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社會認知論的認知動力觀點
人類主體動力(human agency)有幾項核心的特徵,其中之一是意圖(intentionality)。人所形成的意圖,包括行動計畫與實現計畫的策略。第二項特徵是經由預先設想(forethought),人的主體動力可以在時間上展延。這不只包括未來導向的計畫,也包括人可以為自己設定目標,期待積極行動來獲得可能的結果;並以此種預期的想像,引導自己的行動,且激勵自己付出努力。由於未來的可能性本身並不是真實的存在,所以在本質上,不能視為是當下行為的前因。不過,當個人在想像這些未來的可能時,認知上卻是一種當下的呈現。因而,這些影像化的未來可能,就可成為當下行動的指引與激勵因子。
主體動力的行動者不僅是計畫者與預先設想者,也是自我調控者。他們根據其個人的標準,透過自我因應的影響力(self-reactive influence),而對自身的行為進行監控與調節。他們傾向從事能夠讓他們滿足與增加自我價值感的事,並避免那些會帶來自我責罰的行動。人不僅是個人行動的主體,也是其自身功能展現的自我查驗者(self-examiner)。經由功能的自我覺察(functional self-awareness),他們檢視自身的自我效能感、思維與行動的合理性、所追尋事物的意義,並在必要時進行校正與調整。預先設想與自我影響,都是這項因果關係結構中的一個部分。
人類功能的展現(human functioning)乃立基於社會系統,所以,個人的主體動力是在受社會結構影響之廣大網絡中運作。在這些主體動力者的交易過程中,人創造出社會系統,用以組織、引導,以及規範人類的活動;反之,社會系統也會在個人發展與功能展現上,強加限制條件或是提供資源與機會。在這種動態之雙向影響歷程的條件下,社會結構本身是無法脫離於人類活動的。因此,社會認知論無法接受個人認知動力與社會結構互相獨立的二元論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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