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圖解,大家一定先想到日本吧!因為日本最先開始把圖解的觀念導入到書本的世界裡。這幾年來,日本出了無數的圖解書,不管是法律、政治、軍事、歷史、哲學,所有的知識幾乎都可以圖解。既然圖解可以把知識變簡單易懂,那就直接取日本授權就好啦,但可惜的是,台灣跟日本的法律並不相同,所以取日本的圖解民法,根本就不適用於台灣阿!因此,為了本土自製的圖解書,可真是吃足了苦頭啦!!
一開始,從眾多的日本圖解書中,選出一款比較適合的開始進行試作,跟設計師溝通設計版型,計算一頁的字數,然後找尋適當的作者寫書,從零開始,一切都要自己來。終於《圖解地方政府與自治》開始成形,因為作者本身就非常擅長將概念切割,所以用單元來介紹概念,對他來說不是難事,上手了以後,圖解政治學也用一年的時間寫出來了。
本以為,既然已經做出兩本書來了,製作第三本應該不會很困難,想不到政治跟法律壓根就是不同的理論,不能用政治類書籍來做法律類書籍,怎麼說呢?政治類的理論性很強,但是法律的話,主要是以法條為主,還有一些訴訟的流程,這種流程不是畫畫表格就可以的,而且為了讓大家能夠實際應用這些法條,還要加入一些日常發生的新聞,讓大家更易於理解!
法律當然要從先基本法下手,所以找了楊智傑老師來寫《圖解憲法》,從交稿到出版大概拖了兩年,其中光是退稿就退了好幾次,跟老師溝通時,不知情的人還以為我們在吵架,從交稿來的檔案整理,到插圖的處理,都花費了相當多的心力在製作。記得當時交稿時還是陳總統在任時,等到出版時,變成馬總統了,講到總統的部分,插圖還得因應現實置換呢!
「鐵杵磨成繡花針」真的可以用在《圖解憲法》上面,因為之後的《圖解法律》,楊老師就充分抓住了訣竅,用了一年就出版了該書。不過不要以為出過法律類書籍,其他的法律就會一樣可以依樣畫葫蘆了唷!因為每位作者寫法習性不同,尤其是第一次寫的,通常都要反覆溝通,要先請作者列出全書目錄,並且試寫幾個單元,確認方向正確以後才開始全書撰寫,以免自己所寫的跟出版社想要的是兩回事!
《圖解刑法》一開始就跟作者說明,請他先列出全書目錄,並試寫單元,剛開始交的第一章很符合,所以就請作者繼續寫,終於全書寫完交稿,先發排版,圖頁的部分構思完畢之後交檔案跟手繪紙本(因為有些圖不會用電腦畫)。結果看到手繪本,我差點昏倒,因為就是純粹的標題整理,如果按照作者所想的,那也不需要畫插圖啦!那就不能稱為圖解啦!因此,編輯展開了與刑法奮鬥的路程,真的是非常遙遠,有些圖可以使用,但是空白處就得編輯自己想,想到腦細胞都不知道死掉多少?尤其到了講法益的部分,不僅圖有問題,文字部分也有問題,像是小博士解說根本就不是講這一條的,在講通姦罪的時候,小博士解說竟然是講偽造文書的,這也差太遠了吧!
甚至連設計師看不懂的地方,編輯都要用更白話的方式去表現,不過這樣也讓編輯無形中更明白了刑法法條的意義。因為如果無法明白刑法的內涵,就無法用白話或是插圖的方式來呈現,如果連編輯自己都不懂,那怎麼能夠期望讀者能了解。正因為法律的條文很艱澀,才更希望大家都能簡單理解意思,以免自己的權利被侵害還不知道自己自救。權利不是不在,而是自己懂不懂得去爭取權利。所以不要再說法律無法保護人,先了解法律才能善用法律,這是當了圖解的編輯最大的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