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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0

NO.19

週   報

 
 
編輯的話|
專利概念百百種,通通搞懂保護我。  
五南選書|
《網通科技專利導論》  
延伸閱讀|
《觸控技術與產業-專利概述與分析》《六堂量子資訊課》《半導體製程設備技術》《先進微電子3D-IC構裝》《半導體元件物理與製程-理論與實務》  
近期好書|
《六堂量子資訊課》《基礎固態物理》  
名家觀點|
《網通科技專利導論》專利/張適宇 
最新訊息|
2/11 14:00 五南文化廣場台大店:《我的玉玩藝兒》新書座談會,敬請踴躍報名參加!!  
   
 

專利概念百百種,通通搞懂保護我。

 

文/Little 5

去年一整年,可謂全球行動裝置與通訊專利大廠百家爭鳴,開打到如火如荼的境界,發動此戰者首推當代巨人、也就是蘋果之父─賈伯斯(Steve Jobs)。賈伯斯率先發動專利戰,讓對手身陷司法訴訟因而危坐針氈;據研究單位指出,蘋果於去年發起過多項專利訴訟,此舉將使其他廠商(如宏達電、三星等),因為有侵犯專利之疑慮,而在未來產品研發部分都會更加謹慎。

  到底何謂專利權?又該如何保護辛苦研發的智慧財產權?身為發明者本身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彼此互相攻防,各家無不先知己知彼、了解雙方的優劣勢再委聘專業人員進行戰術研擬;明爭暗鬥間,更顯露現今「專利權」儼然成為企業角逐各領域龍頭寶座的另一種手段與較勁方式,甚至連滑動解鎖專利皆能大做文章:只要是在手機螢幕上面任何劃過路徑,不管是路徑如何,劃過直的、圓的,都有可能構成侵犯專利。可想而知,在未來無論台韓歐美,面臨行動通訊專利訴訟的問題將會越來越多,且次次更具殺傷力。

  然而,在產業間,早已認知到專利權保護創新的優點,而近期這些權利的重要性也受到了學術界的讚賞,許多大學都成功的提供證照規劃,以及工業與政府的聯合安排。最近專利也已經獲得了政府的重視,據此發明者可以得到部分支付給政府的使用費,而作為給發明的執照和權力等。

  《網通科技專利導論》一書即分別介紹專利所需之概念以及實際案例解析兩部分,目的是能讓使用者了解專利的基本知識,培養出解析專利的能力,再以無線傳輸與網路技術之實際案例輔佐讀者成長,使理論與實務並重。

本書具有以下特色:

1. 專利介紹的完整性:
  將專利的所有相關事項做仔細介紹,從專利的簡介、發明權、應用、專利類型、範圍……等。讓讀者能夠運用,並循序漸進的方式了解專利這項領域。

2. 案例式學習:
  在後段部分放入近年國內外專利訴訟的案件,由作者深入案件、舉出多項例子讓讀者能從中了解專利領域的攻防與重要性,能藉由這些案例的介紹,也讓讀者能夠知道有用的技術情報。

  由專利分析至無線通訊領域之應用,並闡述專利、著作權、商業機密和商標之間的基本區別,以及專利和著作權的憲法基礎和基本理念,最後介紹無線傳輸與網路技術之專利案例。專利法現階段已達到促進創新和需求之間的平衡,且同時防範不推動技術進步的壟斷,發明人得到的權利能排除他人在有限的時間內實踐該發明,以期讓發明人能擁有創意發想與執行的權力與保障。

 
 

張適宇、陳奕廷、汪岱錡、林傳維◎著


定價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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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利介紹的完整性: 將專利的所有相關事項做仔細介紹,從專利的簡介、發明權、應用、專利類型、範圍……等。讓讀者能夠運用,並循序漸進的方式了解專利這項領域。 2. 案例式學習: 本書在後段部分,放入進年國內外專利訴訟的案件,由筆者深入這些案件,舉出多項例子讓讀者能從中了解專利領域的攻防與重要性,能藉由這些案例的介紹,也讓讀者能夠知道有用的技術情報。

 

網通科技專利導論


 

近年來,由於科技技術的蓬勃發展與日新月異,許多技術已經有了相當程度的發展,而且以現今的技術而言可能達到了顛峰,要是能夠在這些技術上達到某種突破,想必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然而,付出大量精力、時間和金錢所研發出來的新技術,為了避免他人抄襲或盜用,則必須依賴於專利的保護。

  現今,專利已經成為重要的學問之一,坊間也存在著許多介紹專利的書籍,但是有介紹在科技業中實際發生過的專利案件卻寥寥無幾。所以本書在架構上分為介紹專利所需之概念以及實際案例解析兩部分,目的是能讓使用者了解專利的基本知識,培養出解析專利的能力,再以無線傳輸與網路技術之實際案例輔佐讀者成長,使理論與實務並重。..more
   
   
   
 
 
         
 

觸控技術與產業-專利概述與分析
李昆益、簡達益、許海音、林晏瑞、李偉裕
定價:320元

 

六堂量子資訊課
Valerio Scarani Lynn Chua & Shi Yang Liu/徐立義譯
定價:250元

 

半導體製程設備技術
楊子明、鍾昌貴、沈志彥、李美儀、吳鴻佑、詹家瑋
定價:560元

 

先進微電子3D-IC構裝
許明哲
定價:560元

 

半導體元件物理與製程-理論與實務
劉傳璽、陳進來編著
定價:650元

 
                     
 

Valerio Scarani Lynn Chua & Shi Yang Liu◎著/徐立義◎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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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堂量子資訊課
 
   
 
   

量子資訊科學泛指量子密碼、量子計算、量子電腦、量子通訊等等領域,量子世代正緩慢但堅定地向我們走來,正引領一場知識革命,悄無聲息地翻轉世界。

 
   
你不可不知的量子學基本概念

  •首先,量子系統可顯現真正的隨機行為。不是所有的事,可以用你相信的古典物理,就可以預測或解釋的。玩弄一下愛因斯坦的名言,看來上帝真的玩骰子。

  •其次,糾纏的確能在量子複合系統中發生:即使對個別的系統,其特性沒有明確定義,只有複合系統才可以。糾纏系統能顯示出令人驚異的相關性,所有傳統方式都無法解釋。

  •從以上所述,如今我們知道自然本身就很詭異,而在量子物理中,有違反直覺的現象。這也是為什麼量子物理的觀念難以理解的原因,而這也是為什麼學術圈外,量子物理也廣為人知:自然的詭異之處,不僅遠遠超出聰明的理論學家所能解釋,而也是整個宇宙的基本特徵。

  •從本書中,你也許注意到在量子物理中,有些些奇異的觀念。就是因為他的「奇異之處」,才能在像是量子密碼,以及亂數產生器等有趣的領域中,有可能的應用。科幻小說中提到的一些現象,像是複製與遙傳,在量子物理中皆為真實。量子物理不僅讓我們洞視自然運行之道,也為未來可及的科技,開啟另一扇可能的窗。..more
 
         
 
基礎固態物理
 

倪澤恩◎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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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由淺入深的方式介紹固態物理,適合開設概論、導論課程。

 
 
固態物理的學習方法,基本上可以分成兩大類:第一類是把固態物質的特性具體的整理成多個主題,包含:晶體結構、倒晶格結構、能帶理論、力學特性、電學特性、光學特性、磁學特性、熱學特性、聲子物理、元激發…等等,分項討論說明。第二類是以單電子近似條件,從最簡單的古典粒子碰撞理論開始,透過固態物質的結構、電、光、磁、熱等特性分析,漸次以晶格結構、能帶理論、晶格振動、元激發、多體物理或統計力學作修正,進而建構出完整的固態物理。這兩種方法各有其優點,前者對於初學者似乎比較容易在短時間內掌握固態物質的特性,稱之為教學導向(Teaching-oriented)的方法;後者則似乎較有利於研究分析所需的能力培養,稱之為研究導向(Research-oriented)的方法。

  對於剛剛開始以固態物理解決問題的想法可能是「代公式」,針對要面對的電、光、磁、熱現象,在書中找到「一個」電、光、磁、熱的「公式」代進去,但是往往會遇到所謂的「理論與實驗不符」的情況,然後不知所措,甚至於會認為固態物理是不實際的理論,無法適用於真實的量測結果分析;又或者同樣的電、光、磁、熱問題會有好幾個所謂的「公式」,對於初學者而言,可能會陷入不曉得要「代」哪一個「公式」的窘境。其實,固態物理是一門很應用的學科,是可以直接用來解決問題的,端賴我們如何學習或建構固態物理的圖像,如果我們可以把目前固態科學解決問題的過程與策略畫成一個環狀的邏輯圖,這樣就沒有起點;也沒有終點,無論從哪一個點進入固態的思考流程圖之後,都應該可以找到一個解決問題的大方向。..more
 
         

《網通科技專利導論》專利簡介

張適宇
(本文節自《網通科技專利導論》第一章)
自從1980年時,專利法的出現已經被視為是深奧的、專業領域的法律,而且是一個不斷在報紙和各類雜誌上出現的話題。

  1970年時,有許多人是以懷疑的態度看待專利,這種消極和有害的態度是整個80年代轉型的原因,其中包括在1982年所建立的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簡稱CAFC),此上訴法院將擁有專利案件中的所有管轄權,且必須在專利訴訟的結果提供更準確的預測,使企業家能更清楚地了解到行動可能造成的後果,而這點CAFC已做的相當出色。

  美國專利授予外國人的比例急遽上升,而且有關於我們的貿易財政赤字也使專利意識復興。

  美國的公司以每年數十億美元的金額流失到其他國家,是因為缺乏發展能處理失竊或侵犯美國知識產權的法律,這導致專利權以及其他形式的知識產權(包括版權、商標和商業機密)成為在國際貿易談判討論的重要議題。

  在過去的幾年裡,技術的進步已造成了增加對專利的依賴。這對於新興工業為首的生物技術產業是相當真實的。無論是計算機、機器人、基因工程、光纖、雷射、藥品或空間中哪一種技術,專利法已經在保護和幫助推動該技術的發展。在1980年代法律不健全時,往往會對法律加以修改或是立下新的法律。

  專利法已達到促進創新和需求之間的平衡,而且同時防範不推動技術進步的壟斷,這是符合美國憲法的專利條款(ART I, SEC 8)。發明人得到的權利能排除他人在有限的時間內實踐該發明。美國專利資助的期間為17年,在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或在動植物健康檢驗局(APHIS)供動物藥品和獸用生物製品的藥品、醫療器械、食品添加劑或顏色添加劑專利期限可以延長一段時間,以抵消在美國遇到的延誤,其最大額外增加的專利有效期間為五年。在其他許多國家中,專利自申請應用至期滿為20年。

  產業界早已認知到專利權保護創新的優點,而近期這些權利的重要性也受到了學術界的讚賞,許多大學都成功的提供證照規劃,以及工業與政府的聯合安排。最近專利也已經獲得了政府的重視,據此發明者可以得到部分支付給政府的使用費,而作為給發明的執照和權力,這部分稍後會討論。

  發明者以印刷的方法完整公開發明的書面揭露,增加任何人對此專利中所討論的特定技術的興趣。完整書面形式的揭露必須足以使那些熟習該技術的人去製作或使用該發明。揭露也必須包括被發明者認為是完成此發明最好的方法,這些將在第三章詳細介紹。

  無論何時在專利的內容中討論到的發明,實際上它是被專利引用的所有權。專利的所有權構成了合法的定義,也就是限制保護技術的特性,專利的所有權不應該與技術效能的所有權混淆。該所有權會與競爭者的行為做比較,以判斷是否發生侵權的行為。

  一項發明想要獲得專利的所有權,必須是有新穎性和可利用性,這部份在第四章會詳細討論。一項發明的新穎性是與「現有技術(prior art)」做比較。現有技術是對有用的技術資訊做專利性評估。現有技術的兩種最常見的類型是印刷出版品和專利,出版品和專利可以從任何國家印刷而且可以使用任何一種語言。

  新穎性打敗第二章所討論的現有技術,以具體事項和有關的專利為前提尋求一個簡單的現有技術項目,然而,即使在一個現有技術項目是沒有完全公開過的發明,它仍可能無法申請專利,因為發明也必須是非顯而易知的,詳細討論在第二章。當所要申請專利(所有權)的主題和現有技術的差異性如下,該發明是不可獲得專利性:

  1.發明的同時該內容已經被製造過
  2.整體的主題顯而易知
  3.該發明是給熟習該技術之人士

  也就是說,發明者所做出這種變化不能太小,如同能被所涉及的技術中的原有技巧顯而易知。如果發明是按照現有技術的邏輯做變化,那麼該發明被認定為明顯的且不能被授予專利。許多國家也有些類似的標準,例如當歐洲專利公約自1978年開始生效後,該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後必須出現一種「創造性」。

  考慮到全球市場的重要性和科技的國際影響力,在美國、歐洲和日本這些地區的專利實踐較為突出。美國是1883年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1970年專利合作條約(PCT)的成員國。

  自1978年起根據歐洲專利公約,公約中的歐洲成員國可以在德國慕尼黑的歐洲專利局申請命名一個以上歐洲專利名稱。歐洲專利公約對每一個歐洲專利提供一次審查,並授予一份證書表示該發明已獲得批准。

  專利制度的目的是為了鼓勵發明、促進技術進步和更有效的公開新產品和製造過程的資訊。因為產品的研究可能會產生可專利性的發明,而參與研究的人(包括研究人員和管理人員)都應該熟悉專利法和程序,本書以下的章節都是為了提供這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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