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體系龐雜,因此有必要先理解整部法律之立法準則,本書為利讀者先快速掌握民事訴訟法之基本立法準則,乃於第一章先為立法準則之說明,以利讀者先有全貌性之理解避免陷入龐雜之分項單元,對後續各章節之統合性理解有相當大之助益。此外,在章節之安排也配合立法原則作系統性之單元安排,並非單以條文之順序作體例之安排。本書為保持內容與最新之修法及實務脈絡同步,六版之更新內容已將113年為止最新修法及最高法院裁判及大法庭之裁定一併納入各章,可讓讀者掌握最新之修法內容與最新之最高法院實務動態,適合大學法律系之教科書、國家考試用書,亦適合法律實務工作者及機關公務需求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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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文 推薦序
光明於擔任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前,即曾執行律師業務18年,故無論就法學之理論或實務,均頗有涉獵,尤其深知民事訴訟法在實務運作之技巧性與重要性。 民事訴訟法體系龐大,以致法律系之學子多視為畏途,本書作者家祺老師學有專精,又任教於大學校院之法律系多年,長期講授民事訴訟法之課程,復有民事訴訟之豐富實務經驗,為一理論與實務兼備之學者,亦甚受學界及各方之肯定。玆在其諸多論著之外,持續秉持學術專業及歷練,再完成「民事訴訟法新論」一書,實值稱頌。 本書不僅研析民事訴訟法之學理,也廣為論述訴訟實務之重要問題;且撰述深入淺出,立論持平,又具創見,尤其在言詞辯論、準備程序、爭點整理方面,更有很多訴訟理論基礎,是一本兼具理論與實務之書籍,值得青年學子及有意學習民事訴訟法者細讀。 本人研習法律,已數十年,向以教學研究及傳承法學為職志,茲欣見新一代的民事訴訟法學者,於學術研究方面卓然有成,又不吝分享其實務經驗,深覺讚賞,爰略綴數語,以為薦序。
吳光明 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理事長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2014年序於臺北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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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祺
現職 得耀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臺灣法學基金會副董事長 臺灣法學基金會政府採購法研究中心主任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委員會諮詢委員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審審議會委員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 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兼任教授 真理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 真理大學法律系工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律師研習所講座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暨推薦主任仲裁人 基隆市政府訴願委員會委員 法扶基金會覆審委員 考試院典試委員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審審議會委員
學歷 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中正大學法學碩士 政治大學法律系畢
經歷 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教授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主任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國防大學法律研究所兼任教授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推薦主任仲裁人 考試院國家考試典試委員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 法官學院、律師學院講座 律師、仲裁人
專書著作 1.政府採購法(新學林出版社,2019年4版) 2.民事訴訟法新論(五南圖書,2021年5版) 3.白話民事訴訟法(書泉出版社,2021年修訂11版) 4.政府採購法之開拓線(新學林出版社,2014年2月初版) 5.東吳工程法學論叢(二)(東吳大學法學院,2021年8月) 6.當代營建工程暨法律(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21年1月) 7.民事訴訟法與家事事件法釋義(五南圖書,2016年3月二版) 8.政府採購行政訴訟(新學林出版社,2009年1月初版) 9.強制執行法實務教戰(翰廬出版社,2015年6月初版) 10.海峽兩岸法學研究(九州出版社,2015年7月初版)(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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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 論 第二章 立法準則 第三章 管轄權 第四章 法院職員之迴避 第五章 訴之利益 第六章 當事人能力 第七章 訴訟能力 第八章 集體訴訟與團體訴訟 第九章 特別代理人 第十章 訴訟代理人 第十一章 訴訟參加 第十二章 告知訴訟 第十三章 共同訴訟 第十四章 主參加訴訟 第十五章 當事人書狀 第十六章 訴訟書類之送達 第十七章 期日及期間 第十八章 訴訟費用 第十九章 訴訟救助 第二十章 訴訟程序停止 第二十一章 言詞辯論 第二十二章 裁 判 第二十三章 準備程序與爭點整理 第二十四章 訴之基礎理論 第二十五章 客觀的訴之合併 第二十六章 反 訴 第二十七章 民事證據法 第二十八章 第二審上訴程序 第二十九章 第三審上訴程序 第三十章 調解與訴訟上和解 第三十一章 簡易訴訟程序與小額訴訟程序 第三十二章 再審程序 第三十三章 保全程序 第三十四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三十五章 抗告程序 第三十六章 督促程序 第三十七章 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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