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孟人性論與自由之試探
作  者╱
許詠晴
出版社別╱
五南
出版日期╱
2022/06/01   (1版 1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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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
978-626-317-763-5
書  號╱
4B0K
頁  數╱
384
開  數╱
25K
定  價╱
480



道德自由涉及認知與選擇的能力,人可以自覺和反思人性,同時能夠選擇是否順著人性而行。


  孔、孟人性論洞察人心的特色,肯定人具有思與不思、操存舍亡、實踐人性與否的自由,使人能夠塑造自我、建立人格與尊嚴,同時讓責任與修養不至於失所憑依,然而,選擇的自由也造成風險,警示人隨時都有犯錯的可能性。
  本書借用當代環繞自由意志所展開的討論重新解析先秦儒家哲學,尤其聚焦於孔子、孟子的人性論,藉以檢查他們的人性論於今日是否仍能站得住腳,同時探索傳統對孔、孟人性論之詮釋中,是否有使人難以厭服處。
※推薦文
推薦序一
儒家有關自由的討論

  儒家以「君子」為人格典型,肯定兩點:沒有人生下來就是君子,也沒有人不可能成為君子。在修養成為君子的過程中,德行無疑是首要挑戰,此所以孔子長期關心的是「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論語•述而》)。這裡提及的「德、義、善」,皆屬修德之事,而「學」則是孔子身為老師的責任,也不離德行範疇。
  強調修德自然會聯想到三個問題:一、修德的要求由何而來?二、人有自由,因而才有修德的可能,自由是怎麼回事?三、修德的目的是什麼?這三大問題依序而生,其中第一項與第三項在孔子與孟子的學說中,可以找到相當明確的說法。但第二項涉及自由題材,則仍有待進一步的闡釋。容我先扼要說說這樣的觀點。
  首先,修德的要求來自人性本身, 否則不足以論斷其普遍性(人人具有)與必然性(無人可免)。人在真誠時,對別人的處境與言行會有立即而直接的反應,也就是感受到內心的不安或不忍,因而想要採取某種作為。孟子以「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孟子•公孫丑上》)來描述此一狀態,並由此推衍出「心之四端」,再由此四端體現為四種德行(仁、義、禮、智)。由此回溯孔子,才可明白一句關鍵語:「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論語•述而》)仁是我欲則至的,必屬源於人性的要求,我們可以用人性向善來概括此一觀點。
  其次,修德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主張人性向善, 則修德或擇善固執的目的自然是止於至善。「至善」一詞立意完美,但具體內容如何?參考「止於」一詞,可以聯想到孔子所謂的「殺身成仁」,與孟子所謂的「舍生取義」。以犧牲生命為代價,則必須推至一無上命令,即不可逃避、不容商量的至高命令,那就是孔子五十歲時所領悟的天命。綜合而言,修德的要求來自向善的人性,而修德的目的是完成人性,而完成人性即是回應天命。孟子說:「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盡心上》)這句話在此得到完整的詮釋。《中庸》開頭所謂「天命之謂性」一語,聯繫了天命與人性,亦是此一思想的合理發展。
  現在要面對的是前面所說的第二項議題,人的自由是怎麼回事?一般而言,可以從三個角度談自由,就是行動的、思想的與道德的。首先,行動的自由比較具體,以習俗、法律等規範為其限制,使一切個人在群體中可以相安無事。其次,思想的自由漫無邊際,其內容因人而異,包括奇妙幻怪的念頭、審美的特殊品味,以及各種信念信仰等,其限制在於不可自相矛盾與糾結不清,以免陷入瘋狂狀態,並且通常不宜訴諸外在的行動。然後,道德的自由才是這裡要談的重點。
  無自由則無道德實踐之可能,但是有自由就可以實踐道德嗎?未必如此,它還需要兩個條件:一是對於選項的知識,二是對於後果的責任。為了認知道德上的選項,不能缺少適當的教育。此所以孟子會說,即使在舜的時代,百姓「飽食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於禽獸」。而孟子所建議的「教」是指教以人倫,內容是五種人際相處的應然規範:「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規範確立才有實踐上的要求,順之為善,逆之為惡,順逆在於個人的抉擇,隨之出現責任歸屬,亦即賞善罰惡。在此面臨新的難題:一、人如何知道一個行動相關的所有選項?二、人如何為他的行動後果負完全的責任?這兩個難題是無解的,因此人的自由永遠是個奧祕。譬如前面提過「成仁」與「取義」,試問,如何知道或如何判斷某種選擇合乎仁與義?並且為仁義而犧牲生命,是為了完成人性與回應天命,這其中是否涉及個人的信仰。
  至此可以暫作結論, 孔子自述到了七十歲可以「從心所欲不踰矩」《論語•為政》)。從心所欲包括行動與思想的自由,但不踰矩則可理解為道德的自由。自由必有規範,此規範不只是人間教育所提供的法律與禮儀,還有孔子在五十歲時所覺知的天命,天之所命,必然是無上命令。孔子以「 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 為其志向(《論語•公冶長》),這是完成人性並回應天命的表現。這其中委婉而豐富的道理,是我研習儒家數十年的心得所在,以此為基礎,進而深入探討人性與自由的關係問題,則有待後之來者。
  許君詠晴好學不倦,在理解人性向善論的要旨之後,繼續研究孔、孟的自由理論,廣泛參考各家觀點而頗有新見,實為可賀之事。我們可以期許她在學術上的表現將會日起有功。

前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系主任 傅佩榮




推薦序二

  學術研究,新的視野、觀點與新的研究方法可帶出新的研究成果,雖然在人文領域的研究,所謂的「新」是漸進式,而非斷然之新,這本書已經呈現出「新」的意味。書中將東、西不同理論脈絡中的「命」與決定論、「義」與自由、「心」「志」與自由意志納入同一系統思路進行對話、參照、比較,頗有新意。從「天命」到「命運」,從「命運」到「使命」,從「使命」到「責任」,再突顯人心志的主動性。儒家思想在發展歷程中,對於不同的生命限制,有著深刻的理解與積極的態度,展現出豐富的人生智慧。人雖被「命」所決定,但卻可有價值自覺的自由,進而衍生儒家「義命分立」、「性命對揚」的思想。
  這本書的核心概念是「自由」,西方的「自由」基本上是以「個人」為「自」來討論「決定論」與「自由」是否相容,基本上大都是以被固定的個體之「自」為其能否不受限的「由」來思考。孔、孟的思想裡,的確有某種個人性的道德主體,而這個道德的主體有其自由。比如孔子所說:「為仁『由』己」(《論語.顏淵》)、「我欲仁,斯仁至矣」(《論語.述而》)、孟子所說:「夫義,路也;禮,門也。惟君子能『由』是路,出入是門也。」(《孟子.萬章下》)像這些都代表著個人是有選擇的可能性。但在儒家思想中,所謂的道德主體在不同心境下、不同位置上,可以是個人、家族或整體國家,如商湯所謂:「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論語.堯曰》)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不同境界的道德主體,其「自」與「由」的範圍也不同;在追究道德責任上,也與他所在之位、分有關。亦即儒家的自由,其「自」是要放在關係中來看的「自」,其「由」不僅可從內在心性、超越價值根源考察,更可從外在倫理關係上探究。
  一本書的完成,必須博覽群籍,而且要有整體性構思、深刻的體會與思考,讀者看到的是各章節所構成的文字與思想,這些都蘊含著作者的巧思與心血。詠晴二○一七年從臺大哲學研究所博士班畢業後,在兩岸及國內外學術機構一直從事學術研究的工作,並且不斷有優秀的研究成果發表,這本書是延續著她原本對於生死問題的終極關懷,特別是儒家生命哲學研究成果的累積,很高興她能集文成書,她參照引用西方哲學相關議題的探究面向,勾勒出孔孟思想中,對於人之心性、意志、行為圖像,呈現出孔孟思想中所蘊含著自由意志的肯定,有相當深刻的探索與體認,我樂於推薦此書,特為此序。

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教授兼文學院副院長 李賢中

許詠晴

國立臺灣大學哲學博士,曾任日本京都大學文學研究科招聘外國人學者,現為西南交通大學人文學院哲學與歷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著有《《論語》與《孟子》的生命觀研究》、《《論語》中的喪祭與鬼神觀研究》,並擔任《人性向善論發微:傅佩榮「人性向善論」之形成、論證與應用》共同作者、《孔子辭典》撰述委員。

推薦序一 儒家有關自由的討論/前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系主任 傅佩榮
推薦序二/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教授兼文學院副院長 李賢中

上 部
導 論
第一節 中西思維方法的相遇
第二節 自由的幾種陣營
第三節 孔孟哲學中的「被決定者」
第四節 其他選擇的可能性、行為者性與責任的問題

第一章 西周晚期至春秋時期天人關係的二面性——以孔子哲學為基礎
第一節 「知天命」作為統治階層專權
第二節 「天命」轉化為「命運」
第三節 所有人皆可知的天命
第四節 人與天的疏離關係
第五節 結語

第二章導論
第二章 孔子的使命觀與命運觀的相容問題
第一節 西周晚期命運觀的成因
第二節 《論語》中「命運」的決定力
第三節 行動的本質
第四節 孔子的使命觀
第五節 結語

第三章導論
第三章 孔子意志理論的當代詮釋
第一節 欲求意志與決定
第二節 理性意志與迷惑
第三節 理性意志與自我譴責
第四節 結語

第四章導論
第四章 孔子人性論的成立與詮釋
第一節 孔子人性論對古代文獻的傳承
第二節 後天學習的影響
第三節 《四書章句集注》對孔子人性論的詮釋問題
第四節 結語


下 部
第五章導論
第五章 孟子哲學中的自我與自由
第一節 孟子論生命整體
第二節 孟子如何看待自我與自由
第三節 孟子對性善的理解
第四節 心的作用與選擇的自由
第五節 結語

第六章導論
第六章 孟子人性論中的自由與責任
第一節 《孟子》中所見四種人性論
第二節 孟子對人類社會既成事實的觀察
第三節 性善論中的自我譴責、規範與懲罰
第四節 決定論、自發性與責任問題
第五節 結語

第七章導論
第七章 孟子哲學中的自由與修養
第一節 不動心與心之主動性
第二節 浩然之氣的培養與退步
第三節 人心墮落的可能性
第四節 自由與德行修養間的拉鋸
第五節 結語

第八章導論
第八章 孟子人性論中的自由與命運
第一節 作為潛能與傾向的人性
第二節 自由與使命的建立
第三節 使命與命運之間的張力與超越
第四節 結語

結 論

徵引文獻

附錄 傅佩榮人性向善論的提出背景分析
第一節 會通中國思想與基督宗教時期
第二節 對基督宗教中惡的來源問題之理解
第三節 人性向善論的提出
第四節 餘論:理論的完善
參考文獻

後 記

莊子思想的生命
教育與價值實踐
Begonia
of the
Philip
pines
初衷道
紅樓論集:認識
的基本原型
狗狗思維:古今
中外狗的智慧、
勇敢和忠誠的傳
奇故事和詩集

;拼轉調法




第一章 西周晚期至春秋時期天人關係的二面性——以孔子哲學為基礎

  人與超越界的關係是信仰與宗教的核心。由先秦的文獻能了解古人信仰超越界的宗教心態。西周晚期至春秋時期,古人信仰作為超越界的「天」。《詩經》與《尚書》中只有統治者可以知天命,得天命者為天子,「天命」自古以來便作為統治權力的象徵。但隨著天子失德,天子不再實踐天命、照顧百姓,天命遂墮落為茫茫的命運,天亦轉化為蒼蒼之天。直至孔子思想出現,孔子自述「五十知天命」,自古以來天命只有天子可以掌握,孔子卻說君子知道天命並且敬畏天命,立志成為君子者,應覺悟天命。孔子彰顯人人可能覺察的「可知的天命」,同時也承認生命有莫可奈何的「不可知的命運」。孔子的態度是知其不可而為之,在命運的限制中掌握人人皆可能覺悟的使命。藉由勇於承受命運,同時力行使命的態度,超越了命運的束縛,使人的主體性與意志由此挺立。孔子的洞見不僅是天命的政治內涵之轉變,更涉及天人關係的變革。人不再需要透過天子的中介與天產生關聯,而能夠藉由個人的覺悟知道源於天的使命,顯示出古代信仰的轉化。


第一節 「知天命」作為統治階層專權
  本章研究西周晚期至春秋時期的天人關係流變, 解析孔子思想如何上承古代思想,下啟儒家哲學。儒家哲學出現以前,古人已經有長遠的思想沉積。孔子對於古代文化的態度是:「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論語•述而》),並且自認為不是生來就有知識,而是:「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論語•述而》)孔子所謂「古」,是當時的人文遺產。一切人文遺產,都是經年累月演變而來。孔子所求,則在這些現實人文中,追求其本原與意義與價值。孔子自述一生的修養: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論語•為政》)

孔子先立定志向,透過學習改善現狀, 至五十歲時可以「知天命」,六十歲時可以「順天命」。孔子思想登上中國歷史舞臺並非偶然,孔子繼承古代思想的同時,進一步提升「 人」 的價值, 展現古代天人關係變革的成果。該如何評價孔子知天命、順天命的突破性,以及孔子哲學的信仰面向,必須回顧孔子所立足的古代思想。
  周朝以降,天是古人的最高信仰, 天的號令稱為「 天命」 。天命原作「使命」的意義,其根底自古就存在,指特定的人依據天命成為天子,天子承受天的使命。得天命以為人間的統治者的例子如:

   一、《詩經•周頌•清廟之什•昊天有成命》:「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
   二、《詩經•大雅•文王之什•大明》:「有命自天,命此文王。」
   三、《尚書•多士》:「惟時天罔念聞,厥惟廢元命,降致罰。乃命爾先祖成湯革夏,俊民甸四方。」

「天」對於人民來說卻是又親近卻又疏離的,《詩經》與《尚書》中只有統治者可以知天命,人民無法獲得天的啟示。當代出土文獻也提供了西周時期人王受天命為統治者的佐證,如「遂(燹)公盨」銘文:「天命禹敷土,隨山浚川,迺差地設征,降民監德,迺自作配享民……心好德,婚媾亦唯協。天釐用考,神復用祓祿,永御於寧。遂公曰:民唯克用茲德,亡悔。」人間統治者對於天命的壟斷,除了顯示在獨占「祭天」的權力以外,也反映在帝王說話時的人稱詞上。
  《尚書•召誥》:「嗚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茲大國殷之命。」《尚書•召誥》為召公誥成王之詞,是古人視人王為皇天上帝之子的典型。人王雖為天之子,若無道,天亦可改之,告誡統治者不可不慎。除此之外,天也可以授權(佑命)某人,罷黜原來統治者所承擔的天命,如《尚書•泰誓》:「天乃佑命成湯,降黜夏命。」這亦為天命的展現方式。受命於天的反面,則言「墜厥命」《尚書•召誥》、《尚書•酒誥》),指統治者或以統治者為代表的政權喪失天命。天命是可能改易的,只有明智的統治者能知天命,因此《尚書•大誥》:「弗造哲,迪民康,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爽邦由哲,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根據《尚書》中「命」的用法可知,「命」是天與統治者或極少數明智者之間的關係,天可以主動地授與少數人天命,對少數人發出號令;相反地,極少數明智者亦可能「知天命」或「知上帝命」。有關主動「知天命」或「知上帝命」的記載見於《尚書•大誥》,得知天命、上帝命的方法是藉由龜卜:「寧王遺我大寶龜,紹天明。」
  商朝末年,周人顛覆殷人政權之初,古人存在天意反映民意的思想,天意與民意是相通的,君主不得不謹慎。

   一、《尚書•皋陶謨》: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達于上下,敬哉有土!
   二、《尚書•泰誓》: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
   三、《尚書•泰誓》: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
   四、《尚書•大誥》:天棐忱辭,其考我民。
   五、《尚書•多方》:天惟時求民主,乃大降顯休命于成湯,刑殄有夏。

商末周初時人相信天的意志順從民意,天是矜憐百姓、能夠主持人間公正的主宰。統治者得天命而為天子,是天在人間的代言者。奈何,隨著政權轉移,周代以後古人對於「天」與「天命」的態度發生重大改變。《詩經》中「天」與「天命」的用例極多,除有關政權授與、政權合理性的用法外,《詩經》中「天」出現與商末周初截然不同的形象。《詩經》突顯天不從人願、不聽君民禱求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