戰團體的承認 四、國家繼承 第五章 領域 一、國家領域 二、領域的取得 三、領域的構成 第六章 國家在領域外的管轄權 一、公海 二、專屬經濟海域 三、鄰接區 四、群島水域 五、國際海峽 六、深海底制度 七、國際性區域 第七章 個人 一、國籍 二、外國人之地位 三、政治犯與難民的保護 四、本國民的國際人權保護 五、現行國際人權法的特徵 第八章 國際責任 一、國際違法行為 二、國家責任成立之要件 三、國家責任的解除 四、國際組織與國際責任 五、個人的國際責任 第九章 外交機關 一、外交關係 二、外交使節 三、外交使節的特權與豁免 四、領事的特權與豁免 第十章 國際組織 一、國際社會的組織化 二、一般性的世界組織--聯合國 三、專門的世界組織 四、區域性的國際組織 五、國際社會組織化的現狀 第十一章 國際環境法 一、國際環境法之意義 二、海洋污染的防治 三、空氣污染的防治 四、有害廢棄物的處理 五、地球暖化的防治 六、生物多樣性的保護 七、野生動植物的保護 八、臭氧層的保護 第十二章 國際爭端的和平解決 一、爭端解決手段的種類與義務 二、國際爭端的類型 三、非裁判的解決方式 四、司法的解決方式 第十三章 條約 一、條約的形成 二、條約的變更 三、條約的效力 四、條約的解釋 五、條約的終止及停止施行 第十四章 國際和平安全保障 一、戰爭的禁止 二、集體安全保障體制 三、聯合國「維和行動」 四、軍備的管制與裁減(Arms Control and Disarmament) 五、永久中立國(permanent neutrality or perpetual neutrality) 第十五章 武裝衝突之規制 一、戰爭及武裝衝突法概念 二、內戰與武裝衝突法 三、交戰法規的原則與內容 四、中立法規 五、武裝衝突法的履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