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係以「營業稅與所得稅稽徵上之租稅行政罰」為研究探討之範圍,全書計有三篇,第一篇係先就「租稅行政罰」之學理,予以探討,以作為後二篇論述之基礎。第二篇以2006年2月5日施行,有租稅行政罰總則地位之「行政罰法」,如何適用於營業稅與所得稅稽徵上之租稅行政罰為主題,依行政罰法之條文次序,一一解析論述。第三篇則分別就「營業稅法之罰則規定」、「所得稅法之懲罰規定」與「稅捐稽徵法之罰則規定」,先予建立租稅行政罰之類型,而再就各類型中之「各種違反稅法上義務之行為暨其處罰規定」,逐一加以探究解析。 本書係著者吳金柱會計師於完成「所得稅法之理論與實用」一書後,又一力作,乃是「行政罰法」施行後,國內第一部深入探究解析我國稅法中處罰規定之著作。在實質上,本書一方面是將「所得稅法之理論與實用」一書所未論及的「所得稅法之懲罰規定」,補足論述,使之成為全璧。另一方面,由於「營業稅法之罰則規定」與「稅捐稽徵法之罰則規定」,與所得稅法之懲罰規定密切相關,實際案件中,三法規定之處罰大多同時裁處,故本書將論述範圍擴及前二者,俾能獲得完整之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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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職:眾勤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碩士 稅務行政人員高考及格 會計師高考及格 經歷:高雄市、桃園縣稅捐稽徵處稅務員、股長 賦稅改革委員會(76年)研究員 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輔仁大學、中國技術學院兼任講師 著作:營利事業所得取決之研究(碩士論文) 新制營業稅實用:會計處理.申報實務 統一發票實用法令彙編 所得稅扣繳實用全書 所得稅法之理論與實用(上)(下) 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法令詮釋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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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稅 處 罰 法 釋 論 -以營業稅及所得稅稽徵上之「租稅行政罰」為範圍- 目 錄 第一篇 行政罰與租稅處罰規範導論 第一章 行政罰規範導論 壹、行政罰規範概說 貳、行政罰規範之「總則」與「分則」之內容、任務與其關係 第二章 租稅處罰法與租稅行政罰規範導論 壹、租稅處罰法與租稅行政罰規範概說 貳、租稅行政罰概說 叁、本書論述之架構與內容 第二篇 行政罰法於租稅行政罰上之適用 第一章 法 例 壹、行政罰之概念與行政罰法適用範圍 貳、行為人之範圍、行政法上義務之涵義與行為之概念 叁、處罰法定原則之內涵 肆、行政罰裁處之判斷基準、法規變更之涵義 伍、處罰之屬地主義 第二章 責 任 壹、責任要件:故意、過失與組織之故意、過失推定 貳、不知法規之責任及處罰減免 叁、責任能力:年齡及精神狀態 肆、不作為之責任 伍、免責事由:依法令及依上級命令之行為、正當防衛及緊急避難 第三章 共同違法及併同處罰 壹、共同實施違序行為之處罰 貳、私法組織有代表權之人之併同處罰 叁、機關或公法組織之處罰 第四章 裁處之審酌加減、追繳不當利益及沒入 壹、裁處之審酌及加減 貮、職權不處罰 叁、不當利益之追繳 肆、沒入、擴大沒入及追徵沒入 第五章 一行為及數行為之處罰 壹、一行為及數行為之行政罰 貳、刑事罰與行政罰競合之處理 第六章 裁處權時效 壹、裁處權時效之期間暨其起算 貳、裁處權時效之停止進行與恢復進行 第七章 管轄機關 壹、一般性地域管轄 貳、共同違序行為之地域管轄 叁、管轄競合之處理 肆、刑事部分之移送及司法機關之通知義務 第八章 裁處程序 壹、執法人員表明身分及告知法規義務 貳、行政機關對違序人之即時處置與處置之救濟 叁、行政機關對物之扣留、處理與扣留之救濟 肆、行為人陳述意見或聽證之程序暨其例外 伍、裁處書之製作及送達 第九章 附則 壹、過渡條款 貳、施行日期 第三篇 營業稅與所得稅稽徵上之租稅行政罰 導 論 第一章 營業稅法規定之租稅行政罰 第一目 關於稅籍登記與報備義務之違序與其處罰 緖說 壹、擅自營業違序與其處罰 貳、未辦變更登記違序與其處罰 叁、未辦註銷登記違序與其處罰 肆、未報備停業、復業違序與其處罰 伍、稅籍登記不實違序與其處 第二目 關於使用發票有關義務之違序與其處罰 緖說 壹、不使用發票違序與其處罰 貳、轉用發票違序與其處罰 叁、發票未記載、記載不實違序與其處罰 肆、漏開短開發票違序與其處罰 第三目 關於其他行為義務之違序與其處罰 緖說 壹、帳簿未驗印違序與其處罰 貳、拒絕接受繳款書違序與其處罰 叁、附論:滯納金之加徵與停止營業 第四目 關於納稅義務之違序與其處罰 緒說 壹、本法第51條各款規定共同問題之解析探討 貳、擅自營業致漏稅違序與其處罰 叁、逾30日未報繳致漏稅違序與其處罰 肆、短報漏報銷售額致漏稅違序與其處罰 伍、註銷、停止營業後繼續營業致漏稅與其處罰 陸、虛報進項稅額致漏稅與其處罰 柒、逾30日未納稅致漏稅違序與其處罰 捌、其他漏稅違序與其處罰 第二章 所得稅法規定之租稅行政罰 第一目 關於課稅資料報告與告知義務之違序與其處罰 緖說 壹、未報告應報告事項違序與其處罰 貳、漏報短報、未申報所得額違序與其處罰 叁、未依限、未據實申報、填發免扣繳憑單違序與其處罰 肆、未依限、未據實申報、填發信託所得相關文件、扣繳憑單等違序與其處罰 伍、未依限、未按實填報、填發扣繳憑單違序與其處罰 陸、未依限、未按實填報、填發股利憑單違序與其處罰 柒、未依限、未據實申報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資料違序與其處罰 第二目 關於其他行為義務之違序與其處罰 緖說 壹、代客買賣貨物未記帳違序與其處罰 貳、未提送帳簿文據違序與其處罰 叁、拒絕接受繳款書違序與其處罰 肆、信託收入與支耗列報不實、信託所得未正確歸類違序 伍、未依規定比例計算信託所得違序與其處罰 陸、未設置、未記載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違序與其處罰 柒、超額、違規分配股東可扣抵稅額違序與其處罰 捌、附論:滯納金之加徵與停止營業 第三目 關於繳納義務之違序與其處罰 緖說 壹、本法漏稅罰規定共同問題之解析探討 貳、漏報短報、未申報所得額致漏稅違序與其處罰——兼述漏報短報、未申報所得額違序與其處罰 叁、漏報短報、未申報未分配盈餘致漏稅違序與其處罰 肆、未扣繳、短扣繳所得稅致漏稅違序與其處罰 第四目 代理人與政府機關人員之違序與其處罰 緖說 壹、代理人之違序與其處罰 貳、會計師、其他合法代理人之違序與其處罰 叁、稽徵人員、政府機關人員之洩密違序與其處罰 肆、稽徵人員之違序與其處罰 第三章 稅捐稽徵法規定之租稅行政罰與減免處罰規定 第一目 關於帳簿憑證義務之違序與其處罰 緖說 壹、未給與、未取得、未保存憑證違序與其處罰 貳、未設置、未記載帳簿違序與其處罰 叁、未驗印帳簿違序與其處罰 肆、未保存、未留置帳簿違序與其處罰 第二目 關於接受調查義務之違序與其處罰 緖說 壹、拒絕調查、拒不提示課稅資料違序與其處罰 貳、拒絕備詢違序與其處罰 第三目 關於其他情形之違序與其處罰 緖說 壹、洩露秘密違序與其處罰 貳、公告姓名或名稱之處罰 叁、停止享受獎勵之處罰 第四目 減免處罰規定與處罰從新從輕原則之適用 壹、自動補報補繳稅款之免罰 貳、輕微違序案件之減免處罰 叁、處罰從新從輕原則之適用 第四章 租稅行政罰之法規競合、想像競合與不罰之前後行為 壹、「禁止重複處罰原則」之揭櫫與其適用 貳、租稅行政罰之法規競合 叁、租稅行政罰之想像競合 肆、租稅行政罰的不罰之前行為及不罰之後行為 第五章 調查及裁罰程序 壹、「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之解說與探討 貳、行政罰法裁處程序規定在營業稅與所得稅稽徵上租稅行政罰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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