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非訟事件法
作  者╱
林洲富
出版社別╱
五南
出版日期╱
2023/05/03   (14版 1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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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
978-626-366-053-3
書  號╱
1S09
頁  數╱
420
開  數╱
20K
定  價╱
550
教學資源╱
投影片((外加))



非訟事件乃國家為保護人民私法之權益,干預私權關係之創設、變更、消滅而為必要之預防,以免日後發生危害者。非訟事件不限於非訟事件法所規定之範圍,因非訟事件涵蓋範圍甚廣,依據其涵蓋之事件而分,有廣義、狹義及最狹義之分。廣義之非訟事件,應包括行政機關處理有關私權之非訟事件。而狹義之非訟事件則指法院處理無爭訟性質之事件,其適用之法律,包括非訟事件法、民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提存法及公證法等。依據非訟事件法之分類,分為民事非訟事件及商事非訟事件。
※推薦文
梁序
面臨高度開發之工商社會,人際關係日趨複雜,糾紛迭起,涉及人民權利義務之事項,實宜謀求從速處理,將有些適合應用非訟程序處理之訴訟事件,轉型成較無訟爭性之非訟事件處理。故迅速、經濟及有效率地保護人民權益,已成為法律人應研究之重要課題。從而,強化法院處理非訟事件之職權,適應社會之普遍需求,實現司法為民之理念,訴訟非訟化必然成為法律之趨勢。由於非訟事件具有高度之技術性及程序性,需要具有實務經驗者主其事,始能妥適地處理非訟事件。而非訟事件涵蓋廣泛,適用法規多樣繁雜,頗感凌亂。洲富法官辦案認真,於公暇時攻讀博士學位,誠有研究學問之熱忱,輒將處理非訟實務及教授非訟理論之心得,申述己見,臚列整合成冊,著成「實用非訟事件法」一書,以供實務及學界分享。作者索序予余。
余觀其內容,論述詳實,體系架構分明,乃實務與理論兼備之佳論,深信對於有志研讀之學子及實務工作者,良有實益,爰樂為之序。

梁松雄
2004年7月9日
於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林洲富

現職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所兼任教授
伯衡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            
臺北律師公會會員.                     
智慧財產培訓學院種籽師資   

學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工業教育學系機械組教育學士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應用外語系商學學士

經歷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官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審判長         
公務人員發展學院薦任科員               
新竹縣湖口鄉公所薦任科員               
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機械科教師
高等行政法官遴選合格
行政訴訟專業法官
民事智慧財產類型特殊專業法官
家事類型特殊專業法官

專書
法律通識系列
營業秘密與智慧財產權之理論與實務(合著,五南)
生活與法律-案例式(7版,五南)
公民素養(合著,新文京)
當設計遇上法律-智慧財產權之對話(合著,2版,五南)
農地法律與政策(合著,元照)
營業秘密與競業禁止(合著,新學林)
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理論與實例(3版,元照)
智慧財產權與法律風險分析(合著,五南)
施茂林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合著,五南)
2011年月旦法學教室別冊—私法學篇(合著,元照)
林信和教授七秩榮慶暨榮退論文集(合著,新學林)
民事程序法系列
實用非訟事件法(14版,五南)
實用強制執行法精義(17版,五南)
民事法案例研究-實體法與程序法之交錯運用(3版,五南)
民事訴訟法理論與案例(6版,元照)
舉證責任(一)(合著,元照)
訴之合併(合著,元照)
民事實體法系列
兩岸民事法學會通之道(合著,元照)
繼承人以繼承所得為限之清償責任(司法院)
家事事件之理論及實務研究(司法院)
民法-案例式(8版,五南)
物權法-案例式(5版,五南)
商事法實例解析(13版,五南)
海商法實例解析(五南)
票據法實例解析(五南)
民法債編總論(五南)
抵押權專題研究(合著,元照)
繼承法制之研究(一)(合著,元照)
中國民法(合著,新學林)
探討消費者保護法對醫療行為之適用(碩士論文)
智慧財產法系列
行政法-案例式(6版,五南)
商標侵權與損害賠償研究(司法院)
智慧財產權之有效性與侵權判斷(司法院)
法官辦理民事事件參考手冊15專利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司法院)
法官辦理智慧財產刑事案件參考手冊(合著,司法院)
智慧財產權法專題研究1(翰蘆)
專利侵害之民事救濟制度(博士論文)
智慧財產案例式系列
智慧財產權法-案例式(12版,五南)
專利法-案例式(10版,五南)
商標法-案例式(5版,五南)
著作權法-案例式(5版,五南)
營業秘密與競業禁止-案例式(4版,五南)
公平交易法-案例式(4版,五南)
智慧財產行政程序與救濟-案例式(4版,五南)
智慧財產刑事法-案例式(2版,五南)
專論108篇

梁 序
十三版序
自 序

第一編 總 論
第一章 非訟事件之定義與範圍
 第一節 非訟事件之定義
 第二節 非訟事件之範圍
第二章 非訟事件之性質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民事訴訟與非訟事件之區別
第三章 非訟事件管轄
 第一節 管轄之定義
 第二節 管轄之類型
第四章 非訟事件關係人
 第一節 關係人能力
 第二節 非訟代理人與輔佐人
第五章 非訟事件程序費用
 第一節 非訟事件程序費用之徵收
 第二節 非訟事件程序費用之負擔
第六章 非訟事件之裁定與抗告
 第一節 非訟事件之裁定
 第二節 非訟事件法之抗告
第七章 司法事務官之職權
 第一節 職權範圍
 第二節 處分之救濟
第八章 例題解析

第二編 民事非訟事件
第一章 支付命令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支付命令之聲請
 第三節 支付命令異議
 第四節 例題研析
第二章 意思表示之公示送達
 第一節 意思表示之定義與生效
 第二節 公示送達之聲請
 第三節 例題研析
第三章 公示催告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一般公示催告程序
 第三節 宣告證券無效之公示催告程序
 第四節 例題研析
第四章 除權判決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除權判決之審理
 第三節 除權判決之撤銷
 第四節 例題研析
第五章 拍賣事件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拍賣抵押物
 第三節 拍賣質物
 第四節 拍賣留置物
 第五節 拍賣提存物
 第六節 例題研析
第六章 供訴訟之擔保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供擔保物之提存
 第三節 供擔保物之變換
 第四節 供擔保物之返還
 第五節 例題研析
第七章 訴訟費用
 第一節 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
 第二節 訴訟費用之計算與徵收
 第三節 訴訟費用之負擔
 第四節 訴訟費用之擔保
 第五節 例題研析
第八章 登記事件
 第一節 法人登記
 第二節 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
 第三節 例題解析
第九章 出版事件
 第一節 出版契約
 第二節 管轄法院
 第三節 例題研析
第十章 證書保存事件
 第一節 管轄法院
 第二節 例題研析
第十一章 信託事件
 第一節 信託之概念
 第二節 管轄法院
 第三節 例題解析

第三編 家事非訟事件
第一章 財產管理事件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失蹤人之財產管理
 第三節 無人承認之繼承財產管理
 第四節 例題研析
第二章 監護事件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指定未成年人之監護人
 第三節 受監護宣告人之監護人
 第四節 例題研析
第三章 收養事件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收養之成立
 第三節 收養之終止
 第四節 例題研析
第四章 繼承事件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拋棄繼承
 第三節 限定繼承
 第四節 聲明繼承
 第五節 例題研析
第五章 婚姻事件
 第一節 指定夫妻住所
 第二節 親權行使
 第三節 子女之姓
 第四節 例題解析
第六章 親屬會議事件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親屬會議成員
 第三節 例題研析
第七章 扶養事件
 第一節 給付扶養費
 第二節 例題解析
第八章 安置事件
 第一節 兒少與身障安置
 第二節 停止安置與住院
 第三節 例題解析

第四編 商事非訟事件
第一章 本票裁定事件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管轄法院
 第三節 本票強制執行之裁定
 第四節 例題研析
第二章 公司事件
 第一節 管轄法院
 第二節 聲報清算
 第三節 聲請展期清算
 第四節 清算完結
 第五節 選任臨時管理人
 第六節 選派檢查人
 第七節 例題研析
第三章 海商事件
 第一節 貨物拍賣
 第二節 例題研析

非訟事件法測驗題
參考書目
非訟事件法
索 引

試閱


海商法
繼承─案例式
營業秘密與競業
禁止─案例式
專利法─案例式
家事事件法疏義
智慧財產權法─
案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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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非訟事件之定義

     依非訟事件之文義,係對訴訟事件而言。其性質乃國家為保護人民私法上之權益,干預私權關係之創設、變更、消滅而為必要之預防,以免日後發生危害者。其與民事訴訟事件,均涉及私權之範疇,兩者甚難區分。而訴訟上之擔保、督促程序、保全程序及公示催告程序等事項,雖規定於我國民事訴訟法,然其本質並無訟爭性,其處分均以裁定為之,其置於民事訴訟法內,僅屬立法之便宜措施 。故非訟事件不限於非訟事件法所規定之範圍。例如,提存法、公證法、土地登記規則等法令所規範之事件,概無訟爭性,其性質屬非訟事件至明 。

第二節 非訟事件之範圍

     非訟事件涵蓋範圍甚廣,依據其涵蓋之事件,有廣義、狹義及最狹義之分。廣義之非訟事件,應包括行政機關處理有關私權之非訟事件。例如,因土地登記而取得之不動產物權(土地法第 37條),因公司登記而取得法人資格(公司法第 6條),因專利申請而取得發明、新型及設計等專利權(專利法第2條),商標註冊而取得商標權(商標法第 33條)。狹義之非訟事件則指法院處理無爭訟性質之事件,其適用之法律,包括非訟事件法、家事事件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提存法及公證法等。而依據非訟事件法之分類,大抵可分民事非訟事件及商事非訟事件。最狹義之非訟事件,專指非訟事件法所規定之範圍。本書以非訟事件法為基礎,本於司法之實務經驗,參諸法院非訟中心與民事庭之非訟事務,處理非訟之法律範圍,進行整理、分析及歸納,作為本書之探討之內容,計分 4主題。第一編為非訟事件之緒論,探討非訟所適用之一般原則。第二編民事非訟事件,其內容有支付命令、意思表示之公示送達、公示催告程序、除權判決、拍賣事件、供訴訟之擔保、訴訟費用、登記事件、出版事件、證書保存事件及信託事件等 11個單元。第三編家事非訟事件,範圍則有財產管理事件、監護事件、繼承事件、婚姻事件、親權事件、親屬會議事件、扶養事件及安置事件等 8個單元。第四編商事非訟事件分為本票裁定事件、公司事件及海商事件等 3個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