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老年生活能力變化與需求對應
第一節 高齡社會之衝擊與高齡者生活價值觀 一、高齡社會之衝擊 在歐美、亞洲已有許多國家進入高齡社會(高齡人口占總人口14% 以上),尤其是臺灣2025 年邁入「超高齡社會」(高齡人口占總人口20%以上),世界已開發國家被預估到2051 年高齡人口將達到32%(Fan et al.,2018)。面對高齡人口快速成長的社會現象,高齡者的健康與生活照顧已成為臺灣衛生醫療與社會福利極為重要的一環,尤其是失能、失智高齡者的長期照顧問題,更是當前老人福利政策最主要的課題。除了北歐、德國之外,亞洲的日本、韓國也一樣面臨「超高齡社會」現象,尤其日本在2007 年(莊秀美,2021)更是全世界第一個邁入「超高齡社會」的國家。臺灣已在民國109 年底 正式設立國家「高齡醫學暨健康福祉研究中心」,如同國家衛生研究院層級,期盼提升全國高齡者健康與長期照顧之研究量能,顯然高齡社會對於國家與家庭之安定具有極大影響。 面對高齡社會之衝擊,國際上對於高齡者老化如何因應之倡議不斷,有成功老化(Successful Aging)、活躍老化(Active Aging)、有創造力的 老化(Creative Aging)、正向老化(Positive Aging )、在地老化(Aging inPlace),共同的目的都在倡導正向看待老化、延緩老化,並有尊嚴、有意義地過老年生活(Hill, 2011; Cosco et al., 2014; Martinson & Berridge, 2015; Rubinstein& Medeiros, 2015)。在老化的歷程中,高齡者會有不同的生命或生活價值觀(邱天助,2017),多元化的社會裡的確很難期待高齡者有一元化的生命或生活價值觀,然而對於老化要能夠發揮正面能量,其基本的核心價值在個人、家庭和社會等層面需要形成共識,才能發揮社會與家庭的穩定力量。
二、高齡者之生活價值觀 高齡者在個人方面要能獨立自主,身體需要維護健康而不用依賴別人,才能自由自在地生活;經濟上要能支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而不用別人的支援,才可以免於生活匱乏的憂慮並且輕鬆愉快地生活(Depp & Jeste, 2006; Lowry et al., 2012)。在家庭方面要能互助,老伴可以互助而相陪到老,在生活上漸行漸遠將不是正面能量(Bowling, 2005),因為子女的情感歸屬普遍受到影響,長輩和子女將更不容易互助(Hill, 2011; Martinson & Berridge, 2015)。 其次,長輩和子女要能互助,由於臺灣家庭結構的轉型以及居住環境的困難度,在一個屋簷下同堂居住的可能性越來越低,這是否意味著長輩和子女將無法互助?Kuno(2015)表示日本非常貼切地形容長輩和子女的居住關係而認為「當子女攜帶一份熱湯要讓長輩享用時,熱湯不會變冷的通行距離」。當長輩和子女有適當的居住距離時又能互助(如長輩能協助接送孫子女回家),將會讓長輩和子女互相肯定對方的貢獻,而促進長輩更有生活成就感。 在社會方面要能敬老尊老,臺灣過去長期照顧政策對於高齡者普遍著重於生活照顧而不強調生活重建,照顧機構以照顧失能、失智高齡者能夠在機構安老一生為終極目標,近年來才開始強調失能、失智者應以復能為導向,讓其能重建生活能力。Romo等(2013)認為失能高齡者應有機會透過物理治療及生活自理訓練,促進其身體機能恢復而可以獨立自主地生活;Hill(2011)則主張失智高齡者能夠透過職能治療而有機會減緩認知功能和感官知覺退化,仍然具有日常生活活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