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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們只從台灣的角度看台灣史;現今,我們應從世界的角度來看台灣史。西元1405年(明成祖永樂三年)至1433年(明宣宗宣德八年),鄭和完成七次下西洋,前後歷時29年,比西元1498年(明孝宗弘治十一年)佛朗機人繞道南非好望角經東非蒙巴薩穿越印度洋至印度加利卡特(Calicut)早65年,其航行遠至波斯灣、紅海及非洲東岸,其後促使閩、粵兩省人口大量移民南洋,造成了今天的中南半島、馬來半島、印度尼西亞群島、菲律賓群島在西方人東來殖民以前,已經成為中國人的的天下。與此同時,歐洲已步入「貿易紀元時期」,在西元1551年(明世宗嘉靖三十年)有葡萄牙船航抵日本九州東北的豐後(Bungo)進行貿易,途經台灣時,以「福爾摩沙」(Formosa)稱呼,至此台灣日漸引起了歐洲人的注意。1553年(明世宗嘉靖三十二年),佛朗機人向明朝官員「借住」濠鏡(今澳門)。1565年(明世宗嘉靖四十四年),西班牙人占領菲律賓,在宿霧(Cebu)建立了其在亞洲的第一個殖民地。1602年(明神宗萬曆三十年),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成立,此為荷蘭從日本到南洋到南非廣大商業與殖民王國的統治指揮中心。1604年(明神宗萬曆三十二年)、1622年(明熹宗天啟二年),荷蘭兩次占據澎湖不成,1624年(明熹宗天啟四年)荷蘭與明朝官方協商,轉至大員(今安平)與中國進行貿易。1626年(明熹宗天啟六年),西班牙勢力進占雞籠(今基隆),正式宣告台灣陷於兩雄相爭之局。 本書將台灣史放在世界史的格局裡,從15世紀以後大航海時代海外擴張的來臨到16世紀以來歐洲強權的變化,外在的刺激逐步把台灣這個蕞爾小島推到一個重要的轉捩點。而在西元1581年(明神宗萬曆九年)荷蘭人反抗西班牙宣布獨立,從主權、宗教的束縛裡釋放出來的荷蘭追隨葡萄牙、比利時、西班牙等國的海外擴張政策,為了促進其在好望角以東的亞洲貿易及在亞洲繼續與西班牙作戰,於1602年(明神宗萬曆三十年)成立荷蘭東印度公司,主導東印度公司在亞洲的事務;又於1624年(明熹宗天啟四年)登陸了大員(今安平),展開了38年對台灣的統治,其間歷經明、清兩代,因此將本書名定為《明清時期荷蘭人在台灣》,希冀清楚交代其間荷蘭人在台灣進行哪些政治、經濟、社會、宗教等活動?如何與西班牙爭奪地盤?荷蘭在台灣是否達到預定的目標?最後又為何丟掉台灣基地?這些錯綜複雜的過程,與歐洲強權的抗衡、中國內部政局的變化、台灣海峽上活動的商業利益息息相關,其中將會大量運用史料檔案,全面還原明清時期荷蘭人在台灣經營的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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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海權角逐下的台灣 遠溯古代,人們已經展開發現之旅,有些人為了人生目標徒步而行,也有些人在大無畏的企圖心慫恿下乘風破浪,探索這個世界,例如西元629年(唐太宗貞觀三年)唐朝高僧玄奘離開了唐朝首都長安,前往天竺(今印度)取經,經歷了17年返回中國,將其一路上所見所聞撰寫成《大唐西域記》;約西元985年(北宋太宗雍熙二年),挪威人紅髮埃里克(Eric
the Red,950∼c. 1003年)從冰島航抵格陵蘭,並建立殖民地;西元13至15世紀之間,基督教與穆斯林的旅行者都往遠東探險,他們在蒙古的首都喀喇崑崙及後來元朝大都與蒙古人有所交流,讓西方人第一次瞭解東方的風情,以威尼斯人馬可o波羅(Polo
Marco,約西元1254∼1324年)與摩洛哥人伊本o拔圖(Ibon Battuta,約西元1304∼1377年)為代表;西元1405年至1433年(明成祖永樂三年∼明宣宗宣德八年)明朝太監鄭和先後七次率領船隊從蘇州劉家港出發,途經蘇門答臘、斯里蘭卡、印度、波斯灣、紅海、麥加、非洲東岸等地,為中國有史以來最龐大的遠航船隊領導;西元1498年(明孝宗弘治十一年),葡萄牙探險家達伽馬(Da
Gama,約西元1460∼1524年)與170名船員分乘4艘船,從里斯本到加利卡特(Calicut)港口,成為首位全程以海路抵達印度的歐洲人,12年後(明武宗正德五年)佛朗機人阿爾布克爾克(Afonso
de Albuquerque,1453∼1515年)占領印度臥亞(Goa,今果阿),使之成為葡萄牙重要的貿易港口。 (1) 閩南生理人與台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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