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作者曾經擔任消保官多年,並且在大學任教,任職期間,主持消費爭議協商案件,深切體會在各界的努力之下,正朝向建立一個友善的消費環境邁進,而消保法所欲建構的消費正義也已經灼然成形。本書內容淺顯易懂,主要是透過實際案例介紹消保法的學說理論,期使讀者能迅速瞭解消保法的基本內容之外,並引進學者見解、實務判決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的行政解釋,以俾提供讀者作為判斷的基準。 本書內容分為緒論、消費關係、消費者權益、消保團體、行政監督、消費爭議之處理及罰則等七章。除了就消保法的規範體系作有系統地介紹之外,並且深入探討一般法律原則、消費者與第三人及企業經營者之三方關係、商品服務責任之層級化概念及瑕疵判斷理論、交易上可容許的吹噓或誇張之廣告等相關內容,是研究消保法值得推薦的參考書籍,也是關注消保議題必讀的一本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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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文 消費者保護法自1994年公布施行後,由於其所涉及之生活領域十分廣泛,對社會上每個人或多或少產生一定之影響,尤其在著重消費的現代社會,消費者、企業經營者與國家間的相互與三角關係日益複雜,如何在確保消費者權益、企業經營者經營利益以及國家履行促進國民消費生活安全,提升國民消費生活品質任務要求下,正確理解並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成為社會大眾關注之議題。本書詳盡介紹消費者保護概念之崛起、消費者保護法之立法過程、消費者保護法之重要內容,包括消費關係、消費者權益、消費者保護團體、行政監督以及消費爭議之處理,並以各種案例引導讀者進入消費者保護法之世界,消費者保護法因而不再是冰冷的條文,而是呈現及貼近每個人的日常生活經驗。 洪誌宏參議自臺北大學法律系(原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後,進入臺中市政府服務,長期擔任法制工作,並於2000年進入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就讀,本人身為指導教授,深切感受誌宏在繁重的工作下,仍具有充沛的學術熱情,並積極從事論文之寫作。2003年完成碩士論文後,擔任臺中市政府法制室專員。2005年擔任臺中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開始從事消費者保護工作,並於2010年12月25日至2011年7月5日擔任臺中市政府主任消保官,6年多從事消保業務為誌宏累積相當多的寶貴經驗與心得。在繁忙公務之餘,誌宏亦在大學擔任兼任講師,講授重要法律課程,可謂實務與學術兼具。今獲五南圖書公司肯定與支持,同意出版消費者保護法一書,將其多年來努力成果公開,以饗大眾,個人內心十分欣喜與感動,爰略綴數語,以為序。
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法學院院長 蕭文生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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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誌宏
現職: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臺中科技大學兼任講師
學歷: 東海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班 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中興大學法律系司法組法學士
經歷: 臺中市政府參議 臺中市北區代理區長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主任消保官 臺中市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主席 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講座 中山醫學大學兼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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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消費者保護法之立法過程 第二節 消費者保護法之性質 第三節 消費者保護法之基本法律概念 第四節 消費者保護法之重要內容
第二章 消費關係 第一節 消費行為 第二節 行為主體 第三節 行為客體
第三章 消費者權益 第一節 商品服務責任 第二節 定型化契約 第三節 特種買賣 第四節 消費資訊
第四章 消費者保護團體 第一節 消費者保護團體之發展過程 第二節 消費者保護團體之成立要件 第三節 消費者保護團體之任務 第四節 消費者保護團體之分類與評定 第五節 消費者保護團體之輔助與監督
第五章 行政監督 第一節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第二節 中央主管機關 第三節 地方主管機關
第六章 消費爭議之處理 第一節 申訴 第二節 調解 第三節 消費訴訟
第七章 罰則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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