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越南以法律途徑解決南海爭端之探討
作  者╱
孫國祥
出版社別╱
五南
出版日期╱
2021/10/25   (1版 1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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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
978-626-317-370-5
書  號╱
4P88
頁  數╱
272
開  數╱
20K
定  價╱
380


孫國祥
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博士
南華大學國際事務與企業學系副教授
國立師範大學東亞學系兼任副教授
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短期訪問研究學人
日本青山學院大學國際政治經濟學研究科短期訪問研究學人
國立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短期訪問研究學人
越南社會科學翰林院中國研究所短期訪問研究學人
作者興趣於亞太區域研究、國際法、國際政治經濟
主要著作《南海之爭的多元視角》、《歐亞合作機制》、《越南經濟發展的政治經濟學》

sunkuohsiang@gmail.com



第一章 越南以法律途徑解決與中國南海爭端之濫觴
 第一節 前言:越南與海洋法
 第二節 越南對西沙、南沙兩群島的聲索
 第三節 越南提出司法途徑解決爭端的觸發事件
 第四節 越南對仲裁庭裁決的回應
 第五節 越南訴諸司法途徑的發展
 第六節 結語:司法解決作為南海爭端解決的工具

第二章 海洋法附件七法庭管轄與受理對越南的啟示
 第一節 前言:《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的仲裁
 第二節 仲裁庭對缺席國的待遇
 第三節 第三方的待遇
 第四節 領土主權和海洋劃界混合爭端的管轄權
 第五節 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81條的解釋
 第六節 結語:越南無法照搬「蕭規曹隨」

第三章 對中國在南海「九段線」與歷史權利聲索裁決對越南的啟示
 第一節 前言:越南認知的U形線
 第二節 歷史權利的概念
 第三節 歷史權利的三階段分析
 第四節 結語:越南以司法途徑再次否定「九段線」?

第四章 仲裁案對南海海洋地物法律地位裁決對越南的啟示
 第一節 前言:越南在南沙群島島礁占有的情況
 第二節 高潮時高於和或低於海平面海洋地形地物的法律地位
 第三節 作為岩礁或島嶼海洋地形地物的法律地位
 第四節 仲裁庭對第121條第3款的解釋和適用的評估
 第五節 結語:越南在南海亦無島嶼

第五章 仲裁案對「中國在南海活動的合法性」裁決對越南的啟示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中國在南海行動的合法性
 第三節 兩造之間爭議的擴大或擴展
 第四節 結語

第六章 越南對南海爭端提起訴訟的內容與展望
 第一節 前言:越南指控中國在其專屬經濟區的活動違反國際法
 第二節 越南以法律途徑解決南海爭端的獲得與損失
 第三節 越南南海仲裁案實際操作的課題
 第四節 越南政府對南海島礁定位的調整與起訴中國
 第五節 結語:法律途徑是「兩堅」長期鬥爭的輔助工具

主要參考資料

附錄:越南海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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