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上)
【以清•王先慎集解之《韓非子集解》為依據版本】
作  者╱
韓非
出版社別╱
五南
書  系╱
經典名著文庫
出版日期╱
2022/04/01   (1版 1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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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
978-626-317-689-8
書  號╱
1DAS
頁  數╱
608
開  數╱
25K
定  價╱
620



  《韓非子》是法家重要人物韓非的代表作,其為法家建立了完整細膩的理論體系,也為君王提出更明確可行的領導統御規則,成為一種政術典範,不僅深刻影響此後歷朝政治,更是現代各企業領導階層學習管理部屬、創造組織利益的必讀經典。

  《韓非子》也是先秦諸子典籍中,使用史料數量最龐大、展現形態最繁複的著作。我們耳熟能詳的寓言故事與歷史典故,如「守株待兔」、「買櫝還珠」、「自相矛盾」、「濫竽充數」、「三人成虎」、「郢書燕說」、「老馬識途」、「一鳴驚人」等,都出自此書,許多例證更已濃縮成為常用成語。

  韓非師承儒家的荀子,吸收、轉化道家老子的智慧,結合管仲、李悝、吳起等法家先驅的精神,襲取商鞅、慎到、申不害的法、勢、術思想,將諸多理論作了有機地結合跟補強,撰作出集大成的《韓非子》篇章。而不論在政治、歷史、哲學、文學語言等領域,甚至管理學、心理學各方面的研究與探索,都不可忽視《韓非子》這個文化寶庫。
※推薦文
導 讀(節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教授 陳麗桂

  《韓非子》在先秦諸子文獻典籍中,是相當特殊的。不僅因為它撰寫體式繁複多類;更因它在許多篇章中,三句一例,五句一證,大量徵引史事、史例與歷史人物,先秦諸子無人能出其右,這使它成為先秦諸子典籍中,使用史料數量最龐大,展現形態最繁複的著作,前此固無先例,後此卻影響了秦代《呂氏春秋》與漢代《淮南子》的編撰,這一切應當源於作者韓非的過人才氣與豐富學識。

壹、韓非的生平與著作
  韓非在戰國哲學家中是出身最高的一位,約生於西元前二八○年,卒於西元前二三三年,享年四十八歲。《史記》本傳說他是「韓之諸公子」,喜刑名法術之學,而歸本於黃老。為人口吃,不善說話,而善著書。與李斯同事荀卿,李斯自認不如。韓非見韓國日益削弱,幾次上書勸諫韓王,韓王不能用。韓非痛心治國者不能修明法制,有效掌握權勢,統御臣下,富國彊兵;反而舉用浮誇不實之人,加於有功實者之上。尤其痛恨儒士用文亂法,俠士以武犯禁;人君平時寵任名聲浮濫之人,急難才用執干戈的戰士;廉直者不容於邪枉之臣,所養非所用,所用非所養。於是觀察歷史得失之變,作〈孤憤〉、〈五蠹〉、〈內外儲說〉、〈說林〉、〈說難〉等篇,十餘萬言。秦始皇得之,驚為天人,致函韓國,要求交出韓非。韓王平時不能用韓非,臨急,只好交出韓非。韓非至秦,李斯、姚賈害之,告秦始皇,韓非終究為韓,不會為秦。秦始皇於是將韓非下獄,李斯害怕秦王後悔,派人送毒藥給監獄中的韓非,勸其自殺。秦始皇後悔,想赦免韓非,韓非已死於獄中。
  韓非的著作,根據《史記》所述,有〈孤憤〉、〈五蠹〉、〈內外儲說〉、〈說林〉、〈說難〉等,共十餘萬言。從《漢書•藝文志》已有著錄看來,今傳《韓非子》五十五篇,應是劉向校理內府秘書時,彙整所得。因為班固《漢志》源自劉歆《七略》,而《七略》正是整理自劉向的《別錄》。
……

韓非◎原著
王先慎◎集解
陳麗桂◎導讀、題解


【作者簡介】
韓非(西元前280年?-前233年)
  戰國末年韓國公子,荀卿弟子,喜刑名法術之學,而歸本於黃老,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口吃而善著作,今傳有《韓非子》五十五篇。

【集解者簡介】
王先慎
  字慧英,長沙人,生卒年月不詳。為清末大儒王先謙(1842-1917)的堂弟,曾受命出任教諭(一說曾擔任道州訓導)。著有《韓非子集解》二十卷,成書於光緒二十一年(1895)。

【導讀、題解者簡介】
陳麗桂
  臺北市人,一九四九年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博士,曾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主任、實習輔導處長、文學院院長、特聘教授等。多年來從事於黃老之學、先秦、兩漢學術思想,與近四十年出土簡帛文獻之研究。

導 讀/陳麗桂
序/清.王先謙
題 解/陳麗桂

韓非子二十卷
卷第一
  初見秦第一
  存韓第二
  難言第三
  愛臣第四
  主道第五
卷第二
  有度第六
  二柄第七
  揚搉第八
  八姦第九
卷第三
   十過第十
卷第四
  孤憤第十一
  說難第十二
  和氏第十三
  姦劫弒臣第十四
卷第五
  亡徵第十五
  三守第十六
  備內第十七
  南面第十八
  飾邪第十九
卷第六
  解老第二十
卷第七
  喻老第二十一
  說林上第二十二
卷第八
  說林下第二十三
  觀行第二十四
  安危第二十五
  守道第二十六
  用人第二十七
  功名第二十八
  大體第二十九
卷第九
  內儲說上第三十
卷第十
  內儲說下第三十一

韓非年表
精進書目/陳麗桂

純粹理性批判(
上) (限中國
大陸以外地區銷
售)
詩學
形而上學 (限
中國大陸以外地
區銷售)
小邏輯 (限中
國大陸以外地區
銷售)
君主論
存在主義即人文
主義 (限中國
大陸以外地區銷
售)




卷第一

思想議題
〈初見秦〉:論六國縱橫。
〈存韓〉:論六國縱橫。
〈難言〉:論言辯之難/君臣之道。
〈愛臣〉:術不欲見:察姦與考核/君臣之道。
〈主道〉:論法與賞罰/術不欲見:察姦與考核。

初見秦第一1
1注 顧廣圻曰:《戰國策》作張儀說。高誘注:「秦惠王也。」吳師道《補注》云:「張儀」,誤,當作「韓非」。非以韓王安五年使秦,始皇十三年也。今案:吳依此,是也。
▲先慎曰:《史記•秦本紀》、〈六國表〉並以韓非使秦在始皇十四年,〈韓世家〉屬之王安五年。案:秦攻韓,〈紀〉、〈表〉未書。始皇十三年用兵於趙,十四年定平陽、武城、宜安,而後從事於韓,則非之使秦,當在韓王安六年。〈紀〉、〈表〉為是。吳師道以非為韓王安五年使秦,據〈世家〉言之,不知作五年者,史駮文也。又案:趙本篇目頂格,下同,不復出。

「臣聞不知而言,不智;知而不言1,不忠。為人臣不忠,當死,言而不當2,亦當死。雖然,臣願悉言所聞,唯大王裁其罪3。
1注 先慎曰:〈秦策〉「言」下並有「為」字。
2注 盧文弨曰:「言而不當」,《策》作「言不審」。
3注 先慎曰:《爾雅》:「裁,度也。」罪,即指上「言而不當亦當死」而言。《國策》高誘注訓「裁」為「制」,失其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